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794 (合同范本系列)甲方:XXXXXX乙方:XXXXXX签订日期:XXXXXX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标准版本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甲方(电信运营商):乙方(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市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
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2024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

2024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内容如下:一、协议双方约定1.1 甲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移动电话及相关服务。
1.2 乙方为本合同受订用户,享受甲方提供的移动电话及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2.1 甲方为乙方提供移动电话及其他业务功能,包括电话通信、短信、上网等服务。
2.2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通信费用,并对通过其号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承担责任。
三、通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资费标准支付通信费用,费用形式包括月租费、语音通话费、短信费等。
3.2 乙方在收到账单后应按时缴纳通信费用,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四、通信保密4.1 乙方应妥善保管手机及SIM卡,不得泄露通信内容及密码,如有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2 乙方对手机通信内容的保密负全部责任,不得利用通信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五、使用期限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_____年。
5.2 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续订服务,将自动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通讯服务。
六、合同变更6.1 乙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6.2 甲方如有变更合同的权利,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变更事项。
七、合同解除7.1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解除或到期后,双方无需再履行合同义务。
7.2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八、附则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敬请注意合同内容并遵守约定。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精选3篇)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精选3篇)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书篇1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合同编号:用户(甲方):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一)乙方在其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三)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改。
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甲方重要的个人资料,甲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一)乙方应在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按乙方统一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收取通信费用,并按要求明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2023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

2023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甲方: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电信运营商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号码: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希望申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并订立入网合同,乙方愿意提供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及费用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电话入网服务。
甲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等资料,以便乙方进行入网审核。
1.2 移动电话使用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计费标准按月支付。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所使用的手机号进行管理。
2.2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手机卡、手机号码以及相应的通信设备。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3.2 双方可以协商在合同期满之前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移动电话使用责任4.1 甲方应妥善使用移动电话和相关设备,照顾好移动电话的保管和使用,保证不会丢失、损坏或被盗。
4.2 甲方不得利用移动电话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诈骗他人、发送违法信息、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等行为。
4.3 如发生上述违法违规活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移动电话使用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利用移动电话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1)甲方身份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2)乙方的服务价格与计费标准;3)其他双方约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合同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合同1.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达成:甲方:北京某移动电话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户”)2. 合同内容2.1 合同目的本合同目的在于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移动电话入网服务的条款、条件以及双方义务和权利。
2.2 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本市境内使用移动电话的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和短信服务、增值业务服务、上网业务服务等。
2.3 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北京市移动电话号码开通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本合同期限最长为二年。
2.4 签订合同及支付甲乙双方确认合同内容后,用户需支付相应的费用,签订本合同。
2.5 服务费用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通话费、漫游费、增值业务费等。
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公布收费标准,并遵守价格平等、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
费用的收取方式可以是预付款、后付款或其他形式。
2.6 服务质量甲方应当依照国家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通信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电话入网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乙方应当根据服务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2.7 服务保障甲方负责保证服务连续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专业性,发现用户投诉及时应对和解决。
2.8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甲方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进行赔偿。
如乙方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进行赔偿。
2.9 合同解除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终止。
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甲方电话服务,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甲方续签合同。
2.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3.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并书面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未使用的预付费用,但应当先扣除其他合同约定应当扣除的费用(如漫游费等)。
3. 其他条款3.1 合同变更如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在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最新-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电信运营商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市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
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
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一甲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合同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合同1. 引言本合同旨在明确北京市移动通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关系,促进良好的合作关系。
2. 服务内容公司向用户提供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包括:1.为用户提供移动电话号码;2.提供移动电话网络连接服务;3.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 费用标准1.移动电话号码购买费用由用户支付;2.移动电话网络连接服务费用由用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3.如用户转移移动电话号码至其他运营商,用户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4. 用户权利和义务1.用户有权按照约定使用移动电话服务;2.用户应保管好移动电话号码和通讯设备,避免遗失、损坏等不良后果;3.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4.用户应合法使用移动电话服务,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5.用户应按公司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5. 公司权利和义务1.公司应按照约定向用户提供服务;2.公司应保证移动电话网络连接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3.公司应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4.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管理移动电话号码。
6. 服务期限和终止1.服务期限为合同约定的时间;2.如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终止服务:•用户违反合同约定;•用户恶意逃费或多次欠费;•用户提出终止服务。
7. 争议解决1.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8. 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用户各执一份;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 签署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

2024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合同编号:日期:年月日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乙方(运营商):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电话通信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甲方入网手续1. 甲方在办理入网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以及办理入网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2. 甲方在申请入网时需签署本合同并按照乙方规定的价格支付相应费用。
3. 甲方在入网后应遵守乙方的网络使用规则,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二条通信服务及费用1.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移动电话通信服务。
2.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套餐选定相应通信服务,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乙方将根据服务费用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应的通信服务。
3. 甲方应按时支付通信费用,乙方有权对逾期未付费的甲方电话服务进行限制或中断。
第三条服务质量1. 乙方将尽力保障甲方的通信服务质量,确保通信过程中的安全、稳定、畅通。
2.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通信服务发生故障或中断,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复,并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
第四条信息保密1. 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进行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信息。
第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 如因甲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手续。
2.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023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

2023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乙方(电信运营商):公司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向通过乙方提供的移动电话网络服务,双方进行如下合作: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移动电话网络服务,包括语音通信服务、短信服务、数据服务等。
1.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优惠、套餐升级及增值服务。
1.3 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合作门店或官方渠道购买移动电话入网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产品套餐。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_____年。
2.2 合同期满后,甲方可选择续约或解约。
若不进行任何选择,乙方将默认延长服务期限并继续提供服务。
第三条合同价费3.1 甲方需支付入网费用、通信费用及其他费用。
3.2 甲方入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SIM卡费用、号码预存款等,根据甲方选择的产品套餐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3.3 甲方每月需按时支付通信费用,通信费用包括语音通话费用、短信费用、数据流量费用等。
3.4 乙方将根据产品套餐的不同,提供相应的优惠活动及套餐升级服务,以降低甲方的通信费用。
3.5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及时缴纳电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或限制甲方的服务使用。
第四条服务维护4.1 甲方如遇到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故障,应及时与乙方客服联系,乙方将尽快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及解决方案。
4.2 乙方将定期进行网络维护和优化,保障甲方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4.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能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和用户隐私信息,双方应互相保密并妥善处理相关信息。
5.2 双方不得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北京市,移动电话的普及率非常高,而人们在购买移动电话时,在签约入网合同时,往往有很多适用问题需要了解,其中之一就是移动电话入网合同是否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
什么是移动电话入网合同移动电话入网合同是指,当我们购买移动电话时,为了能够使用运营商的电话服务和数据服务,我们需要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被称为“入网合同”。
入网合同一般包括了使用条款、服务条款、套餐信息、费用说明、服务支持等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使用条款和费用说明。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的适用范围在中国,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一般分为预付费合同和后付费合同两大类。
预付费合同是指用户事先购买一定额度的电话费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实际通讯和服务消费进行扣费;后付费合同是指用户在使用电话和数据服务后,将电话费用和数据费用进行合并,每月底会统一结算,并在次月账单中进行扣费。
对于预付费合同来说,用户需要在签约时就确定自己的电话费用,并在购买完毕后使用,因此预付费合同中不会包含任何签约后付费的内容。
但是,在后付费合同中,由于用户需要先使用电话和数据服务,之后再进行结算扣费,因此需要在合同中详细说明签约后付费项的内容和计费方式。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规定,北京市的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
具体来说,北京市联通、北京市电信、北京市移动公司在发放后付费套餐时都需要在合同中详细说明签约后付费项的内容和计费方式,并在用户签订合同时向用户进行解释说明。
在签约完成后,如果发生任何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的纠纷,都需要参考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解决。
同时,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明确了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了运营商的合法利益。
用户在购买移动电话时需要认真阅读入网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对其中的适用范围和费用计算方式进行理解和确认。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合同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服务合同一、合同双方及定义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移动电话用户(简称“用户”)乙方:北京市电信公司(简称“电信公司”)定义: 1. 移动电话用户:指在电信公司处购买和使用移动电话业务的个人或企业用户。
2. 电信公司:指提供移动电话业务的北京市电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二、服务范围电信公司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向用户提供移动电话通讯服务。
移动电话通讯服务包括语音通讯、信息业务、增值业务等。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用户签字或口头同意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届满自动终止。
四、使用费用1.服务费用:用户每月应按照电信公司的收费标准缴纳服务费用。
2.通话费用:用户每月应根据通话时间及电信公司的收费标准缴纳通话费用。
3.网络流量费用:用户如使用流量,则需根据电信公司的收费标准缴纳流量费用。
4.其他服务费用:用户使用电信公司的增值业务产生的费用需单独缴纳。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用户权利和义务1.用户有权按照电信公司的规定获得移动通讯服务。
2.用户有权根据服务费用交纳情况,申请停机、复机和暂停服务。
3.用户有义务按照电信公司的规定及时缴纳电话费用。
2. 电信公司权利和义务1.电信公司有权依照国家和行业规定,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通话费用等费用。
2.电信公司有权根据注册信息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并保证用户信息的保密性。
3.电信公司有权在维护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对用户的通讯内容进行监测。
六、违约责任1.用户违反本合同规定,电信公司有权采取停机、限制通信服务、收回已出借、出租或出售的终端设备等措施。
2.电信公司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合同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合同解除:因用户自身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电信公司,并缴纳相应费用。
3.合同终止:协议期届满自动终止。
八、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精神的原则达成补充协议。
2024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范本

2024年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范本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合同编号:2024-XXX甲方(运营商):北京市某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街道XXX号电话:XXXX-XXXXXXX乙方(用户):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公司注册地址:XXXXX电话:XXXX-XXXXXXX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移动通信业务运营商,乙方是一位合法的移动电话用户/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公司,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移动通信业务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移动通信服务内容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提供手机号码/企业号码;2. 提供通话服务,并保证通话质量;3. 提供短信服务并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4. 提供数据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接入和流量服务;5. 其他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移动通信服务费用;2. 移动通信服务费用可以采取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截止日期前支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暂停或中断服务直至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为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移动通信服务;(2)解答乙方对移动通信服务的疑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确保乙方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安全,并保护乙方的隐私;(4)制定移动通信服务的规则,保护移动通信服务的公平公正。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支付移动通信服务费用;(2)合法合规使用移动通信服务,不得利用移动通信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3)保护个人或企业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4)如发生通信问题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要求解决。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BF--2018--2706)甲方(电信运营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一、背景移动电话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也成为市场上最主要的提供商。
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选定了所需的运营商后需要签订的入网合同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的相关问题,并介绍相关条款。
二、移动电话入网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约定、互相制约的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合同,并应当遵循交换等价原则。
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签订移动电话入网合同时应了解其法律效力,特别是在签约后付费项目上的条款。
三、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的相关条款1. 入网资料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首先要求用户提供入网资料,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在填写资料时,用户应当如实填写,并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如果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将会对使用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无疑是关于费用的条款,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中也不例外。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包括计费规则、通话费用、短信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细节。
在这些费用条款中,被广泛关注的自然是计费规则了。
在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中,计费方式包括分别计费、合并计费、通话费用计费、数据流量计费等多种方式。
这些计费方式中,最常见的分别计费以及合并计费的方式。
3. 服务在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中,除了费用条款外,还有关于服务方面的条款需要关注。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中规定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出现故障、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用户可以通过投诉和申诉途径来解决。
4. 付费及欠费在签约后付费项目中,付费及欠费的相关条款也是非常重要的。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中对于付费及欠费方面的条款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缴纳方式、付款方式、催收方式等内容。
用户需要按时付款并遵守约定,否则将引发相应的催收处理。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简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备的通讯工具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北京市制定了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规定,旨在规范移动电话服务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规定背景在过去的几年中,移动电话市场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北京市手机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了2310万,而2010年这个数字仅为670万,增长了超过三倍。
同时,移动网络的覆盖也越来越广泛,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完善。
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计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承诺等方面。
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北京市确立了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规定。
规定具体内容1.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的内容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以下内容:•服务费用及其收费标准;•通话资费标准;•充值方式、时间和有效期限;•其他应当明确告知的内容。
2.消费者有权查询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的收费标准消费者有权查询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的收费标准,包括通话资费标准、手机上网资费标准等。
3.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应当提供收费明细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应当提供收费明细,包括服务费用、通话资费、短信费用、上网费用等。
4.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应当提供官方客服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应当提供官方客服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供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等。
5.消费者应当保留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合同等证据消费者应当保留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合同、收费明细等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违规处理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如果违反规定,将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罚措施。
具体处罚包括:•给予警告、罚款、吊销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停止营业整顿;•向消费者赔偿损失等。
结语移动电话服务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也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
(后付费类)
合同编号:
用户(甲方):
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网络服务范围
(一)乙方在其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
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
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单位用户:
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三)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第三条
用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改。
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甲方重要的个人资料,甲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
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乙方应在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按乙方统一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收取通信费用,并按要求明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全网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统一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
如遇乙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甲方选定的优惠方案生效时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机,且甲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提供网络服务;欠费停机满
日甲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合同,并追索甲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四)甲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缴费以外的其他业务(拨打本地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电话除外)。
第五条
风险控制
(一)双方应对通信费用进行风险控制。
(二)甲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的,应及时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查询。
(三)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乙方明示的预消费额度时,乙方应通过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按要求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当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预消费额度时,乙方有权停机。
(本款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
用户服务
(一)甲方可通过乙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及各类临时性活动等内容。
乙方客服热线为
(二)乙方对甲方通信费用详细资料应至少保留5个月,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区内、长途及漫游通话收费清单,对甲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甲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以自助方式定制的,乙方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甲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乙方提出。
乙方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不得向甲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四)乙方依合同约定对甲方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甲方。
(五)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本地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
号码转让
甲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的,应先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sim(utk、uim)卡规定
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
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而应携带入网时所用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场所解锁。
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sim(utk、u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相关费用。
第九条
服务质量
(一)乙方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在乙方的网络覆盖范围内,甲方向乙方申告服务障碍的,乙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月功能费。
但属于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移动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乙方应在甲方申告后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甲方在乙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免收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五)甲方向乙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如乙方受理后未按承诺的时间予以停止,甲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
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停止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六)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甲方认为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被盗用的,应及时通过拨打乙方客服热线等方式通知乙方停止服务,并办理相关停机手续。
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国家允许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甲方,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乙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甲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
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甲方要求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乙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复印处)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制定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
致力于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