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88号建议的答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88号建议
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9.09.19
•【文号】农办议〔2019〕514号
•【施行日期】2019.09.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88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9〕514号赵思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创业投资基金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下放涉农贷款权限
银保监会于2019年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8号),提出商业银行要优化授权授信机制,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区分业务种类,下放涉农信贷审批权限,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获取性。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保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将存贷比和县域贷款在资产中的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关于因地制宜创新产品
中央高度重视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创新,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
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创新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贷款业务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要求。
同时,中央有关部门及地方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试点探索。
如:在拓宽信贷抵质押物范围方面,中央于2016年启动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形成了“两权”为单一抵押贷款、“两权”+多种经营权组合抵押、“两权”+农业设施权证抵押等多种模式。
我部也从2015年开始连续支持开展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聚焦“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问题,引导信贷、担保、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协同支农,探索形成了一批推广价值大、含金量高的典型模式和政策储备。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例如农业银行建成“六大系统”产品线,推出“金穗农担贷”等18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中国银行创新推出以林权、棉花等作为抵押品的系列贷款产品。
三、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创业投资基金用于农村产业贷款支持
中央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解决银行对投向“三农”贷款的后顾之忧,强化对农村产业贷款的支持。
一是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的政策引导。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担保主业、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发挥增信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运作。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我
部等有关部门推动设立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中央、省、市、县四级担保机构之间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和业务联动机制。
截至2018年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出资166亿元已全部到位,已与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签署银担战略合作协议,与17个省市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合作协议。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为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我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目前,已形成了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和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及其市县分支机构组成的担保体系。
截至2018年末,累计新增担保项目32万个、新增担保额1144.2亿元。
关于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创业投资基金,目前,中央财政考虑主要鼓励由社会资本主导发起设立和管理运营。
主要考虑:一是由社会资本设立和管理基金,符合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发挥市场机构的专业优势;二是在推动设立基金方面,政府部门宜主要侧重相关政策制定、市场环境建设等工作,不宜过多直接开展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行为;三是为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目前国家已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等,各级财政部门也已在相关领域设立了较多数量的产业引导基金。
四、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单位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地加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是更好推进“三农”工作的有效举措,我部高度重视。
2019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示范带动农业乡镇和乡村产业发展。
去年,我部还支持浙江省启动了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
同时,各地也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单位的探索力度,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四川省从2019年起每年考核评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
作先进县(市、区)10个、先进乡镇50个、示范村500个,给予资金、用地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典型模式、成功经验的宣传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更好满足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010—59193221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