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
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于年月日与结婚,初婚(离婚、再婚、丧偶)。年月日生育一子女,,并于年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号:。迄今为止婚育状况无变化。
此证明仅用于办理独生子女特别扶助。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