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降令”凸显地方政府职能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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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谈】
“限降令”凸显地方政府职能错位
本报上午版【今日谈】栏目抛出话题:近日,杭州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超过15%要重新备案”,媒体将此解读为杭州政府为挽救近期低迷楼市而出台“限降令”。
有评论称,对于房价,政府部门不宜轻易表态,而应让市场自行决定房价走势。
以下为本报截稿时,部分参与者对此事的看法。
<地方政府粗暴干涉>
*尾号6608的用户:杭州的商品房限价,不知道制定者的依据是什么,或许纯粹是主管臆断,完全不符合市场规律,即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又损害房产开发商的利益。
*尾号3854的用户:目前各地政府想方设法救房市,这充分说明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无能,他们不去更多的思考和发展房地产行业以外的行业,而一味抱着房地产这个奶瓶不松手。
市场是无情的,救的了一时救不了一世,赶快改变经济发展思路吧,这才是最终出路。
<暴露土地财政困局>
*尾号4361的用户:杭州政府限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房价涨不限高,跌却限低,凸显政府靠卖地为生的土地财政困局,房价跌,政府最怕波及土地市场!中国房价高根本原因就是地价过高,地方政府也是既得利益者。
*尾号9169的用户:西方经济学有句谚语“只有当潮水退去时,
我们才知道谁在裸泳”,杭州政府的做法表明其怕潮水退去。
*尾号0169的用户:行政命令管市场只会越管越乱,是不是还可以说政府与开发商是连体人?
<定价权应交还市场>
*尾号2055的用户:政府是根据什么来制定限降令的?让老百姓买得起房难道不是好事吗?政府的职能是引导房企在价格上的合理、合法化,而不是干预企业的自主权。
*尾号4068的用户:楼市应该取消限购,市场的归市场,土地市场也是,卖地收入只许用于医疗,教育和保障房,房价会应声而落。
*尾号7311的用户:不从实际出发,单纯调控商品房价,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当前国家应加大保障房建设,来满足百姓刚需,商品房属改善型消费,价格应让开发商和消费者来合理自主调节。
*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