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管院早操及晚自习管理处罚条例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于学生常规工作的管理处罚方法
2012—2013年度下学期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工作,以此来不断推进学风、院风建设,经我院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对全院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工作做进一步明确,请各班级结合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学生日常管理一日常规工作,现管理处罚方法如下:
一、早操
(一)出操时间为6:50—7:00;各班同学应在每天6:50以前集合完毕,班级出勤点名工作由各班负责同学完成,学生会将在早操时间段内进行班级出勤人数检查。
除节假日特殊天气情况外,大一全体学生必须按时到政管院指定的区域参加早操。
凡以下情况算作迟到或缺旷:
1﹑在6:50-7:00之间为做操时间,在此期间方才到达班级队伍算作迟到,6:50以后到达班级队伍请及时与体育部同学告知原因,情况特殊可以作为迟到处理,非特殊情况算作缺旷,并折算为一节旷课;
2﹑病事假请事先向班级负责同学声明并于学生会进行人数检查当时出具或于次日出具辅导员签署的假条或医院证明;逾期学生会负责同学可以不再受理。
并记作缺旷,并折算为一节旷课;
3﹑早操两次迟到算作一次缺旷,并折算为一节旷课;
(二)对于每月累计5次缺旷(包括迟到累计产生的缺旷)的同学,
由各班级负责同学报由辅导员处理,累计10次缺旷的同学,辅导员报校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注意:轮到星期一升国旗全院学生应全部参加。
二﹑早自习
(一)自习时间为7:30—8:00。
(二)早自习实行签到制,早上来的同学在班级负责同学处签到。
7:30-8:00为学生会到教室检查人数时间,签到后须自行进行自习,不得影响其他同学。
3、学生会到教室检查人数时,若已经签到但人已经离开教室以及没有在班干处签到的同学,按缺旷处理,并折算为一节旷课。
4、对于每月累计5次晚自习缺旷的同学,由各班级负责同学报由辅导员处理,累计10次晚自习缺旷的同学,由辅导员报校部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5﹑病事假请事先向班级负责同学声明并于学生会进行人数检查当时出具或于次日出具辅导员签署的假条或医院证明;逾期体育部负责同学可以不再受理。
并记作缺旷,并折算为一节旷课;
三﹑课堂考勤
(一)抽查时间:正常上课时间。
(二)抽查方式:进行不定期不定班级的抽查,所查课程在查课前不予公布,采取点名登记、人数统计、查看学习委员的考勤记录等方式,掌握班级的考勤情况。
(三)抽查人员:由年级学习部成员(包括各班学习委员)和预
备主席团成员各一名组成。
(四)抽查规定:上课前5分钟由抽查人员进行点名登记和人数统计,截止到上课铃声响还未进入教室的同学先记录为迟到,上课五分钟之后还未到教室者直接记为旷课。
四﹑请假制度
(一)请假地点﹑时间:三教附楼414 辅导员无课期间
(二)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原则。
请假程序严格遵守“本人办理”的原则,他人代办,一律不予受理。
(三)严格遵守事先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并办理书面请假。
事先不说明,事后再请假者,一律不予办理。
(四)请假理由正当。
学生病假,可凭医院证明或校医务室证明,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个别急性、突发疾病可通过电话向辅导员汇报,经老师同意,事后凭证明办理补假手续),事假一般不予办理。
如遇家中突发急事、丧事等,必须请假者,要求由父母事先通过电话告知老师,经查情况属实,予以办理请假,方可离校。
同时返校后,立即到辅导员老师处销假。
特别声明:堵车、赶不上车、买不到票、车票晚点等理由,一律不予办理请假手续,做旷课处理。
(五)各类放假前后不允许擅自调课、早退、旷课等行为。
以上若干规定所涉及的每位学生的出勤情况,将计入学生综合考评,从而影响到学生的评奖推优及各种优惠待遇的资格评定。
同时早
操早自习及课堂考勤综合出勤率差的班级,将取消该班的评优资格。
凡学生干部、班干、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曾经享受或正在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已经获得推优评奖资格的同学违反或带头违反学校及系部规定,带头捣乱,参与滋事产生恶劣影响的,将撤消相应职务和一切已经具备的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
各班将该管理处罚办法告知每一位学生,并督促认真履行。
被抽查到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给予年级通报。
每周的考勤结果结果将上传在年级QQ群里,
本规管理处罚起执行。
最终解释权归管理系学管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