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如何分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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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定所得
特定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纳税人取得特定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特定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在“其他所得”中有一种特例采用了10%的比例税率,假如新法正式实施之后,该项目重新归类到相应的所得中,依然实行10%税率的话,那么是否就可能该称为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2)按照每次收入的大小,区别情况计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费用800元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3)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4)偶然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