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所存,师之所存”:师生关系应该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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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所存,师之所存”:师生关系应该实现“从身份到契约”
的转变
本文转自法制日报作者:郝铁川
6年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周光礼出版了《中国博士质量调查》,曾引发各界争议,媒体也以此为专题作了详细报道。
当时揭露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有的导师把博士生当作廉价的高级劳动力。
《中国博士质量调查》报告称,60%的学生表示,他们承担了导师课题一半以上的任务,有些导师100%的横向课题都由学生完成。
坊间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说法:“‘老板’带的学生越多,收益就越高,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变成雇佣关系、劳资关系,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只不过,‘劳资’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契约,‘劳’方只有劳动的义务,却没有索要报酬的权利。
”于是,师生关系演变为一种类似于雇佣的关系。
2006年,上海某高校就曾发生过几位研究生对导师“剥削”不满而集体将其“炒掉”的事件,更有甚者,有的导师让研究生帮其著书,自己却不进行任何指导或把关,学生为了表达“无声的抗议”,竟连篇累牍地抄袭别人的著作,引发官司,让导师的丑闻曝光。
有学生称,在一些项目中,“有些老师自己一年拿几十万,对一个学生一两万都不愿支付”。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陈洪捷说,“中国培养博士的一个传统概念就是,你的导师是谁,他就成为你唯一的指导人。
他给你项目,给你钱,这就牵扯到利益关系”。
这样一来,导师和博士生之间就像一个小公司中老板和员工的关系。
二、有的导师所带的博士生数量过多,无法及时给与学生指导。
《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书中说,“全国指导博士生在20人以上的导师不在少数,指导博士生最多的一位导师手头上有110多位博士生,但是,许多博士生从入学到毕业没有见过导师一面”。
陈洪捷认为,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并没有上述所言那么严重,但他也指出,“这不是某个导师的问题,而是整个科研体制的问题”。
即能带过多博士生的导师一般都是能够容易获得科研项目、取得丰厚资助资金的大腕。
何以出现上述问题?周光礼的报告指出,是美国培养博士的“老板制”在中国被异化了。
西方培养研究生主要有“导师制”与“老板制”两种。
导师制(或称师徒制)源于欧洲,以科研和撰写论文为主要任务,实行导师个人负责制;而老板制源于美国,强调课程学习、实行严格的资格考试,实行导师小组负责制。
陈洪捷说:“从国际上对博士培养制度的总体研究来看,主流看法认为欧洲的导师制需要改革,导师制最大的问题是一个老师就算再有能耐,但个人的知识和视野毕竟有限。
而美国倡导的老板制,是一种导师集体负责制,可以兼收各家长处,创新、机会、潜力会大得多,因此美国的模式普遍被看好。
”也正是如此,老板制能够利用市场有效配置大学科研资源。
周光礼认为,老板制的形成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研究经费以竞争的方式发放,并在研究经费中把用于研究生培养的费用计算在内,在科研中实现“教育功能”;二是研究生的招收主要由导师掌握的研究经费决定,导师掌握的研究经费越多,招收的研究生和博士后也越多。
正是通过这样的市场机制,老板制有利于实现大学人力资源和科研经费的优化配置。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的顶级大学是在美国,即可以证明美国博导制度
的优越性。
在中国,博士生培养制度先是模仿日本模式,随后学习德国模式。
20世纪30年代,中国建立了美式博士培养制度。
到了20世纪50年代,又开始全面学苏联,建立起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高等教育体制,实际上又回到了欧洲的导师制。
改革开放后,中国恢复了导师制,但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这种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于是,改革的目标又转向北美的老板制。
但在朝着“老板制”转向的过程中,中国的博导制又带有明显的“师徒制”色彩。
虽然一个博士生上面除了设有导师以外,还有很多由一两个博导组成的指导小组,但所谓的指导小组只是名义上的,真正操作起来往往还是以一个导师为主。
在美国读博士,课程学习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每一门课程几乎都要求达到世界最前沿水平,每门课程都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而对博士生的评估,则是由第三方的中介机构进行。
也就是说,决定一名博士生能否毕业,该名博士生的导师说了不算,而是由导师指导委员会进行决定。
但在中国,博士的课程学习几乎沦为了摆设,学术研究成为中国博士们最重要的学习方式,获得级别高、资助资金多的项目又成为学术研究的主要渠道,这就使得美国的老板制在中国被异化。
周光礼称,“中国大学科研中的老板制是功利主义的产物,是师生关系功利化的结果。
这是一种利益驱使和彼此回报的关系。
”
当年,周光礼教授讨论的这一问题似乎局限于理工科,判断是否都正确,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经过这几年各方面的努力和整治,周光礼当
年反映的问题也改进不少,但我们今天似乎也不能乐观地说,大学里的师生关系都已完全正常。
我时常听到一些研究生抱怨很少能见到导师或与之深入探讨问题;时常听到一些研究生抱怨导师对自己只是“指”而不“导”,即只是指示研究生为自己干杂活、找资料,但并不认真训练研究生的思维方式、研究能力,研究生似乎成了“会说话的工具”;时常听到研究生抱怨导师在学术观点上不能与其有异,“吾爱吾师,更爱真理”乃是镜中花、水中月等。
因此,我觉得中国的师生关系应该率先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实质就是“平等”两字。
第一,师生人格平等。
不要把孔子过去所讲的“有事,弟子执其老”师生关系,变成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变成夏衍所写过的“包身工”。
学生可以为导师做些私人事情,但不应常态化,偶尔为之可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主要是就感情而言,毕竟不能真的成为方方面面的父子关系。
第二,导师应该鼓励学生批评自己、超越自己。
韩愈《师说》说得好:“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出生在我之前的人,他懂得的道理比我早,我跟从他,拜他为老师;出生在我之后的人,如果他懂得道理比我早,我也跟从他,拜他为老师。
我是向他学习道理的,哪管他的年龄比我大还是小呢?因此,无论高低贵贱,无论年长年幼,道理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所在的地方。
韩愈所言的“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不亚于古希腊哲人所讲的“吾爱吾师,更爱真理”
(本文作者:郝铁川上海文史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