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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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工程建设活动中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建筑商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工程量确认签证为例,项目经理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确认报告,工程师给予签字确认,这个过程就完成了合同从要约到承诺的签订过程,并将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如工期延长、工程款增加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月1日施行,该司法解释规定了许多崭新的内容。如该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该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发包人再也不能象以前一样无限期地拖延竣工结算了。如果当事人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游戏方式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境界。在有约在先的情况下,如果建筑商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开发商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而开发商对此不置可否,约定的期限一过,建筑商的竣工结算报告将上升为至高无上的结算依据。一个前期合同约定加一个后期结算签证,就彻底解决了工程款悬而不决的大问题,这就是签证的魅力。反言之,如果开发商没有签证意识,或者签证意识不足,也极有可能坠入被动的泥潭中。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99示范文本)第31条有这样的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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