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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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3.09.17
•【字号】甘交安监〔2013〕48号
•【施行日期】2013.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劳动安全保护,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
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3〕5号)文件要求,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落实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各市、州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将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和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基层一线干部职工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把关,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强化应对手段,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恶劣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密切与气象、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防汛、防山洪泥石流、防大雾、防大风等工作,要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为重点物资运输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双节”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情况下的车流、客流特点,密切关注路网实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工作。
同时,要结合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在“双节”期间要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及路政执法管理等重点环节,切实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针对今年“双节”的特点,加强假日运输市场需求分析,科学预测道路水路客运流量流向,合理安排运力和班次,科学组织运输,全面满足旅客需求。
要督促客运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双节”期间运输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重点加强城市及周边旅游景区、景点和汽车站、火车站等旅客集散地的城市公交和旅游客运的运力投入,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增开加
班车(船)和包车(船),避免出现旅客滞留。
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对营运车辆(船舶)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要对运营车辆(船舶)状况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船舶)不得投运。
特别要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和客滚船、汽渡船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的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费站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和效率。
进一步加强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工作,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公路气象预报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局部路段发生严重拥堵,确保“双节”期间高速公路畅通。
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公路养护力度,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加强国省干线的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边施工边通车、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和水毁、危桥、危险路段、高寒山区以及容易出现坍塌、滑坡等路段要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时处置路面坑槽、沉陷等主要病害。
路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并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突发事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安全巡查和监控力度,重点抓好特大桥、隧道、高边坡等关键性工程施工安全。
将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对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并限期整改。
厅属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办公场地,家属区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理,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双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并指定专人负责假日运输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完整、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各部门、各
单位在10月7日15:00前国庆节期间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10月11日16:00前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厅安委办, 以便省厅及时汇总上报(联系人:曹博文,联系电话:8485562,传真:8481325)。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