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研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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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民意识培养养成良好道德品质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解读及实施建议

一、修订的基本原则与思路

自2002年《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实验稿)》)颁布已经过去近10年。10年来,我国社会的改革和发展迈入了一个新阶段。党和国家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对公民素质、学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品德与社会课程必须回应这些要求,充分体现这些要求。

为了深化推进课程改革,更好地实现课程的价值,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标准修订组依据教育部的要求,确定了以下修订思路和原则:1.体现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方向性。在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的基础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体现10年课程改革的进步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新目标。根据国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公民意识教育的要求,对课程性质和课程理念部分做出更清晰、严谨的表述,对内容标准做必要的补充与修正。

2.立足课程改革的原则。本次修订遵循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充的原则,调整、补充与完善课程标准的表述。

3.体现与时俱进的特征。在课程设计方面,更强调本课程与其他课程及相关课程的关系、课程设计的逻辑主线以及板块组成;进一步明确课程内容的开放和生成性。

4.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适当减少相关内容点的要求,适当降低难度。对各年段(中、高)内容安排做出更为具体的建议和说明。

5.贯彻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教育公平的原则。为体现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在“实施建议”中对教师教学、评价和开发课程资源等做出更为详细、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充与完善。

基于这些思路,修订组力争使修订体现:①前瞻性——着眼于今后的发展;

②务实性——着力解决实践中的问题;③审慎性——保持稳定、维护大局。各部分的修订重点如下:“前言”部分体现时代性和先进性;“课程目标”体现合理

性和全面性;“内容标准”和“活动建议”体现明确性和可行性;“实施建议”体现实用性和普及性。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改进、充实和完善:(一)在课程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当今物质生活的丰富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多元化、经济的全球化对青少年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的形成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也对学校德育提出了深刻的挑战。品德与社会课程,需要正面回应新的挑战。为此,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采用有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发展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行为选择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理念、目标和内容中渗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进一步体现素质教育这一课程改革的大方向

本次修订更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国家对未来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坚持了课程改革的大方向和素质教育的宗旨。在课程性质、课程理念以及课程目标的表述上突出“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强调“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这些公民素质的培养;从主题、内容、实施等方面适应时代的要求,贴近儿童社会生活世界,帮助儿童理解从生活中产生道德观念、实践道德认识、形成道德行为,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学习。使“品德与社会”真正成为具有时代感、关注社会发展和变化、关注现实学生成长变化的课程,从而增强学生对课程的亲近感,增强课程对学生成长的现实意义。

(三)课程目标和学习要求更加清晰和适度

作为学校实施品德教育的主要渠道,本课程的课程目标要明确指向公民素质的培养,并突出以品德为核心的社会性发展。具体目标和学习要求应尽可能分层,并使用行为动词进行表述,以便教师确定符合学生发展阶段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并把握学生的学习水平。此外,删减了要求过高或过低的内容,改进过于笼统、抽象的表述,列举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供教师选择,使课程标准的表述更加简练、清晰,以便于教师操作。

(四)课程内容的编排更加合理

《标准(实验稿)》指出,本课程“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主线,将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和文化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有机融合”,而实际上如何融合是一大难题。

基于主题(领域)的课程内容构建方式能够整合多门学科知识,整合儿童的社会生活与学科知识,整合认知、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标准(实验稿)》提出的“一条主线、点面结合、螺旋上升”的课程设计思路已经初步包含了基于领域构建课程内容的方法,其“点”即社会环境、社会活动、社会关系三个“社会生活的主要因素”,被隐含于家庭、学校、社区(家乡)、国家、世界——这个被称作生活领域的“面”中。这种表述方式反映了该课程注重品德教育,关注生活的特点,显示了独特的内容综合方式,但如何按照三个要素罗列相关的课程内容,展现每个要素依年级而螺旋上升的顺序,使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帮助学生更加全面、综合、系统地认识社会生活,提高认识社会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则是应当进一步清晰的。因此,修订时,要通览每个领域内容标准所隐含的三个要素,对其进行梳理、调整和修订。按三要素排列内容,分析与每个要素相关的课程内容是否达到了螺旋上升。

(五)与相关课程衔接更有层次

品德与社会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内容的构建不能依据某个学科体系来组织,而应有机融合该课程各领域的学习内容及其综合主题。

首先是与相关课程的纵向衔接。品德与社会课是在小学低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的基础之上,并为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和地理(或历史与社会)课打下基础的课程。因此,应注重课程自身内在的持续连贯性,即与上述相关课程的合理衔接。

其次是与相关课程的横向衔接。品德与社会课程涉及多门具体的学科课程内容,同时,课程关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提倡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收集、整理信息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这些活动既与小学阶段的科学课程有较强的联系,又渗透到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因此,要强调品德与社会课程与其他门类课程之间的联系,并有机协调其与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内容之间的关系。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与解读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的修订重点

“前言”部分的时代性和先进性;“课程目标”的合理性和全面性;“内容标准”和“活动建议”的明确性和可行性;“实施建议”的实用性和普及性。修订具体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前言”理念与设计思路部分

按照教育部文本体例的统一要求,在《标准(2011年版)》“前言”中简述本课程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以及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并着重阐释了本学科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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