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婚姻家庭案例:女方怀孕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案情介绍]「案情」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05年11月结婚。
次年2月,在检查身体时,王某发现张某已怀孕5个月。
在王某的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
王某认为张某欺骗了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
[案情分析]「评析」笔者认为:《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
因为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因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怀孕,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是不公平的。
本案中,张某不是在婚后,而是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
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维护家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离婚案件(一)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协议书中对重婚情况的约定,不得作为确认重婚事实的证据。
(二)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有过错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裁决,不能简单适用“有错必赔”原则。
(三)夫妻财产的归属原则为“离婚前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离婚后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但《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的“离婚后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指的是离婚时以个人名义存在的财产。
在离婚时,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各方财产权益情况进行公平合理裁决。
离婚时,当事人对共同财产协议约定增加个人份额的,应当具有合法事由和事实依据。
二、关于抚养、扶养和探望未成年子女纠纷案件(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扶养义务和父母探望子女的具体安排,应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二)父母一方被判定失去父母权的,应当继续履行扶养义务。
未成年子女有自己收入的,应当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父母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并存在对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关于家庭暴力纠纷案件(一)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包括妨害配偶人身自由、侮辱、殴打、伤害、重婚、强迫行为等,但不限于上述行为。
(二)当事人间的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应当敦促当事人以各种形式进行调解,告知其有关法律知识,加强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以期早日还家庭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情节较重或调解无效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制裁。
家庭暴力行为涉及治安、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困境与出路
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困境与出路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其对于减少冲动型离婚、完善我国离婚制度、保障婚姻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其存在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步显露,我们应当对离婚冷静期制度在适用中遇到的困境进行回应。
一、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概述(一)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理解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一直呈走高的趋势,年轻夫妻“闪婚闪离”现象更是多见。
基于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通过法条的规定,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第一,离婚冷静期制度只在登记离婚中适用,在诉讼离婚中不适用;第二,离婚冷静期的内容由两款组成,第一款为明示的可以撤回,在登记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没有任何理由的限制,当事人只要不愿意离婚,就可以行使离婚登记申请的撤回权;第二款为默示的视为撤回,在第一个30日届满后的第二个30日内,当事人如果没有亲自来申请离婚证的,就视为行使了离婚登记申请的撤回权;第三,此后当事人如果还想离婚的,需要按照上面的程序重新再来一遍。
(二)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1.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积极意义第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使婚姻和家庭在法律上得到相应的保障,在离婚冷静期内,对于冲动型离婚,可以通过亲朋好友的劝说,夫妻双方慎重冷静的考虑,决定是否要解除这段婚姻,避免夫妻一时冲动离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就是使外力介入婚姻,通过事先救济的方式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导致婚姻破裂。
虽然夫妻双方轻率离婚后仍可选择复婚,但离婚冷静期作为事先救济,要优于离婚后复婚这一事后救济。
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
When you feel tired, you are going uphill.(页眉可删)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婚姻法规定几年都算自动离婚,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它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一个说法的,只能说如果我不见面或者说是来进行一定的根据的东西的话,感情确实会变淡,但也不能离婚。
一、婚姻法规定几年才算自动离婚?婚姻法规定几年都算自动离婚,即使终身不见也不能算是自动离婚,法律规定分居两年视为威情破裂,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一个法定事由,因为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准许离婚。
没有经法院判决或双方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夫妻分居百年也不能自动离婚。
二、分居多少时间可以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分居离婚的条件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
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
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
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不能累计)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
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
什么情况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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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怀孕的时候、分娩后的一年内或者是妊娠终止后的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合理,这种情况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再次起诉的,但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夫妻间感情并未破裂。
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呢,只要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谈不上不可以离婚。
因此,所谓不可以离婚的情况是指诉讼离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有什么情况是不可以离婚的呢?接下来小编就详细说明一下《婚姻法》中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先要说一下提起离婚诉讼也是需要有前提条件的,第一个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第三人都不可以用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来提起诉讼,即使是当事人的父母和子女也不可以,第二个是当事人需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没有也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
一、女方在怀孕的时候、分娩后的一年内或者是妊娠终止后的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女性在怀孕生产期间,身心的健康状况都是不稳定的,且女性为了生育大多都是辞去工作的,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方面也会有压力,所以这条法律规定是对妇女和子女的保护。
但在此期间内,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合理,这种情况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二、法院受理但判决不准离婚或通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但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这一条法律规定是为了避免有些夫妻一时冲动提出离婚,这样可以让双方有一个慎重考虑的冷静期。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的过错。
这一条法律规定是因为军人职业的特点,对军人的婚姻做出的特殊法律保护。
但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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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结婚的时候就发现其中一方患有精神病的话,则此时往往双方无法领取到结婚证。
但有些时候可能是结婚正常,但婚后受到一些刺激而导致精神不正常。
这个时候配偶可能就有离婚的想法,那我国关于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
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 不能离婚的国家有哪些
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不能离婚的国家有哪些那个国家不允许离婚的呢。
接下来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1.信奉天主教一般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都不允许离婚,禁止离婚,也就是说不论是婚姻里出现何种原因,都是不能离婚的。
而其中盛行的国家有爱尔兰、菲律宾、梵蒂冈、圣马力诺、安道尔等国。
也就是说一旦结婚只有死亡才能够将彼此分开。
2.信奉基督教当然还有的不能离婚的国家就是信奉基督教的,在基督教的观念里,婚姻乃神的意志,非人力所能为,既然已经结婚那么就不得离婚,不得违背神的意志,所以信奉基督教的人也是结婚就不会离婚的,参考:基督教圣经记载:’开辟之出神造男女,是故人离父母而合于妻,凡此二人,应为一体。
’二、不能离婚的国家有哪些1.菲律宾这个国家是我们非常熟悉的,虽然是一个很小的国家,但是这个国家的人都基本是宗教信徒,所以在婚姻上也是遵守宗教宗旨的,结婚既不能离婚,而这个国家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离婚的,除非特殊情况,比如要证明一方患有不治之症或者有心理缺陷,除此之外家暴、感情不和等都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2.安道尔这也是一个非常小的国家,总人口都不足十万,面积也只有400多平方公里,这样的一个小国里,人们都信奉天主教,所以在婚姻上还是非常的传统保守的,认为婚姻既是人生的一辈子,在一起那么就一生一世一双人。
3.爱尔兰与英国隔海相望的西欧国家,他们的婚姻制度采取的是合同式的,婚期从1年到100年不等,由双方商量决定。
如果到期后,愿意继续生活,就去办延续手续,如果不愿意就自动解除关系。
但是在合同期内是不能离婚的。
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婚姻制度。
以上就是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不能离婚的国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教你如何打赢离婚这场拉锯大战
教你如何打赢离婚这场拉锯大战一、离婚的时机判断1、离婚的条件。
首先,你得结个婚,而不能是相亲版那边的单身狗……好吧,那边也有很多不是单身狗而是HPF或者是托——咳咳,我们是在说严肃的事情,不是开玩笑……总之,前面这话翻译成人话,就是双方是领了证的,不是什么同居或者事实婚姻之类,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如果双方在非婚姻状态下,有一些经济往来或者出现了下一代相关的意外,保留好证据,还是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民事诉讼取得一些赔偿/补偿的。
2、是否应离婚的判断。
离婚其实是不亚于结婚的改变命运的选择。
很多人考虑很久都无法下定决心,我觉得这样慎重是对的。
很多人有离婚念头多是对方配不上我了/对方对我不好了/对方有三了/对方不上进/对方家庭问题处不好/对方没责任感/对方不会打扮/对方沉迷游戏/对方沉迷麻将/对方……但是,有些问题在没结婚的男女中也是广泛存在的,不是说换个人就可能更好;有些问题是你们结婚前就存在的,也不会随着结婚或者离婚改变,也许改变的只是你的心态;有些问题是对方可以改变的,比如责任感和上进心;有些问题是你可以改变的,比如看待对方亲戚家人的态度,以及你看对方觉得的美丑。
婚姻其实是改变对方或者为对方改变或者相互融合互相改变的过程,领了那个证,如果大家都还是自己做自己,其实跟没领也差不多,婚姻中两个人都需要不断前进,才能保持新鲜感。
你辛辛苦苦在家带孩子,对方有三了,当然是他不对,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心完全扑在孩子上不打扮不减肥忽略了对方也是个原因?对方嫌弃你家人嫌弃你穷跟你处不好,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是个男人本来就不该三十多了还穷?总之,婚姻生活中柴米油盐矛盾多多,遇到事情除了埋怨对方,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看哪些是对方可以改的,哪些是对方可以不改自己能忍的,哪些是自己改了对方能改的,哪些是自己不能忍对方不能改但离了更难受的。
确定可以继续走下去就走,换个人不见得更好,尤其是女性再婚,这不是歧视,而是社会现实。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离婚相关法律知识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离婚相关法律知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女方在哺乳期内能离婚吗,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的条件一、女方在哺乳期内能离婚吗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
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
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
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果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的条件哺乳期离婚赔偿是女方在哺乳期,也就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所期望获得一种赔偿。
但不是所有在哺乳期进行离婚的女性都可以获得这一赔偿,那么想要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当事人中的男性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方在哺乳期离婚可以获得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上述四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当然,哺乳期内,为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也是不得提出离婚要求的。
法律有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
法律有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不管起诉多久如果双方没有确认感情确已破裂就是不能离婚的。
在一般的离婚起诉时,如果遇到对方不想离(也包括对方恶意拖时间)法院法官为了自己工作压力轻,往往先判不准离婚。
实践中,因为有的夫妻一直无法拿出有效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在起诉了2、3次之后,其实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都是不会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
不过现在也有人在问了,法律有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不管起诉多久如果双方没有确认感情确已破裂就是不能离婚的。
在一般的离婚起诉时,如果遇到对方不想离(也包括对方恶意拖时间)法院法官为了自己工作压力轻,往往先判不准离婚。
如果双方经过了六个月后还是没有和好的可能,再次起诉时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记住是生效后六个月,而不是判决后六个月。
▲二、离婚的途径有哪几种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二、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
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
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婚姻法讲义(4)--离婚
婚姻法讲义(四)离婚一、离婚概说1、首先什么是离婚我们整天说离婚,比如:“啊,你怎么这样,我当初看走了眼,我跟你离婚。
”不过呢有的人只是说说而已,有些则真去离婚了。
所以我们必须给离婚下一个定义,什么叫真正的离婚,对吧,别整天拿离婚吓唬人,离婚是很伤感情的游戏。
离婚的法律定义是指配偶生存期间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因一方意外或者疾病死亡而自然消灭的这种是用不着离婚的。
2、为什么离婚要规制那么我们知道,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一种社会行为,法律行为,社会行为说明它影响到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法律行为说明它有法律规制性。
因此就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比如结婚相对简单一些,只要求对方的同意,并不违法就可以了,包括达到婚龄,不是直系或三代内旁系血亲,没有精神分裂症,严重性病等禁止结婚的疾病,双方同时去办登记就可以了。
而离婚牵扯的问题则更多,除了对方是否同意离婚,还包括子女、财产、亲属等问题,相当复杂,因此婚姻法也作了更多类型化的规定。
3、共意离婚与片意离婚你是共意离婚还是片意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具有离婚的共识,一致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叫共意离婚,主要的规制办法是意思自治为主,法律调整为副,也就是说可以商量着离。
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叫片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则以法律规定为主,也就是说要通过起诉和判决才行。
4、先说共意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程序是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该持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可以现场照相,离婚协议可以现场填表,也可以事前写好再腾写。
民政局一般当场就可以把结婚证盖章作废,当然结婚证还由本人保留,再发给一个离婚证、就算离婚了。
二、我们用一个标题来专讲片意离婚。
1、确定标准的前提片意离婚违反了意志一致的原则,作为配偶选择结合是因为法律明确只有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离婚,因此结婚的意愿是建立在对婚姻家庭的稳定预期为基础的。
婚姻法律咨询常见问题
婚姻法律咨询常见问题经常遇到当事人咨询婚姻法律问题,为方便需要了解相关知识的朋友,特意收集了如下常见的咨询问题,供阅读者参考: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2、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
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以上问题任何一项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因此在协议离婚登记前,双方应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
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一、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2023是什么?不允许离婚的6个条件分别是以下几条:(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
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四条)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选择律师很困难?马上使用下方【离婚纠纷律师查询系统】,获取资深律师信息、收费详情,放心选择,靠谱选择!重大过错是指:(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五)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公告离婚需要公告几次
公告离婚需要公告几次公告离婚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
公告离婚可不像字面理解的意思那样简单,要让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
那么公告离婚需要公告几次?我整理了一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告离婚需要公告几次公告离婚一般需要公告两次,即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
这两次其实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你想起诉对方离婚,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后,肯定要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对方一份,此时需要公告送达一次。
在庭审当天,对方如果没有参加庭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还需要把判决结果以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形式送达对方,此时还需要公告送达一次。
因此,一共是两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什么情况下适用公告离婚(一)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才能公告离婚。
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踪。
只有符合《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
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原告与被告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
(三)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节录)(1979年2月2日发布,现已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节录)(1979年2月2日发布现已失效)颁布时间:1979-2-2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收藏一、关于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是关系到促进安定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和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必须根据党的婚姻家庭>策,坚持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反对资产阶级、封建主义的婚姻观点和旧习俗;坚持调解为主,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改善和巩固婚姻家庭关系。
(一)准离与不准离的基本界限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离与不准离的基本界限,要以夫妻关系事实上是否确已破裂,能否恢复和好为原则。
夫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和能否恢复和好,要看他们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夫妻关系的现状,抓住主要情节和理由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
审理具体案件,还要考虑子女的利益和社会影响。
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一般,没有重要的离婚原因,尤其是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经过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够重新和好的,应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经过一定时期的工作,事实上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不能恢复和好的,应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原来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较好,一方出于资产阶级思想,坚决提出离婚,而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法院应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批评教育有错误的一方,促使双方和好,一般应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经过一定时期的工作,事实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不能恢复和好的,法院应做好坚持不离一方和有关方面的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由于受虐待等重要原因,坚决要求离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无法恢复和好的,亦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二)包办强迫婚姻问题包办强迫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一定要切实保护男女婚姻自主,坚决反对包办强迫婚姻。
对包办强迫婚姻的人,有人告发,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但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既要严肃,又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一)
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一)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学习回复(一)导语: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网友关系婚姻纠纷案件的学习。
为便于读者了解婚姻纠纷案件的一些比较普遍性和代表性问题的答案,作者,将其按照“管辖、立案、感情破裂、财产纠纷、子女监护、离婚诉讼程序”等分类,简单归纳、整理如下。
因为篇幅问题,可能不够全面。
第一部分;关于管辖、立案方面的问题:一、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离婚?答:在此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想离婚的一方,不能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答:一方想离婚,但不能结婚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是结婚证丢失。
2,是结婚证被对方隐匿,3是结婚证在双方纠纷中被一方销毁。
因为离婚诉讼立案时,法院要求必须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所以,在此情况下,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去原结婚登记机构,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如何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答:当事人居委会或单位证明,证明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然后由当事人持本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依据法理,还可由当事人委托的,持调查函,直接去原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四、原告与被告不在一个地区(甚至不在一个省市),如何办理离婚诉讼?答:这是涉及离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此处的被告所在地,可以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
五、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答:在此情况下,作为相对人,可以选择:1,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终结,继承开始。
2,单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
六、对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如何诉讼离婚?答:此情况下,不影响诉讼立案,有精神病一方,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应诉。
七、当事人能不能全权委托办理离婚诉讼,自己不出庭?答:一般不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庭,对离婚与否作出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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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轻易离婚的关系,都有这4个特征
爱·人生L o v e STRAIT SISTER41 左手右手最近在网上冲浪时,常常有一种“割裂感”:一方面,觉得大家都不想恋爱、结婚,“主动单身”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又发现网络上对“爱情”的讨论却只多不少。
层出不穷的婚恋综艺、情侣大V博主、爱情连续剧……好像我们嘴上说着不愿去爱,内心却渴望拥有一段美好的关系。
这个现象乍一看有些矛盾,但仔细想想又不难理解:我们的情感需求并未消失,只是对亲密关系的要求越来越高了。
复旦大学梁永安教授形容当代人的恋爱是一场“遭遇战”。
和上一辈的感情观不同,我们更重视自己的感受和关系的质量,相信好的关系必须靠两个人一起努力,用心“经营”。
可以说,我们的爱情观正处在更迭的过程中。
我不禁好奇,如今大家认可的“高质量婚姻”,究竟是什么样的?于是,我从最近很火的“恋综夫妻”身上,总结出了4条“夫妻相处之道”。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勇敢地进入一段亲密关系,以及更好地维护现有的亲密 关系。
你不必事事有回应但要能够“看见”对方综艺《爱的修学旅行》播出后,周一围收获了一批“内 疚粉”。
节目播出前,朱丹自爆的“台阶论”火了——夫妻俩冷战时,周一围主动找朱丹说话:“我现在是在给你台阶,如果你不走下来的话,待会儿这个台阶就没有了。
”朱丹说,周一围用这两句话直接搞定了她,让她这辈子再也不敢吵架了。
于是,观众纷纷一边倒地指责周一围非常“大男子主义”,不尊重、甚至不爱老婆。
直到他俩一起参加节目,周一围现身说法后,大家才发现误会他了。
关键的转折点,是朱丹讲了一段往事:很久以前,朱丹被闺蜜骗光了所有积蓄,还背上了大额负债。
当时还只是男友身份的周一围,并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默默陪她还完了所有债。
这种“在关键时候靠得住”“能扛事”“行动大于语言”的品质,让周一围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但他俩最打动我的地方,在于这一点,周一围送给朱丹一本相册,里面记录了他拍的朱丹的各种日常照片——素颜、穿邋遢的睡衣、因为怀孕变得浮肿的身材……他收藏的不只是快乐、幸福的瞬间,还有妻子疲惫、艰难的时刻。
离婚撤销之诉流程
离婚撤销之诉流程离婚撤销之诉,这事儿听起来就有点复杂呢。
咱先得知道啥时候能提起离婚撤销之诉。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离婚的时候,有一方是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离婚的,那就可以考虑提起这个诉讼啦。
比如说,一方骗另一方说自己欠了巨额债务,不想拖累对方才离婚,结果后来发现根本没这回事儿,这就是欺诈呀。
再或者,有人拿着家人的安全来威胁另一方离婚,这就是胁迫嘛。
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的那一方心里得多委屈呀,肯定想把这个错误的离婚决定给撤销掉。
那提起这个诉讼得做些啥呢?第一步呀,得找个靠谱的律师。
这就像找个厉害的帮手一样。
律师能告诉你需要准备啥材料,咋去打官司。
你想啊,自己去弄的话,可能都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找律师的时候呢,要多和律师聊聊,把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就像和好朋友聊天一样。
律师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帮到你。
第二步就是准备材料啦。
你得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的。
这证据可不能马虎。
比如说聊天记录呀,如果是被欺诈,聊天记录里可能有对方撒谎的内容;如果是被胁迫,也许能找到威胁你的那些话的记录。
还有证人也很重要哦。
要是有朋友或者家人知道你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的情况,让他们出来作证就再好不过了。
这就像是找一群小伙伴来帮你说出真相一样。
然后呢,就去法院立案啦。
法院就像一个很严肃的裁判所。
把材料交上去之后呢,法院会审查你的材料符不符合要求。
这个时候呀,心里可能会有点小紧张,就像等着老师批改作业一样。
要是材料不全,法院会让你补充的,所以也不用太担心。
立案之后呢,就等着开庭啦。
在开庭之前呀,自己也要好好准备准备。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在心里捋一捋,想想对方可能会怎么反驳你,你又该怎么应对。
开庭的时候呢,就大大方方地把自己的情况说出来。
法官就像一个公正的大家长,会听你讲的。
这个时候可不要怯场哦,要像在讲自己的委屈故事一样,把事实都说清楚。
要是最后法院判决撤销离婚了,那可就是皆大欢喜啦。
就像把之前做错的事情纠正过来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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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实践中,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几种常见情形,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
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
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我国法律还对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为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通过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垫定下来的,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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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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