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交换生工作流程图
关于2014春季派出交换生办理派出手续
参加2014春季派出交换项目的全体同学大家好!近日,部分同学已经获得录取通知书,其他同学还在等待录取消息,请不要着急。
请同学们根据自个的申请进度,完成如下工作和派出手续:1、校内因公派出手续(已获得录取通知书者可开始办理):登陆个人的数字人大系统,点击进入右下角“国际交流”,每所学校创建一个出国团组。
下载填写并打印《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经所在学院盖章、研究生另需研究生院盖章、学生处政审之后,附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交给国际交流处杨老师82509513[明德主楼311(B)办公室]。
杨老师上报校领导并得到批复后,会给每人发一张《中国人民大学同意出国任务批件》。
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杨老师。
请注意:因公派出的同学必须办理此手续,否则,将被视为个人未经人民大学官方同意而出国,在国外期间发生任何问题都与学校无关,学校将不承担任何权利和义务。
附件“单位同意函及费用证明(ENU)”是申请签证时需要递交给大使馆的学校同意派出函(其中,某些国家签证需要,某些不需要,请根据各国使馆签证要求酌情使用),请大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修改内容并打印出来(来我办公室领取国际交流处抬头的信纸打印)。
个人持同意派出函到明德主楼1115办公室盖国际交流处公章。
2、护照签证(自行办理):护照:尚未办理护照者,尽快自行办理。
签证:(有无录取通知书者皆可):登陆各国驻华大使馆网站查询申请签证所需材料清单,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已获得录取通知书者):尽快将申请材料递交进使馆,不要拖延。
有关签证问题,请直接咨询大使馆,我处不接受咨询。
注意:英国、西班牙、北欧国家的签证时间较长大概一个月左右,请提前安排好时间。
签证材料中如果要求中外方大学所签的校际学生交换协议,请派一代表来我办公室领取复印件,每人一份。
3、预订机票:建议大家尽早预订价格会比较优惠,各组成员最好预订同一航班,方便出行过程中互相帮助。
请根据外方大学网站上提供的校历时间安排航班,如有无故拖延开学报到时间而未提前向我处汇报者,将被取消派出资格。
交换生管理规定
XXXXXX国际交换生暂行管理规定一、宗旨与目的1.国际交换生是指基于校际合作协议而在我校与国外院校之间互派的学生,分为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两类。
2.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是我校教育国际化的客观要求,是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3.通过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大力促进我校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二、管理机构1.国际合作交流处为国际交换生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2.教务处主要负责国际交换生的课程选修、学分转换及学籍的审定。
3.国际交流学院主要负责接收交换生的日常管理及汉语教学。
4.各学院主要负责派出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并报教务处审批及接收交换生的专业教学。
三、派出交换生(一)学生选拔1.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我校每年与国外合作院校的合作协议的内容,确定本年度派出交换生的学生数量和专业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并负责组织推荐选拔。
2.如果派出交换生是基于我校有关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对口学院之间的合作,由我校派出学院负责推荐选拔并按学生层次报教务处审批。
3.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4.派出交换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1)我校在籍的本科生,或符合我校与国外院校合作协议规定的我校在籍其它学生;(2)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3)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语(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能力优良;(4)学业成绩优良,派出交换生的必修课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5)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6)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交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7)教务处将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学生,并书面通知相关学院,同时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处备案,填写《XXXXXXX 在籍学生因公(私)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5)。
5.各有关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联系,获取有关申请材料,并将我校派出交换生填写的出国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
清华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派出工作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派出工作实施细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处2009年1月为更好地开展清华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的派出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项目实施的具体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交换生本实施办法所指交换生是根据我校与境外大学间所签订的互派交换生协议、前往协议院校相关学科交换培养、不以获取接收学校学位为目的的学生。
二、选拔原则1.交换生在接收院校所选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相衔接。
2.派出交换生实行“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接收院校录取”选拔程序及“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原则。
3.优先选派以下学科:拟前往学校的优势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所规定的重点领域及有限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等相关专业领域;我校国家重点学科专业领域等。
4.志愿优先原则。
三、申请人条件1.综合素质优秀,心理素质良好,学习成绩排名一般在年级前三分之一;2.派出时为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的非定向本科生(五年制本科生可放宽至大四);3.派出学习的时间与所在院系的教学安排不相冲突(如果院系教学安排时间尚未确定,则不能申报);4.遵守清华大学交换生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并服从学校的组织安排;5.满足相应交换项目的语言要求,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的全外文课程的学习,并符合交换生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6.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7.对前往学校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8.非中国国籍学生不得前往其国籍所在地的院校进行交换。
四、相关费用1.拟派出交换的学生正常交纳清华大学学费,接收学校按照协议规定免收学费。
2.除学费外,学生在其他交换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
部分接收学校提供一定食宿补助(或免除)、专项奖学金等,学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3.我校设立“国际交流基金”,为参加交换项目、家庭经济困难而成绩优秀的部分学生提供一定数量资助。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与服务流程图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与服务流程第一部份派遣服务流程图第二部份贵公司的需求理解1.提供转移派遣所需服务。
(见全文)2.人员补充。
(见第三部分第一、二条)3.规避风险。
(见第三部分第七条)4.优化流程。
(见第三部分第八条)5.降低成本。
(见第三部分第七、八、十条)第三部份我公司的服务流程和解决方案一、提供的服务二、运作流程三、工资发放、社保购买1第一步:工资核算第三步:转帐第四步:发放工资第五步:备案入档2、社保购买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签定第三步:申报与第四步:缴费第五步:返还材料第六步:离职四. 办理(解除)劳动用工流程a) 入职流程图 服务质量控制办法 (1)入职流程图(2)服务质量控制办法a)我司将委派专人专职负责跟踪从培训期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员工的动态,与时处理员工的所有疑问。
b)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试用期结束前与处派员工建立规的劳动合同关系。
c)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时完成所有招工手续办理,并将国家最新的劳动法规转告知客户以与外派员工。
我司将由专人负责妥善系统地管理好员工的所有入职资料以与劳动合同。
b) 离职流程图 服务质量控制办法 (1)离职流程图(2)服务质量控制办法a)我司将按照相关的劳动法规,合理合法的办理外派员工的离职、辞退手续,尽量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b)对于还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离职员工,我司需与员工保持联系,确保员工的所有手续方确性;c)我司将与时迅速地向客户进行员工信息反馈,确保所有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与时迅速的处理五、派遣员工福利签订标准合同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按市或异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签订标准版本劳动合同书。
社会保险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社会福利。
温馨关怀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中国传统节日,我公司会给予员工良好的祝福,让员工感觉更多的温暖。
六、派遣员工工伤处理流程1、工伤报备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仁邦公司,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2小时,仁邦公司收到通知后在24小时口头报告所属市/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科,以确认此事故是否为工伤,医治医院是否为工伤治疗指定医院。
广东海洋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海洋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广东海洋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一、宗旨与目的1、国际交换生是指基于校际合作协议而在我校与国外院校之间互派的学生,分为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两类。
2、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是我校教育国际化的客观要求,是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3、通过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大力促进我校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二、管理机构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为国际交换生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2、教务处主要负责国际交换生的课程选修、学分转换及学籍的审定。
3、文学院主要负责接收交换生的汉语教学及管理。
各学院主要负责派出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并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批及接受交换生的专业教学。
4、研究生层次的国际交换生的教学由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安排。
三、派出交换生(一)学生选拔1、教务处、研究生处根据我校每年与国外合作院校的合作协议的内容,确定本年度派出交换生的学生数量和专业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并负责组织推荐选拔。
2、如果派出交换生是基于我校有关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对口学院之间的合作,由我校派出学院负责推荐选拔并按学生层次分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批。
3、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4、派出交换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1)我校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或符合我校与国外院校合作协议规定的我校在籍学生;(2)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3)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语(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能力优良;(4)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研究生学位课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5)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6)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交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5、教务处、研究生处将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学生,并书面通知相关学院,同时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处备案。
6、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将我校派出交换生的申请材料邮寄给国外合作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转交有关学生。
东华大学派出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工作细则-国际合作处
况;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我国驻 当地使、领馆以及学校报告。
4. 派出交换生应当在赴国(境)外学习期满返回后的 15 日内向所在学院报到, 项目联系人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国际合作处。
东华大学派出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工作细则
一、总则 学生国(境)外交换项目的拓展是学校教育国际化的客观要求,是培养学生具有 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随着近来我校派往国(境) 外高校的交换生数量不断增加,为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有效促进交换生项目的健康 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二、定义 派出交换生是指按照校际或院际学生交换合作协议(《东华大学与国(境)外高校 合作协议签署申请流程》见附件一),我校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专业学习的全日制在读学生。通常双方对等交换,人数相等、学费互免、学分互认。 所有交换生项目执行须基于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有实质内容的校(院) 际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必须含学分、费用、证书和住宿安排等重要内容的实施细则。 双方具有合作意向,但未最终签署校际或院际协议的,可以立项形式先行实施(《东华 大学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二)。由学校学生出国(境)交换项目 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批。无协议支持或未报批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未经学校审批同意,学生使用因私护照擅自出国(境)的,依照自费留学流程操作。 国际合作处负责协助我校派出交换生办理赴国(境)外合作高校学习的相关录取 手续。每个派出交换生项目均应有一名项目联系人负责协调整个项目的实施。派出交 换生的具体工作流程,详见《东华大学派出交换生工作流程图》(附件三)。 三、学生选拔 国际合作处/相关学院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的合作协议规定,确定本年度/ 学期派出交换生的学生人数和专业等相关要求,发布信息,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选拔 推荐。选拔结果由项目联系人按学生类别分别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及学生处审批, 批准后报国际合作处备案。 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派出交换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国际处(港澳台办)相关工作流程图手册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流程手册(试行版)2019年8月前言国际合作交流及港澳台事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为了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和透明,服务我校师生,满足我校对外合作交流的需求,加快我校在新时代国际化的进程,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国际合作交流及港澳台事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作了《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流程手册》,供大家参阅。
该手册左侧页为相关事项的工作流程图,包括事项内容及其工作程序指引。
由于该手册为首次尝试,难免有错误或疏漏,为了便于您反馈意见,在右侧页设计了“修订意见页”。
查阅左侧流程图时,如有意见和建议,您可记录在右侧提供的“修订意见页”内,给予我们反馈,后续我们将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同时,该页也可作为您外事工作的记录页。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目录一、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二、外事接待工作流程三、申办国际会议工作流程四、外籍教师聘用工作流程五、外籍教师公寓管理流程六、学生赴国(境)外交流交换选派流程七、公派出国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流程八、外事资料归档流程九、因公临时出国(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十、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2二、外事接待工作流程三、申报国际会议工作流程34 四、外籍教师聘用工作流程五、外籍教师公寓管理流程56六、学生赴国(境)外交流交换选派工作流程七、公派出国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流程78八、外事资料归档流程九、因公临时出国(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10 十、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流程。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中山大学教务处二OO七年十二月制目录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2二、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4三、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5四、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9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一)选拔我校每学期第三周开始赴境外交换生的选拔工作,第十周开始赴境内交换生的选拔工作。
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详见相关选拔通知。
选拔程序:1、学校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发布选拔通知;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3、各相关学院(系)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学校教务处;4、学校教务处对相关学院(系)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交换学校推荐;5、交换学校审批并发放交换生录取通知书。
(二)交流学习前被学校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学生应按照交换学校及我校教务处的要求做好交流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全面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必要的准备。
特别要充分了解交换学校当学期的课程设臵,对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
学生在交流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
3、认真阅读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充分理解其中对交流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4、签署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
5、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交流学习期间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与本校导师、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系)老师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研究和生活情况。
2、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清华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派出工作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派出工作实施细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处2009年1月为更好地开展清华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的派出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项目实施的具体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交换生本实施办法所指交换生是根据我校与境外大学间所签订的互派交换生协议、前往协议院校相关学科交换培养、不以获取接收学校学位为目的的学生。
二、选拔原则1.交换生在接收院校所选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相衔接。
2.派出交换生实行“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接收院校录取”选拔程序及“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原则。
3.优先选派以下学科:拟前往学校的优势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所规定的重点领域及有限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等相关专业领域;我校国家重点学科专业领域等。
4.志愿优先原则。
三、申请人条件1.综合素质优秀,心理素质良好,学习成绩排名一般在年级前三分之一;2.派出时为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的非定向本科生(五年制本科生可放宽至大四);3.派出学习的时间与所在院系的教学安排不相冲突(如果院系教学安排时间尚未确定,则不能申报);4.遵守清华大学交换生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并服从学校的组织安排;5.满足相应交换项目的语言要求,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的全外文课程的学习,并符合交换生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6.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7.对前往学校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8.非中国国籍学生不得前往其国籍所在地的院校进行交换。
四、相关费用1.拟派出交换的学生正常交纳清华大学学费,接收学校按照协议规定免收学费。
2.除学费外,学生在其他交换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
部分接收学校提供一定食宿补助(或免除)、专项奖学金等,学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3.我校设立“国际交流基金”,为参加交换项目、家庭经济困难而成绩优秀的部分学生提供一定数量资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与国(境)外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交换项目工作,有效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开放办学战略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是指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双方院校互相派遣不以获取接收学校学位为目的学生到对方院校进行交换学习,交换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第三条学校积极拓展与国(境)外一流院校的学生交换项目。
我校与国(境)外院校建立学生交换项目需遵循“学校对等、学生互派、学分互认、学费互免”原则。
合作双方互相选派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换学习,对于学生在对方院校交换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所获学分予以承认,学生仅需向派出学校缴纳学费,不需向接收学校缴纳学费。
第四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分为“校级学生交换项目”和“院级学生交换项目”。
“校级学生交换项目”是指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订的校级协议而实施的学生交换项目。
“院级学生交换项目”是指经学校批准、根据我校学院与国(境)外院校的相关学院(系)签订的院级协议而实施的学生交换项目。
第五条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的我校学生和国(境)外合作院校学生统称为“交换生”。
前往国(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交换学习的我校学生,称为“派出交换生”;前来我校进行交换学习的国外合作院校学生,称为“国际交换生”;前来我校进行交换学习的港澳台合作院校学生,称为“港澳台交换生”。
第六条学生交换项目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学生交换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全面统筹我校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并全面负责“派出交换生”管理工作;国际学院全面负责“国际交换生”管理工作;港澳台办公室全面负责“港澳台交换生”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派出交换生”、“国际交换生”、“港澳台交换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
学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交换项目的实施按照其职能进行相应管理。
暨南大学 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图
暨南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图第一阶段(就业准备): 到学院教务网页查看学分并确认学业是否能准时完成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求职目标,了解自己综合能力与素质,制定个人计划到院系咨询就业程序、解决疑难问题(9月份开始)制作个人简历(9月份开始) 通过院系网站、就业信息栏、企业宣讲会、企业网站、师兄师姐、朋友、报纸等媒体收集各类就业信息(9月份开始)登陆就业指导中心服务平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简历。
(9月份) 报考国家公务员(10月份开始)参加大学生就业市场、校园招聘会等各种供需见面会及相关活动(9月份开始)参加就业动员、形势报告会及各类就业指导讲座(9-12月进行)学院领取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10月份)填写推荐表,收齐后各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再由就业指导中心盖章(11月份)1、收集就业信息2、确定择业目标3、准备自荐材料第二阶段(双向选择):4、参加双向选择5、笔试、面试6、签订协议签约者:凭单位录用通知到学院领取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须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上级部门盖章、然后到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11月—次年6月)温馨提示:有需要的同学可按规定于5月份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填写相关表格,再由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未签约者:在学院登记原因,同时告知是否需要学院帮助第三阶段(顺利毕业):温馨提示:5、签订协议(毕业离校)6、报到领取报到证领取报到证,回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凭单位接收函,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档案馆将档案发往有档案接收权的单位 两年内落实单位者 两年未落实单位者凭单位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自动取消暂缓就业,档案派回生源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报到证,在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毕业教育、办理离校手续 (6月底)毕业典礼,领取毕业证书(7月)灵活就业、未就业者毕业后户档派回生源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已就业者(正式接收户档)办理了暂缓就业 离校以后,户口暂留学校,档案转递到省就业指导中心(7月份)通过各种途径择业和就业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并开具报到证申请改派者须出具下列材料: 1、新单位接收函和协议书;2、原报到证(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毕业后一年内申请改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赴国(境)外交换生
选课处理申请审批表2. 本表一式三份,需填写完整,申请人在出境前将本表交主修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务处各存一份;3. 申请人离校前应前往宿管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附表1:课程保留申请审批表备注:1. 本表仅适用于基于校际合作协议,由学校派至国外、境外交换学习的交换生项目中需在交换学习期间保留本校“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二” “毕业论文”、“专业实习”这4门课程课程的交换生;2. 本表一式四份,需填写完整; 3.请注意:(1)“毕业论文”、“专业实习” (所有年级第8学期开设) ——请前往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 (2)“形势与政策”(2011级第7学期,2012级起第5学期),“社会实践二”(2011级起第5学期) ——请前往思政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
4. 申请人在出境前将本表交开课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学生本人、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开课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附表2:表格填写指引1.个人填写部分2.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批——请前往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主修专业课程处理注:如交换生无兼修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课程、亦无需保留课程,则需填写至该部分,并在教务处办理选课处理即可,下面部分无需填写或办理。
4.课程保留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个人信息与申请保留理由填写完毕(2)申请保留课程信息“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应填写准确(3)不同的课程由不同学院开课,应去相应的开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论文”、“专业实习”——请前往本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二”——请前往思政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请填写准确、完整,教务处将按此保留课程。
课程名称和该门课程实际开课学年学期如有误,将会直接影响课程的保留。
学年学期的具体填法:每个学年只有上下两个学期,为1学期或2学期。
如学年有两学期:2013-2014-1学期(实际时间为2013年9月至2014年2013-2014-2学期(实际时间为2014年3月至2014年7月),以此类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规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国际教育合作交流,规范国际交换生管理,强化协同育人的理念,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交换生是指基于校际教育合作协议在我校与国外院校之间互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国际交换生分为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两类。
第三条派出交换生赴国外院校交流的时间通常为一学期至一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参加交换生项目应事先征得国外合作院校的同意,并事先确定在交流项目中所取得的学分能否抵扣外方课程学分。
第四条学校通过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等方式,大力促进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留学生办公室为国际交换生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国际交换生项目协议的谈判、签约,协议相关信息(学校、专业、课程、学分、选拔计划等)的统一发布,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国际交换生的年度统计汇总工作。
留学生办公室负责全校性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以及接收交换生的来华手续、入学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处参与全校性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工作。
第六条国际交流处对国际交换生项目协议具有审核责任。
教务处、研究生部主要负责国际交换生的课程选修、学分转换及学籍管第七条理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负责派出交换生的学习计划确定以及接收交换生的课程教学。
经学校批准,学院可单独与国外大学开展定向交换生项目合作,所签订的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报留学生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派出交换生-1-第九条学生选拔1.选拔派出交换生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2.留学生办公室根据我校、各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汇总和及时发布留学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的国际交换生计划,内容包括:国外大学名称、专业要求、交换生数量、外语要求等信息。
国际交换生计划的发布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 日。
3.凡派出交换生项目是基于校际协议,其选拔工作由留学生办公室负责,选拔结果报学校审批,学籍管理报教务处、研究生部审批。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第一部分派出学生一、选拔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开始进行国内高校交换学生的选拔工作。
具体选派标准及报名时间详见《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重大教案网)和相关选拔通知。
选拔程序:、教务处在重大教案网发布选拔通知;、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各相关学院根据选派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名单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接收学校推荐;、接收学校审批同意后,向全校公布派出学生名单。
二、交换学习前派出学生应按照接收学校及我校教务处的要求做好交换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全面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特别要充分了解接收学校当学年(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的教案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
学校鼓励交换生在接收学校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
、仔细阅读《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交换期间学习课程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签署《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
、向学院申请保留学籍(填写《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完清各种费用、退还宿舍、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等)。
三、交换学习期间、派出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应与辅导员、学院教务老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
、派出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接收学校的管理。
、派出学生需保留好在交换学习期间的医疗手册、处方、发票等,交换期满返校后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
、若派出学生在交换期间因故需中途终止交换培养计划,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归校。
四、交换学习后、派出学生在交换学习期满后应按时回校报到学习,否则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作自动退学处理。
校际交流项目报名人程图
校际交流项目报名人程图
1. 个人向学院申请,符合项目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盖章完成后,交给学院负责外事的老师;
2.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挑选,严格依照名额要求推荐人选。
肯定人选后,填写“学院回执”(见附件2)。
好后,连同“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项目申请表”一路于4月8日下午5点前交至国际处801办公室郑老师;选报天普大学DBMD 项目的学生需另外填写“厦门大学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育本科生海外修读课程计划表”(见附件3),好后,将“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学院回执”一同交至国际处;
3. 国际处汇总报名学生信息,电话通知学生面试时间地址;
4. 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组织面试、发布录取名单;
5. 国际处向对方大学邮寄申请材料;
6. 学生登录国际处网站记录个人项目信息;
7. 学生办理护照、签证、离校手续。
附件1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成绩单请提供中文版,由学院教学秘书确认并签字盖章。
附件2
学院回执
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月日
附件3
厦门大学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育本科生海外修读课程计划表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处学务科、国际处、学生本人各存1份。
此表须附上学生本人成绩总记录表各1份。
附件4
厦门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出境审批表
等手续。
每位公派生应于返校15日内向国际处和学院各提交1份“出访交流报告”,主要内容是:出访项目、时间、内容、体会与建议等。
报到后本表交回国际处存档。
(此表可复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