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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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则说明
为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更好的激发公司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推进公司管理变革,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基层项目和各岗位。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运营稽核小组权责
一、运营稽核小组代表总经理对各基层项目和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二、运营稽核检查各基层项目和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
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程、岗位说明等规定进行作业;
三、对运营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处罚建议权;
四、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和员工参与调查座谈会;
五、按照要求时间(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和一次夜查),ABC标准和五大业态组织运营稽核检查。
第四条运营稽核小组组长的权责
一、接受分管副总经理所分配的运营稽核工作任务;
二、为运营稽核小组分解运营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运营稽核建议;
三、主持运营稽核小组日常工作,包括运营稽核小组例会、运营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
四、为运营专员和公司员工的运营稽核工作提供建议或指导;
五、对运营专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第五条运营专员权责
一、按时按质完成运营稽核小组组长分配的稽核任务
二、按时完成《运营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的填制和上交;
第六条运营稽核小组组织架构
一、小组直属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副总经理直接责任;
二、以运营稽核小组组长,运营专员为组员的稽核小组;
三、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
四、运营稽核小组人事任免决定
1、运营稽核小组人事任免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运营稽核小组组长决定;
2、运营稽核小组储备成员经分管副总经理或运营稽核小组成员推举在运营例会讨论后报告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运营稽核小组部门职责
第三章运营稽核
第八条稽核内容
一、工作职责;
二、作业流程;
三、程序文件;
四、管理办法;
五、操作指引;
六、规章制度执行;
七、8S标准落实;
八、上班考勤、纪律;
九、绩效管理;
十、工作任务;
十一、会议决定的执行;
十二、《内部联络单》的执行;十三、日常工作计划、总结。十四、职务的运营稽核内容
第九条会议形式
一、运营专员汇报每个稽核周期内所发现的问题部分,包括处
罚或整改的问题及专项运营稽核总结报告;
二、被稽核部门在新流程/制度运行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运营专员在稽核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等问题。
第十条运营稽核作业程序
一、运营稽核检查
二、运营专员根据《运营计划书》所安排任务到相关项目稽核;
三、运营制定运营标准和运营稽核方案;
四、运营专员依据项目标准、服务业态确定检查内容及标准;
五、运营专员将运营稽核事实客观填写在《运营检查表》运营
稽核内容栏应包括事实描述、证据记录等,处理结果栏应包括处罚、奖励、责令限期整改等内容(奖励、处罚建议须有相关资料、证据)《运营检查表》必须由被稽核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签名确认,如责任
人拒绝签字的,由其直接上司确认属实后签字;
六、对于处理结果中有整改要求的,由运营专员填制《整改通
知书》中,含接受整改项目、项目负责人、整改发出日期和整改
内容栏并签名后,由被整改项目责任人在“接受整改项目责任人”栏签名确认,被整改项目责任人根据专员运营的要求填写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并签名确认后第一联交被整改项目责任人实施整改;
七、运营专员在整改期限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再次进行稽核,并将整改结果,如实填报在《整改通知书》中整改稽核栏上;
八、在运营稽核过程中检查出违纪情况由稽核专员当场开具《处罚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其一级和二级直接上司确认后签字并对拒绝签字的当事人酌情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运营稽核结果处理及落实
一、运营专员将一式四联经责任人或其两级直接上司签字确认的《处罚单》在半个工作日内交运营稽核小组组长审批后一式三联转人力资源部,同时运营稽核小组将第一联存档备查;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生效罚单在半个工作日内发出通告公布,并将生效罚单中第二联存档备查,第三联由稽核专员转财务部,第四联由人力资源部转被处罚项目或责任人;
第十二条异议处理
一、责任人对运营稽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三日内书面上报综合部。综合部根据上报材料,展开征询、查证工作。
二、综合部自接到责任人书面上报三日内,给予回复。并及时与人事、财务、运营部沟通,达成共识。
第十三条制定运营标准和检查
一、运营标准
按照行业及公司标准,公司运营部制定以下三种标准:
二、按照服务业态,划分成四类进行运营管理:
第十四条附则
本规定由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