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车辆完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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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车辆完好标准

入井车辆完好标准

入井车辆完好标准一、总则入井车辆是矿井运输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承担着将工人和物资从井口运送到井下工作面的重要任务。

入井车辆的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整个矿井的生产效率和工作安全。

因此,制定入井车辆完好标准,对于确保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车辆种类根据不同的矿井工况和运输需求,入井车辆有多种不同的类型,例如:摩托车式入井车、轮胎式入井车、皮带式入井车等。

各种类型的入井车辆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矿井安全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三、车辆结构入井车辆主要由车架、车轮、电机、传动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

车架需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保证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发生倾覆或其他安全事故。

车轮的选择要考虑到矿井井下地质情况和道路状况,确保车辆可以平稳地行驶。

电机和传动系统要具备足够的动力和可靠性,以保证车辆可以顺利地完成任务。

控制系统要灵敏可靠,确保操作人员可以方便地操控车辆。

四、安全设施入井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工人和车辆的安全。

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撞装置、紧急停车按钮、紧急刹车系统、防滑地板等。

防撞装置能够有效地减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的可能性。

紧急停车按钮和紧急刹车系统可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制动车辆,以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

防滑地板能够有效地防止工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滑倒,确保其安全。

五、日常维护为了确保入井车辆的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车辆、检查轮胎、润滑传动系统、检查电机等。

清洁车辆可以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的发生。

检查轮胎可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会因为轮胎损坏而发生事故。

润滑传动系统可以减少摩擦阻力,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率。

检查电机可以确保车辆能够正常启动和运行。

六、操作规范入井车辆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在操作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操作车辆。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和安全帽,并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矿车完好标准

矿车完好标准

矿车完好标准矿车完好标准为规范矿车使用,保证矿车完好,现将矿车完好标准规定如下,望单位认真按标准检查、维护矿车,保证提升运输安全。

1、矿车轮对完好标准(1)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4个车轮有1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mm。

(2)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mm,踏面磨损余厚,1t及以下矿车不小于6mm。

(3)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

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2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mm。

2、矿车连接装置完好标准(1)矿车的车梁、碰头、插销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0;连接钩环和插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

链环、插销弯曲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

(2)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

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10~30mm。

3、矿车车箱与底梁完好标准(1)车箱大于50mm破洞不超过1处,各部凹凸深度不大于50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mm,上口对角长度差不大于50mm。

(2)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

杨村煤矿矿车安全管理办法(补充)为加强我矿矿车的安全管理,规范矿车的使用和维修,延长矿车的使用年限,堵塞漏洞,有效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职责划分1、吨车、花车属机电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对现有的吨车、花车进行建帐、监督、考核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转;平板车属综采设备管理范畴,具体工作由综采办负责。

2、运输队是吨车、花车的使用、维修和现场控管单位;要协助机电科加强对所属矿车的使用和管理,以满足我矿安全生产用车的需要,并负有对全矿各用车单位进行协助、监督、控制和管理的责任。

3、调度室是生产指挥调度中心,要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对矿车的使用进行合理调度和协调,确保矿车的安全合理使用。

4、企管科可根据调度室、机电科、综采办和运输队等有关单位对所属矿车管理的责任,对我矿矿车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和考核。

井下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完)

井下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完)

井下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办法第一条入井车辆只限于低污染柴油机车和防爆柴油机车及防爆蓄电池机车。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1证及以上,经驻矿安监处入井安全培训,车辆操作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司机入井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三条低污染指挥车和区队固定使用的低污染车允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但必须经车队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

其它车辆必须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防爆车必须配有合格的机载或便携式瓦检仪,驾驶员在进入不同工作区域时必须检测瓦斯浓度。

第六条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参照《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第七条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8kg的合格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

第八条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报警、停机、断电(具有车载瓦斯报警停机功能的必须自动停机,携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必须手动停机)。

第九条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低污染车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40km/h,防爆车不超过30km/h。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 km/h。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5 km/h,转弯、下坡时不超过5 km/h。

5.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近无躲避硐室时要紧靠一帮站立,用矿灯晃动示意司机自己的位置,待车辆通过后方可作业。

第十一条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启动、通过。

第十二条下坡时严禁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第十三条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

入井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入井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入井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入井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并经矿安监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入井驾驶车辆。

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瓦检仪和一般工具。

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手机、电子表、烟火及酒后驾车。

3、行车时必须先安排人员坐好、坐稳,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4、行驶当中驾驶员要对车上的人员、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伸头露臂、人货混装或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5、入井车辆速度控制在大巷每小时不超过30公里,转弯、交叉路口会车时先鸣笛后切换远近灯光并且时速不超过10公里/每小时,严禁强行硬会。

6、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8、多功能车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9、多功能车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10、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11、生产车辆要严格遵守一车一票一检制度,按确定好的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胡跑乱窜,决不允许在盲巷内调车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二:操作程序a)启动前的检查1、检查发动机的机油油位2、检查发动机防爆水箱水位,燃油油位。

3、多功能车检查变矩器,液压油箱,变速箱油位。

4、检查底盘,地表有无渗漏油水现象。

5、检查各种保护是否安全可靠、检查马槽是否关闭严紧。

6、检查各个连接紧固件是否短缺螺栓或有松动现象,各种管路、轮胎、传动与各个注油嘴情况。

7、检查车容、车貌是否完好,有无损坏。

(二)启动后的检查1、指示、仪表、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操纵阀组是否灵活、可靠。

煤矿入井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入井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为使全矿入井车辆有秩序、分区域、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入井车辆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车辆由矿统一管理,车队具体负责。

车队要对所有入井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清楚每台车辆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编号、统一防爆完好检查制度。

二、所有车辆(包括装载车)必须经车队检查合格、编号发牌后,方可入井。

三、凡驾车进入井下的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和矿安全资格证。

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四、入井车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

用车单位用车必须提前4小向矿调度室申报用车计划,经调度室批准后转车队执行。

若井下急需使用皮卡车或其它车时,可由车队直接派车,过后补单。

五、入井驾驶员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和避灾路线,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的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工作,严禁无计划行车。

六、入井车辆必须配备4kg灭火器2具(或8kg灭火器1具)。

七、井下车辆会车时,坚持靠水管一侧车辆(关闭大灯)主动给另一侧车辆(由远光变近光)让路的原则。

同向行车,在非会车区域两车应保持大于100米的安全距离;相向行车,必须在会车区会车。

八、入井车辆的车灯、制动、喇叭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必须保证100%完好,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九、防爆车辆的电气接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每班清理阻火器。

十、入井车辆必须保证发动机表面无油积,管路、接口、油泵、油箱、变速箱等无渗漏现象,否则不准入井。

十一、入井车辆必须保持车内外的卫生清洁,车况完好,车况不完好的要立即整修,否则不予入井作业。

特别是对于马槽关闭不严的,为防止废煤、杂物洒入路巷,必须立即修复,否则严禁入井作业。

十二、车队每周对车辆不定期抽查一次,每旬进行一次普查,每月进行一次详查,并做好记录。

对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入井。

定期现场检查制度一、按照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车队各司机要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实行检查。

二、在完成好运输任务的同时,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工余时间检查车辆,保证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矿井车辆完好标准

矿井车辆完好标准

车辆完好标准一、防爆车辆完好标准(一)防爆车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入井车辆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1000PPm、800PPm。

入井车辆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发动机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二)外观整洁、配套齐全。

1.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划痕。

2.运输火工品的车辆应具有可靠的接地线,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禁止用铁链直接接地。

3.驾驶室挡风玻璃、门窗玻璃齐全无破损,玻璃干净,不影响驾驶员视线。

4.玻璃升降器升降自如,手把齐全。

5.座椅无明显破损。

6.油、水、气连接的各个部位无渗漏,机油、柴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液、水箱液位正常。

7.各种仪表、喇叭、雨刷器、车灯、倒车报警器、定位仪完好齐全。

8.驾驶室防风玻璃窗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材料。

司机工作空间内不应有尖锐凸起或棱角。

9.运送人员车辆必须加装护栏,护栏与车厢总高度不小于1.05米,并加设马槽安全拉链。

(三)性能可靠、保证安全。

车辆技术参数符合出厂检验规范。

转向机构、离合操纵机构、换档机构、油门、刹车等操作灵活可靠。

车辆各部件连接可靠,发动机、变速箱、车桥、传动及液压系统运行无异响。

轮胎胎体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

车辆应能正常启动,各仪表参数应在正常范围内。

车辆在额定载荷下、额定最大坡度上应能正常起步、运行和制动。

车辆的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驻车制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车辆必须配臵两个安全三角警示架及阻车器。

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

连接电气设备的缆线,除应符合《煤矿用阻燃电缆标准》(MT 818―――MT818.14)的有关规定外,同时具有耐油性、敷设固定、穿管保护。

电缆敷设不可使缆线弯折过度而导致缆线短路和断路。

(四)自动保护装臵可靠自动保护装臵的仪表应安装在驾驶员工作的显著位臵。

车辆自动保护装臵齐全可靠,保护参数超限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能使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

煤矿井下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

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为杜绝井下物料运输装封车流程不规范的现状,按照矿领导安排,现对柴煤生字〔2013〕18号《2013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中运输部分第五章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补充有关要求,望各单位严格执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力度,严格按章操作、规范操作。

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一、车辆的选用及入井㈠、各种物件装运应按照下列规定选用车辆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金属网、小捆皮带等必须选用1t矿车装运,物料不得超出矿车车沿。

2、木料、轨道、工字钢、皮带机纵梁、管子等长度超过矿车矿车长度的长形尺寸物件应采用材料车运输。

3、开关等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设备车装运。

4、能用矿车和材料车装运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单个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的超重、超大物件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但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轨道、工字钢、管子、液压支柱等零散易掉落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运输,现场确需临时使用平板车转运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但只能运至工作面材溜联下车场,不得进入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在装运物件的平板车上搭载开关、电机等电器设备。

5、综机中部溜槽可使用材料车或矿车装运,使用平板车装运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综掘机铲板、钻台应用特制专用车装运,履带用平板车装运。

7、宽度超过800mm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车辆装运,宽度低于800mm的胶带可以使用材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200mm。

严禁在材料车架的上方装运胶带。

8、高压电缆采用专用材料车辆装运。

9、零散、易掉落的小尺寸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装运,应使用专用工具车或矿车。

10、V型车只准装煤,严禁装运矸石或物件,主运大巷中运行的V型车内严禁装运任何物件。

11、严禁不同种类的物料混装。

㈡、车辆的入井1、矿用车辆必须符合其相应完好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完好标准均要求的车辆使用单位不得继续使用,落实升井维修。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提高矿山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井下车辆管理的目的与意义、井下车辆管理的原则、井下车辆管理的具体要求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井下车辆管理的目的与意义井下车辆作为矿山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其承担着运输人员和物资的重要任务。

井下车辆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矿山生产效率,保障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同时,井下车辆管理也是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保证井下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矿山的生产效益。

二、井下车辆管理的原则井下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井下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井下车辆管理的首要原则。

2. 公平公正原则:井下车辆管理制度应公平公正,对所有相关人员一视同仁。

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井下车辆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为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4. 制度完善原则:建立科学、完善的井下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全面有效。

三、井下车辆管理的具体要求1. 井下车辆的使用与维护(1)井下车辆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具备良好的性能和质量。

(2)井下车辆的使用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驾驶资格证书。

(3)井下车辆的日常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 井下车辆的检查与评估(1)井下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井下车辆检查和评估的内容应包括车辆的机械结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等方面。

3. 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1)井下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如防护罩、安全带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2)井下车辆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

(3)井下车辆的紧急救援措施应完善,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4. 井下车辆的违章行为处罚(1)对井下车辆违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雇等。

井下防爆车辆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

井下防爆车辆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

入井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30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一)装载机司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1、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

(二)装载机工作前,应作的准备工作:1、仔细阅读装载机相关使用说明材料,熟悉所驾驶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状况;2、详细了解施工现场任务情况,检查装载机停机处土壤坚实性和平稳性。

在挖掘基坑、沟槽时,检查路堑和沟槽边坡稳定性;3、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内停留,工作场地应便于自卸车出入;4、检查装载机液压系统、发动机、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回转装置以及仪器、仪表,在经试运转并确认正常后才可以工作。

(三)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

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2、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3、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4、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5、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7、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8、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9、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

10、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四)装载机工作后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1、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

2、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

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

3、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二、FBZL30型防爆装载机操作规程(一)总则1、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入井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入井资格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非正式装载机驾驶员不得驾驶装载机,学习驾驶必须在地面空旷的地方,且有正式驾驶员随机指导。

9辅助运输车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

9辅助运输车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3 2
5
2 2 2 2 机械及外观 符合辅助运输车 辆完好标准 40 2 3 5 2 3 2 2 3
附表9
辅助运输车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时间: 质量标准 标准分 分项分
3 2 5 按照《电气设备 完好标准》进行 检查:要求电气 完好,保护齐全 、灵敏可靠。 3 30 5 3 3 3 3 1 2 组织机构健全, 管理制度完善, 各项记录齐全 3 10 2 1 1 100 100 各种保护齐全,且动作灵敏可靠。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开关无变形,喇叭嘴完好。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电压调节器、电控箱及蓄电池上盖螺丝、弹垫型号统一且符 合要求。一处不合格扣1分。 电缆冷补一处不合格扣1分。 各种电线、电缆布置整齐。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 建立车辆管理组织机构,没有组织机构扣1分 有车辆管理办法,内容不完善扣1分,没有建立扣2分 建立驾驶员考核管理办法,没有建立扣3分 各种记录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 有车辆事故追查记录,并有预防措施,不完善扣0.5分,没 有扣1分 有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有包机制分工、责任明确,一项不合 格扣0.5分 合计
附表9
辅助运输车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时间: 质量标准
完好率、待修率 、使用率

被检单位: 检查项目
“三率”


日 扣分小计 得分小计
标准分
20
分项分
20
检查方法及评分细则
辅助运输车辆入井时完好率必须达到100%,综合完好率不低 于95%;防爆车使用率不低于90%;防爆车待修率不大于10%; 每超1%,扣1分。 油、水、气连接的各个部位无渗漏。一处不合格扣0.5分 无轨胶轮车的离合操纵机构、换档机构、油门等应操作灵活 可靠,转向机构应使无轨胶轮车在最小转弯半径转向时操作 灵活。一处不合格扣1分。 各种仪表、喇叭、雨刷器、前灯、尾灯、信号灯、倒车灯齐 全完好。一处不合格扣0.5分。 驾驶室防风玻璃窗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材 料,司机工作空间内不应有尖锐物或角状物。一处不合格扣 2分。 轮胎胎体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一项不合格扣1 分。 辅助运输车辆运行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发现一次扣2分 车身内外完好无损,各连接件牢固可靠。一处不合格扣1分 。 机油、柴油、制动液、冷却液和水的液位正常。一处不合格 扣2分。 车辆运行过程中阻火器堵塞严重。发现一次扣2分。 车辆运行过程中阻火器安装不到位、压紧装置未压紧或相邻 栅栏板间距超过0.5mm。一处不合格扣5分。 车容车貌不整洁、车辆发动机、油箱表面油污沉积。一处不 合格扣1分。 无轨胶轮车的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应符合标准规 定。一处不合格扣3分。 防爆无轨胶轮车空气关断阀的严密性应使在可燃气体中运转 的柴油机,在关闭空气关断阀后停机。一处不合格扣2分。 防爆无轨胶轮车燃油箱应有牢固的结构。不合格扣2分。 消防装置齐全完好。少设置或不合格扣2分

井口乘车规范、车辆入井管理的规定

井口乘车规范、车辆入井管理的规定

井口乘车规范、车辆入井管理的规定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关于进一步规范入井秩序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井口安全管理,规范人员入井秩序,现对人员入井候车乘车做出如下通知,请各单位认真执行:1、下井前个人准备好下井需要的设备、材料,统一放在办公楼地下车库三轮车上,运送三轮车设备的人员必须在8点50分前将设备运送到副井口外(不得将三轮车驶入副井口)等待下井人员取走。

2、下井人员领取下井材料、设备后应当摆放在副井口西南与车辆出入口交叉附近,设备、材料应摆放各自整齐。

3、下井时应当检查自身劳保工具是否佩戴齐全,矿灯能否正常使用。

4、车辆下井时间时间分别为:6:30、9:00、12:00(调度室要车)、2:40、22:40;上井时间分别为:10:40、13:00-13:30(调度室要车)、15:305、候车:所有人员必须在候车点候车,严禁越过检身护栏进入乘车等候区。

候车期间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和打闹行为,候车人员可观看入井通道显示屏循环播放的教育培训、违章、隐患、标准化督查等信息。

所有入井人员在茶水炉灌装完开水后及时回到候车区等候,严禁长时间在乘车等候区逗留。

6、乘车:车辆进入副井口后,由安监员核实车辆发车信息,根据目的地组织相应单位集合乘车。

接到井口安监员通知后,各单位由跟班人员或当班班长确认当班人员全部到齐后,组织本单位人员依次接受检身通过,进入乘车等候区,列队,并将入井人员名单交给井口安监员,安监员核实名单和实际人数一致后放行,由跟班人员或当班班长带领,列队进入副井口,有序乘车。

通过期间,入井人员应仔细查看右方检卡器显示的定位卡号码是否和个人卡号匹配,出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无定位卡一律不准入井。

7、大班人员在候车区集中等候,大班班车到位后,根据井口安监员通知,有序接受检身后签字,依次乘车,严禁在井口长时间逗留。

8、井下人员在工作完成准备上井是应当整理自身劳保设备、所带材料在矿方指定地方候车9、候车地点分别为:75处、西辅运100米处、东辅运井底车场、工作面辅运顺槽巷道、掘进面辅运顺槽等地。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5篇)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5篇)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由于井下巷道的展开及井下机动车车辆的增加,为了加强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车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和消除因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井下机动车辆(包括装载机、四不象、耙渣机、三轮车、排渣车、及其他在巷道内驾驶的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的管理。

三、权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均归属于大贾庄项目部。

四、管理内容1)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规定1、对于井下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到定点、定岗、定车,严禁交给他人驾驶。

装载机、耙渣机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

2、井下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

3、井下驾驶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井下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4、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严禁睡岗或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

5、爱护车辆,井下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尤其刹车的检查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任何车辆带病作业。

6、行车时靠右侧通行,但严禁靠边尤其拐角靠边倒车,当心车辆碰、撞、拉、挂电缆、管路、设备和行人。

7、在车辆启动、倒车以及卸放物料时必须观测周围环境,并鸣笛,以免造成电缆、管路、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8、装载机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指挥进行操作,进行转弯或者倾倒作业时必须观察倾倒物料半径内的人员动向。

9、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做到熄火、拉手刹、做好挡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坡路溜井边缘、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排烟虑水箱加水问题,对于未及时加水的司机给以处罚和教育。

11、驾驶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等项目部规定必须正确佩戴的劳保用品,并按照规程操作。

12、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13、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入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入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入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人员和车辆的安全,保证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入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在井下作业的车辆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井下巷道车、吊卷车、运输车等各类车辆及相关作业人员。

第三条井下车辆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井下车辆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井下车辆管理第四条井下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各类车辆,应当在井下车辆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备案,及时更新车辆信息。

第五条井下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设备完好,操作正常。

第六条井下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罩、防滑垫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井下车辆应当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并建立档案记录,及时处理车辆的故障和问题。

第八条井下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编号,便于管理和识别。

第三章井下车辆作业规范第九条井下车辆作业应当按照规定的通行路线和速度进行,严禁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条井下车辆作业应当保持车距,注意避让,避免发生追尾和碰撞事故。

第十一条井下车辆作业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佩戴相关安全装备,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第十二条井下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作业时间和区域进行作业,严禁擅自进入禁区和限高限宽区域。

第四章井下车辆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一旦发生井下车辆事故,应当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井下车辆管理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员。

第十四条井下车辆事故现场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和清理,保证通行畅通,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井下车辆事故应当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并及时整改和改进,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井下车辆安全教育第十六条井下车辆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遵守规定的能力。

第十七条井下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八条井下车辆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熟练度。

井下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办法范本

井下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办法范本

井下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井下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

第三条井下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行执行。

第四条井下车辆是指用于井下运输、搬运和清理等作业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载人车辆、液压载重车辆、电动叉车等。

第五条井下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由设立日期、名称、编号、型号和主要技术性能等基本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井下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井下车辆的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鉴定,确保车辆完好可用。

(二)井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证书,熟悉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三)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四)井下车辆的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警觉和专注,时刻注意车辆周围的安全状况,确保行驶安全。

(五)井下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条井下车辆的维修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井下车辆的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的结构和性能。

(二)井下车辆的维修工作应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使用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三)井下车辆的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或者改变车辆的结构。

(四)井下车辆的维修工作应及时有效地进行,维修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维修记录和报告。

(五)井下车辆的维修工作完成后,应经过专业的检验和鉴定,确保车辆达到使用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车辆的使用和维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井下车辆的使用和维修要求。

(二)井下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车辆符合运行要求。

(三)井下车辆的安全设备必须完好可用,必要时应配备安全预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测试。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车辆管理工作,规范井下车辆使用,提高井下车辆安全性能,保障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井下车辆安全监察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井下车辆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井下车辆的入井前检查、日常检修、使用及井下交通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井下车辆包括所有进入井下的各类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机车、手推车、矿用大卡车等。

第四条井下车辆管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由井下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条所有井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井下车辆操作。

第六条井下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井下车辆使用和维护知识,不得擅自更换或修改井下车辆设备。

第二章入井前检查第七条所有井下车辆进入井下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变形、损坏等情况;(二)车辆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松动、脱落、积尘等情况;(三)车辆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制动器是否正常;(四)车辆照明及信号灯是否正常工作;(五)车辆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六)车辆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七)车辆行驶所需的绳索、链条等是否符合要求;(八)车辆使用手册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第三章日常检修第八条井下车辆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日常检修工作。

检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车辆内外清洁;(二)车辆照明及信号灯检查;(三)车辆电气系统检查;(四)车辆制动系统检查;(五)车辆轮胎检查;(六)车辆发动机和动力系统检查;(七)车辆防护装置检查;(八)车辆座椅和操纵装置检查;(九)车辆行驶所需的绳索、链条等检查。

第四章使用规定第九条井下车辆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偏离;(二)井下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行驶距离,不得追尾或超车;(三)井下车辆必须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不得闯红灯;(四)井下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疲劳驾驶;(五)井下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载人,不得随意停车;(六)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重量使用,不得超载;(七)井下车辆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入井车辆自查方案

入井车辆自查方案

入井车辆自查方案在煤矿等井下作业场所,为了保证生产安全,入井车辆的自查尤为重要。

下面就针对入井车辆自查,制订以下方案:一、入井前检查1.车辆检查•车况:车轮、车架、底盘、轮胎、制动器、车灯等是否完好无损•油水检查:油量是否充足,冷却水是否充足,机油是否充足2.物料检查•物料装载质量是否合理,装载均衡是否合理•物料是否可直接入井,是否达到入井标准3.证件检查•车辆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随车携带必要的操作证件二、入井后检查1.车辆检查•机油、冷却水是否泄漏•刹车器是否正常2.物料检查•物料是否发生松散、脱落、倾斜等情况•物料是否有过多粉尘、异味、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3.行车记录•行车记录是否完整、准确•行车记录表是否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和隐患三、应急处置1.车辆故障•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小事情,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应及时处理•在行车时出现严重故障,不得在工作面修车,应迅速将车辆维修到安全地点2.突发情况•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领导,按规定程序处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引擎,关闭车门窗户,查看车辆是否承受了太大的压力,有无漏液四、注意事项1.入井车辆只能由持证操作人员操作,不得借用与调换操作人员2.入井车辆应按照规定入井道路行驶,禁止超速行驶、逆行、倒车等危险行为3.入井车辆应带好必需证件、工作牌,并按照规定位置停车4.对于存在一些已知且难以解决的问题,领导和驾驶员要通过制定法规等方式规避风险五、总结以上是入井车辆的自查要点,如能严格执行此方案,可以有效保障煤矿等井下作业场所车辆的安全行驶。

同时,对于煤矿管理者来说,还需要不断加强员工培训,制定符合规定的管理程序,督促车辆管理部门认真制定和执行车辆检查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车辆和员工的安全。

油田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油田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油田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油田车辆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防控事故风险。

适用于所有油田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定义和缩写词1. 油田车辆:指在油田作业中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钻井车、吊车、压裂车等。

2. 安全检查:指对油田车辆进行的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机械设备检查、安全装备检查等。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1. 外观检查a. 车身外观:仔细检查车辆车身是否有明显破损、裂纹、锈蚀等,如有发现应及时报修。

b. 轮胎检查:检查轮胎是否磨损、胎纹是否清晰、气压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c. 灯光检查:检查车辆灯光是否正常,包括前照灯、后尾灯、闪光灯等,如有不亮或闪烁不稳定情况应及时维修。

d. 玻璃检查:检查车辆的玻璃是否完好,如有破损或裂纹应及时更换。

2. 机械设备检查a. 发动机检查:检查车辆的发动机状况,包括机油量、冷却液、燃油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b. 刹车系统检查: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包括制动器、刹车片、刹车油等,如有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c. 悬挂系统检查:检查车辆的悬挂系统是否正常,包括减震器、弹簧等,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

d. 电气系统检查:检查车辆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包括电瓶、电路、电线等,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

3. 安全装备检查a. 灭火器检查:检查车辆的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确保其压力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b. 安全带检查:检查车辆的安全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c. 警示标志检查:检查车辆的警示标志是否完整,包括反光标志、警示牌等,确保其能够清晰可见。

四、检查频次与记录1. 定期检查:按照油田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定期检查计划,根据车辆的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确定具体的检查周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2. 临时检查: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环境,及时进行临时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修并记录。

井下车辆使用制度

井下车辆使用制度

井下车辆使用制度篇一:井下运输专用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关于井下运输专用车辆使用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井下运输车辆的使用,提高矿井运输水平,根据蒋庄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专用车辆使用范围:(一)砂石散料车:石子、黄砂等散料使用砂石散料专用车。

(二)材料专用车:木材、钢管、皮带穿管、钢轨、单体支柱、工字钢等长型规则性材料使用材料专用车。

(三)开关车:80开关、400馈电开关、照明综保等中小型开关使用开关专用车。

(四)油桶专用车:运输尺寸为Φ(550-600)mm、长度不大于900mm的桶装液态物品使用油桶专用车。

二、专用车辆装车标准:(一)砂石散料车:装车高度低于车沿以下100mm。

(二)材料专用车:物料必须排列码放整齐,车辆宽度方向不得有物料超出车体,重心不得偏斜,物料上表面码放成弧状,按照要求使用封车器锁紧,封车器不少于2套。

为保证封车质量,凡装车后存在棱角容易硌伤封车装置的铁制材料要在材料与封车器或圆环链之间垫旧皮子等隔离材料。

锁紧后封车器加力手柄必须使用铁丝与封车链牢固捆绑在一起防止闭锁敞开。

封车器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如发生扭曲或断裂现象,禁止使用。

封车链不使用时,必须将材料车上的4根固定封车链使用铁丝或其它工具连接固定在一起,不得使链条超出或拖拉至车外;(三)开关车装车标准:装车时必须将开关平整摆放,根据开关选择合适的固定滑孔与压板,使用M16及以上规格螺栓将开关的底盘固定牢靠,固定压板使用不少于2个。

(四)油桶专用车装车标准:油桶装车必须采用油桶专用车(每车最多4桶);装车后活动挡板必须插接牢固,油桶配合木楔垫实,运输时起落架必须使用链条固定牢固,防止运输途中起落架松下。

(五)任何车辆(包括空车、重车)不得将铁丝、封车器等物突出车身之外。

三、车辆的管理:(一) 专用车辆的使用严格执行蒋庄煤矿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定向定时下料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挂牌交接。

(二)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蒋庄煤矿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定向定时下料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在运输的各个环节由接车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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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车辆完好标准第一编总则为加强辅助运输管理,依据《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MT∕T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MT∕T990-2006)、《防爆蓄电池机车通用技术条件》、《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辅入井车辆完好标准。

第二编防爆车完好标准一、外观整洁、配套齐全。

1.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划痕。

2.车辆具有可靠的接地线,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禁止用铁链直接接地。

3.驾驶室挡风玻璃、门窗玻璃齐全无破损,玻璃干净,不影响驾驶员视线。

4.玻璃升降器升降自如,手把齐全。

5.座椅无明显破损。

6.油、水、气连接的各个部位无渗漏,机油、柴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液、水箱液位正常。

7.各种仪表、喇叭、雨刷器、车灯完好齐全。

8.驾驶室防风玻璃窗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材料。

司机工作空间内不应有尖锐凸起或棱角。

9.运送人员车辆必须加装护栏,护栏与车厢总高度不小于1.05米,并加设马槽安全拉链。

二、性能可靠、保证安全。

1.车辆技术参数符合出厂检验规范。

2.转向机构、离合操纵机构、换档机构、油门、刹车等操作灵活可靠。

3.车辆各部件连接可靠,发动机、变速箱、车桥、传动及液压系统运行无异响。

4.轮胎胎体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

5.车辆应能正常启动,各仪表参数应在正常范围内。

6.车辆在额定载荷下、额定最大坡度上应能正常起步、运行和制动。

7.车辆的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驻车制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电器符合防爆要求1.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

2.连接电气设备的缆线,除应符合《煤矿用阻燃电缆标准》(MT818―――MT818.14)的有关规定外,同时具有耐油性、敷设固定、穿管保护。

电缆敷设不可使缆线弯折过度而导致缆线短路和断路。

四、自动保护装置可靠1.自动保护装置的仪表应安装在驾驶员工作的显著位置。

2.车辆自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保护参数超限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能使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a) 排气温度高于70℃;b) 发动机表面温度高于150℃;c) 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强制冷却)超过使用说明书;d)水洗箱的补水箱缺水时;e)机油压力低于0.8MPa时;f)发动机转速超过最高转速的5%时;g)瓦斯浓度达到1.0%(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机(具有车载瓦斯报警停机功能的必须自动停机,携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必须手动停机)。

五、防爆柴油机及进排气系统柴油机及进排气系统各部件应齐全完整并符合以下防爆要求:1.材料a) 在防爆柴油机运转和维修期间,有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的外壳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b) 防爆柴油机及其配套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应采用电阻值小于1×109Ω的不燃或阻燃性材料制造。

c) 用于密封的垫衬,应使用带有金属骨架或金属包封的不燃性材料制造。

2.隔爆接合面尺寸a) 防爆柴油机在缸盖与机体之间隔爆接合面的有效宽度不小于9mm,平面度不大于0.15mm。

b) 进排气系统各部件之间的隔爆接合面(阻火器除外),进排气系统与缸盖之间的隔爆接合面有效宽度不小于13mm。

c) 隔爆接合面的内部边沿到螺栓孔的边沿有效宽度不小于9mm。

d) 隔爆接合面中含有冷却水道通孔的隔爆面,由接合面内部到水道通孔边沿的有效宽度应不小于5mm。

e) 利用杆套间隙做为隔爆面的,杆套间隙应不大于0.2mm,轴向长度应不小于25mm。

f) 喷油器与缸盖的配合,其间隙应不大于0.2mm,轴向长度应不小于25mm。

g) 在隔爆腔机体上应避免钻通孔,至少留3mm或三分之一孔径的壁厚,取其大者。

如果钻通孔应用螺塞堵死,螺塞最小拧入深度不小于12.5mm,最小啮合扣数不少于6扣,并有防松措施。

h) 在隔爆腔机体的盲螺孔上拧固螺塞时,螺塞长度的选择,当无垫圈时,应在孔底至少还有一个螺距的余量。

3.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防爆柴油机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超过6.3μm。

4.防锈措施防爆柴油机系统各隔爆接合面应有防锈措施,例如磷化、涂防锈油等,但不得涂油漆。

5.阻火器a) 防爆柴油机的进气口和排气口,应设置阻火器,阻火器应由阻火器外壳和阻火元件组成,且易于装配、检验和清洗,并应有准确的安装定位。

b) 阻火器框架隔爆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25mm,不允许在阻火器框架隔爆接合面内钻孔。

c) 阻火器应使用耐高温、防腐蚀、耐磨损的材料制造。

d) 阻火器栅栏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mm,平面度不大于0.15mm,气流方向的宽度不小于50mm,相邻两栅栏板之间的间隙不大于0.5mm。

e) 珠型阻火器采用直径为5mm的球形体时,气流方向的填充厚度应不小于60mm,采用直径为6mm的球形体时,气流方向的填充厚度应不小于90mm。

且装配完整后的珠型阻火器,内部球形体不得有松动。

6.水洗箱(废气处理箱)a) 防爆柴油机废气排出前,应通过冷却净化水箱,冷却净化水箱可安装在阻火器前,冷却净化水箱与阻火器的固定板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b) 冷却净化水箱安装在阻火器前的应为隔爆结构,与阻火器相连接的隔爆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25mm,其它隔爆接合面的宽度应不小于13mm,箱体内边沿到螺孔边沿的宽度应不小于9mm。

c) 冷却净化水箱应设置水位标记,如果在隔爆结构的冷却净化水箱上设置玻璃窗口式水位标记,窗口部分应小于25cm2。

如果冷却净化水箱较小,采用外接水箱补水时,冷却净化水箱可不设水位标记,但外接水箱应设置水位标记;采用喷淋冷却的冷却净化水箱可不设水位标记,但喷水箱应设水位标记。

冷却净化水箱注水孔应采用螺纹隔爆结构,孔盖应有系紧装置。

7.空气关断阀进气系统在空气滤清器后端,应设置阻火器和空气关断阀。

阀的严密性应使在可燃气体中运转的柴油机,在关闭空气关断阀后停机。

如果空气关断阀安装在进气阻火器后,应采用隔爆结构。

8.燃油系统a) 燃油箱应有牢固的结构,其安装位置应能避免撞击而损坏。

b) 燃油箱上应设置加油孔和通气孔,孔盖应采用螺纹联结,并有系紧装置。

c) 燃油箱的容量应不超过8h正常运行耗油量。

燃油箱应设置油位标记。

d) 燃油箱应用非燃性材料制造,其布置应能防止受到撞击和远离热源至少在50mm以上。

e)燃油系统应设置停油阀,该阀可以远距离操作,也可以在故障时自动关闭。

f)所用燃油闪点应高于70℃。

9.曲轴箱a) 曲轴箱的通气孔应装设滤网装置,•滤网密度不小于144目且应至少五层,使之既能防止尘埃污染曲轴箱,又具有一定的阻火能力。

若曲轴箱采用闭式强制通风,可以不设滤网。

b) 注油孔和油位标记孔应使用螺纹密封结构,注油孔盖应有系紧装置。

六、消防装置齐全1.车辆必须配置自动灭火系统或便携式灭火器(2具4kg或1具8kg便携式灭火器)等消防装置,灭火器校检无过期,便携式灭火器应能方便地取出使用。

第三编非防爆车完好标准一、外观整洁、配套齐全。

1.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划痕。

2.驾驶室挡风玻璃、门窗玻璃齐全无破损,玻璃干净,不影响驾驶员视线。

3.玻璃升降器升降自如,手把齐全。

4.座椅无明显破损。

5.油、水、气连接的各个部位无渗漏,机油、柴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液、水箱液位正常。

6.各种仪表、喇叭、雨刷器、车灯完好齐全。

7.驾驶室防风玻璃窗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材料。

司机工作空间内不应有尖锐凸起或棱角。

8.运送人员车辆必须加装护栏,护栏与货箱总高度不小于1.05米,并加设马槽安全拉链。

二、性能可靠、保证安全。

1.车辆技术参数符合出厂检验规范。

2.转向机构、离合操纵机构、换档机构、油门、刹车等应操作灵活可靠。

3.车辆各部件连接可靠,发动机、变速箱、车桥、传动及液压系统运行无异响。

4.轮胎胎体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

5.车辆应能正常启动,各仪表参数应在正常范围内。

6.车辆在额定载荷下、额定最大坡度上应能正常起步、运行和制动。

7.车辆的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驻车制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8.连接电气设备的缆线,应具有耐油性、敷设固定、穿管保护。

电缆敷设不可使缆线弯折过度而导致缆线短路和断路。

9.燃油系统a)燃油箱应有牢固的结构,其安装位置应能避免撞击而损坏。

b)燃油箱上应设置加油孔和通气孔,孔盖应采用螺纹联结,并有系紧装置。

c)燃油箱的容量应不超过8h正常运行耗油量。

燃油箱应设置油位标记。

d)燃油箱应用非燃性材料制造,其安装位置远离热源至少在50mm 以上。

三、消防装置齐全1.每车配置2台4kg或1台8kg灭火器,灭火器校检无过期,应能方便取出使用。

第四编特种车辆完好标准一、车辆外观完好标准1.车身、铲板、驾驶室内无煤泥杂物,保持车辆清洁。

2.车辆机架、护罩及附属装置无焊缝开裂、变形、缺少现象。

3.液压管路、电缆布置整齐顺畅,固定牢靠,能适应零件与部件动作需要。

4.每台车前后贴有示宽警示。

5.车辆警笛完好。

二、机械部分完好标准1.转向油缸、提升油缸、铲板油缸机构安装到位,运转灵活,无漏油现象。

2.摆动梁组件摆动自如,不得有卡死或间隙过大现象。

3.铰接部位的铰接销和关节轴承相互运转灵活,润滑良好。

4.螺栓连接部位必须紧固,不得缺少螺栓、平垫、弹垫、螺母等。

轮胎螺栓必须达到出厂规定力矩,150N/M。

5.车辆刹车系统完好,符合制动安全要求。

三、润滑部位完好标准1.各润滑点注油,要求油管通畅,各润滑点注油充分。

2.发动机、传动箱、变矩器油位,必须达到油尺规定范围内;牌号与使用要求相符合。

四、液压系统质量标准1.液压油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油位不低于油标高低位之间一半。

2.各管路连接处不得有渗油现象,对接头滑扣、液管钢丝外露即使更换。

3.各种车型液压系统压力:a、350支架搬运车液压系统压力:牵引泵回路压力:35MPA控制回路压力:1、5MPA辅助泵回路压力:22MPAb、912支架搬运车液压系统压力:转向压力:1800~2000PSI刹车压力:1500PSI启动压力:2200PSI五、安全保护系统质量标准车辆设置的安全保护系统具备保护快、系统简单可靠的特点。

在以下情况自动关闭发动机:1.排气温度超过70度;2.发动机水温超过103度;3.净化水箱缺水;4.发动机机油压力低;5.尾气温度超过80度;6.液压油位过低;7.液压油温超过85度。

六、电器系统完好标准1.电气元件表面无明显凹痕、划伤、裂缝及变形现象。

2.车辆具有可靠的接地线,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禁止用铁链直接接地。

3.开关、按扭、旋钮等操作灵敏可靠、紧固件无松动、插头自如可靠。

4.防爆结合面及防爆孔的各项指标符合煤矿防爆要求。

5.各种灯光齐全完好。

6.各种名牌、警示牌齐全且安装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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