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业运营规划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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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产业运营规划框架协议
甲方(委托方):营口恒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盈岐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辽东湾大街中段(华海佳苑B座-1083室)
乙方(受托方):大连三联智拓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岳宇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永平街60号1单元6层1号
鉴于: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商,拥有大量待销优质房源且房源手续完备,可在市场流通;乙方拥有对养老产业独道的运营体系,大量养老产业资源及客户资源,同时拥有对甲方房源进行市场营销及改造的能力。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
础,互惠互利、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充分发挥甲、乙双方优势,进行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双方承诺保守商业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与乙方是关于养老产业开发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仅以此内容进行战略合作,并进行产业战略开发与运营,双方财务独立核算,甲、乙双方不得干预另一方正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单元年止。
第四条合作标的
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标的为:H1边户250平房子2套;H2-H8所有户型共计28套;
E2---E4---E11商业;A3-A4,截止目前未销售区区域。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合作的房产具有法律规定的销售条件和正常使用条件,符合国家关于商品房销售的所有手续。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所需的各类资料及政府批文,并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甲方不得对合作标的进行本协议以外的其他规划,保证合作标的权属清晰,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打造具有养老功能特殊属性的商品房源,甲方协助乙方
在营销道具、财务、物业进行全方位的配合;在售楼处和原有销售渠道进行全面年营销配合。
合作过程中双方保持顺畅沟通,不得单方擅自进行宣传推广或营销行为。
4、甲方全力推动项目在银行的审批工作,启动各种渠道确保项目在市场的市值。
5、甲方预计在两年内为养老提供相关的配套:生活服务配套(生活便利超市、
洗浴等)、提供医疗配套服务、提供休闲配套服务(山体公园、独立的海边娱乐区等)。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确立高端养老项目定位,配合渠道
推广和营销工作,利用各种营销手段构架养老生态链条,确保养老项目市场定位及房源销售工作。
2、乙方自行组织专业团队,负责养老项目的定位、装修规划、运营规划, 编制营销规划,负
责项目推广计划制定包括营销道具制作设计,并负责渠道推广与营销。
3、乙方派驻专业团队负责项目顺利推进与实施,双方的工作衔接以工作交接单的形式体
现,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负责项目衔接工作:
甲方指派项目衔接人为:
乙方指派项目衔接人为:
4、乙方须全力将首期规划房源尽快推向市场,全面推动养老项目推行进度。
乙方负责衔接装修公司、业主及养老管理公司,为更好的将养老产业落地提供便利工作。
5、乙方以战略合作伙伴身份负责项目的营销、渠道推广、全面运营工作, 负责构架社会与养
老相关联产业的联营与商业合作。
6、由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的单方面营销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合作期限内乙方所有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销售价格
1、甲方与乙方合作价格为:四联排10000元/平,双拼11000元/平,叠拼价
格4500元/平;商业签5年协议,免租期3年,后两年租金价格不超过1元/平,如
果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超过10000元/平;其他合作型物业以合作分红的方式
进行合作。
2、甲方给乙方所成交的业户提供如下购房金融政策:
首付最低可达一成,其余两成免息贷款给业主,分三年还清首付贷款,每
半年一个期限进行还贷,首年还总额的40%其余两年各还还贷总额的30%。
3、甲方与乙方共同组建监管账户,按揭或直接现金房款的客户购房资金直
接进入共管账户,此账户所有款项需双方确认并进行(签字或印章)后方可支取里面的资金。
4、甲方制定双方共同建造的养老房源市场定位价格:四联排价格:
23500 元/平,双拼价格:26500元/平。
第八条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分配
1、乙方管理费计提: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销售单价的15%乍为运营管理费,
每套按揭款或全额款到位之日起两年内支付此款项。
2、甲方扣除房款和营销管理费后其余的钱全部支付养老装修工程款,按装
修协议进行等额支付。
3、因销售所产生单价与成本价价格差所产生的 5.6%税率分别由营销公司和
装修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双方保证
1、甲方保证
1)甲方对本合约下的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甲方能取得本合约下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
5)甲方的任何变更均不会影响乙方的权益。
2、乙方保证
1)乙方对所做宣传保证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2)乙方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乙方不对客户承诺无法达到的口头和书面承诺。
第十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此项协议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除双方以外第三方透露除战略合作伙伴身份以外的任何商业机密,如需要批报信息,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第三方进行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商
业运营方案和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第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相应情况。
由协议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补充条款构成本协议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