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集散中心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集散中心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安全集散中心的所有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生产、加工、
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中心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
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
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对食品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应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
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原料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采购食品原料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二)食品原料应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禁止采购和使用禁用、劣质、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二)生产、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操作过程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三)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四)生产、加工的产品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九条食品储存、运输环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温度、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二)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食品受损、变质。
第十条食品销售环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有序;
(二)销售人员应佩戴工作牌,文明服务;
(三)销售的商品应明码标价,质量合格。
第四章食品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中心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包括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中心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