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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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文献
一、目的
为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时间管理,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医院员工的作息时间、考勤规定及请假、休假等相关事宜,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合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三、工作时间
1. 医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员工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 员工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制和非标准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非标准工时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部分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3. 员工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4. 以下特殊岗位实行轮班制:
(1)临床一线医护人员。
(2)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24小时值班岗位。
轮班岗位的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 临时性加班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并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给予员工相应的加班补贴。
6.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批准。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1)医院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员工卡、电子签名等,具体方式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之前,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之后。
(3)特殊岗位按照实际工作班次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当日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外出事由。
(2)部门负责人应在考勤记录中备注员工因公外出情况,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忘记签到处理
(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2)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补签,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情况。
(3)忘记签到次数超过每月规定次数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记录、请假审批、加班安排等。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如实报告个人出勤情况。
(4)考勤数据由人力资源部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医院领导层报告。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及联系方式。
(2)请假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假申请应如实反映请假事由,不得编造、隐瞒事实。
2、请假审批权限
(1)部门负责人具有审批本部门员工请假申请的权限。
(2)请假天数在3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天数超过3天的,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特殊情况或重要岗位的请假,需报医院领导层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销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部门负责人应在考勤记录中注明销假情况,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按请假审批流程办理。
(4)未按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并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医院设立的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2)员工申请休假,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a. 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休假申请,明确假期种类、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b. 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c. 特殊假期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无工资。
(3)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天数。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天数。
(5)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发
放。
3、年假规定
(1)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确定。
(2)员工应在当年内合理安排年假,过期不补。
(3)员工在申请年假时,应充分考虑工作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天数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陪产假,陪产假天数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5、公众假期安排
(1)医院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众假期,员工在公众假期内享有带薪休假。
(2)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众假期排班,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行。
(3)公众假期加班的员工,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2)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未按时到岗工作,视为旷工。
(3)处理:迟到或旷工的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迟到或旷工的时长,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1)未请假:员工未按程序请假,视为旷工,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2)伪造记录:员工伪造签到、请假等记录,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
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旷工期间,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并根据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2)辞退规定: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规定次数的员工,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1)员工未按时签到,需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根据情况补签。
(2)未按时签到且未说明情况的,按照迟到或旷工规定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到岗、离岗。
(2)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本部门考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1)员工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或隐瞒实际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2)涉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利益的,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