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检查组到崇左市检查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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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陕安监〔2016〕218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01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自12月上旬开始,继续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检查督查非煤矿山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限范围本轮非煤矿山检查督查在上一轮检查的基础上,从12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5号)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非煤矿矿山“三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安监〔2014〕77号)中有关网格化监管的分级要求,省、市、县安全监管局对上一轮未覆盖到的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查。

三、检查分组省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督查组,分别对10个设区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各市(区)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检查督查组,对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检查督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检查。

有关中省属企业成立由集团主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组,对本系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决定将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号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等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列为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项目,实行挂牌督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要求(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号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隐患情况:小区为无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无集中充电设施,飞线充电问题严重,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对小区飞线充电现象进行整治,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停车棚安装消防设施,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

整改期限:2024年10月31日整改责任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整改单位责任人: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主任监管责任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监管单位负责人:南宁市青秀区区长督办责任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督办单位负责人:南宁市市长(二)融水苗族自治县众友现代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隐患情况: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3.地下停车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4.地下停车场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5.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

6.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整改要求:1.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5.08•【文号】安监总管一[2013]58号•【施行日期】2013.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矿产资源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针对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国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实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共同编制了《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根据《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2013年9月底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并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3年5月8日附件: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5月)前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我国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共同编制了《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7.04•【字号】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117号•【施行日期】200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1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二○○七年七月四日吉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2006年调查,我省现有尾矿库137个,其中3等库4个、4等库22个、其余为5等库。

自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我省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安全状况普查,去年底以来,又专门委托矿山工程专业技术机构组成专家组,逐个尾矿库进行检查复查。

但近几年,国内尾矿库垮坝造成人员伤亡和有毒污染物下泄的事故屡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和矿业秩序整顿,督促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7〕11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使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11.05•【文号】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以下简称选矿厂)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进一步加强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选矿厂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选矿厂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进一步提高对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选矿厂是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配套生产系统,与矿山生产、尾矿库运行紧密相关。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l6423-2006)、《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选矿厂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

但是,由于部分地区未将选矿厂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范围,部分选矿厂存在设备设施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等事故时有发生。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选矿厂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认真分析本地区选矿厂安全管理现状,强化对策措施,建立有效机制;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尤其要严肃查处选矿厂生产安全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强化应急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17•【字号】新安监危化[2013]112号•【施行日期】2013.07.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危化〔2013〕1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监管局,各地、州、市安全监管局,自治区有关企业,中央驻疆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关于在全区安全监管系统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新安监〔2013〕95号)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针对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自治区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过大检查,健全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制定安全大检查方案,细化安全大检查内容各地、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覆盖。

广西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组在南丹县召开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

广西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组在南丹县召开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

坍 塌 事 故 ,造 成 3 人 死 亡 ,4 人 受伤 。
1 3 . 合 山煤 业 有 限责任 公 司 三 矿 。 1 0 月 1 0 日 ,该 矿 五
井发生 瓦 斯爆炸事故 ,造成9 人 死 亡 ,9 人 受伤 ,直接经 济
损失2 4 9 .2万 元 。
(黄 爱兴 )
≈譬;带趟;不 女生乔巡;乔女尘筇 趟;不 §!矫 ÷!;:币≈!绵 过;乖 { !;卵 趟;带 { !;带 { !;不 延;:币{ !;年 { !;:界趟;币.{ ! ;筇.趟;筇:延:乔 趟;:窜{ !;:替趟;茚 { !矫 { ! ;筇 趟;.密{ ! ‘筇 趟0 筇 { ! ;:幂巡;:譬{ !;筇 { !;:币{ !;.币} !;;替.{ ! ;
局长 ,局机关各处室 负责人 、 1 4 个地市安监 局
到了最低 限度 , 展示 了广西安全 生产应急救
分 管应 急 救 援 工 作 负责 人 、 救 援 队伍 所 依 托 援 队伍 的 良好 精神风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为抢 险救 援 工 作 做
的单位有关负责人 等8 0 余人参加 了表彰会 。
出 了重 要 贡献 。 广 西 自治 区 安监 局 决定 ,对在
亡 ,3 人 受伤 。
7 . 广 西 广 维化 工 有 限 责任 公 司 。 8 月 2 6 日 ,该 公 司 有机
车 间发生 爆炸事故 ,造 成2 1 人 死 亡 ,6 0 人 受伤 。
8 . 广 西 金 河 矿 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8 月 2 3 日 ,该公 司所 属
的拉 么 锌 矿 发 生 冒顶 、 片 帮 ,造 成 4 人 死 亡 。
: 队伍授予先进 集体称号 , 张渡军等2 1 名同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23•【文号】安监总管一[2006]120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溃坝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尾矿库安全生产现状的根本好转,促进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指导意见》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的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督促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区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于9月底以前将落实《指导意见》情况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报告;并于12月底前将截至2006年11月底的《尾矿库(赤泥库)基本情况调查表》连同电子版(尾矿库应包括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电厂灰渣库等)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联系人:胡家国、卓卫娜联系电话:************(兼传真)、64463067电子信箱:************************************.cn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2005年,山西、湖北、广西、安徽等省(区)相继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尾矿库溃坝事故;今年,河北省迁安市、陕西省镇安县又连续发生了两起溃坝事故,这些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3.05•【文号】矿安〔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自2021年3月上旬至2021年年底,结合正在推进落实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全国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以下简称大排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心组织开展大排查(一)制定大排查实施方案。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要求,针对近期矿山事故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2起金矿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在继续推进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5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7号)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本地区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内容、组织形式和工作要求等。

(二)聚焦整治重点问题。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集中整顿清理和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为突破口,推进大排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解决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06•【字号】内安委会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安委会发〔2014〕2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台湾高雄市“7·31”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在我区发生,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7月2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8月5日自治区安委会第3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和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自治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由自治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决定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和3个综合督查组。

自治区安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

具体分工为:(一)专项检查组1.氰化物使用安全专项检查。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组织,自治区质监局、公安厅配合。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涉氰化物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发〔2014〕61号)规定的20项重点检查内容要求,对赤峰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区的28户金矿、银矿开采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具体检查事宜由自治区安监局协调安排。

2.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检查。

由自治区能源局牵头组织,相关盟市、企业配合。

深刻吸取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特别重大泄漏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以长呼、呼包鄂、阿赛、中俄漠大等4条输油管线和长呼(含复线)、长蒙、长乌临、苏东准、大唐克旗煤制气、乌银等7条输气管线为检查重点,在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检查因城乡规划与管道规划设计冲突产生的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线及周边沿线存在的其他问题;重点督查去年以来国家、自治区检查中发现并要求督办的477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1.15•【文号】矿安〔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对全国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按照1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即日起到3月底,以严防采空区坍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一)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2.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5.是否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保安矿柱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6.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新安〔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新安〔2018〕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中央驻疆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奋力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关键一年。

安全生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亲自抓在手上,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认真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听取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制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体措施,层层压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16•【文号】安委〔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措施:一、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对应当发现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事故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前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前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前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7.21•【字号】鄂安监管监一[2009]198号•【施行日期】200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前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鄂安监管监一[2009]19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了认真总结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现将《关于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前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总结工作,扎实推进。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前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的意见去年以来,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08〕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的函》(安委办函[2008]28号)要求,我省认真组织开展了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工作的精神,按照国家及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全省开展了尾矿库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和大检查工作。

主要工作如下:(一)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尾矿库安全工作精神。

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工作,为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长李鸿忠、李宪生常务副省长、段轮一副省长就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相继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及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及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做好我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及安全大检查工作。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尾矿库整治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尾矿库整治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尾矿库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0.07•【字号】青安监一[2008]151号•【施行日期】200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尾矿库整治方案》的通知(青安监一〔2008〕151号)各州(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青海省尾矿库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青海省尾矿库整治方案为深刻吸取山西省襄汾市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有效遏制我省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我省尾矿库实际,制定尾矿库整治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摸清尾矿库底数。

全面摸清各地区现有尾矿库,包括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废弃尾矿库和已闭库尾矿库的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安全状况。

在组织开展尾矿库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评价或调查评估,逐一查清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的安全状况,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分类实施安全监管。

(三)深化隐患治理。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抓好组织整改。

对危库要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对险库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对病库要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要求限期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四)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地区海西州都兰县、乌兰县;海北州祁连县、门源县;海南州兴海县;黄南州同仁县。

(二)重点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尾矿库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情况。

2、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09•【文号】安监总管一[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促进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含选矿厂尾矿库,下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为重要基础产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经过几年的安全整治,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

但许多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不正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较差、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较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

尽管经过各方面的努力,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从2004年起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技术、管理、监督方面取得新成效,大力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改善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尾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尾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尾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9.29•【字号】浙安监管矿[2008]187号•【施行日期】2008.09.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尾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浙安监管矿〔2008〕187号)各市安全监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文件精神,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进行通报(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督促尾矿库企业及时对在全面排查和本次检查中所发现隐患或问题进行整改。

对因安全条件下降被确定为危库和险库的尾矿库,下游存在学校、公路、铁路、旅游景点、重要工业设施、居民区和其它人员密集区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二、及时将当地尾矿库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当地政府对下游存在上述情况的尾矿库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

三、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尾矿库企业的各种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强下游存在上述情况的尾矿库企业的监督监察工作力度。

四、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

对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和闭库等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不得投入运行,投入运行的尾矿库不得擅自改变运行方式,停用或废弃尾矿库及时做好有关闭库工作,对已闭库的尾矿库要做好坝体及排洪设施的维护,并不得擅自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办[2014]4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办[2014]4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办〔2014〕4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十一”国庆节和古尔邦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

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节日期间,正处旅游旺季,车流、物流、人流增多,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节后,即将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更加重要意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亲自带队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检,积极、主动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国庆节、古尔邦节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以“六打六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四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监〔2014〕88号)要求,在加大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的同时,着力抓好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粉尘防暴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新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

5月份,金属非金属矿山连续发生6起事故、死亡6人。

截止5月底,全区共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2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3起、3人。

这些情况说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形同虚设,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发包方对承包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尤其是有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自治区要求力度不够、措施不严。

为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组织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责任,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把班组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依法落实措施,加强现场管理。

二是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冒顶片帮、炮烟中毒、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企业负责人必须深入生产一线组织检查,亲自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突出重点矿井、重点部位,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针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企业,尤其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及风险隐患辨识、职业危害预防、应急救援知识作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点,要切实强化岗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升从业人员自保、互保能力。

(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全面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有效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建设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行“分级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的建设项目外,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由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盟市安全监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规定,并报自治区安监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办理,接受委托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再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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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 三 个 必 须 ” 的 要 求 ,做 到 守 土 有 责 ,确 保 一 方
至3 0目 , 自 治 区 安 监 局 检 查 组 到 崇 左 市 天 等 县 和 大 新 县 检 查 指 导 尾 矿 库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检 查 组 先 后 到
中 信 大 锰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天 等 锰 矿 分 公 司 安 堤 尾 矿 库 、 中 信 大 锰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大 新 锰 矿 分 公 司弄 松 尾 矿 库 、中 信 大 锰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大 新 锰 业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金 属 锰 厂 渣 库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仔 细 查 阅 了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资 料 。 针 对 检 查 发 现 的 隐 患 和 问 题 ,要 求 企 业 要 认 真 整 改 落 实 。检 查 组 要 求 尾 矿 库 企 业 要 切 实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强 化 隐 患 排 查 整 治 ,落实 安全 防范 措施 ,严防 尾矿库 事 故发 生 。 ( 崇左市安监 局 )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防 控 不 力 对 县 区 主 要 领 导 进 行 警 示 约
自治 区 安 监 局 检 查 组 到 崇 左 市 检 查 尾 矿 库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和 自治 区 领 导 近 期 对 广
西 尾 矿 库 安 全 生 产 问 题 的 重 要 批 示 精 神 , 8月 2 9日
平 安 ;五 是 牢 牢 抓 住 防 范 重 特 大 事 故 这 个 牛 鼻 子 , 盯 紧 盯 牢 重 点 行 业 和 领 域 以 及 事 故 多 发 的 重 点 环 节
和 时 段 。会 议 还 要 求 ,被 约 谈 的 单 位 要 制 定 整 改 方
案 , 明 确 整 改 措 施 , 限 期 完 成 整 改 。 (南 宁 市 安 监
谈 ,体 现 了 南 宁 市 将
“ 党 政 同 责 一 岗 双 责 ” 真 正
落 实 到 位 。 会 议 提 出 五 项 整 改 要 求 :一 是 要 把 思 想
和 行 动 统 一 到 自治 区 和 市 委 、 市政 府 的 决 策 部 署 上
来 ,抓 好 重 点 时 段 、 节 会 期 间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二
是 要 坚 持 安 全 发 展 理 念 ,绝 不 能 以 牺 牲 安 全 生 产 为 代 价 ,追 求 经 济 发 展 ;三 是 要 深 刻 吸 取 事 故 教 训 ,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体 系 ; 四 是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红 线 教 育 ,贯彻落 实 “ 党 政 同 责 、一 岗 双 责 、失 职 追 责 ”
作 给 予 肯 定 , 同 时 也 指 出 了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 卢 小
患 ,确 保 安 全 。 ( 北海市安监局 )
萍 副局长 要 求企业 高度 重视 安全 生产 工作 ,举一 反
三 开 展 安 全 大 检 查 , 尤 其 在 重 点 时 段 高 温 雨 季 期 间 , 务 必 要 求 加 强 领 导 带 班 值 守 、防 汛 防 雷 等 特 殊 时 段 重 点 工 作 ,营 造 出稳 定 的 安 全 环 境 。 四项 指标 “ 三 降一 平’ ’
自 治 区 安 委 办 工 贸 行 业 涉 粉 尘 爆 炸 专 项 联 合 督 查 组 到 北 海 市 督 查
9月 1目 , 自治 区 安 委 办 工 贸 行 业 涉 粉 尘 防 爆 联 合 督 查 第 二 督 查 组 到 北 海 市 开 展 督 查 检 查 工 作 。 督 今 年 以 来 ,防 城 港 高 度 重 视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全 力 遏 制 重 特 大 事 故 的 发 生 ,努 力 确 保 确 实 安 全 形 势
展 督 查 ,并 深 入 钦 州 汽 车 南 站 、广 西 明 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东 油 沥 青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粮 油 脂 (钦 州 )
查 组 先 后 检 查 了 北 海 市 工 业 园 区 相 关 企 业 和 出 口加
工 区 中 的攀 钢 集 团北 海 特 种 铁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双 赢 洋 弓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在 下 午 召 开 的 督 查 反 馈 会 上 ,督 查 组 对 该 市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给 予 了 充 分 肯 定 。 同 时 ,督 查 组 要 求 北 海 市 要 高 度 重 视 工 贸 行 业 涉 粉 尘 防 爆 工 作 ,有 关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涉 粉 尘 爆 炸 企 业 的
自治 区 安 监 局 到 钦 州 市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督 查
8月2 4日至 2 5日 ,以 自 治 区 安 监 局 副 局 长 卢 小 萍 为 组 长 的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督 查 组 到 钦 州 市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督 查 。督 查 组 先 后 对 钦 南 区 和 钦 州 港 区 开
督 查 ; 企 业 要 提 高 认 识 ,加 强 防 范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要 及 时 整 改 ,消 除 隐
有 限 公 司 等 4家 企 业 开 展 检 查 。 督 查 组 对 企 业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以 及 防 范 高 温 雨 季 、防 雷 防 静 电 等 工
南 宁 市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约 见 警 示 会
9月 8日 , 南 宁 市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约 见 警 示 会 , 约 谈 了 兴 宁 区 、 西 乡 塘 区 等 7个 县 区 、开 发 区 的 主
要 领 导 、分 管 领 导 和 安 监 局 长 。这 是 南 宁 市 首 次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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