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桂林市秀峰区“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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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桂林市秀峰区“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的通知
为构建先进技术支撑的政府采购平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及时间
网上超市供应商采用引用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和公开征集、承诺入围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已入围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供应商于2020年5月9日前提供附件2、附件10和附件11材料。
采用公开征集、承诺入围方式征集的网上超市供应商,实行定期征集,第一期征集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5月9日。
二、征集类型共十四类(详细采购目录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略),查看“网上超市”商品分类)
第一类:办公用品;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家用家具;
第四类:日用百货;
第五类:生活电器;
第六类:数码设备;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
第八类:体育用品;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类:灯具商品;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第十四类:食品饮料。
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自然人)承诺入围商品品目数量不限,但所申请入围的商品品目必须在申请人经营范围内,否则申请无效。
三、电子卖场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三)申请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的供应商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要求:
1.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且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非桂林市的企业必须在桂林市六城区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中小微型供应商可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上传商品时必须同时上传该商品在天猫、京东、苏宁及生产厂家官网等渠道平台上的销售链接,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非桂林市的企业必须在桂林市六城区注册有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均应在“政采云”平台成功注册(登录“政采云”平台首页,点击“商家入驻”,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网上超市供应商还应在成功注册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提交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
四、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见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
1.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桂林市的企业必须在桂林市六城区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征集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报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0.承诺书(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11.供应商基本情况;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请提供)。
五、服务要求
(一)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应能与“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时顺畅对接,并通过该系统进行收发货管理。
(二)供应商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自接到采购单位诉求后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可约定时间延期解决。
(三)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政采云”平台完成系统的对接及商品上传工作,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四)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五)供应商应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要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上传符合规定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应当在桂林市辖区内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原则上实行免费配送,送货范围超出所辖区域的,运费由采购单位与供应
商自行协商确定。
(七)入围供应商应自觉接受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的管理考评和监督检查。
六、其他事项
(一)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请将资料(壹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秀峰区政府大楼1213秀峰区财政局办公室。
(二)《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所附内容应填写完整,所提供的资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一旦递交后均不退回。
(四)电话(略)。
(五)审核通过后请加QQ群“秀峰区电子卖场供应商群”(群号700590123),有关事项及执行时间以群通知公告为准。
(六)解释权属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
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封面格式】
承
诺
入
围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月日
目录
1.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桂林市的企业必须在桂林市六城区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征集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报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0.承诺书;
11.供应商基本情况;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请提供)。
一、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
我方承诺按照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的实施。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