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分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保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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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业秘密的分类—按类别分
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秘密: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 技术信息。 经营秘密:指技术秘密以外的能够构成商业秘密的其 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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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方案 制造方法 工艺流程 研究开发记录 实验数据 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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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的启示
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侵犯的事件,就说明了商业 (经营)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和难度。在发生了商业秘 密被侵犯的事件后,企业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向工商 局举报;另外,涉及到触犯刑律的,也可想公安机关 举报。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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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业秘密的分类(续)—保密等级分
绝密: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 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 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 益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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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的启示
对外发表的学术报告、科研资料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 和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 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责的思想, 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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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工艺流程泄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日本人在参观景泰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其拍下 全部制作工艺流程,不出两年,大陆传统的出口创 汇产品景泰蓝直线贬值,原因是日本货杀来了! 景泰蓝的国际市场被日本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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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的启示
公司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 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利益。
商业秘密分为哪几类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商业秘密分为哪几类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应用范围。
它是所有者的重要财产,而且这种财产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依据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界定,它所涉及的范围为两类:1.技术信息。
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
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2.经营信息。
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
它包括管理方法、企业营销战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1.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
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
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作为一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3.工艺程序。
它是指若干设备,经过特定组合,可以成为一项高效率的工艺流程。
这项工艺流程便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
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
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
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5.研究与开发的文件。
公司在文件中如何记录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是商业秘密。
如设计的蓝图、图样、计算机数据、实验结果,以及具体表明开发过程的设计都属于这一类,即使是失败实验的文件和记录也属于这一类,切不可落入竞争者手中。
6.通信。
公司的一般通信信件不属于商业秘密,因为它不属于保护的对象。
但有些特定的通信同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事关大局,落入竞争者手中将对对方大有帮助,这样的通讯就视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范围有哪些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 谈判方案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 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 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 容: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 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6.通信。
公司的一般通信信件不属于商业秘密,因为它不属于保护的对象。但有些特定的通信同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事 关大局,落入竞争者手中将对对方大有帮助,这样的通讯就视为商业秘密。
7.公司内部文件。
公司有许多文件,同公司各方面经营活动有重要关系,应尽可能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如某公司采购文件中记录了 该公司购买关键物资或服务的实际费用。若竞争对手看到这项文件,就可推算出公司对某些产品的定价,对其很有帮 助,这样的文件就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即便是一张计算机用纸,若在上面打着表示公司在任何一个时间存货的情 况,都可属于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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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 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分类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分类(一)商业秘密的范围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其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
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
产品由于投放市场可能完全公开,但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特别是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是重要的商业秘密。
许多技术诀窍即是这类典型的商业秘密。
4、改进的机器设备。
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企业提出特殊设计而定制的设备,或设备购买后企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改进之处,也属企业的商业秘密。
5、图纸。
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都是重要的商业秘密。
6研究开发的文件。
纪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都是商业秘密。
7、客户情报。
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可能危及公司的生存。
8、其他资料。
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计算机软件、重要的管理方法等。
这些信息能使企业在竞争中有一定优势。
经企业有意进行保密的信息,都应当是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分类制定管理商业方案的第一步就是把企业所有情报资料进行分类,以鉴定哪些是商业秘密,哪些仅是一般性情报资料。
鉴定人员。
如何确定企业的商业秘密,最好的选择还是由企业本身鉴别,以减少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
企业应当由管理者、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士组成专门的鉴定小组,来对企业所有情报资料进行分析鉴定,在涉及相关部门时,鉴定小组还必须首先进行咨询。
鉴定标准。
企业鉴定商业秘密,可以直接运用商业秘密的要件;价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秘密性,保密性来进行评价,企业应当分析一定区域本行业的形势,以正确估计竞争地位,从对企业有利的角度确定商业秘密,而不能单纯的从法律角度鉴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范围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范围有哪些商业秘密是存在于企业的⽅⽅⾯⾯、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同时商业秘密在企业中是不断产⽣、不断消亡的,其范围⾮常⼴泛,凡是对公司有利,能在竞争中获胜,经公司有意进⾏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都是商业秘密。
下⾯店铺⼩编就来给⼤家讲讲商业秘密的范围,⼀起来看看吧。
商业秘密的范围有哪些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试验、⼯艺流程、⼯业配⽅、化学配⽅、制作⼯艺、制作⽅法、计算机程序等。
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案等。
另外,有⼏种容易被忽略的商业秘密需特别说明⼀下:1.⼯艺程序:有时⼏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新⼯艺和先进的操作⽅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如⼀家公司在⽣产优质钢部件过程中,有⼀个连续浇铸的程序,该程序是在浇铸这道⼯序上⼯作多年的雇员摸索出的⼀种⽣产率最⾼的操作⽅法,并且这⼀⽅法还不为他⼈所知,该程序就是⼀项商业秘密。
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类型的商业秘密。
2.机器设备的改进: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是经公司的技术⼈员对其进⾏技术改进,使其具有更多⽤途或效率更⾼,那么这个改进也是商业秘密。
3.客户名单: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中⾮常重要的⼀个组成部分,若被对⼿知道,顾客会受到引诱或骚扰,从⽽妨碍公司的正常经营。
客户是交易的相对⼈,本来就是公开的,为什么还能认定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呢?这是因为客户名单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不是客户⾃⾝具有秘密性,⽽是指经营者与客户的具体交易关系具有秘密性。
其他经营者并不知道客户需要这⼀类产品或服务,要得到客户是需要花费⼀定时间和财⼒的,这⼀信息被竞争者知道后,势必对公司不利。
工商保密工作制度
工商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我国工商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
第三条工商保密工作制度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企业自主,社会监督。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对企业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加强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界定第五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六条技术信息包括:技术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研发资料、技术数据等。
第七条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战略、市场策划、客户名单、合同标的、财务数据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等级和保密措施。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九条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对企业的保密义务。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标识,采取物理和电子手段进行保护。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内部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打击侵权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商业秘密自查,确保商业秘密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提供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企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泄露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业秘密有哪些
一、商业秘密有哪些(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和知识。
技术信息在60年代出现于国际经济贸易中,我国在985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专有技术的引进。
其中专有技术特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
在最初使用这一概念时,人们一般是将它与技术秘密等同起来认识的,以为两者所指向的对象属于同一事物。
实际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不是同一个概念。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涉及专利权的其他所有的技术,它包括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未申请专利而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有领域的现有技术。
技术秘密只是非专利技术中的一部分,范围明显窄于非专利技术。
商业秘密有哪些(二)经营信息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所列举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均属于典型和常见的经营信息。
除此之外,与经营者的金融、投资、采购、销售、财务、分配有关的信息情报,如企业投资方向、投资计划、产品成本和定价、进货及销售渠道等都属于经营信息的范围。
经营信息和技术秘密作为商业秘密都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带来竞争优势的经验类信息。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点:首先,技术信息侧重于指工业中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经营信息则是指企业、事业在经营管理中的知识和经验,除了工业、制造业外,还涉及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等广义的产业领域。
其次,技术秘密比起商务秘密具有更明显的财产价值。
对技术秘密的认定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而经营信息在构成条件和范围上存在较多不易确定的地方。
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其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对公司有利,能在竞争中获胜,并经公司有意加入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都是商业秘密。
因而我们可以说商业秘密是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分类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分类(一)商业秘密的范围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其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
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
产品由于投放市场可能完全公开,但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特别是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是重要的商业秘密。
许多技术诀窍即是这类典型的商业秘密。
4、改进的机器设备。
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企业提出特殊设计而定制的设备,或设备购买后企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改进之处,也属企业的商业秘密。
5、图纸。
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都是重要的商业秘密。
6研究开发的文件。
纪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都是商业秘密。
7、客户情报。
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可能危及公司的生存。
8、其他资料。
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计算机软件、重要的管理方法等。
这些信息能使企业在竞争中有一定优势。
经企业有意进行保密的信息,都应当是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分类制定管理商业方案的第一步就是把企业所有情报资料进行分类,以鉴定哪些是商业秘密,哪些仅是一般性情报资料。
鉴定人员。
如何确定企业的商业秘密,最好的选择还是由企业本身鉴别,以减少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
企业应当由管理者、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士组成专门的鉴定小组,来对企业所有情报资料进行分析鉴定,在涉及相关部门时,鉴定小组还必须首先进行咨询。
鉴定标准。
企业鉴定商业秘密,可以直接运用商业秘密的要件;价值性、实用性、新颖性、秘密性,保密性来进行评价,企业应当分析一定区域本行业的形势,以正确估计竞争地位,从对企业有利的角度确定商业秘密,而不能单纯的从法律角度鉴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保护思考与练习(一)名词解释1、商业秘密参考答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商业秘密的价值性参考答案: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商业价值性能给权利人能带来收益,对于一些没有商业价值信息,如企业召开的普通会议记录、一般人事的安排资料等没有必要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了。
3、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参考答案: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区别于其他信息的最根本的属性,是决定信息是否商业秘密的最权威的因素。
所谓秘密性是指商业秘密不为该信息本行业的人普遍知悉。
4、窃取商业秘密的间谍策略参考答案:即以黑客技术进入计算机网络或信息库进行窃密以及在网络上突破企业防火墙,非法进入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企业商业秘密。
5、技术信息参考答案:是指专业技术、技术诀窍。
它主要包括大家熟知的配方、研究开发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检验方法等、图纸、改进的机器设备、工艺程序、产品。
6、反向工程参考答案:通过对合法取得他人的产品进行分析、拆卸、测绘等技术手段获取该产品的制造法、构造、材料等技术信息的行为。
7、商业秘密权参考答案:商业秘密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控制、使用、收益、处分商业秘密并排除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
8、独立开发参考答案:是一种通过自己创造性治理劳动获得与他人商业秘密相同信息的行为,是经营者诚实劳动、合法竞争的重要形式。
(二)不定项选择题1、有法定时间性的知识产权有:()A、著作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商业秘密权参考答案:BD2、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商事责任D、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BD3、以下与商业秘密有关的国际条约是:()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B、《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示范法》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伯尔尼公约》参考答案:AB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A、甲以盗窃手段获取某药厂的配方B、乙披露甲以盗窃手段获取某药厂的配方C、甲允许丙使用自己的以盗窃手段获取某药厂的配方D、丁明知甲以盗窃手段获取某药厂的配方,仍然使用该配方参考答案:ABCD5、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技术秘密?()A、管理方法B、质量控制管理方法C、产品生产方法D、失败的试验报告参考答案:BCD6、以下选项中属于经营秘密的有:()A、生产方案B、产销策略C、供货渠道D、市场调查资料参考答案:BCD7、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主要有:()A、停止侵害B、赔偿损失C、消除影响D、赔礼道歉参考答案:ABCD8、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A、不为公众所知悉B、具有商业价值C、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D、具有实用性参考答案:ABCD9、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的制裁措施有哪些?()A、行政制裁B、治安管理处罚制裁C、民事制裁D、刑事制裁参考答案:ACD10、国际上首先将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的条约或协议是:()A、巴黎公约B、伯尔尼公约C、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D、TRIPs协议参考答案:D11、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A、他人独立自行研究探知了该商业秘密B、他人采取反向工程的方法揭示了商业秘密C、合法受让取得了商业秘密D、从出版物中取得了商业秘密参考答案:ABCD12、甲某受聘担任N公司副总工程师期间,因对现状不满,欲离开公司未获批准。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分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分别有哪些商业秘密在商业活动中是很重要的内容,但是对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是很多⼈都不清楚的⼀点。
在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这也关系到企业的实际利益,⼤家需要了解清楚。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分别有哪些(1)技术信息。
即⼈们在科研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所获得的技术⽅案、技术数据等。
(2)经营信息。
即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营计划、经营总结,如投资计划、销售计划、客户名单等。
(3)管理信息。
即企业在组织和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法、经验,如管理模式、管理诀窍等。
(4)其他信息。
除上述三种以外的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范围是什么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性并经权利⼈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讲⼀般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制作⼯艺、制作⽅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作为权利⼈主张权利时,都必须明确指出秘密信息的“秘密点”,⽽不能笼统的说某项技术或者某份资料是商业秘密。
企业应当根据⾃⼰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和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达到职⼯清楚哪些需要保密及保密的程度;注意区分商业秘密与受雇⼈的⼀般知识、经验和技能。
职⼯只是对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般的知识、经验和技能是职⼯⼈格的⼀部分,公司⽆权将其列为公司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避免笼统的将所有的信息或技术都约定为商业秘密,实践中既不易操作,发⽣争议时也不利于举证。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形资产和职⼯个⼈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的介绍,⼤家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
这对于企业的商业活动能产⽣什么样的效果也有严重的影响,必要时企业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第219条一致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这是为我国立法、司法实践所接受的概念。
根据法律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
所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规定:“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规定》采用列举的方法列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范围,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规定无法列举出所有需要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于不属于列举范围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的资料,确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
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和知识。
技术信息在60年代出现于国际经济贸易中,我国在985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专有技术的引进。
其中专有技术特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与技术秘密相公的另一个概念——非专利技术,我国的技术合同及其他法律中也并未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界定。
在最初使用这一概念时,人们一般是将它与技术秘密等同起来认识的,以为两者所指向的对象属于同一事物。
实际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不是同一个概念。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涉及专利权的其他所有的技术,它包括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未申请专利而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有领域的现有技术。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
The greatest gift we receive from nature is lif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商业秘密权中就包括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
当同一个商业秘密被不同的人掌握时,那么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其实都是可以行使商业秘密权,若他人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自然也是可以依法维权,追究侵权之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就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一、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
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
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
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
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
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
3、收益权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
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
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
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
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
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二、商业秘密权的限制有哪些商业秘密权的限制是从权利限制角度进行定义,同时也被称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这是以除外手段对侵权判定类型进行描述。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独立开发即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获得与他人技术秘密相同的信息的行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不能禁止他人自行研究出相同的商业秘密,也不能禁止他人对自行研制出来的商业秘密采用商业秘密权保护。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导读: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3、实用性。
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
4、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一、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有哪些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藉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
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正由于商业秘密的实用性,谁只要掌握了商业秘密,谁就必然可以将之用于实践。
4、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保密措施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保密措施有哪些当前企业对运⽤商业秘密⽅法争取竞争优势都⾮常重视,制定保密制度、与关键岗位的员⼯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成为⼴泛的共识。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保密措施有哪些?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保密措施有哪些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试验、⼯艺流程、⼯业配⽅、化学配⽅、制作⼯艺、制作⽅法、计算机程序等。
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案等。
商业秘密包括⽣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主要涵括如下诸⽅⾯的内容:1、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项商业秘密。
即便产品本⾝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
⼯业配⽅是商业秘密中的⼀种常见形式。
很多⾷品的配⽅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如“可⼝可乐”饮料配⽅作为⼀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3、⼯艺程序。
它是指若⼲设备,经过特定组合,可以成为⼀项⾼效率的⼯艺流程。
这项⼯艺流程便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
在市场上,通过⼀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
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法对它进⾏改进,从⽽使其⽣产能⼒更⾼或具有更多的⽤途。
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5、研究与开发的⽂件。
公司在⽂件中如何记录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是商业秘密。
如设计的蓝图、图样、计算机数据、实验结果,以及具体表明开发过程的设计都属于这⼀类,即使是失败实验的⽂件和记录也属于这⼀类,切不可落⼊竞争者⼿中。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有哪些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有哪些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应秘而未宣之技术、信息、经验、客户、专利、商标、设计等竞争优势,它们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些信息一般是由企业内部人员创造或收集而来的,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予以保护。
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以及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一、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有哪些?1.机密性: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保密性,只有少部分人有权利知道。
如果这些信息可以轻易地拿到来交给其他人,那么就无法维护商业的竞争优势,也就无法构成商业秘密。
2.独特性:商业秘密应当具备独特性,无法被其他人轻易地复制或模仿。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特色,从而能够确立商业秘密的位置。
3.经济价值: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仅仅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信息并不能算做秘密。
商业秘密应当能够为企业创造巨大的利润和价值。
4.合法性:商业秘密应该是合法的,并且不能涉及到任何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事情。
任何非法的行为都不能构成商业秘密。
5.经营上的实际困难:如果一个秘密的保护需要企业付出太多的代价或无法实现,那么它就不能构成商业秘密。
6.保密措施:企业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
二、商业秘密包括哪些?1. 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是指企业独有的技术,包括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生产操作方法和流程等。
这些技术秘密是企业招揽新客户、保持原有客户和争夺市场份额的重要条件。
2. 经验秘密:经验秘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积累而来的有价值的经验,比如生产线改进、生产过程改良、质量管理、销售策略等,这些经验秘密对企业的精益生产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3. 客户秘密:客户秘密是企业与客户合作的一些信息,包括客户的购买记录、购买意向、客户需求分析报告、客户信息采集、客户投诉情况等,它们可以作为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重要信息。
4. 商标、专利和商业设计: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企业产品,商标秘密可以帮助企业维护商标价值。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
The right decision comes from the wisdom of everyon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企业可采用列举式、概括式和强制式三种方法,划分出本单位的商业秘密范围。
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是签订保密协议的基础性工作。
实际上所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符合商业秘密三个特征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可以列为本企业保护的对象。
热点推荐:知识产权侵权侵犯知识产权罪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专利转让商业秘密商标转让注册商标可以说每家公司内部都是有一些关于经营发展方面的秘密,但这其中还要详细区分为一般的秘密与商业秘密。
由此,就需要对商业秘密作出相应的认定才可以。
那究竟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呢?本文就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十分注意商业秘密保护条款。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保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和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避免笼统地将所有的信息或技术都约定为商业秘密,这样在实践中不易操作,发生争议时也不利于举证。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
(二)明确保密主体。
一般来讲在保密岗位、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是主要的保密主体。
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
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秘密保密最短期限
秘密保密最短期限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话很多的餐饮门店都是有自己的一套美食配方的,包括在大家认为不会出现的餐饮行业的话也是会签订保密协议的,因为很多的特色餐馆都是会有秘方,所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那么,秘密保密最短期限?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秘密保密最短期限保密文件应按密级保存:国家规定密级有秘密、机密、绝密3个级别,要求保存的时间分别是秘密文件10年、机密20年、绝密30年。
保密协议的期限是多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也就是说保密协议的时间规定不得超过两年。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有哪些(一)技术信息。
即人们在科研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所获得的技术方案、技术数据等。
(二)经营信息。
即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营计划、经营总结,如投资计划、销售计划、客户名单等。
(三)管理信息。
即企业在组织和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方法、经验,如管理模式、管理诀窍等。
(四)其他信息。
除上述三种以外的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三、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是什么(一)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
(二)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三)高级营销人员,他们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五)秘书人员,其职责是进行会议记录,管理和传发文件,其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六)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学习行业来说。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秘密保密最短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提醒您,所以关于侵犯了对方的商业秘密,达到了严重损失的话,可能会被判刑,一般在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至于这个有效期的话,一般所涉及到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哪些内容属于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范本:涵盖的主要内容保密协议,又称保密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
在保密协议中,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有广泛应用,特别是在企业间的商业秘密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限制等方面。
那么,哪些内容属于保密协议范本呢?一、保密内容和范围1.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或者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生产基储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名单、市场地位资料、业绩评估、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销售计划及新业务推广计划、产销策略、财务状况、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等资料。
2.其他保密信息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以下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列举。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4)乙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业绩资料、客户信息等数据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保密措施确保甲方数据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这些数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2)甲方应对乙方的保密义务给予合理的补偿;(3)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考试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考试一、基本概念1. 商业秘密是指由企业取得、守有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是以无形资产形式存在于企业内部的重要财产,与企业的商业信息化程度及技术装备水平有直接关系。
2.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提高商业秘密的利用率及价值,建立并实施的一系列制度、规章、制度措施的总称。
二、制度建立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制定。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委员会,明确各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职责。
2. 设立商业秘密保密委员会,保管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拥有完全的商业秘密管理权限。
3. 制定保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划分各保密工作的责任。
三、制度内容1. 商业秘密的界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商业秘密的界定范围与内容,包括技术秘密、商业信息等,并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
2. 商业秘密的保护:设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求,包括保密责任的明确、商业秘密的保密级别划分、商业秘密的存储与传输等内容。
3. 商业秘密的利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商业秘密的利用规定,包括商业秘密的利用权限的划分与控制。
4. 商业秘密的管理: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商业秘密的管理要求,包括商业秘密的登记备案、商业秘密的定期检查与评估等内容。
5. 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考试要点1. 商业秘密的保护:员工应当对商业秘密保密责任有清晰的认识,不得擅自泄露商业秘密。
2. 商业秘密的利用:员工应当根据他们具有的商业秘密权限进行商业秘密的合法利用,不得擅自利用商业秘密获取私利。
3. 商业秘密的管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规定进行商业秘密的登记备案,不得擅自私藏商业秘密。
4. 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员工应当明确知道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后果,对公司商业秘密有清晰的保密责任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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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分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内容:1.产品。
2.配方。
3.工艺程序。
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
5.研究与开发的文件。
6.通信。
7.公司内部文件。
8.客户情报。
9.财务和会计报表。
10.诉讼情况。
11.公司的规范和战略发展规范。
?商业秘密作为专利权的一项内容,是很重要的一项权利类型。
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屡见不鲜,有些是因为权利人保护不当,有些是因为行为人故意为之。
那么,了解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就很重要。
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商业秘密的内容。
▲商业秘密的内容:
根据法律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
所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规定:“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规定》采用列举的方法列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范围,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规定无法列举出所有需要用商
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于不属于列举范围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的资料,确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
一、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和知识。
技术信息在60年代出现于国际经济贸易中,我国在985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专有技术的引进。
其中专有技术特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与技术秘密相公的另一个概念——非专利技术,我国的技术合同及其他法律中也并未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界定。
在最初使用这一概念时,人们一般是将它与技术秘密等同起来认识的,以为两者所指向的对象属于同一事物。
实际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不是同一个概念。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涉及专利权的其他所有的技术,它包括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未申请专利而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有领域的现有技术。
技术秘密只是非专利技术中的一部分,范围明显窄于非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