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委员会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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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项目编号:GXTC-)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出资方代表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和实施。

现招标有关事宜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授权主体:福州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招标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五、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投资规模
根据可研估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PPP项目投资额为.万元、政府配套工程投资额.万元。

、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包括红线外一米范围以内的场地平整、前处理车间、后处理车间、辅助设施及收运体系等。

、运营内容
处理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含琅岐岛)、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产生的大件垃圾(园林)。

、处理规模
根据《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可研》的数据:福州市大件和园林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大件垃圾t/d、园林垃圾t/d。

、大件垃圾(园林)收集运输系统
本工程的处置对象主要为福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产生的大件垃圾(园林),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运距、交通和经济性等因素,采用直运的方式收运大件垃圾(园林),其中园林垃圾由福州市园林局负责收运。

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的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应将修剪后的园林废弃物分解至规定尺寸后,自行送至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规定卸料位置,且不得将园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二)运作方式
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向项目公司授予本项目年的经营权,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三)合作期限年(含建设期)。

(四)采购需求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五)股权比例
本项目社会资本选定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

(六)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政府出资方代表与社会资本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在股东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将对应的注册资本汇入指定账户;若注册资本有增减,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代表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增减,且在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注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由于股东未按约定出资,或因自有资金不到位引起的财务成本增加、工期滞后、项目亏损等,均由未到位股东承担;合同各方不得抽回和挪用项目自有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
的建设。

注:项目公司需在福州市晋安区注册成立,如果中标社会资本方为外商投资企业,则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执行,即最低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社会资本应具备相应项目经验和资金实力,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资格条件设定如下: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注: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或“失信黑名单查询”网页截图,申请人在网页截图名单检索上无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下载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申请人在网页截图上无记录);
、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关闭等不良状态;
注:
)属中国境内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属香港注册的企业,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的《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的《公司注册证书》;
)属澳门注册的企业,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商业登记证明》;
)属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提供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且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环卫行业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须通过环境卫生行业评定的甲级(或一级)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证书;
、运营单位运营业绩要求:
()截止年月日前,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须具有在中国大陆承揽过投资规模≥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业绩;
()截止年月日前,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须具有在中国大陆承揽过项垃圾收集转运规模≥吨/日的运营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资、控股(持股比例>%)下属公司的业绩可予以计入,业绩是其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股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全资、控股下属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的,则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可查询的隶属情况查询页面打印件(含认缴注册资本数额页面打印件);若全资、控股下属公司为香港注册的企业可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hk”上可查询的企业注册情况(须体现出资人股权关系)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若全资、控股下属公司为其他境外地区注册的企业,须出具该企业在当地合法注册的法律文书(须体现出资人股权关系),注册文件应经该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后,经司法部指定的认证机构核证(投标申请人须随附企业注册文件中文译本)。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名,联合体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由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单位或运营单位(具有运营业绩)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占股比例≥%,(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须提交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日历日内在福州市晋安区内注册设立项目公司的承诺书。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须提交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日历日内在福州市晋安区内注册设立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实缴)的承诺书。

该公司必须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参与本项目的投资运营,不占用联合体成员投标名额。

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占股比例不包含其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公司中占股比例。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范围内所有大件垃圾得到有效及时的收运,听从环卫部门(园林部门)的统一协调及管理,保障城市的清洁、美观。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购买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号福晟财富中心层)。

、请购买标书人员持以下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号福州市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的可由联合体成员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号楼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号福晟财富中心层
联系人:周乐萍、吴文娟、王浩
联系电话:-、-
邮箱: gx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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