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涂料 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作为一种常见的建筑装饰材料,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涂料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文将就涂料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首先,涂料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是一个重要的环保问题。
涂料生产过程中
会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颗粒物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对大气
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各国针对涂料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要求涂料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涂料使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涂料在施工和
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VOCs,对室内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为了控
制涂料使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各国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定,规定涂料产品必须符合一定的VOCs排放限值,以保障室内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
另外,涂料废弃物的处理也是涂料污染物排放标准所关注的内容之一。
涂料废
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随意丢弃或不当处理,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因此,各国都对涂料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规定,要求企业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处理涂料废弃物,防止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损害。
总的来说,涂料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
康的影响。
各国都在不断完善涂料污染物排放标准,以适应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涂料行业的发展变化。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控制涂料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
30 环球聚氨酯网新闻 NewsC.A .S .E .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3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是环境保护部2014年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牵头组织标准的制订工作。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
目前涉及VOCs 排放控制的已经发布的国家标准13项(其中正在修订5项),正在制订的标准18项。
而该标准为综合标准,其排气筒排放限值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致;与行业标准比较,比《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严,比其他行业标准要宽松。
本标准排气筒排放限值与德国的控制指标相同,都是质量浓度,控制限值相对德国标准要宽松。
该标准规定了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系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与装载、敞开液面逸散的控制要求,工艺过程控制要求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其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标准规定了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系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与装载、敞开液面逸散的控制要求,工艺过程控制要求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标准适用于涉及VOCs 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生产或服务设施的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以及涉及VOCs 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适用范围
二、释义
2.1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排放至大气的污染物或其他物质,包括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
业空气总悬浮物(TSP)、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一氧化碳(CO)、氟化
物(F)等有毒物质及粉尘等。
2.2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指用于生产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涂料油墨工业产品的企业。
三、排放标准
3.1空气总悬浮物(TSP)排放标准:
(1)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厂界排放浓度应控制在50mg/m3以下;
(2)超过核定排放标准,而没有采取可行措施改善的,其排放浓度应控制在
100mg/m3以下。
3.2硫氧化物(SOx)排放标准
所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锅炉应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标准》规定,燃烧煤采用新
型节能锅炉,以及较好的经济燃料,控制一氧化碳排放至环境中的排放量,使排放浓度不
超过100mg/m3。
四、检测方法
以国家有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和测量的有关规定为准,采
用有关检测和测量技术,对企业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和测量,以确定其排放水平和排放控制情况。
五、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表面涂装vocs排放标准
表面涂装vocs排放标准表面涂装VOCs排放标准。
表面涂装是指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对产品表面进行涂装处理的工艺,它在提升产品外观质量的同时也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
VOCs是一类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对表面涂装VOCs排放的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我国对于表面涂装VOCs排放标准的监管主要体现在《涂料、油墨、胶粘剂及表面活性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GB 27630-2011)标准中。
该标准规定了各类涂料、油墨、胶粘剂和表面活性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以及排放的监测和控制要求。
在实际生产中,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排放控制,确保排放浓度和总量在规定范围内。
除了国家标准外,一些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标准也对表面涂装VOCs排放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例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环保意识较强的城市,可能会对表面涂装企业的VOCs排放标准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甚至会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因此,企业在选择生产地点和投资项目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环保政策和标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为了降低表面涂装VOCs排放,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例如,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更新设备技术、采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溶剂、加强排放监测和管理等方式来降低VOCs排放。
此外,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培训,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感,也是减少VOCs排放的重要手段。
总的来说,表面涂装VOCs排放标准的严格要求对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企业需要充分理解并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加强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以适应环保要求的提高。
只有在积极应对VOCs排放标准的同时,企业才能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涂料行业污染治理实用技术指南
第一章 涂料行业发展基本情况...........................................................................4 1.1 国内外涂料发展现状......................................................................................4 1.2 广东涂料行业发展现状..................................................................................6 1.3 涂料行业规模与发展趋势预测......................................................................7 1.4 涂料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环境管理要求及标准......................................8
第三章 涂料行业清洁生产技术.........................................................................26 3.1 清洁生产技术要求........................................................................................26 3.2 清洁生产技术推荐........................................................................................26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14年08月标准制定主管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标准编制牵头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标准编制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全国油墨信息中心上海市涂料染料行业协会上海华谊集团主要起草人员:修光利,王芳芳,王向明,应诚威,邬坚平,尚玉梅,李建伟,修艺,钱妮生,陈汪杰1.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1.1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1.1.1 当前污染形势和演化特征的需要从2013年1月霾污染笼罩全国约13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到2013年12月,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出现极其严重的霾污染,超重污染天气已经成为中国大气治理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拐点。
从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到“国十条”到环保部与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签署空气质量责任书,大气污染控制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治理战略上来说,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已经从污染物总量控制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阶段过渡,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拓展,从控制一次污染物向同时控制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物延伸,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
目前的共识是PM2.5是霾污染的元凶,而且众多的研究已经表明,由气态污染物形成的二次颗粒物贡献比较大。
除了硫酸盐、硝酸盐外,挥发性有机物(VOCs)形成的二次气溶胶得到了国内外的关注。
VOCs除了对霾污染有重要贡献外,大部分VOCs还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健康影响,相当一部分是臭氧的重要前体污染物。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增长期间,综合控制臭氧和细颗粒物的复合型污染的重要目标污染物是VOCs,因此在有关VOCs控制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都比较丰富。
上海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明确将VOCs列为重点控制污染物,围绕VOCs减排制定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推动VOCs减排方案。
在过去的多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脱硫、脱硝工程得以顺利推行和落实,而VOCs排放恰恰随着石化、化工以及涂装等工业的发展,呈现明显的增量趋势,由此VOCs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制定有效的标准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
福建发布涂料、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排放标准执行一览表
福建发布涂料、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排放标准执行一览表㊀㊀近期,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㊁‘涂料㊁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等3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㊂为做好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等相关地方标准的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㊁关于制药工业执行的大气排放标准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71 C278的行业,其新建企业㊁现有企业分别于2019年7月1日㊁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但对于其中的C271 C276类行业,其 化学反应㊁生物发酵㊁分离精制㊁溶剂回收㊁制剂加工等工艺设施 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㊁甲醛, 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 的非甲烷总烃,以及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的非甲烷总烃㊁甲醛等指标排放限值,仍继续分别执行DB35/1782-2018中表1㊁表2㊁表3的有关规定㊂二㊁关于涂料㊁油墨及胶粘剂工业执行的大气排放标准1.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641㊁C2642的行业及胶粘剂工业,新建企业㊁现有企业分别于2019年7月1日㊁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涂料㊁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但对于其排气筒VOCS排放控制, 苯 和 NMHC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DB35/1782-2018有关规定,并增设甲苯㊁二甲苯两项指标,继续执行DB35/1782-2018中表1的有关规定;同时, 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 的非甲烷总烃,以及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的非甲烷总烃㊁苯㊁甲苯㊁二甲苯㊁甲醛等指标排放限值,继续按照DB35/1782-2018中表2㊁表3的有关规定执行㊂2.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643 C2646的行业,继续执行DB35/1782-2018;但在无组织VOCS排放控制上,增设 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 ,新建企业㊁现有企业分别于2019年7月1日㊁2020年7月1日起执行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相应规定,同时,其他无组织排放的控制要求执行GB37822-2019的有关规定㊂三㊁关于工业涂装工序㊁印刷行业执行的VOCS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㊁印刷行业分别继续执行DB35/1783-2018㊁DB35/1784-2018;但在无组织VOCS排放控制上,均增加 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 的控制要求,新建企业㊁现有企业分别于2019年7月1日㊁2020年7月1日起执行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相应规定,同时,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执行GB37822-2019的有关规定㊂2019年第4期│㊀ ㊀四、关于其他工业企业执行的VOCS排放标准原适用于DB35/1782-2018中的合成革与人造革制造㊁木材加工㊁电子产品制造及其他行业(包括有机化学原料制造㊁农药制造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㊁光学玻璃制造),继续执行DB35/1782-2018;但在无组织VOCS排放控制上,均应增加 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 的控制要求,新建企业㊁现有企业分别于2019年7月1日㊁2020年7月1日起执行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相应规定,同时,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执行GB37822-2019的有关规定㊂(来源:环球聚氨酯网)全球首部叠片工艺白皮书在保定发布刷新车规级动力电池标准㊀㊀7月10日,主题为 突破㊃变革电动汽车发展安全之道 的 首届中国国际电动汽车安全技术创新大会 在河北保定召开㊂会上,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㊁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于清教㊁真锂研究创始人墨柯㊁长城汽车副总裁兼蜂巢集团董事长唐海锋㊁蜂巢能源总经理杨红新㊁副总经理饶忠儒等共同发布了‘中国车规级动力高速叠片电池发展白皮书“㊂这是全球首部叠片电池应用白皮书,全面梳理了动力电池的发展历程和技术特征,为车规级动力电池指明了未来发展的安全之道,有助于推动新一轮动力电池工艺技术革新㊂据悉,本届大会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㊁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INTER⁃NATIONAL)主办,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㊂来自中科院㊁中国工程院㊁美国国家实验室㊁清华大学㊁韩国成均馆大学以及近百家国际/国内知名主机厂㊁零部件供应商㊁电池及系统知名企业的行业专家以及新华社㊁中新社㊁网易㊁搜狐等媒体共计400余人,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性的里程碑时刻㊂全球第一部叠片电池应用白皮书诞生我国动力锂电池的发展,起步于21世纪㊂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50辆锂离子电池大巴,开锂离子电池产业化的先河㊂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动力锂电池走到了十字路口㊂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对动力锂电池的需求相当巨大;另一方面,动力锂电池面临着补贴退坡㊁ 白名单 取消㊁安全事故频发等一系列挑战,动力电池产业链急需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动力电池行业产学研相关机构共同推出全球首部叠片电池应用白皮书 ‘中国车规级动力高速叠片电池发展白皮书“㊂该白皮书全面梳理了全球锂电池的生产工艺发展现状,从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发展㊁卷绕与叠片的工艺差异及品质控制㊁叠时代工艺及设备的发展路径㊁叠时代电池的性能优势及安全性提升等几个部分介绍了高速叠片工艺的最新进展和未来趋势㊂在当前的产业背景下,这部白皮书的发布,一方面通过纵向回顾锂电池技术的演进,向行业指明叠时代是动力电池工艺革新的必由之路;另一㊀ │2019年第4期。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1项目背景 (2)1.1任务来源 (2)1.2主要工作过程 (3)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 (4)2.1必要性 (4)2.2 总体思路 (6)2.3 基本原则 (6)3 北京市工业涂装企业VOCs排放及控制现状 (6)3.1涂装企业发展概况 (6)3.2涂装工艺介绍 (12)3.3 VOCs排放环节 (13)3.4污染治理技术现状 (14)4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15)4.1国外相关标准调研 (15)4.2国内相关控制标准 (20)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5)5.1标准适用范围 (25)5.2术语和定义 (26)5.3时段划分 (26)5.4控制指标的选择 (26)5.5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29)5.6工艺管制及管理要求 (31)5.7监测要求 (32)5.8实施与监督 (33)6.技术可达性分析 (33)7.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38)7.1环境效益 (38)7.2经济效益 (38)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近年来,北京市复合型污染态势日益严峻,给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巨大压力。
国内外的研究结果表明VOCs在复合型污染的形成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如何有效控制VOCs污染,解决由其引发的臭氧超标和其对二次粒子形成的贡献问题,已成为各级环境管理部门面临的重点任务之一。
北京市VOCs污染源排放清单表明,在北京市溶剂使用类VOCs污染源中,存在涂装工序的制造业企业(以下简称工业涂装企业)所占排放量分担率最高。
需要强调的是,“十二五”期间,北京市着力发展的高端现代制造业,改造提升的传统制造业和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业中的很多企业都存在涂装工序,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这些工业涂装企业的涂装过程将会显著增加北京市VOCs 的排放量,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增加大气环境中臭氧和PM2.5的含量,从而使北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
《涂料油墨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涂料油墨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最新版4篇)目录(篇1)1.背景介绍2.涂料油墨制造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3.计算方法的实施和影响4.结论正文(篇1)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VOCs 是污染大气环境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涂料、油墨制造等行业,其排放量较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因此,计算涂料油墨制造行业 VOCs 排放量显得尤为重要。
二、涂料油墨制造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涂料油墨制造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核算边界:以企业为单位,核算其生产过程中 VOCs 的排放量。
2.收集数据:收集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布液、润版液等含有 VOCs 的原料和产品的数量、浓度等信息。
3.计算 VOCs 排放量:根据收集的数据,使用以下公式计算 VOCs 排放量:VOCs 排放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涂料中 VOCs 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油墨中 VOCs 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胶粘剂中 VOCs 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涂布液中 VOCs 的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润版液中 VOCs 的量(千克)+ 稀释剂使用量(千克)- 核算期去除量(千克)- 核算期回收量(千克)4.核算期:以一年为核算周期,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计算方法的实施和影响涂料油墨制造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监控和治理 VOCs 排放,从而降低大气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同时,这种方法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考,帮助其改进生产工艺,减少 VOCs 排放,降低环保风险。
四、结论涂料油墨制造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实施,对于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篇2)1.背景介绍2.涂料油墨制造行业的 VOCs 排放问题3.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制定与实施4.计算方法的具体步骤5.结论正文(篇2)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涂料油墨制造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问题日益严重。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随着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日益发展,许多环境污染物有可能排放到大气中。
为了控制大气污染,《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出台。
本标准主要针对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污染物排放。
其中包括了气态污染物和悬浮颗粒物排放的标准,以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控制措施。
此外,本标准还列明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来源以及控制要求。
首先,本标准定义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
其中包括气态污染物NOx、SOx、COx、VOCs以及悬浮颗粒物PM10和PM2.5。
其次,本标准规定气态污染物排放量不能超过国家、省、市和行业有关控制标准,悬浮颗粒物排放量不能超过国家、省、市和行业有关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最高浓度标准。
此外,本标准还要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气态和悬浮颗粒物排放物需满足一定的组成要求。
比如,(1)气态污染物排放中不能含有不明确排放量和排放原因的污染物;(2)悬浮颗粒物排放中不能含有毒性或可燃物质,且粒径不能大于10微米。
同时,本标准还列明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来源及其清洁生产控制措施。
其中包括:(1)新建、改建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装置的设计和改造应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并遵守国家、省、市和行业有关控制标准要求;(2)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应实施洁净技术改造,改善原有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3)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应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污染问题。
为了有效实施本标准,行业应当积极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如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安全管理等,确保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控制大气污染。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出台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并为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发展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特别是,本标准要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采取有效技术控制污染,以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制定课题组二〇一四年七月目录1. 项目背景 (4)1.1 任务来源 (4)1.2 工作过程 (4)2. 上海市汽车涂装生产及污染排放现状 (5)2.1 汽车生产现状 (5)2.2 汽车涂装生产工艺描述 (6)2.2.1 乘用车涂装工艺 (6)2.2.2 客车涂装工艺 (8)2.3 涂料现状 (8)2.4 污染物排放现状 (10)2.5 污染物处理技术分析 (12)3.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4)4. 标准制定原则及思路 (15)4.1 制定原则 (15)4.2 制定思路 (15)4.3 制定依据 (16)5.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18)5.1 国外相关控制标准 (18)5.1.1 欧美 (18)5.1.2 日本 (20)5.2 国内相关控制标准 (21)5.2.2 香港 (22)5.2.3 台湾 (23)5.2.4 北京 (23)5.2.5 广东 (24)5.2.6 江苏 (26)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7)6.1 适用范围 (27)6.2 术语及定义 (28)6.3 执行时段 (28)6.4 控制指标选取 (28)6.4.1 有机污染物控制指标选取 (28)6.4.2 其他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选取 (32)6.5 控制形式 (32)6.5.1 排放浓度 (33)6.5.2 总量控制 (33)6.5.3 监测要求 (33)6.5.4 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 (33)7. 标准限值确定 (33)7.1 排放浓度限值 (33)7.1.1 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34)7.1.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6)7.2 单位涂装面积VOC排放总量 (37)7.3 其他要求 (38)7.4 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 (39)7.4.1 生产工艺要求 (39)7.4.2 管理要求 (39)7.5 监测要求 (40)7.6 实施与监督 (41)8. 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41)8.1 达标排放技术分析 (41)8.2 环境效益分析 (47)8.3 经济效益分析 (48)9.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49)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近年来随着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城市重要的工业排放源之一。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Air Emission Standard for manufacture of 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发布稿)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排放控制要求........................................................................5 监测要求 (6)6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附录B(资料性附录)企业建立VOCs排放和控制台帐的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上海市涂料油墨制造业VOCs 排放量计算
上海市涂料油墨制造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目 次目 次 (I)前 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计算方法 (2)4.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3)4.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6)4.3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8)4.4工艺废气排放 (9)4.5溶剂再生挥发损失 (17)4.6实验室废气排放 (17)附录A固定顶罐总损失计算 (19)附录B浮顶罐总损失计算 (27)附录C单位换算表 (32)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的技术进步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制定本方法。
本办法规定了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主要VOCs排放源项的排放量计算方法。
本方法参照《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和《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财税[2015]71号)规定的方法编制。
本办法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办法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
上海市涂料油墨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VOCs 排放量计算。
本方法适用于涂料和油墨等类似企业或生产设施的VOCs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方法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T8017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501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9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86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T3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DB31/881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规程(试行)》(沪环保防[2014]32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工业油漆环保标准
工业油漆环保标准
工业油漆环保标准
工业油漆的环保标准主要包括:
1.VOCs排放标准: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种对大气污染和人体健康有害的有机化合物。
工业油漆的VOCs排放标准是指油漆在生产过程中和施工后所排放的VOCs的限制要求。
2.重金属限制标准:某些工业油漆中含有重金属,如铅、镉、汞等,这些重金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
工业油漆的重金属限制标准是指油漆中允许含有的重金属元素的限制要求。
3.废水处理标准:工业油漆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这些废水中含有有害物质,需要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
工业油漆的废水处理标准是指废水排放前需要处理达到的水质标准要求。
4.废物处理标准:工业油漆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物,包括废漆、废溶剂等,需要进行分类处理和妥善处置。
工业油漆的废物处理标准是指废物处理后需要达到的环境保护要求。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近年来,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的加剧,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变得日益重要。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受到了更多关注。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保部门出台的,旨在控制和限制工业污染的排放,以保护环境。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SO2、NOx、氮氧化物(VOC)、气态有机物(TVOC)等几方面的排放限制。
具体而言,SO2的排放量不得超过100mg /m3,NOx的排放量不得超过200mg /m3,氮氧化物(VOC)的排放量不得超过200mg /m3,气态有机物(TVOC)的排放量不得超过500mg /m3。
此外,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要求企业必须对排放物进行检测,并定期报告排放情况,使其符合排放标准。
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限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健康。
总之,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保部门出台的,旨在控制和限制工业污染的排放,以保护环境。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控制大气污
染,保护环境健康。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二〇一七年三月I目录1项目背景 (1)1.1 当前污染形势和演化特征 (1)1.2 任务来源和工作过程 (1)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 (2)2.1 灰霾和臭氧污染的控制的需要 (2)2.2 涂料油墨胶黏剂行业技术提升的需求 (2)3 行业概况、排污和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3)3.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3.2 涂料行业概况与产排污情况 (4)3.3 油墨行业概况 (10)3.4 胶黏剂制造 (15)3.5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19)3.6 产排污环节分析 (19)3.7 涂料、油墨和胶黏剂企业产排污情况调研 (22)4 国内外标准现状调研 (32)4.1 国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和趋势 (32)4.2 美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7)4.3 世界银行货币组织环境安全健康管理导则 (40)4.4 德国大气污染控制排放形式 (40)4.5 欧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41)4.6 中国台湾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3)4.7 中国香港地区 VOC S排放控制标准 (43)5 制定标准采用的原则、方法和技术路线 (44)5.1 标准制定的原则 (44)5.2 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 (44)5.3 技术路线 (44)5.4 控制项目筛选方法 (45)6 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46)6.1 技术标准体系的设置 (46)6.2 适用范围的确定 (48)6.3 控制项目的选择 (50)6.4 标准限值的确定 (54)6.5 技术规定 (64)II7 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对比和分析 (67)7.1 标准制定所依据的某某法律法规 (67)7.2 与某某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关系 (68)7.3 与现行某某标准的关系 (68)7.4 与国内外标准宽严比较 (68)8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75)8.1 技术可行性分析 (75)8.2 经济可行性分析 (81)9 标准实施建议 (84)9.1 实施方式 (84)9.2 配套实施技术规范和实施案例库 (84)9.3 扶持治理技术企业 (84)9.4 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 (84)9.5 强化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作用 (84)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项目背景1.1当前污染形势和演化特征灰霾已经成为我国当前重要的大气污染现象,关于灰霾的机理与控制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控制的核心问题之一。
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_百.
附件三:《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2010年 11月标准编制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标准编制组成员:修光利部标准所管理人员:陈艳卿部科技司标准处管理人员:滕云下达项目计划文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布 2003年度环境标准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 (环办函 [2003]508号项目统一编号:195目录1项目背景 ........................................................................................................................................... ........... 1 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 涂料生产工业概况 (3)2.1 涂料工业发展情况 ............................................................................................................................ 3 2.2 我国涂料产品的种类 ........................................................................................................................ 3 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4)2.4国际涂料行业发展趋势 (5)3 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 6 3.1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 6 3.2 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6)3.3 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6)4 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 7 4.1涂料的生产工艺 ................................................................................................................................. 7 4.2 涂料生产中的水污染物产生情况 .................................................................................................. 12 4.3 企业调研情况 (13)4.4 水污染物识别与确定 (13)4.5 .国外相关标准调研 (23)5 标准技术内容 ...........................................................................................................................................32 5.1 标准适用范围 .................................................................................................................................32 5.2控制污染物及标准形式 ................................................................................................................... 33 5.3 标准执行分段的规定 ......................................................................................................................34 5.4 对特殊地区的保护 .......................................................................................................................... 34 5.5 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的确定 ...................................................................................................... 35 5.6 间接排放限值制定依据 .................................................................................................................53 5.7 总量控制方面的技术管理规定 (54)5.8 污染物监测要求的说明 (54)5.9标准实施与监督的说明 (55)6与国家有关法规和环保标准的关系 ........................................................................................................ 56 6.1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关系 .. (56)6.2与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关系 ................................................................................................... 56 6.3与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对比 . (56)6.4与国外污染物排放标准比较 (67)7 技术经济分析 ...........................................................................................................................................68 7.1 技术可行性分析 (68)7.2 经济可行性 (73)8 实施效益分析 ...........................................................................................................................................74 8.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效益分析 .................................................................................................. 74 8.2对总量削减的贡献 ........................................................................................................................... 74 附件1:............................................................................................................................................ ............ 76 附件2:............................................................................................................................................ (78)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0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 2003年度环境标准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环办函 [2003]508号下达了《油漆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的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 195。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工业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也不断变得更加普及。
然而,由此产生的工业污染物也在不断增加,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影响人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因此,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保护环境资源,控制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一直是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热点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环保部门不断制定或修改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了推进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的大气污染物减排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规定,针对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行业,我国环保部门制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71-2004)。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根据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行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技术特性,以及可能对大气环境有害影响程度制定的,其中重点关注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可能会有害大气环境的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物。
根据该标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有机物、氮氧化物和重金属,对每一种污染物设定了排放标准限值,并建立了监测、评价和防治等责任制。
要说明的是,《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执行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行业的污染源所发射的有害物质的排放量都有明显的减少。
因此,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的排放标准必须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确保大气污染控制的有效减少,有助于保护空气环境。
除此之外,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还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首先,应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严格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次,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从而对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
此外,进一步推进新技术的研发,采用低污染和节能的新工艺,采取有效的净化技术,开发净化设备,确保污染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通过以上努力,有效管控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助于空气污染的减少,从而保护我们的环境,促进环境的持续发展。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附件6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统一编号:2014-2《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1 项目背景 (1)1.1当前污染形势和演化特征 (1)1.2任务来源和工作过程 (1)2标准制订的必要性 (2)2.1灰霾和臭氧污染的控制的需要 (2)2.2涂料油墨胶黏剂行业技术提升的需求 (2)3 行业概况、排污和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3)3.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3.2涂料行业概况与产排污情况 (4)3.3油墨行业概况 (10)3.4胶黏剂制造 (15)3.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19)3.6产排污环节分析 (19)3.7涂料、油墨和胶黏剂企业产排污情况调研 (22)4 国内外标准现状调研 (32)4.1国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和趋势 (32)4.2美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7)4.3世界银行货币组织环境安全健康管理导则 (40)4.4德国大气污染控制排放形式 (40)4.5欧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41)4.6中国台湾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3)4.7中国香港地区VOC S排放控制标准 (43)5 制定标准采用的原则、方法和技术路线 (44)5.1标准制定的原则 (44)5.2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 (44)5.3技术路线 (44)5.4控制项目筛选方法 (45)6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46)6.1技术标准体系的设置 (46)6.2适用范围的确定 (48)6.3控制项目的选择 (50)6.4标准限值的确定 (54)6.5技术规定 (64)7 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对比和分析 (67)7.1标准制定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 (67)7.2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关系 (68)7.3与现行国家标准的关系 (68)7.4与国内外标准宽严比较 (68)8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75)8.1技术可行性分析 (75)8.2经济可行性分析 (81)9 标准实施建议 (84)9.1实施方式 (84)9.2配套实施技术规范和实施案例库 (84)9.3扶持治理技术企业 (84)9.4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 (84)9.5强化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作用 (84)1项目背景1.1当前污染形势和演化特征灰霾已经成为我国当前重要的大气污染现象,关于灰霾的机理与控制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控制的核心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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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Air Emission Standard of 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manufactures(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3.1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2)3.2涂料paint (2)3.3涂料制造paint manufacture (2)3.4油墨ink (2)3.5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paint manufacturer (2)3.6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Filling and similar products for sealing (2)3.7现有污染源和新建污染源Existing sources and new sources (2)3.8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VOCs) (3)3.9二甲苯总量(total xylenes) (3)3.10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 (3)3.11苯系物benzene homologues (3)3.12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 (3)3.13总有机碳total organic carbon (3)3.14标准状态standard condition (3)3.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3)3.1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3)3.17排气筒高度(emission height of stack) (3)3.18无组织排放fugitive emission (3)3.1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4)3.2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4)3.21企业边界enterprise boundary (4)3.22挥发性有机物(VOC)处理设施的最低处理效率 (4)4 排放控制要求 (4)5 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 (6)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8)附录A(规范性目录) (9)附录B(规范性目录) (1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生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生产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是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比本标准严格时,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录A为规范性目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科院、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华谊集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修光利,王芳芳,王向明,应诚威,邬坚平,尚玉梅,李建伟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涂料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业或生产设施、胶黏剂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密封用填料及其类似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适用于本标准。
自制专用树脂并部分自用的树脂及稀释剂、色浆、胶粘剂、固化剂、脱漆剂、颜料、腻子等辅助材料生产环节也适用于本标准;通过非化学转化过程生产染料、颜料的企业或生产设施也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树脂、染料和颜料生产企业暂时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502 空气质量苯胺类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38 环境空气酚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5 环境空气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83 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苯胺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75 固定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GBZ/T 160.56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GBZ/T 160.6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合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合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指国民经济分类目录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企业。
3.2 涂料paint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修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的总称,由成膜物质、溶剂、颜料、助剂等几部分组成,主要类型有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
3.3 涂料及其类似产品制造paint manufacture是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和辅助材料,经过加工后制成的覆盖材料的生产活动。
包括涂料及其稀释剂、脱漆剂等辅助材料的制备。
3.4 油墨ink油墨是一种稳定的胶体分散体系,主要由连接料和着色料所组成。
3.5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paint manufacturer指由颜料、联接料(树脂、溶剂等辅助材料)和填充料经过混合、研磨调制而成,用于印刷的有色胶浆状物质,以及用于计算机打印、复印机用墨等的生产活动。
3.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Filling and similar products for sealing指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以及其他类似化学材料的制造。
3.7 胶黏剂Adhesive指通过界面的黏附和内聚等作用,能使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制件或材料连接在一起的天然的或合成的、有机的或无机的一类物质,统称为胶黏剂,又叫黏合剂。
3.8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Existing sources and new sources现有企业指2015年1月1日(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或的批准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新建企业指2015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企业或生产设施。
建设项目的建设(包括改、扩建)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
3.9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VOCs)在20℃时饱和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101325Pa标准大气压下,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º之间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总称;不包括甲烷。
a)针对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特定的单项物质作为控制指标;b)针对原料中的VOCs指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
3.10 二甲苯总量(total xylenes)指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的总量。
3.11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指采用HJ/T38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以碳计)。
3.12 苯系物benzene homologues指苯、甲苯、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三甲苯(1,2,3-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3,5-三甲苯)、乙苯及苯乙烯合计。
3.13 优先控制污染物(Priority control pollutants)指附录A中所列的污染物。
3.14 总挥发性有机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指在极性气相色谱柱上,保留时间在丙酮和1,2,3-三甲苯之间的所有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三甲苯(1,2,3-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3,5-三甲苯)、乙苯、苯乙烯、异丙醇、正丁醇、异丁醇、丙酮、甲乙酮、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乙酯、乙酸乙烯酯及乙酸正丁酯合计,对未识别色谱峰,以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简称TVOCs.3.15 总有机碳total organic carbon指气态有机物的含碳量(以质量浓度表示),以含碳量标识气体中有机物总量的综合指标,简称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