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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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使用总部管理制度

子公司使用总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部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行为,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总部将对子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合规经营原则: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第五条效率优先原则:子公司应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第六条风险控制原则: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七条资源共享原则:总部与子公司应共享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八条业务管理(一)子公司应按照总部战略规划,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子公司应定期向总部汇报业务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销售、生产、质量等方面。

(三)子公司应积极配合总部开展市场调研、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管理(一)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子公司应定期向总部提交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子公司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人力资源管理(一)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子公司应按照总部要求,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员工。

(三)子公司应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总部设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对子公司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子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一条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子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

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维护母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子公司在母公司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

(2)依法治企,规范运作: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权责分明,高效运转: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子公司高效运转。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母公司管理职责:(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子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2)监督子公司依法经营,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合规。

(3)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协调子公司与其他部门、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第五条子公司管理职责:(1)执行母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业务活动。

(2)依法经营,确保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规。

(3)定期向母公司汇报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接受母公司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业务运营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在业务运营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制定业务运营计划,明确业务目标、市场定位、产品或服务内容等。

(2)建立健全业务运营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效率。

(3)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4)加强业务合作,拓展业务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定期向母公司汇报财务状况,接受母公司审计。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在人事管理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5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5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____%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____%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五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13.子公司重大合同;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突出主业,依法出资设立的经营组织,具体分为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三种类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集团公司各归口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细化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提名。

第六条子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高效运转。

第三章经营投资决策第八条子公司经营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服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2)注重风险控制,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

第九条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2)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强化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规范财务操作。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财务信息。

第五章审计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子公司审计工作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总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益,保障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总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总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对子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2. 子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执行。

三、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1)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子公司财务报表需报送总公司,总公司有权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3)子公司不得擅自设立账户,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2. 经营管理(1)子公司应按照总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2)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3)子公司应加强与总公司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业务发展。

3. 投资管理(1)子公司投资需经总公司批准,投资决策需符合总公司发展战略。

(2)子公司投资收益需按约定比例上缴总公司。

4. 人力资源(1)子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要求,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2)子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5. 风险管理(1)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有效控制。

(2)子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报告风险状况,总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四、监督检查1. 总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全面、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总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五、责任追究1. 子公司违反本制度,总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改正;(2)给予警告、通报批评;(3)降低业绩考核指标;(4)暂停或取消子公司部分或全部业务;(5)依法解除合同。

2. 子公司因违反本制度给总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3篇)

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子公司权限范围,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子公司权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子公司行使权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权责一致原则:子公司行使权限应与其职责相匹配,明确权限与责任。

(三)分级管理原则:子公司权限管理实行分级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和审批程序。

(四)规范透明原则:子公司权限管理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权限范围第五条子公司享有以下基本权限:(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子公司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开展业务活动。

(三)根据公司授权,进行内部管理,包括人事、财务、采购、销售等。

(四)根据公司授权,进行市场营销,拓展业务渠道。

(五)根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融资等活动。

(六)根据公司授权,处理子公司内部纠纷。

第六条子公司不得超越以下权限:(一)涉及公司整体战略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公司财务状况的重大调整。

(三)涉及公司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四)涉及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

(五)涉及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第三章权限授权与审批第七条子公司权限授权分为以下级别:(一)一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

(二)二级授权:由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授权。

(三)三级授权:由子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授权。

第八条子公司权限授权程序:(一)提出授权申请: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授权申请。

(二)审批: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批。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授权子公司行使相应权限。

第九条子公司权限审批程序:(一)提交审批材料:子公司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对下设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对下设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

第三条子公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子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 规范运作: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效益优先:子公司应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 协同发展:子公司应与公司总部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推进公司整体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子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战略、投资、财务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履行。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防范各类风险。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公司总部设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修订。

集团对子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保障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确保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战略指导下,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子公司投资计划,对子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东利益。

第七条集团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管控原则第八条战略协同原则:子公司业务发展应服从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实现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协同发展。

第九条财务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子公司财务稳健。

第十条风险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子公司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降低风险损失。

第十一条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实行三级法人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只负责管理二级法人单位,不直接干预三级法人单位。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任务和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报告等,接受集团公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子公司管理规定(3篇)

子公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章程,坚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同时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及业务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子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等。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条经营管理层负责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等。

第九条子公司应设立独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条子公司应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资产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子公司应合理使用、有效保护公司资产。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处置、报废等流程。

第十三条子公司购置、处置重大资产,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章经营管理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市场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集团整体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实行战略管控、财务管控和人力资源管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实现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协同发展。

第二章管控原则第四条战略协同原则。

子公司业务战略规划应服从服务于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确保子公司业务与集团战略相协调,实现集团整体竞争优势。

第五条财务管控原则。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子公司财务稳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控原则。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确保子公司人才队伍稳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第七条分级管理原则。

集团总部实行三级法人管理体制,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

第八条信息披露原则。

集团总部要求子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利益。

第三章管控内容第九条战略规划。

集团总部负责制定集团总体发展战略,指导子公司制定业务战略规划,确保子公司战略与集团战略相一致。

第十条财务管理。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风险防范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

集团总部要求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

集团总部要求子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利益。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集团总部设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执行、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方面。

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子公司的运营,保障公司利益,提升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属于公司的子公司,具体规定如下:1. 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2. 子公司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3. 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4. 子公司违反规章制度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开展业务,不得违背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营。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激励员工发挥创造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适当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各级领导机构,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和权力范围,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子公司应当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明确营销目标和经营指标,做好年度经营规划,并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总部。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和营销活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定位,推动产品服务的优化和品牌推广。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加强供应链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风险。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加强IT系统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子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子公司的运营行为,确保集团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2. 各子公司需遵守集团的发展战略和决策指导,同时根据本制度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

3. 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总部所有,并应及时向各子公司通报最新的制度变更。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各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或相应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 子公司需设立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按照集团统一的标准执行相关管理工作。

3. 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集团总部任命,并对集团总部负责。

三、财务管理1. 子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接受集团总部的审计。

2. 重大财务决策如投融资、大额资金支出等需提前报备集团总部审批。

3. 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符合集团的整体利益,并经集团总部批准后实施。

四、业务管理1. 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应与集团总体战略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拓展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新业务。

2. 新项目的开展需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并提交集团总部审核。

3. 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总部报告业务进展情况,并就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五、人力资源管理1. 子公司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应与集团总部保持一致性。

2. 关键岗位人员需通过集团总部的审核,并接受集团的统一培训和评估。

3. 员工福利政策应参照集团总部的标准制定,确保公平性和竞争力。

六、风险管理与合规1. 子公司需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2.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子公司应立即上报集团总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 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维护集团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集团总部负责监督实施。

2. 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集团总部备案。

3.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全资子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全资子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第二章子公司设立与变更第四条子公司设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三)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四)有利于公司内部控制。

第六条子公司设立后,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设立情况,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七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子公司治理结构第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子公司董事会由公司委派和子公司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子公司正常运营。

第四章子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负责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制定成本费用预算,确保成本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五章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积极性。

国企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国企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下属子公司。

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本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治理第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第五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层级职责,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形式、股东权益、公司经营目标、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三章子公司财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四章子公司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投资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确保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子公司投资决策应充分论证,严格执行投资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安全。

第十四条子公司投资收益应按规定上缴母公司,用于公司发展和扩大再生产。

第五章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子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第十九条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子公司领导班子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集团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依法出资设立或控股的经营实体,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战略协同原则。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应与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确保集团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第五条程序控制原则。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监控管理时,应遵循内部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分级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权限和责任,确保管理层次分明、权责清晰。

第七条内部控制原则。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法人财产的安全、完整和合规使用。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第八条子公司组织架构应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确保集团战略意图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决策等。

第十条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

第十一条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筹集等工作。

第十二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经营计划,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加强市场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子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子公司领导班子和员工奖惩、晋升的依据。

2024年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多篇)

2024年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多篇)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母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得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五条设立子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母公司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七条子公司的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子公司的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母公司不得干预。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母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母公司所有。

2024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子公司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附件一:子公司设立流程附件二: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附件三: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附件四: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母公司授权子公司管理制度

母公司授权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保障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母公司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其部分管理权限、决策权限和资源分配权限授予子公司,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

第二章授权范围与原则第四条授权范围:(一)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行使的部分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日常经营管理;2. 人力资源配置;3. 财务管理;4. 投资决策;5. 资产处置;6. 市场营销;7. 研发创新。

(二)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行使的部分决策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重大事项决策;2. 重大投资决策;3. 重大合同签订;4. 重大人事任免。

第五条授权原则:(一)依法授权:授权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权责一致:授权应与子公司承担的责任相对应;(三)明确权限: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子公司执行;(四)动态调整: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适时调整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六条授权申请:(一)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母公司提出授权申请;(二)母公司相关部门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三)母公司董事会或授权机构对授权申请进行审议,决定是否授权。

第七条授权审批:(一)授权申请经母公司董事会或授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授权文件;(二)授权文件应明确授权内容、期限、范围、条件等;(三)授权文件签署后,母公司应及时将授权文件送达子公司。

第八条授权监督:(一)母公司对授权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子公司依法经营;(二)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三)母公司对授权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

子公司管理规定总(3篇)

子公司管理规定总(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子公司管理,规范子公司运营,提高子公司效益,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子公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经营,合规运作;2. 独立原则:子公司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3. 效益原则: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5. 透明原则:加强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架构,并明确其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为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管理子公司日常运营。

第八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各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部门协调运作。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九条子公司股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股权管理;2. 公平公正: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稳定;3. 透明公开:股权变动情况应及时披露。

第十条子公司股权变更应符合以下程序:1. 提交股权变更申请;2.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报公司总部批准;4.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子公司股权激励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经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经营策略;2. 创新驱动: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3. 质量第一: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4. 成本控制: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子公司负责人管理制度规定

子公司负责人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子公司管理,规范子公司运营,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负责人是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接受公司总部监督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负责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二)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子公司可持续发展;(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子公司效益;(四)关心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子公司负责人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决策,制定子公司经营计划;(二)组织实施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在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三)负责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四)负责子公司对外合作、业务拓展、市场开拓等工作;(五)负责子公司内部监督、审计、风险控制等工作;(六)定期向公司总部汇报子公司经营状况,接受公司总部监督检查。

第六条子公司负责人权限:(一)代表子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二)提名、任命、解聘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三)决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四)决定子公司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五)决定子公司员工奖惩、晋升、降职等人事事项;(六)其他公司总部授权的权限。

第三章任免与考核第七条子公司负责人由公司总部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第八条子公司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子公司负责人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履行职责情况;(二)子公司经营业绩;(三)团队建设;(四)风险控制;(五)公司总部评价。

第十条子公司负责人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司总部有权予以免职。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一)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决策;(二)履行职责情况;(三)子公司经营状况;(四)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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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 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获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其形式包括 :
(一) 公司独资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通过收购部分股权形成的,公司控股 50%以上 (不含 50%) ,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及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和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应及时向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下属子公司执行本制度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建立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章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必须经本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授权的其它文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议批准。

第九条子公司在本公司的总体目标框架下,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子公司的规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本公司通过推荐或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和管理。

本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应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由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或者聘任。

本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保护股东利益。

第十一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会议通知和议题需在会议召开前五日报送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由证券事务部报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或批准,判断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二条股东会(未设股东会的子公司的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权力机构。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由本公司授权委托指定人员 (包括本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股东代表在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相关情况向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

第十三条子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或者子公司未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其股东、董事、监事应当依照本制度和其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协调。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建立能够指导企业经营工作的、以财务核算为基础的预算管理体系,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各子公司应于每年年末,在本公司的指导下,由子公司总经理组织、编制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本公司审批。

对于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分析原因、反馈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

预算的调整应当履行以上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子公司的总经理应及时向本公司董事长汇报经营工作情况,并向本公司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作为对该子公司当年经营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并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要求的时间送交本公司及各位股东。

第十七条子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文档管理制度,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章程、营业执照、印章、年检报告书、各部门有关批
件、有关联营、合作、合资等正式经济合同重要文本等,必须按本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涉及本公司整体利益的文件报本公司备案。

第五章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
第十八条子公司从事的各项财务活动不得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税收征管等国家法规、政策的要求,遵守本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据本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根据各企业自身经营特征,按公司财务管理部的要求定期报送报表以及相关财务分析。

第二十条各子公司应比照每一年的财务预算,积极认真地实施经营管理,尽最大努力完成目标任务,特别要严格控制包括管理费用在内的非生产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购置以及处置金额较大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固定资产须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执行购置或处置。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子公司应履行债务人职责,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六章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协助信息披露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应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对应的授权规定对重大事项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公司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若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凡属相关责任人未能及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报告义务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子公司应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审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纪检监察与法律审计部负责审查子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各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体系。

第二十八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必须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制度未尽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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