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序及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清算程序及说明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二)说明

1、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清算组成立文件;

●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4、清算财产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5、清算费用

●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清算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税款;

■企业债务。

●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技术协作/l/ms/687141.html

∙关于单独编制城市规划的矿区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拆迁/l/ms/68714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行政复议调解书/l/ms/687139.html

∙关于积极稳妥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意见/l/ms/687138.html

∙关于认真解决当前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纠纷的通/l/ms/687137.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办法/l/ms/687136.html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l/ms/687135.html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l/ms/687134.html

∙吉林省赃物罚没物纠纷财物估价管理办法/l/ms/687133.html

∙烟台市将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6类复议案可调/l/ms/687132.html

∙关于印发衢州市市本级社区建设实施办法的通/l/ms/687131.html

∙行政复议是否适用调解/l/ms/687130.html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l/ms/687129.html

∙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l/ms/687128.html

∙对和解 /l/ms/687127.html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件级别管辖的复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l/ms/687126.html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出/l/ms/687125.html

∙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l/ms/687124.html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实施/l/ms/68712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