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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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讲 亏损合同应用案例

第01讲 亏损合同应用案例

小孔微孔介孔
小孔、微孔和介孔是三种不同大小的孔径分类,常用于描述多孔材料的孔径大小分布。

它们的定义如下:
1. 小孔:孔径小于2纳米的孔称为小孔。

小孔的孔壁由单个原子或离子构成,因此具有极高的表面积和反应活性,通常用于催化、传质、吸附等领域。

2. 微孔:孔径在2纳米到50纳米之间的孔称为微孔。

微孔的孔壁由几个原子或离子组成,因此具有中等的表面积和反应活性,通常用于吸附、过滤、分离等领域。

3. 介孔:孔径在2纳米到200纳米之间的孔称为介孔。

介孔的孔壁由多个原子或离子组成,因此具有较大的表面积和反应活性,通常用于催化、传质、分离、药物传递等领域。

小孔、微孔和介孔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孔径大小和孔壁结构。

小孔的孔壁由单个原子或离子组成,孔径非常小,但表面积和反应活性很高。

微孔的孔壁由几个原子或离子组成,孔径较大,但表面积和反应活性适中。

介孔的孔壁由多个原子或离子组成,孔径较大,但表面积和反应活性也较高。

不同孔径大小的多孔材料具有不同的特性和应用。

例如,小孔和微孔材料常用于催化剂、传质、吸附等领域,介孔材料则常用于催化、传质、分离、药物传递等领域。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3篇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3篇

新收入准则亏损合同3篇篇1合同协议:关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处理方案一、前言根据最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亏损合同的认定、处理及相关责任分配等事项,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双方因业务合作而签署的亏损合同的处理和管理。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二、定义与原则亏损合同:指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经营风险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合同。

此类合同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

本协议的签订基于公平、公正、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本准则旨在规范亏损合同的认定和处理流程,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三、亏损合同的认定与评估双方应共同设立评估机制,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定期评估,以判断是否存在亏损风险。

在评估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经营成本等因素。

若初步认定为亏损合同,双方应共同商议并确定具体的处理方案。

对于重大亏损合同,双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寻求政策支持。

四、亏损合同的处理措施1. 风险分担:双方应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共同承担亏损风险。

具体的风险承担比例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双方协商确定。

2. 合同调整:在亏损风险评估后,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条款,如调整价格、变更履行期限等,以减轻亏损风险。

3. 损失补偿:对于已经发生的亏损,双方应按照约定比例进行损失补偿。

补偿方式可包括现金补偿、资产置换等。

具体补偿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 合同终止:若亏损合同无法通过以上措施得到有效解决,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损失分担应遵循公平原则进行。

五、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涉及亏损合同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如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财务相关 -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财务相关 -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上“会计准则实施”栏目下“收入准则应用专区”发布了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供各单位在收入准则应用中学习参考。

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共计发布五个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别为: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以下为五个应用案例全文。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例】甲建筑公司与其客户签订一项总金额为5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

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2x18年2月开工,预计 2x21年6月完工;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550万元。

到2x19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00万元。

2x20年末根据工程最新情况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10万元。

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该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该合同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所示。

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质保金30万元需等到客户于2x22年底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

上述价款均为不含税价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会计处理:1.2x18年账务处理如下: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540 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540 000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履约进度=1 540 000+ ( 1 540 000 + 3 960 000 )合同收入=5 800 000x28% = 1 624 000 (元)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62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624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1 540 000贷:合同履约成本 1 540 0003)结算合同价款。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6篇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6篇

新收入准则亏损合同6篇篇1合同协议:关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处理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经济活动,并依据新收入准则进行商业交易,为确保双方权益,就有关亏损合同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说明1. “新收入准则”:指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

2. “亏损合同”:指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计收益,从而形成的亏损情况。

二、合同背景及目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由于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可能导致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面临亏损风险。

为了明确双方权益,避免纠纷,特签订本协议。

三、新收入准则的应用及解释双方确认本合同将遵循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收入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问题,双方应依据新收入准则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亏损合同的约定与处理措施1.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亏损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说明原因。

2. 甲乙双方共同分析亏损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方案,如调整合同条款、延期履行或补充协议等。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亏损,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损失、调整合同价格等。

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亏损,双方应依据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 乙方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依据新收入准则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核算,确认是否发生亏损。

五、双方权益及义务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收入准则,诚信履行本合同义务。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乙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核算,确保合同执行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4. 双方应共同维护本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积极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01讲 亏损合同应用案例

第01讲 亏损合同应用案例

第01讲亏损合同应用案例摘要:一、亏损合同概述1.亏损合同的定义2.亏损合同产生的原因3.亏损合同的影响二、亏损合同应用案例1.案例一:某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亏损合同2.案例二:某企业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产生亏损合同3.案例三:某制造商因产品设计缺陷产生亏损合同三、应对亏损合同的措施1.风险管理:预防亏损合同的产生2.合同调整:对已产生的亏损合同进行调整3.亏损处理:对无法避免的亏损进行合理处理正文:一、亏损合同概述亏损合同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合同执行结果产生亏损的合同。

亏损合同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因此,正确认识亏损合同,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对企业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1.亏损合同的定义亏损合同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高于合同价格,从而使企业产生亏损的合同。

2.亏损合同产生的原因亏损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政策变动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成本增加、收入减少等情况,从而产生亏损。

3.亏损合同的影响亏损合同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降低企业盈利能力、影响企业声誉等。

此外,亏损合同还可能导致企业市场地位下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亏损合同应用案例以下为三个亏损合同的应用案例:1.案例一:某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亏损合同某公司在与海外客户签订合同时,未对汇率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导致该公司实际成本高于合同价格,从而产生亏损。

2.案例二:某企业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产生亏损合同某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未能预见到原材料价格的上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企业实际成本增加,产生亏损。

3.案例三:某制造商因产品设计缺陷产生亏损合同某制造商在设计产品时存在缺陷,导致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8篇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8篇

新收入准则亏损合同8篇篇1合同协议:关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处理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经济活动,面临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问题,为保障各方权益,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事项达成一致。

2. 本协议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新收入准则下对亏损合同的处理方式,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定义与界定1. 新收入准则: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最新规定。

2. 亏损合同:指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收入低于合同成本,形成经济损失的合同。

三、亏损合同的认定与处理1.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实际情况,共同认定亏损合同。

2. 在亏损合同认定后,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减少损失。

3. 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合同条款、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等。

4. 甲乙双方应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确保及时、足额支付。

3. 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处理亏损合同事宜,确保合同得到妥善解决。

4. 甲乙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与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乙双方共同原因导致亏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共同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工具。

然而,有时候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企业面临亏损的局面,这就涉及到收入准则中对于亏损合同的处理。

亏损合同,简单来说,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当企业面临这样的情况时,需要根据收入准则进行谨慎的会计处理和决策,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先来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理解亏损合同的概念。

假设一家制造企业 A 与客户签订了一份生产 1000 件特定产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每件 100 元。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企业预计完成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将达到每件 120 元。

这就意味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企业将产生 20000 元(1000×(120 100))的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首先需要评估该合同是否属于亏损合同。

如果是,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企业已经生产或正在生产的产品、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等。

如果存在标的资产,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

假设在上述案例中,企业已经生产了 500 件产品,那么这 500 件产品就构成了标的资产。

企业需要对这 500 件产品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假设这 500 件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 90 元,那么减值损失为 500×(120 90)= 15000 元。

对于尚未生产的 500 件产品,由于不存在标的资产,企业应当根据预计亏损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在这个案例中,预计亏损金额为 500×(120 100)= 10000 元。

在处理亏损合同时,企业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

例如,如果合同存在可变对价,如折扣、返利等,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估计可变对价的金额,并在计算亏损时予以考虑。

超全财政部会计司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超全财政部会计司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超全!财政部会计司收入准则应用案例!⭐️❀•2020年7月1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第二批三个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保荐服务的收入确认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药品实验服务的收入确认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的收入确认•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第一批五个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保荐服务的收入确认2020年7月17日【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在乙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提供包括依法对乙公司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保荐意见等保荐服务。

乙公司在签订合同后支付10%保荐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受理后再支付 50%保荐费,其余 40%保荐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支付,已支付的费用无需返还。

如果因乙公司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时(如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被受理),甲公司无权收取剩余款项,但可就其发生的差旅费等直接费用获取补偿。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保荐人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发行人进行审慎核查,对其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保荐人的工作底稿应当独立保存至少10 年,如果乙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新的保荐机构需要重新执行原保荐机构已完成的保荐工作,并且乙公司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假定该合同不涵盖承销服务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等其他服务。

本例中,除非甲公司完成乙公司上市前的全部保荐服务,乙公司不能从甲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本身获益,或将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并受益,即该保荐服务中的各项服务本身是不能够明确区分的。

同时,该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服务具有高度关联性,即合同中承诺的各项服务在合同层面是不可单独区分的。

因此,甲公司提供的保荐服务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8篇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8篇

新收入准则亏损合同8篇篇1甲方(亏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方或合作方):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一项业务活动,因市场变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可能出现亏损情况,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协议。

一、合同背景及目的1. 本合同基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的业务活动,因可能出现亏损情况而订立。

2. 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新收入准则下对亏损合同的认定、处理及后续合作方式等事项。

二、合同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2. 以新收入准则为依据,公正、公平地处理亏损合同相关事宜。

三、亏损合同的认定与处理1. 亏损合同的认定: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可能存在亏损情况,亏损的认定标准依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进行。

2. 双方应就可能的亏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3. 乙方应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亏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对于合同亏损情况,双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商业惯例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修改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等。

四、后续合作事项1. 双方应就后续合作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合作内容、方式及期限等。

2. 双方同意在后续合作中互相支持,共同应对市场变化、经营挑战等因素,努力实现共赢。

3. 双方在后续合作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双方利益。

五、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若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亏损或泄露对方商业秘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2篇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2篇

新收入准则亏损合同2篇篇1合同协议:关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处理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业务合作中存在亏损合同的可能,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益,维护各自的利益,确保交易的公正与透明,依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亏损合同:指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合作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根本无法实现的合同。

2. 新收入准则:是指最新的会计准则中有关收入确认的原则和规定。

二、协议内容1. 合同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和预测合作风险,并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内容。

当面临亏损情况时,双方需根据本协议进行妥善处理。

2. 风险承担机制:双方应明确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共同制定应对策略。

对于因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亏损,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共同承担。

3. 财务处理:对于亏损合同,双方应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处理,确保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双方应定期核对账目,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合同解除与终止:若因亏损严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提前协商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

5. 保密义务:双方应严格保守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三、双方的义务与权利1. 甲方有权获得约定的收益,并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面临亏损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承担风险。

2. 乙方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对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

同时,乙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共同承担亏损风险。

四、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方式1.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2篇

新收入准则 亏损合同2篇

新收入准则亏损合同2篇篇1合同协议:关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处理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为明确双方在亏损合同处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协议。

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合同时,考虑到可能出现因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亏损风险。

因此,双方有必要对新收入准则下的亏损合同做出约定,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定义与解释1. 新收入准则:指国家最新颁布的收入确认会计准则。

2. 亏损合同: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收入低于成本的合同。

三、亏损合同的确认与处理1. 双方同意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确认亏损合同。

在合同签订时,应充分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作出预测。

2. 若发生亏损合同情况,双方应依据合同条款及商业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合同条款、终止合同等。

3. 双方应共同分析亏损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以减少亏损并保障合同顺利执行。

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价格、优化合同条款等。

四、风险分担原则1. 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亏损风险。

具体分担比例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亏损合同情况,甲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 在亏损合同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六、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亏损合同情况,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亏损,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担风险。

七、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更新后11个案例全文)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更新后11个案例全文)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更新后11个案例全文)财政部会计司: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更新后十一个案例全文)【转载者注】2020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第三批三个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别为: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变更与可变对价的判断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2020年7月1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第二批三个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别为: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保荐服务的收入确认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药品实验服务的收入确认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的收入确认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第一批五个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别为: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以下为两批共计十一个应用案例全文。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基于客户销售额的可变对价原文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1日转载自:财政部网站【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电力能源节约设备。

甲公司向乙公司仅提供设备购置安装,不参与乙公司电力能源供应的运营和管理,不提供其他服务,但是需要根据法定要求提供质量保证,该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

在设备安装完成投入运营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固定价款,总金额为 5 000 万元(等于甲公司对于设备生产安装的实际成本),5 000 万元固定价款付清后,设备所有权移交给乙公司。

在设备投入运营后的 4 年内,乙公司于每年结束后,按电力能源实际节约费用的 20%支付给甲公司。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本例中,该合同的对价金额由两部分组成,即 5 000 万元的固定价格以及在 4 年内按乙公司电力能源实际节约费用的20%计算的可变对价。

对于固定价格,甲公司应当将5 000万元直接计入交易价格。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新收入准则合并了老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在亏损合同的处理上有了较大的变化。

老准则:合同预计发生的总亏损,扣除已在账面反映的部分,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新准则:合同预计发生的总亏损,扣除已在账面反映的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与“预计负债”科目。

案例甲建筑企业签订不可撤销的固定总价合同15000万元。

结算频率每年一次,预计发生的总成本10000万元。

第二年,预计总成本上升到16000万元。

分录如下:(单位:万元)第一年:(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 2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000(2)结转成本和收入:履约进度=2000/10000=20%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3000(15000*2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贷:合同履约成本 2000(3)结算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 3815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3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15说明:合同结算科目贷方余额500万元,表明甲企业已经结算但尚未履约的义务5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一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到“合同负债”项目。

第二年:(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 2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000(2)结转成本和收入:履约进度=4000/16000=25%应确认总收入=15000*25%=3750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750(15000*25%-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50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贷:合同履约成本 2000(3)结算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 2180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4)确认合同损失: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贷:预计负债 750说明:预计合同总成本1600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15000万元,预计损失总额1000万元,在账务中已经反映了(2000+2000)-(3000+750)=250万元的亏损,因此还需确认完成履约义务预计发生的剩余损失750万元(1000-250)。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亏损合同是指合同让一方承担亏损风险的合同。

在国际会计准则(IFRS)中,《收入准则》(IFRS15)适用于亏损合同,要求合同的收入应该与履行合同时预计能够收回的相关成本存在直接关联。

下面是一个亏损合同的案例,具体说明了如何应用收入准则。

案例背景:公司与一家采购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规定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给采购商。

在签订合同时,公司预计其能够从采购商那里获得一定金额的收入,但由于合同规定的价格低于公司产生的相关成本,因此公司预计将会在这次交易中承担亏损。

应用收入准则:1.确定合同界定点:根据收入准则,合同界定点是指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点。

在这个案例中,合同界定点发生在公司交付产品给采购商的时间点。

2.确定交付产品的时间点:交付产品的时间点是指产品拥有权转移给采购商的时间点。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将产品交付给采购商的时间点将是交付产品的时间点。

3.确定交付产品的控制权:交付产品的控制权是指采购商可以决定产品的用途、转售产品以及使用产品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在这个案例中,交付产品的控制权将在公司交付产品给采购商后转移到采购商手中。

4.确定可收回的相关成本:根据收入准则,相关成本是指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可变成本、明确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成本以及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已经发生且可以划分给特定合同的固定成本。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应该将与交付产品直接相关的成本作为相关成本。

5.确定收入金额:根据收入准则,收入金额是指潜在净收入,即将来能够收回的相关成本。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公司预计将会在交易中承担亏损,因此收入金额将为零。

6.记账处理:在履行合同时,公司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记账处理:a.根据交付产品的时间点,确认交付产品的收入,收入金额为零。

b.根据可收回的相关成本,确认与交付产品直接相关的成本,并记录为费用。

收入准则的应用可以帮助公司在这个亏损合同中正确处理收入和相关成本的确认,遵循IFRS的要求。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亏损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超出了预期的收入,导致合同项目的净利润为负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需要采取相应的会计处理方式。

以下是一个关于亏损合同的案例,用于说明如何应用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假设公司以承包项目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建筑服务。

公司预计完成合同所需要的成本为100,000美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150,000美元的收入。

合同中约定,公司将在项目结束后收到全部款项。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增加,公司实际的成本为120,000美元。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收取全部款项。

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对于亏损合同,首先需要确定项目的完工度。

在本案例中,由于合同已经完成,因此项目的完工度为100%。

根据亏损合同的定义,亏损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以累计预计成本与累计实际成本的比例来计算的。

累计预计成本为100,000美元,累计实际成本为120,000美元,因此完工百分比为100,000/120,000=83.33%。

根据完成百分比法,公司应当根据完成度来确认将要收到的收入。

在本案例中,由于项目的完工度为100%,公司应当确认全部的收入,即150,000美元。

然而,由于公司实际的成本超过了预计的收入,这意味着公司将会遭受亏损。

在应用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将亏损金额作为一项亏损准备进行确认。

根据亏损准备的计算公式,亏损准备等于(实际成本-预计成本)乘以完工度。

在本案例中,亏损准备等于(120,000-100,000)乘以100%=20,000美元。

因此,在公司确认全部收入150,000美元的同时,还需要确认一项亏损准备20,000美元。

这意味着公司最终的净收入为130,000美元(150, 000-20,000)。

需要注意的是,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应当在财务报表中作为一项应付款项或减少收入的项目进行披露,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

普华永道解读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普华永道解读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普华永道解读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5个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以建筑行业、零售业、电商平台、酒店等行业和业务为例,讲解了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的区分、亏损合同的核算、合同负债的核算范围、营业成本与费用的区分、运输是否是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等知识点。

案例一、亏损合同背景及知识点建筑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建造服务。

在建造期间,若该合同发生合同预计损失而成为亏损合同,且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时,相关损失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此外,根据合同约定需等到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方能收款的应收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之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普华永道观察该案例改变了合同预计损失和应收质保金的会计处理。

对于合同预计损失,在原建造合同准则下,建造承包商的在建资产,性质上属于存货,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在该案例中,建筑公司发生的合同预计损失按照亏损合同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而对于因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现行实务中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而该案例中明确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应收质保金,在原建造合同准则下,质保金与其他合同价款一样,在结算时确认为应收款项。

新收入准则下引入了“合同资产”的概念,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了区分,二者的区别在于,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因素。

在该案例中,应收质保金需等到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因此其不是一项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无条件收款权,故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和原建造合同准则下相比,该案例提供的会计处理指引将会对企业的毛利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案例二、合同负债案例(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背景及知识点企业经营连锁超市,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向客户销售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商品。

致同法规快讯——财政部发布五项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致同法规快讯——财政部发布五项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致同法规快讯——财政部发布五项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概要】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在网站上“会计准则实施”栏目下“收入准则应用专区”发布了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供各单位在收入准则应用中学习参考。

此次发布的应用案例共有五项,涉及亏损合同、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的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的合同负债、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及运输服务。

对于亏损合同,除已经通过收入、成本确认的部分外,剩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贷记“预计负债”;转回预计损失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对于零售商销售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收取的款项,仅商品价款部分代表企业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其中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例如以往年度类似业务的综合税率等)估计客户使用该类储值卡购买不同税率商品的情况,将估计的储值卡款项中的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对于作为代理人的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收取的款项,仅佣金部分代表企业已收客户(商家)对价而应在未来消费者消费时作为代理人向商家提供代理服务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对于其余部分,为企业作为代理人代商家收取的款项,应作为其他应付款,待未来消费者消费时支付给相应的商家。

对于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由于客房服务的提供直接依赖于酒店物业(包含土地)以及家具等相关资产,即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酒店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成本需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

对于销售商品同时提供的运输服务,需要根据控制权时在出库时转移给客户还是在送达指定地点时转移给客户进行分析,如果控制权在出库时转移给客户,属于为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需要判断该运输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分摊交易价格;如果控制权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时转移给客户,由于企业的运输活动是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因此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是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

第01讲 亏损合同应用案例

第01讲 亏损合同应用案例

第01讲亏损合同应用案例摘要:一、亏损合同的定义及背景1.亏损合同的概念2.我国亏损合同的法律法规背景二、亏损合同应用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公司因政策变动导致亏损2.案例二:某企业因市场变化造成合同亏损3.案例三:某工程项目因成本超出导致亏损三、亏损合同的应对策略1.合同风险管理2.亏损合同的谈判与协商3.依法申请政府补贴或减免税四、亏损合同对企业的启示1.重视合同风险评估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3.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正文:亏损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实际发生的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从而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承受经济损失的现象。

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亏损合同的处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以下我们通过三个亏损合同应用案例,来具体分析亏损合同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案例一:某公司因政策变动导致亏损。

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未能预见到国家政策的调整,导致原本盈利的项目变成了亏损。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应在政策变动前,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合同风险。

案例二:某企业因市场变化造成合同亏损。

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市场环境较为稳定,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企业亏损。

对于此类情况,企业应加强对市场的研究,定期进行市场风险评估,以便在市场变化时及时调整策略。

案例三:某工程项目因成本超出导致亏损。

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充分预估项目的实际成本,导致成本超出预算,从而产生亏损。

针对此类问题,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合理预估成本,确保合同的合理性。

面对亏损合同,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1.合同风险管理:在签订合同时,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做好风险评估,避免与高风险企业签订合同。

2.亏损合同的谈判与协商:在亏损合同产生后,企业应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修改合同、延长合同期限等。

3.依法申请政府补贴或减免税:根据我国相关政策,企业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补贴或减免税,减轻亏损合同带来的经济压力。

亏损合同的账务处理例题

亏损合同的账务处理例题

亏损合同的账务处理例题假设公司A与公司B签订了一份亏损合同,合同约定公司A向公司B支付固定金额的亏损赔偿。

以下是处理该亏损合同的账务处理例题:1. 假设合同金额为10,000美元,公司A要向公司B支付亏损赔偿。

请问公司A在账务上应如何处理这笔付款?答:公司A应将这笔付款视为亏损损失,并记账如下:借:亏损损失账户(损益类科目)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借:亏损损失账户10,000美元,贷:现金账户10,000美元。

2. 假设公司A在第一年支付了6,000美元的亏损赔偿,但合同约定的总亏损金额是15,000美元,剩余金额将在第二年支付。

请问公司A在第一年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答:公司A在第一年支付了6,000美元的亏损赔偿,表示公司A已承担部分亏损责任。

因此,在第一年的账务处理中,公司A应将已支付的金额视为亏损损失,并记账如下:借:亏损损失账户(损益类科目)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借:亏损损失账户6,000美元,贷:现金账户6,000美元。

3. 假设公司A在第二年支付了剩余的9,000美元亏损赔偿,请问公司A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答:公司A在第二年支付了剩余的9,000美元亏损赔偿,表示公司A已承担了全部的亏损责任。

因此,在第二年的账务处理中,公司A应将支付的金额视为亏损损失,并记账如下:借:亏损损失账户(损益类科目)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借:亏损损失账户9,000美元,贷:现金账户9,000美元。

以上是关于亏损合同的账务处理例题的回答,具体处理方法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建议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和财务准则进行操作。

如果您有更多特定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提供更多详细信息以便我们更准确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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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例】甲建筑公司与其客户签订一项总金额为5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

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2×18年2月开工,预计
2×21年6月完工;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550万元。

到2×19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00万元。

2×20年末根据工程最新情况将预计
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10万元。

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该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该合同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18年2×19年2×20年2×21年2×22年年末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4300488610-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
396300122--成
本期结算合同价款17419618030-本期实际收到价款170190190-30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质保金30万元需等到客户于2x22年底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

上述价款均为不含税价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会计处理:
1.2×18年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54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540 000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履约进度=1 540 000÷(1 540 000+3 960 000)=28%
合同收入=5 800 000×28%=1 624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62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62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54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540 000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 740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 740 000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700 000
贷:应收账款 1 700 000 2×18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11.6
万元(174-162.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
履约义务的金额为11.6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
务将在2×19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19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46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460 000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履约进度=3 000 000÷(3 000 000+3 000 000)=50%
合同收入=5 800 000×50%-1 624 000=1 276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27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7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46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46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预计负债 100 000 合同预计损失=(3 000 000+3 000 000-5 800 000)×(1-50%)=100 000(元)
在2×19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0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20万元,由于其中20万元×50%=10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应将剩
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0万元确认为当期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待
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件的,则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因此,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0万元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 960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 960 000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900 000
贷:应收账款 1 900 000 2×19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0万
元(11.6+196-127.6),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
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0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
务将在2×20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
债列示。

3.2×20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88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880 000
(2)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调整合
同预计损失。

履约进度=4 880 000÷(4 880 000+1 220 000)=80%
合同收入=5 800 000×80%-1 624 000-1 276 000=1 740 000
(元)
合同预计损失=(4 880 000+1 220 000-5 800 000)×(1-80%)-100 000=-40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7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74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88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880 000 借:预计负债 4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在2×20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10万元)大于
合同总收入(580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30万元,由
于其中30万元×80%=24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预计负
债的余额为30万元-24万元=6万元,反映剩余的、为完成工
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因此,本期应转回合同预计损失4万元。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 800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 800 000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900 000
贷:应收账款 1 900 000 2×20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6万
元(80+180-17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6万元,由于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21年6
月底前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4.2×21年1-6月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22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220 000 (2)确认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及已计提的合
同损失。

2×21年1-6月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金额-截至目前累
计已确认的收入
=5 800 000-1 624 000-1 276 000-1 740 000=1 160 000(元)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1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16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22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220 000 借:预计负债 6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2×21年6月30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30(86-116)万元,是工程质保金,需等到客户于2x22年底保质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方能收款,应当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5.2×22年的账务处理:
(1)保质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借:应收账款300 000
贷:合同结算 300 000 (2)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300 000
贷:应收账款 300 000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负债》第八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75~80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209页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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