教育培训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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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教育培训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教育培训中心各部门、各班级、各培训项目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2. 教育培训中心内部管理、教学、科研、培训、财务、人事等各项工作形成的各
类档案资料;
3. 与教育培训中心相关的其他各类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档案管理员负责教育培训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各培训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教育培训中心领导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班级、各培训项目应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全
面地收集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填写档案目录,编制档案
卷内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
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毕后,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归档
及时、准确。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档案
资料;
3.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者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借阅档案。
六、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教育培训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员审查,确认档案已无保存价值;
3. 档案销毁应采用焚烧、粉碎等方式,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七、奖惩
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教育培训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