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获奖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获奖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普高字[2014]8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3.24
【实施日期】2014.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综合实
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洪教普高字〔2014〕8号)
各县(区)教体局,全市各普通高(完)中:
2013年,省教育厅举行了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和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师生参加,共推荐了60篇“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9项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参加全省统一评比,其中43篇“我的课改故事”征文和5项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获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的师生再接再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养成,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持续深入开展。
全市普通高中广大教师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思考、不断总结、深入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同时引导广大高中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新精神、实践水平和协作能力,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附件:南昌市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两项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4日
附件:南昌市参加全省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两项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1.“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获奖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洪教体艺字[2009]48号关于“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于2009年10月在南昌举办,为了加强中国电影与少年儿童的联系与沟通,点燃少年朋友对中国电影的关注热情,为中小学生提供电影评论的平台,丰富中小学生的校园生活。
根据电影节执委会总体方案的要求,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南昌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
全市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09]21号)文件精神,组织学生在观看《买买提的2008》、《长江七号》、《梅兰芳》、《高考1977》等十一部优秀国产影片的基础上,通过撰写文章的形式,表达出自己对影片人物及电影表现手段的感悟和理解。
各中小学校密切配合,组织参赛人数近10万余人,共选送优秀影评文章1200余篇。
经过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特等奖9名,一等奖21名,二等奖45名,三等奖60名,优秀组织奖1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影评大赛获奖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在此次大赛中获奖的同学们今后还将继续努力,多角度观察生活、多渠道汲取优秀文化营养,使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文化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附件:“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二00主题词:教育中小学生影评活动获奖情况通报抄报: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3日印发(共印5份)附件:“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特等奖(9个)小学组一等奖(7个)二等奖(15个)初中组三等奖(20个)优秀组织奖:小学组(5个)南昌师范附属实验小学昌北小学高新外国语学校南昌大学附属小学南昌航空大学附属学校初中组(5个)南昌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学南昌市第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二中学南昌市第十四中学高中组(5个)南昌市第一中学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八中学南昌市铁路第一中学青山湖区罗家一中。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7.02•【字号】赣教督字[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申报的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整改意见的通知(赣教督字〔2014〕4号)南昌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4年3月25-3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你市申报的西湖区珠市小学等7所第四批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组对这些学校分别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见附件),请你们督促和帮助相关学校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书面整改报告的纸质稿及电子稿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抽查。
届时,出现以下5种情况的学校,将不具有被评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的资格:1.小学平均班额超过56人或者单个班级超过60人,初中平均班额超过60人或者单个班级超过64人;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际师生比低于《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与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02]46号)计算出的该校合理师生比的90%;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际生均校园面积或校舍面积低于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计算出的该校合理生均校园面积或校舍面积的70%;4.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安防设施、餐饮卫生、交通、环境污染等突出的安全隐患;5.曾被媒体负面报道、被群众举报以及出现重大事故等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联系人:邓振。
联系方式:150****5010。
附件:西湖区珠市小学等7所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7月2日附件1西湖区珠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四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督字[2013]9号)和省督导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函字[2013]36号)精神,2014年3月29日,以省督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胡定南为组长,省教育厅教育教材研究所副主任刘春林为副组长的评估组一行6人,对南昌市西湖区珠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10]16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洪教体艺字[2010]16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充分展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为参加全省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做好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南昌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青春唱响未来。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中小学生。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3月-6月,各县(区)、各学校准备参赛人员、曲目;9月中旬,市级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
1、以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
2、参赛名额:东湖区、西湖区小学组、中学组各3个名额;其他县(区)各2个名额;各市属、事业办、民办学校各1个名额。
3、每队参赛人数不低于60人。
4、比赛分必唱和选唱二个环节;必唱曲目为本校校歌;另外自选一首。
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格调高雅。
至少两个声部。
5、两首歌曲时间总和不得超过8分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思政字[2016]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3.15【实施日期】2016.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洪教思政字〔2016〕10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局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洪教思政字〔2016〕5号)要求,经民主评选推荐,我局审核批准,决定分别授予南昌一中八(5)班管奕菲等846名同学、南昌县向塘二中九(3)班陈嘉龙等161名同学和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二(9)等171个班级2015-2016学年度南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现将表彰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
希望全市中小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发奋图强、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个人成长成才而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附件: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3月15日附件: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8]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8.03.13【实施日期】2018.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第二十七届南昌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洪教技字〔2018〕10号)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和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水平,总结和推广各校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和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教师将学科知识与信息技术有效整合,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局举办了全市第二十七届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及图书馆管理论文评选竞赛活动。
本次论文竞赛开展以来,各校老师积极参与,认真撰写论文,南昌县利用软件对报送来论文进行网络查重,论文质量较高,湾里区、安义县、南昌市第三中学和南昌市第十二中学组织得力,参赛的论文数量较多,并对论文进行了认真的初评,将较好的论文报送到市里参加评选,论文整体水平较高。
参赛论文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多数论文研究了在新形势、新技术和新装备条件下,对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材施教、渗透情感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是能针对一线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展开研究并撰写论文,从而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指导意义。
在本次评审论文过程中我们严格控制抄袭率,通过软件,对每一篇论文进行比对后发现,这次参评的论文数量及质量都有所提高,但仍有抄袭问题存在。
其中有192篇论文抄袭率达到60%以上,涉嫌抄袭或改头换面,占全部论文数量的29%。
我们对这192篇论文不予参评,同时提出批评,要求各县区和各局属学校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提交的论文要经过抄袭率审查,坚决刹住抄袭的风气,引导和教育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风范。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竞赛制度【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08]4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8.10.08【实施日期】2008.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情况的通报(洪教体艺字[2008]46号)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推广工作成效,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校园集体舞等课外文体活动,我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14号)文件精神,于9月27日至28日举办了全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第一套)比赛。
现将比赛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自推广以来,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与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校园集体舞比赛全市共有61个代表队参加,民办学校中南昌五中、进贤岚湖中学、凤凰城上海外国语学校积极参加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也有一些县(区)和学校推广校园集体舞的工作力度不够,没有组织参加比赛活动。
1、未组队参加校园集体舞比赛的县(区)为:南昌县教体局、高新区社发局;2、组队数量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县(区)为:进贤县教体局、安义县教体局、青山湖区教体局、红谷滩新区教办、经开区教办。
3、未组织参加校园集体舞比赛的市属学校为:十八中、二十一中、二十二中、二十四中、二十六中、三十中、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铁二中、洪都中学、汽车机电学校(三职)、水电中学。
4、未按《通知》要求组织参加校园集体舞比赛的市属学校为:十二中、十四中、二十中、铁一中、豫章中学、八一中学。
二、获奖情况此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共评出一等奖 13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30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上述比赛成绩经省厅认可,同时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南昌市2006年1月-3月教育大事记
局教育督导室2 年工作要点》 伽6
l B 市 教 育局 印 发 全 市职 业 教 育 与 成 人教 育 2 O 年 工 作 计 划 . 确 “ 下工 作 目标 : 职 学校 招 生 l 50 , 比增 长 5% , 8 O6 明 中 00 人 同 O 职 普 比达 37 扶 持 3 区 职 校 建设 ; 建 2 国 家级 、个 省 级 实训 基地 ; 设 I 国家 级 重 点 职 校 、所 省级 重 点 职 校 、所 省 :; 县 创 个 1 建 所 2 2 级 示 范 职 校 ; 报2 省 级 示范 专 业 ; 善 职 教扶 贫 助 学 制 度 ; 训农 村 劳 动 力 、 岗工 人 和 在 职职 工 ; 业 技术 教 师 比例 申 个 完 培 下 专
2 月
6 市 人 事 局 沛 财 政 局 、 教 育局 印 发 通 知 . 定 将 我 市 特 教掌 投 ( ) 职 工特 教 津 贴 费 标 准 由原 1 %提 高到 2 % . O 6 日 市 决 班 教 5 5 自2O 年 1 1 月 日起 执 行 8 市教育局党委印发20 年工作要点 . 日 06 部署直属学校( 单位1 党建工作 ; 印发t 市教育局机美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奖励试
2 日 市 救 育局 举 办 迎 新 春联 谊 会 , 晓 武 局 长致 辞 . 属 学 校 ( 位 ) 子 成 员 和局 机 关 离退 体 干 部 、 作 人 员 出席 。 市 发 改 3 熊 直 单 班 工 委 、 教 育 局 印 发《 于 编 报2 0 年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计划 的通 知 》 市 关 06 2 日 市 教 育局 转 发 人 事 局 、 财政 局 《 于 发放 2 0 年 度 市 直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年终 奖 金 的 通 知 》 5 市 关 05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10]4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0.08.10【实施日期】2010.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情况的通报(洪教体艺字[2010]40号)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七届中小学优秀体育课教学评比展示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0]9号)精神,以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为目标,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投身体育课程改革,交流教学经验,选送优秀体育课参加全省评选而举办的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由于各单位的重视和积极参与,共收到评比展示课(录像课)52节(其中小学32节,初中13节,高中7节)。
各单位报送优秀体育课情况见附件一。
经专家评委组精心评选,小学组有9节课评为一等奖,10节课评为二等奖,14节课评为三等奖;初中组有3节课评为一等奖,4节课评为二等奖,6节课评为三等奖;高中组有2节课评为一等奖,2节课评为二等奖,3节课评为三等奖。
具体获奖情况见附件二。
经评委反复研究,依据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推荐余建国(十中)、刘经贵(师大附中)、龚小平(师大附中)、郭荣(一中)、魏娜(西湖区羊子巷小学)、江超(青云谱区三店小学)等六节优秀体育课报送省教育厅评审。
希望全市中小学,特别是重点学校要加强体育教学研究,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及高中新课程计划体育教学大纲要求,加强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开创具有我市特色、高质量的体育课教学而努力。
附件:1、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报送情况2、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获奖情况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附件1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报送情况。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洪教体艺字〔2022〕1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全面发展”教育理念,促进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阳光的精神面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
现将《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总则》及部分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以本届体育节活动为抓手,结合当前“双减”和“五项管理”中体质健康管理政策的实施,将体育节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在开足开齐体育课的同时,充分利用好学校课后服务平台,找准“教会、勤练、常赛”着力点,有序组织实施好各项竞赛活动,促进师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附件(略):1.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总则2.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日程安排表(部分)。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2015年南昌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获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2015年南昌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获奖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15]5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发布日期】2015.12.24【实施日期】2015.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2015年南昌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获奖情况的通报(洪教体艺字〔2015〕50号)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了2015年南昌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
在全体运动员努力拼搏、团结协作下,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顺利圆满地完成了中小学生篮球、足球、田径运动会,中学生排球、青春健身操5项竞赛。
来自全市60所中小学,近1200名运动员参加了在南昌三中高中部举行的田径运动会,其中师大附中刘啸峰等两名同学打破了高中组3个项目最高纪录;65所中小学711名运动员,参加了10月9日至18日,在南昌市育新学校和南昌一中举行的中小学生篮球联赛;9所中学120名学生,参加了10月31日在青云谱区实验学校举办的青春健身操比赛;31所中学380名运动员,参加了11月13日至16日在南昌市南钢学校举办的中学生排球联赛;35所中小学465名运动员,参加了12月4日至10日在国体足球公园、南昌二中、师大附中滨江学校举办的中小学生足球联赛。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体,体育竞赛活动按照项目和组别,分别评选出若干个名次和奖项(具体名单见附件),洪都小学等52个单位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王西斗等240名教师荣获优秀教练员称号。
现将2015年南昌市中小学体育竞赛获奖成绩通报给你们,希望各县(区)、各学校要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推广校园“三大球”活动的普及,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构建健康和谐校园。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8.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局属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充分展示全市学校(幼儿园)美育教育工作成果,不断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纵深推进艺术教育改革,引领素质教育蓬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以下简称“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市学校美育实践活动优质均衡普及,推动美育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美育教育特点,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审美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强化普及均衡。
坚持面向人人,让所有学生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广泛开展以班级为基础的多元化、多层次艺术实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学和实践全过程。
促进区域美育均衡发展,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更多艺术实践的机会。
(三)完善展演机制。
完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展演活动,健全“校级艺术普及—县(区)级集中展演—市级现场展示”市县校三级推进机制。
通报 获奖情况的通报
获奖情况的通报参加比赛等都有可能会获奖,当获奖之后相关部门就会将获奖情况进行通报,下面给大家带来获奖情况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获奖情况的通报范文一为了使学校文化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向纵深发展,出精品、出特色。
上学期,学校在学区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局的要求部署在全校各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建设活动、德育养成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活动,各班级积极响应,在硬件建设的墙体文化和软件建设的思想文化方面都有独到的创新和特色,使班级各项工作特别是学生成长记录袋创建、"五星学生"评选、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上期末学校考核组对各班工作进行了全面量化考核,学校决定对考核结果排名在高年级组第一名的六一班、中低年级组第一名的二年级授予"先进班级"称号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希望受奖班级要继续开展班级管理、班级文化深层次的研究,以求推进学校新课程体系的完善和实践,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文化形象,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也希望其他班级向他们学习,开展寓教于乐的各种文、体活动、兴趣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校的育人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附:受奖班级名单。
六一班二年级年三月七日获奖情况的通报范文二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师生的安全意识,省教育厅、中国·习网于20xx年3月至8月联合举办了以"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共有3337所学校的197万名中小学师生、家长参加了竞赛活动,社会关注达40万人次。
经评比,全省共评出学生个人奖3800名、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奖6名、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奖30名、学校优秀组织奖300名、优秀校长奖300名、优秀班主任奖300名、教师参与奖300名、家长参与奖300名。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参加全省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参加全省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等评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基字[2010]34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10.13
【实施日期】2010.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参加全省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等评比活动获奖情
况的通报
(洪教基字[2010]34号)
各县(区)教体局、全市普通高(完)中:
为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实施,营造新课程实验良好氛围,省教育厅今年举行了“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第二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首届普通高中优秀校本课程评选”等活动。
在这次评比活动中,我市广大普通高中师生热烈响应,踊跃参加,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共有141人次获奖,现将评比活动获奖情况予以通报。
希望广大师生按照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继续努力钻研,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推进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养成,促进广大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附件:我市参加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等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附件:我市参加第二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等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关于公布南昌市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录像课评比获奖名单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洪教体艺字[2007]44号关于公布南昌市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录像课评比获奖名单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艺函[2007]3号)和《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赣教艺函[2007]4号)精神,我局组织了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录像课评选,并推荐了8节录像课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
现将评比获奖名单公布如下:中学组(音乐)一等奖《红土地的山歌哎呀嘞》(初中)南昌二十四中刘婷二等奖《长城谣》(高中)南昌实验中学邹满乐《众人划桨开大船》(初中)进贤县云桥中学汪群荣三等奖《长调》(初中)南昌豫章中学叶萌《音乐与电影电视》(高中)南昌十四中学曾磊娟中学组(美术)一等奖《五彩缤纷的风筝》(初中)南昌实验中学吴莉二等奖《现代设计艺术——室内环境设计》(高中)南昌十八中曾桃英三等奖《书的故事——设计与生活》(初中)南昌十四中周玮小学组(音乐)一等奖《采茶乐》南昌铁路第一小学吴玮《会跳舞的小动物》南昌市育新学校刘梅小学组(美术)一等奖《有趣的脸》南昌市百花洲小学李婧《漂亮的蝴蝶——我象蝴蝶飞飞》南昌市东湖小学谢丹二等奖《小树快快长》南昌市红谷育新分校唐庆雯附件1: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录像课获奖名单附件2: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录像课评选名单二主题词:教育艺术教育优秀录像课评比通知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发(共印5份)附件1: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录像课获奖名单中学组(音乐)二等奖《红土地的山歌哎呀嘞》(初中)南昌二十四中刘婷《长城谣》(高中)南昌实验中学邹满乐中学组(美术)一等奖《五彩缤纷的风筝》(初中)南昌实验中学吴莉胡春国三等奖《现代设计艺术——室内环境设计》(高中)南昌十八中曾桃英小学组(音乐)一等奖《采茶乐》南昌市铁路第一小学吴玮杨伶娜《会跳舞的小动物》南昌市育新学校刘梅徐剑秋小学组(美术)一等奖《有趣的脸》南昌市百花洲小学李婧《漂亮的蝴蝶——我象蝴蝶飞飞》南昌市东湖小学谢丹胡沂微附件2: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录像课评选名单课题名称单位教师指导教师《会跳舞的小动物》南昌市育新学校刘梅徐剑秋《有趣的脸》南昌市百花洲小学李婧《五彩缤纷的风筝》南昌实验中学吴莉胡春国。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4.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继续在全市普通中学中开展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1.市级三好学生: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在籍直升(没有休学或留级)的学生可参加评选。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中,担任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干部和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务的学生干部。
3.经教育行政部门计划招收并经审计认可的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班才有资格参加市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见附件1)三、表彰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5)各单位表彰名额按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在籍且没有休学或留级的学生数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四、评选办法1.各县区教体局在所属学校评选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基础上统一部署,评选出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然后按各类先进分配名额(详见附表2)择优推荐市级各类先进。
2. 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组织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然后按各类先进分配名额(详见附表3-5) 择优推荐市级各类先进。
3.市级各类先进均授予荣誉证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英语电视总决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英语电视总决赛获奖情况
的通报
【法规类别】竞赛制度
【发文字号】洪教基字[2011]28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5.03
【实施日期】2011.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英语电视总决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洪教基字[2011]28号)
各县(区)教体局、全市普通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生英语水平,展示我市中小学英语教学成果,营造一个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努力提升全市青少年学生知识水平和文明素养,大力培养高素质外语人才,顺应南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1年4月17日,我市在南昌市广播电视中心举行全市普通中小学英语电视总决赛,来自全市各县(区)、各学校的72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在比赛中,各参赛选手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充分展现了我市中小学生良好的英语水平和精神面貌。
现将比赛获奖情况通报如下(获奖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全市中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以优秀选手为榜样,进一步加强英语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
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南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南昌市普通中小学英语电视总决赛获奖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全市英语竞赛电视总决赛总成绩排名。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在江西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录像评比活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在江西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录像评比活动中获奖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09]9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03.11【实施日期】2009.03.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在江西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录像评比活动中获奖情况的通报(洪教体艺字[2009]9号)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合唱和唱歌教学工作发展,省教育厅于2008年9月-12月在全省开展了“江西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合唱录像评比活动”。
我市各县(区)、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选拔了一批具有时代性、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优秀经典歌曲参赛。
全省共评出优秀演唱奖85个,其中小学组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5个;初中组一等奖5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4个;高中组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
我市共选送12个优秀作品参加评比,荣获优秀演唱奖9个,其中小学组一等奖3个、三等奖1个;初中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高中组一等奖2个;全省共评出优秀组织奖6个,命名10支优秀合唱队。
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有4所学校被命名为优秀合唱队。
现将获奖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学校以本届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合唱水平的不断提高。
附件:南昌市在江西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录像评比活动中获奖名单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附件:南昌市在江西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节暨合唱录像评比活动中的获奖名单一、优秀演唱奖小学组。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参加“‘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参加“‘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西省中学生绘画比赛”获奖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05]5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5.10.25【实施日期】2005.10.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参加“‘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西省中学生绘画比赛”获奖情况的通报(洪教体艺字[2005]54号)各县(区)教体局,各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西省中学生绘画比赛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05年6月在全市中学生艺术节的比赛中作了此项比赛工作的安排,各单位都高度重视,积极选送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我局共选送了37件优秀作品送省参赛。
经省教育厅评审,全省共评出一等奖11件(南昌市7件,占一等奖总数的64%)、二等奖18件(南昌市9件,占二等奖总数的50%)、三等奖86件(南昌市21件,占三等奖总数的25%)。
在此次比赛中,南昌市选送的作品全部获奖。
江西省教育厅从中挑选了29件优秀作品代表江西省参加全国比赛,其中南昌市被选中16件,占江西省选送总数的55%。
现将评选结果通报给你们。
希望各县(区)、学校要以此次“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西省中学生绘画比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为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艺术素养作出贡献。
附件1:“‘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西省中学生绘画比赛”南昌市获奖名单附件2:江西省推荐参加“‘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全国中学生绘画比赛”南昌市选手作品名单南昌市教育局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附件1:“‘预防艾滋病,青少年责无旁贷’江西省中学生绘画比赛”南昌市获奖名单江西省一等奖(7名)江西省二等奖(9名)。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洪教体艺字[2009]33号关于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为了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发现优秀艺术人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以及江西省中小学生才艺大赛,我局于2009年3月—5月组织举办了南昌市“我爱祖国”才艺大赛,大赛分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戏剧、曲艺、杂技、武术)项目,近3000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比赛。
经过县区、学校层层选拔,专家评定,我们按10:2:3:5的比例分组分项目共评出一等奖89个、二等奖137个、三等奖170个,并从一等奖获奖者中推荐了16名中小学生参加全省比赛,同时荣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在全省获奖数量最多。
现将获奖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声乐比赛获奖名单附件2: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器乐比赛获奖名单附件3: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舞蹈比赛获奖名单附件4: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表演比赛获奖名单附件5:南昌市参加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获奖名单主题词:教育才艺大赛获奖通报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共印 6份)附件1: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声乐类获奖名单小学组中学组附件2: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器乐类获奖名单小学组中学组附件3: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舞蹈类获奖名单小学组中学组附件4:南昌市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表演类获奖名单小学组中学组附件5:参加全省“我爱祖国”才艺大赛获奖名单一等奖王弼晟南昌三中黄中伯二等奖万诗绮青新小学韩洁佟斯琪南大附小王艳梦维丹黄青南昌五中黄中伯三等奖王纯捷红谷滩实验学校王蕾蕾熊奕炜等羊子巷小学梅小燕徐悦南昌一中姚薛菲伍洲八一学校涂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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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获奖情况
的通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字[2008]2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4.02
【实施日期】2008.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获奖情况的通报
(洪教体艺字[2008]23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促进我市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改革和实践,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展示我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水平,我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1号)精神,组织了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活动。
各县(区)教体局、相关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评课活动和报送工作,特别是有一些县(区)学校在场地器材条件较差的情况下能积极参与评课活动。
其中东湖区、新建县、青云谱区、进贤县、西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都超额完成报送数
量。
但是个别县(区)和师资场地条件较好的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对这次评比展示活动不够重视,没有认真组织体育教师参与全市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
本次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共收到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体育录像课65节,其中有6节课来自乡(镇)以下农村学校。
经聘请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小学组一等奖6名,初中组一等奖5名,高中组一等奖4名(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
经研究,我局将推荐各组别一等奖获得者代表我市参加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
特此通报。
附:1、各单位报送优秀体育课情况
2、全市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活动获奖名单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各单位报送优秀体育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