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论述题预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2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完美解析
1、王某与李某斗殴, 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 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与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2、备案审查就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与环节。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与《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就是正确的?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B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与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与约束力3、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
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就是: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就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D “其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就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就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 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 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 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 ,申请更正登记6、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 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 8%的国内税 , 而同类 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 6%。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考真题分值分布及知识体系图
1、历年真题分值分布
年度
分值
备注
2007
20
第一次进入司考大纲和范围
2008
25
在卷一和卷四进行考查
2009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5
单独成篇,成为15门科目
2010
30
在卷四进行全面考查
2011
46
分值达到最高值
2012
??
与时俱进再创新高
特别提醒:2012年司考中,由于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党的领导人的交替,新旧理论也会有所替代,这个导致了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改变的原因,因此,2012年选择题和论述题(含简答题)一定会涉及十八大中相关的最新理论,考生务必关注最新的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
2、知识体系图
2012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点归纳(根据修改大纲)
基本概念法治通过法律把权力和权利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谋划法治战略的基准,指定法律的指南,实施法律的指导,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基本内涵基本内涵基本要求依法治国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重大作用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4.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5.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实施前提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2.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1.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1 年,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 坚持依法行政:(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3. 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1)要坚持司法公正。
(2)要实现司法高效。
(3)要树立司法权威。
4. 普遍守法。
自觉学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
社会基础5. 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有机结合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
2012年司法考试论述题:从政治看法律
从政治看法律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1、法治的基本概念
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2、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点
(1)政治性: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前提和基础
(2)人民性: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
(3)科学性: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4)开放性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
(1)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3)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
(4)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1 2 3。
2012司法考试论述题预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2司法考试论述题预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D.以上理由都不对2、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A.依法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D.可以和王某协商3、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
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4、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不可抗力的是()A.地震B.水灾C.重病D.战争5、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A.该县公安局B.该派出所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D.某市人民政府6、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2012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分综述
4、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口诀:手绕足(联想一下,服务就要行动,行动要靠手足,嘿嘿) 把握大局——————————手
围绕大局——————————绕
立足大局——————————足
5、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口诀:司政组(联想一下,司考政治领导小组,嘿嘿)
思想领导——————————司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包括: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开放性。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巧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记忆为主,比较杂乱,尤其是五个内涵的具体含义,老是记混,张冠李戴,今早看了看,背不下来那5个含义的具体含义,就突发奇想,编成口诀,很容易就记住了,嘿嘿。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1、依法治国————————一
2、执法为民————————只
安定有序——————————安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喝
一句口诀:民工爱喝安利
主要内容:
1、依法治国————————一
2、执法为民————————只
3、公平正义————————功
4、服务大局————————夫
5、党的领导————————党
一句口诀:一只功夫党
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新
面内涵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而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1)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试题答案A试题解析【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解析】A选项不正确。
社会主义法制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曲折而艰难的探索,期间甚至经历过重大的挫折。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起步,直至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于1999年以宪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形式加以规定。
因此依法治国并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这个提法不正确。
B选项正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在马克思主义原理指导下,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系统的法律思想和法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重大突破。
C选项和D选项正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的有益经验,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也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答案】A●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2)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解析】本题的题干部分已经给出了答题的基本提示,抓住三个解题的关键点:系统工程,全面发挥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以及国家治理的多元化手段。
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背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意:黄色内容为必背知识点以应对简答题方框及下划线的内容注意表述以应对选择题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宪法法律至上。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西方资本主义法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导师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对于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系统认识和见解。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以及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服务大局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思想,以及人权和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的理论基础;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关于执政党的领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2012年司法考试论述题讲义-理论法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新民主主 义革命时 期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并实施“民主建 国” ,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 年 9 月 20 日通过), 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创造性地阐释了一系 列具体而明确的法律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 马克思主 义法律观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 律观中国化的第二次重大创新。
法律 可能是
空白
漏洞
不
确
定
滞
后
僵
硬
立法滞后 (空白
(四)法律局限性在法的要素中的体现
法律内容滞后 (僵 硬)
漏洞)
8
法律的要素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
空白或漏洞
不确定
不确定
僵硬
【解说】 1.当法律规则空白漏洞的时候,法官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裁判案件,故需要寻找裁判案件 的标准,这时法官就可以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 “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 原则。 ” 2.当法律规则出现僵硬性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个案不正义,为了实现个案正义,法官 否则不得舍弃规则而是用原则。 ” 可以舍弃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 (五)法的局限性在正式渊源中的体现
4.合理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二)坚持民主立法
1.立法为民:以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 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兼顾少数人的利益。 2.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性;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 3.注重扩大公众参与立法: (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 (三)坚持统一 (四)坚持体系完备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1.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依据法律的明确授权 2.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二)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1.平等对待 2.比例原则 3.正常判断:正常判断就是常人判断,以大多数人的合乎情理的正常判断为合理判 断。 (三)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 (四)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 权须赔偿。 )
司法考试中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题
司法考试中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题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10年·卷一·5题)A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10年·卷一·3题)B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3.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
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10年·卷一·2题)C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10年·卷一·4题)D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5.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2万国专题讲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点导读【高频考点】1. 三者统一2. 三效合一3. 依法治国【命题特点】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真题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异军突起,已经成为司法考试的重头戏,因为它的分值已经占到了近几十分,而且还不包括卷二和卷三在各个学科出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帽子题”。
但是,在考察特点上,突出了以下三点:(1)依据主要为2011年三大本表述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出版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结合领导人的最新讲话,力求做到与时俱进。
(2)根据大纲的最新要求,在卷二、卷三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考察,而考察方式为“时政分析”。
其应对模式不应停留在“知识普及”阶段,强调现实应用。
(3)对卷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论述题模板只是纯粹记忆,而忽视了题目中会有特定角度和联系材料,如2011年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来论述,很多考生机械的使用模板来应对,导致部分丢分。
案例索引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
”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2011年司考还是不出所料的考查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事政治题,再一次证明了“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
2012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案例分析2
材料1.某市交通委员会表示,要建立一套视频系统,每一台公交车的车厢内都安装摄像头,公安的网络系统连接起来,一旦发生盗抢,公安将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材料2.为了贯彻“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某人民法院指出,“对于在追诉期内的犯罪,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改表现以及所在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材料 3.2009 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由于采用便民立案措施,全国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的比例,同比分别上升13.23%和31.47%;同时由于加大调解力度;各级法院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涉诉信访同比下降49.74%。
结合上述材料,谈一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案要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级意识形态,内容上主要包括“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重要保证。
首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执法工作设定的价值追求。
执法中坚持公平正义,就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合法合理、坚持正当程序、保证及时高效。
该市为了及时打击犯罪,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安装摄像头,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同时也符合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其次,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赋予司法工作的重要使命。
司法工作要善于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其中,经济建设为首要目标。
该市法院要求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护企业的发展,符合服务大局的要求。
2012年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前言理论法学分值分布表格分析(一)理论法学四部分分值分布(二)法理学题型分值分布表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子一、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二、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一)权力强调强制服从,权利强调平等协商;(二)现代的“权利本位理论”强调:1.权利与权力相比,权利为前提、基础和根本;2.权力应当来源于、服务于、从属于权利;3.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古代社会)的法律属于“义务本位”(权力本位)的法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近现代)的法律属于“权利本位”的法律;4.现代法治社会必然坚持“权利本位”。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例题·单选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
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2011-1-1)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答疑编号50279601010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包括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
选项A 、D 错误。
本质的同源性、实践基础的相同性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因此,直接予以排除。
选项B 错误。
彻底的人民性指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题干没有表明这种“借鉴”反映彻底的人民性。
选项C 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兼容并包、与时俱进、不断借鉴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反映了其具有“充分的开放性”的特征。
12年司考大纲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了解:法治理念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和提出的历史过程。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和评价法治实践和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第二章依法治国基本要求: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熟悉并能够运用:依法治国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第一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制约监督)第二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作用(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建设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第三章执法为民基本要求:了解:执法为民理念提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
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2、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3、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B.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C.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D.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4、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5、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B.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C.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D.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6、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一、概念社会主义法治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法律手段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一种治理方式。
它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灵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1. 依法治国原则。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意味着国家行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公民行为必须依法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 人民主体地位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强调人民主体地位,即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充分发挥人民在法治中的主体作用。
3. 平等保护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追求公正和平等,保护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4. 稳定秩序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确保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定。
5. 良法必须有可行性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制定的法律规范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和执行。
三、法治建设的重点1. 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
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各个层级的法律,确保法律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健全法治机制。
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法治机制,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3. 提高司法公正度。
加强司法独立,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机构和体系,确保司法主导地位,维护公正审判。
4. 发展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法治,推动公共行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能。
5.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促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1. 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的实施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和有效保障。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法治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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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总结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1)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宝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本质、人权、人民主权、人的自由和解放、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经典论述。
(2)列宁的法治思想:列宁主义的法治理论和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道路(3)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2、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资源)民为邦本、公正执法、以法治国、礼法并用等合理成分3、西方法治思想(有益借鉴)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论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四次创新:1、第一代领导集体: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第二代领导集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死刑不能废除;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一国两制构想法律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3、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第四代领导集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八个方面: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务和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转变;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权得到可靠法律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1、一切立法活动的先导;(立法)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执法)3、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司法)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导引;(文化)5、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教育)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者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结构根本要求: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统一)要求法律人具有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专业性)(统一)要求司法判决讲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最终的根本标准首要的基本标准根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重要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法律约束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思想、政治、组织领导政治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注意:一、如何理解三个至上,对三者统一、三个至上、三性、三个效果如何有机统一的把握是关键,对大家做论述题有帮助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
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发展人民利益,忠诚于党的事业就是人民利益至上。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要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宪法和法律至上就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制度表达。
2、反对片面强调法律至上:(1)法律受社会生活的制约,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为统治阶级服务。
(2)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必然受到民意的影响,从民意中寻找到法律制度与法律活动本身的合法性。
因此,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3、反对只讲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不讲法律效果。
(1)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表现为法律文本的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是党的事业与人民利益的制度表达(2)统治阶级遵守法律,正是对统治阶级利益的最大维护。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强调“法大于权”,(3)不得以牺牲法治为代价追求所谓“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4、要求法律人必须讲求:(1)政治性:法律人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毫不动摇,忠诚于党的事业,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的领导与服务大局)(2)人民性:坚持以实现人民利益为法律人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坚持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判断政法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与公平正义)(3)专业性:法律人要增强立法、执法、司法能力,提高专业素养。
(依法治国)二、对于五大重要方面内涵的把握,同样对于论述题有帮助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宪法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而价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
现阶段,党和国家的大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1)思想领导: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2)政治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制度的本质上,坚持三者统一;在司法权的来源上,来自人民;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人大、政协、群众监督;在司法权的运行上,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这里同样对于论述题有帮助(一)完善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内容民主、程序民主,扩大公众参与立法;法制统一:宪法至上,下位法不与上位法抵触,同位阶法不抵触;体系完备: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依法行政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
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司法目的民主。
司法主体民主体现为:其一,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监督员),其二司法人员通过人大制度产生。
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是司法公开制度。
司法目的民主表现为司法为民。
四、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把握,对论述题有帮助(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解从法律体系本身来看,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应当齐全;第二,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应当制定出来;第三,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制定出来与之配套;第四,法律体系内部应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用以上标志来衡量,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一整体。
(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三个方面相适应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历程来看,充分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相适应”。
一是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
二是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
法律体系构建必须紧紧把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紧紧把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能脱离和超越现实,也不能为了体系而体系。
三是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
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既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反映,也是法律体系自身规律的体现。
法律体系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再到形成、然后经过不断完善趋于更加成熟的过程。
(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把握1、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就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它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它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要求。
这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区别。
哪些法律需要制定,哪些法律不需要制定,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都要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
2、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作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实践,为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方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构建提供内在需求和动力,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越向前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越深刻,对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要求就越迫切,法律体系构建所依赖的基础也就越扎实。
另一方面,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环境,积极发挥促进、规范、指引和保障作用,注意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在及时肯定已有成功做法、巩固已有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又要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留下空间。
3、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与此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千差万别不同情况的需要,以便在实践中能行得通,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宪法原则,我国逐步确立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