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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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填表日期”栏:为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办理换验证)填
写《税务登记表》的当日;纳税人网上办理的,为网上填报《税务登记表》的当日。
2. “纳税人识别号”栏:也称税务登记证号码。
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
登记时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一定规则赋予纳税人的税务编码。
(参加国、地税联合换证的纳税人,有国税局纳税人识别号的,本栏填国税局纳税人识别号)
3.“地税计算机代码”栏: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主管地税机关
核发的征收管理码。
“国税档案号码”: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主管国税机关核发的征收管理码。
4.“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
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纳税人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有权批准成立机关核发执业证书上的“名称”严格对应。
5.“批准成立机关”栏:为纳税人依法成立的批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批准成立机关为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它有权机关批准纳税人依法成立的,为相应的批准纳税人成立机关。
6.“组织机构代码”栏:为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7.“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上的注
册号或有权批准成立机关核发执业证件上的注册号或有权批准成立机关的批准文件号。
8.“开业(设立)日期”栏: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或执业证件上
的设立日期或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批准成立日期。
9.“生产经营期限”栏: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期限为营
业执照上的有效期限;其它有权批准成立部门核发执业证书的,为执业证书上的有效期限;或有权批准成立机关批准成立文件上注明的有效期限;
10.“证照名称”栏: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
特种行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11.“证照号码”栏:为纳税人批准成立证照上的号码。
12. “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
地址。
13. “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14. “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15. “核算方式”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满足以
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
(2)建立独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16.“从业人数”栏:为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数目。
17.“单位性质”划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
其他。
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18.“网站地址”栏:若本单位已向互联网管理部门申请了域名作为本单位
的网址,填写域名地址;若没有,则不需填写。
19.“适用会计制度”栏:划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
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四种类型。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据实填写。
个体工商户和私人合伙企业未建立会计制度的不填写。
20.“经营范围”栏:按照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
不领
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填写,未
核准经营范围的按照实际开展的业务范围据实填写。
21.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
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2.“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栏:企业法人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
册资本填写;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开办资金填
写;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注册资金填写,
未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不填写;民办非企业法人单
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证书上未
注明资金的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上
载明的资本金填写;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等无注册资本或投
资总额的不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投资的,“注册资本或投
资总额”栏按照验资报告上注明的人民币填写;构成投资总额各
外币按照实际币种和金额填写。
23. “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24. “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
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填写“其
他”。
25. “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26.“代扣代缴税款业务内容”栏: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
的法定义务人均须填写。
包括:
①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
依法代扣代缴营业税业务:建筑、安装行业;交通运输业;土地使用权转让
及出售建筑物;代征出租房屋;金融机构委
托发放贷款;
③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业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
④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业务
⑤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7.附报资料:按照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所提交的资料据
实填写。
28. “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
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
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
类型填写。
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
填写;
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行业:应按照
相应代码内容填写;
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填写的有效期限;
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
额;
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七、会计报表种类:按《会计制度》要求,应报送的报表名称;
八、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式:按《财务准则》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