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控申部门首办责任制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摘要]检察环节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目前在思想观念、工作措施、队伍素质等方面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文章从剖析问题出发,探索如何健全和完善首办责任制。
[关键词]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完善检察环节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实行首办责任制的成效毋庸置疑。
但目前也存在思想观念、工作措施、队伍素质等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完善。
一、目前首办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检察机关推行并实践首办任制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但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制度,因此,从整个检察系统看,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亟待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不到位当前,一些实践部门对首办责任制存在着种种模糊认识。
归纳起来主要有几种:一是认为首办责任制是控告申诉部门的一项工作创新举措。
因此,是控申部门一家的事,与其他部门几乎没有关系。
他们往往将“首办制”片面理解为控申部门“独办制”或“包办制”,缺乏对“首办制”是整个检察机关一项工作的认同感和全院“一盘棋”思想。
二是认为,“首办制”是首办者的个人责任,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因此在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使首办制只停留在首办环节,在其它环节中则存在着推诿、扯皮等现象。
甚至一些相关部门根本不关心、不了解首办制的内容,对自己在首办制中的职责不清,致使首办制在一些部门得不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是认为,首办制和控申工作原有的工作模式相比,换汤不换药,仅仅是一种形式,是摆花架子、走过场的务虚的东西,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从而对上级的工作部署或缺乏热情或落实不力乃至应付了事,致使首办制的落实处于“棚架”状态。
控申部门健全和完善首办责任制
动, 也体现 了追诉 者是否对 国家承担 刑 事责 任程序 的开始 , 件控制 中心 案 坚持审查实体 和程序并重原则 , 对公 安机关 、本院 自侦部 门报送的批捕 、 起诉案件 , 首先 进行粗略审查 , 一方 面审查证 据获 取程序是 否合法 。“ 非
一
首先 , 树立检察机关 “ 要 一盘 棋”
的 观 念 , 断 强 化 检 察 机 关 控 告 、申 不
辖范围 ,热情接待 来访群众 , 真办 认 理属于卒 院管 辖的控告 举报 、 申诉 、 赔偿案件 , 严格责任 , 负责到底 , 问 将 题解决在 首次办理 环节 , 避免 当事人 申诉 ,重复上访 ,久诉不息 的一 种工 作制度 。 首办责任 制在检察工作 中虽 起到 了维 护社会稳 定的作用 , 检察 但 机关首办 责任制 , 还应在 多方面进行 健全 和完善 。
诉 首办责任 制。所谓 “ 一盘棋” 从 检 , 察机关 内部 来讲 , 它不 仅是控 申部 门 的首办责任 制 , 是检 察机关 的首 办 也
标准 的片面认识 ,正确树 立 “ 依法
责任制 , 申部 门只是个 “ 口” 表 控 窗 代
施不予 整改的造成 超期羁押 时 , 控制 中心将 有权 对 犯 罪嫌 疑 人及 时 变更 强制措 施。 同时发 纠正违法通 知 , 确 保 国家法律正确实施 。 5 .规 范法律文 书制作 , 监督法律
法 条 适 用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法 律 文 书 、 查 逮 审
性 , 高案件质量 。 提 3 .把好 审判 、 执行关 控制 中心在案 件起诉 前 ,由办案 人员提 出量 刑建议 , 件控制 中心将 案 同类 、 同情 节 、 同性质 的案 件 , 信息采 取录入微 机 , 一方 面将信 息 中的量刑 建议跟 检察官所 办 同类案 件相 比较 , 另 一方 面将 所 有判 决 的实 际量 刑 同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摘要]检察环节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目前在思想观念、工作措施、队伍素质等方面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文章从剖析问题出发,探索如何健全和完善首办责任制。
[关键词]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完善检察环节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实行首办责任制的成效毋庸置疑。
但目前也存在思想观念、工作措施、队伍素质等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完善。
一、目前首办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检察机关推行并实践首办任制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但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制度,因此,从整个检察系统看,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亟待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不到位当前,一些实践部门对首办责任制存在着种种模糊认识。
归纳起来主要有几种:一是认为首办责任制是控告申诉部门的一项工作创新举措。
因此,是控申部门一家的事,与其他部门几乎没有关系。
他们往往将“首办制”片面理解为控申部门“独办制”或“包办制”,缺乏对“首办制”是整个检察机关一项工作的认同感和全院“一盘棋”思想。
二是认为,“首办制”是首办者的个人责任,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因此在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使首办制只停留在首办环节,在其它环节中则存在着推诿、扯皮等现象。
甚至一些相关部门根本不关心、不了解首办制的内容,对自己在首办制中的职责不清,致使首办制在一些部门得不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是认为,首办制和控申工作原有的工作模式相比,换汤不换药,仅仅是一种形式,是摆花架子、走过场的务虚的东西,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从而对上级的工作部署或缺乏热情或落实不力乃至应付了事,致使首办制的落实处于“棚架”状态。
安全部《首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公开承诺》
安全管理部首办负责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安全管理部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办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管理制度。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首办责任人是指在安全管理部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文件的员工。
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员工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单位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三、对会议纪要、有关文件安排至本单位或本人的工作,首办负责人要及时主动与牵头部门沟通,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至员工个人的业务工作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对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按限时办结要求完成,对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应与分管领导沟通后按要求完成。
五、属于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办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处理。
七、属于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交叉的工作,首办责任人应视为本单位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八、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首办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指点,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如联系不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需联系的部门及其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对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效能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种管理机制,它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激发了工作动力,推动了工作效率的提升。
在推行首办责任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加强培训制度建设,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等措施,以推动首办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地。
首先,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与基层员工的职责分工。
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作职责常常模糊不清,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佳。
而推行首办责任制度后,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从而更好地发挥个人的专长和能力。
领导层要明确分工、权责明确,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确保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责任范围。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中,责任常常没有明确的追究方式,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
而推行首办责任制度后,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使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到底。
领导层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使责任真正能够得到落实。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决策缓慢等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而首办责任制度的推行,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力边界,加强沟通和协作,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灵活性。
领导层要加强对工作流程和信息的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是一种管理机制,对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效能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推行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加强培训制度建设,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等措施,以推动首办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地。
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可以激发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控告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几点想法
控告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几点想法群众举报是查处职务犯罪线索的重要来源,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公众的社会监督相互配合的有效形式。
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一批又一批腐败分子落马,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群众的举报。
举报中心真正起到了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打击贪渎犯罪的桥梁和窗口作用。
一、控申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举报宣传运动式,大多集中于举报宣传周搞突击。
举报宣传不能常态化,经常化,基层群众、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民众对检察机关的法律性质、案件管辖范围、办案程序等还不熟悉和了解,也让群众举报控告犯罪不知门道。
如此一来,也导致部分贪渎犯罪线索不能及时反映到检察机关。
2、举报线索移送侦查部门查处情况回复不到位。
自侦部门对于举报中心移送的案件线索,是否初查、初查后是否立案不能及时或根本不回复给举报中心,让举报中心对那些渴望举报有果、署实名举报的人员不能及时答复,势必影响举报人员的举报积极性,打击了举报人员对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信心,同时也容易造成越级上访。
3、举报线索成案率低。
立案率低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举报内容有缺陷,有些举报内容不具体,分析性意见较多,而实质性内容较少,难以查处;有些举报内容添油加醋,个别举报人出于报复,在举报信中故意把芝麻大的问题说成西瓜大,泄私愤的内容较多;有些举报内容失实,属于道听途说,随意编造的。
二是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不清楚,部分举报人对股份制、国有、集体所有制等概念混淆不清,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亦不太清楚,也搞不清楚违纪、一般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举报线索牵涉违纪和一般违法问题的较多,真正涉嫌犯罪的较少。
4、举报部门人员少,年龄结构老化,担子重。
举报部门在检察机关人员较少,人员配备上不如反贪、公诉等部门齐全,老同志较多。
要承担着举报接待、案件初查、协助其他部门答复举报人、定期清理案件线索、对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线索定期催办、督办等职责。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二篇)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转变规划局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办责任制是指我局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及来文事项,按科科职能分工和岗位职责,确保事项完成的时效和质量,指定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二、首办科科或首办负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承办所有签字手续,认真完成办理事项。
三、局领导或办公科根据事项指定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人,科科负责人指定本科科的首办责任人。
四、属于职能科科办理的事项本科科为首办科科,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五、属于综合性、涉及科科较多的事项,不宜指定某个科科首办的,应由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指定牵头科科或人员首办或督办,相关科科或人员积极配合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六、对基层单位或职工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应当认真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事项,履行相关领导和科科审签手续,给予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未按规定程序的事项,必须一次性采取书面形式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及要求等。
七、涉及本局多个科科或本局与其它部门或上级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提请报告,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将办理进程及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在有效工作时间内完成。
八、办公科责成专人负责政务登记,在局域网建立政务接受、结办专栏。
明确首办科科、牵办科科、责任人、办结时间等,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凡受理事项(管理服务事项及来文事项)时,首先在办公科进行登记,相关领导批示,由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受理的事项办结时,应及时报办公科办理结果。
九、首办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科科的职能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控申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控申工作中的几点做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认真开展落实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控告申诉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关系到林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在近年来开展此项工作中,我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积极开展首办责任制工作1.1在深抓首办机制和制度规范化上下功夫。
为了使首办责任制抓出成效,在总结我院多年来工作的经验,坚持突出重点,从领导抓起,做到将“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与“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结合起来,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副检察长分工抓,首办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首办责任制领导小组,在组织上做到了保证。
同时院检委会经过研究讨论,以绥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名义正式下发了《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制度》和《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制度》两个文件,对具体工作中的首办责任人的职责、工作标准、任务要求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以检察长首办责任制来保障和推动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的实施,把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的范围,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对表现突出、人民满意的首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批评直至处分。
这些措施为首办责任制的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在提升强化意识和实施具体工作上下功夫。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控告申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控告申诉工作的标准,真正使我院成为老百姓可以信赖的人民检察院。
如:2004年八里坪经营所大集体职工张某,本人提出为自已退休和安置的说法,来我院上访,接待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解释,将情况上报分院和局,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没有越级上访。
试析控申部门首办责任制
; 。 。 一
试 析控 申部 门首办 责任制
谈
( 2 2 5 0 0 3
彬
江苏 扬州 )
江苏省扬 州市人 民检察 院
检察 机 关 控 告 申诉 首办 责 任 制 是 对 控告 、 申诉 ,按 照 内部 业 务 分 工 ,明 确 责任 ,及 时 办理 ,将 控 告 申诉 解 决 在 首 次 办理 环节 的责 任 制 度 。从 实 践 探 索及 取 得 的成 效 看 ,检 察 机 关 实行 首 办 责 任 制 的 成效 勿 容 置 疑 。但 当前 在 落 实 首办 责 任 制 上还 存 在一 定 的阻力 ,主要 集 中在三 个 方面 。 首先思想认识 尚不到位。对首办责任制仍然存在着种种模 糊 认 识 。一 是 认 为 首办 责 任 制是 控 告 申诉 部 门 的一 项 工 作创 新 举 措 ,与 其 它 部 门几 乎 没 有 关 系 。他 们 往 往 将 “ 首 办 制 ” 片 面 理解 为控 申部 门 “ 独办 制 ” 或 “ 包办 制 ” ,缺 乏对 其 是 整 个检 察 机关 一 项 工 作 的 认 同感 。二 是 认 为是 首 办 者 的个 人 责 任 ,与 其 它部 门和 人 员无 关 ,在 工 作 中 缺乏 配 合 意 识 ,使 首 办 制 只停 留在首办环节 ,在其它环节 中则存在着推诿、扯皮等现象 。甚 至 一 些相 关 部 门根 本不 关 心 、不 了解 首 办 制 的 内容 ,对 自己在 首 办 制 中 的职 责 不 清 ,致 使 首 办 制在 一 些 部 门得 不 到落 实 ,群 众来 信 来 访 所 反 映 的 问题 也 得 不 到及 时 、妥 善 的解 决 。三 是认 为 首 办制 和控 申工 作原 有 的工 作 模式 相 比 ,换 汤 不换 药 ,仅 仅 是 一种 形 式 , 是 摆 花 架子 ,走过 场 的务虚 的东 西 ,没 有 多少 实 际意 义 。 其 次 工 作 机制 尚不 完 善 。一 是对 控 申部 门 以 外 的其 它 部 门 的 “ 首 办 ”责 任 未 从 监督 制 约 、奖惩 考核 等 角 度 加 以完 善 。按 照 《 人 民检 察 院控 告 申诉 首 办 责 任制 实 施 办 法 》的有 关 规 定 , 首 办 责任 制 绝 非 仅 仅 局 限 于控 申部 门 ,而 是 一 项 涉及 许 多 相 关 部 门的 系 统工 程 。要 使 首办 责 任 制 在 检察 业 务 的各个 环节 得 到 落 实 ,需 要其 它 相 关 部 门 的支 持 与 配 合 。但 当前 其 他 业务 部 门 “ 首办”意识相对淡薄 ,工作配合力度不够 ,分流案件反馈不 力 。造 成 这些 现 象 的原 因 ,除 了思 想 观念 上 的问 题 之外 ,还 在 于 保 障 首 办 办制 实 施 的 机 制不 健 全 ,考核 奖 惩 措 施 难 于兑 现 , 其它部门实施首办制的情况进行考评则缺乏依据。首办责任制 在 其 它 相关 业 务 部 门落 实 与否 ,落 实 得好 坏 ,并 不 影 响这 些 部 门的工作实绩 和 目标考评结果 ,一定程度上制纠了首办责任制 的深 人 推 行 。二 是 对 息 诉 工作 的考 核 评 价不 尽 完 善 。 《 人 民检 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 》阐明了推行首办责任制是 为 强 化 法 律监 督 ,提 高 办 理控 告 申诉 案件 的质 量 和 效 率 ,减 少 重复来信、越级上访 ,努力解决久诉不息问题 ,保障公民、法 人 和 其 它 组织 的合 法 权 益 ,维 护 公 平 和正 义 。 因此 ,可 以说 息 诉 工作 是 推行 首办 责任 制 所要 追求 的一 个 非常 重要 的 目标 。 再 次 业 务 素 质 尚有 差 距 。实 行 首 办责 任 制 的 目的 在 于转 变 工 作 作 风 ,把 问题 解 决 在 基 层 ,解 决 在 首 次办 理 环 节 ,防 止和 减 少 越 级 上访 、集 体 访 、告 急访 等 影 响社 会 稳 定 情 况 的发 生 。 因此 ,承 担首 办责 任 的检 察 官必 须 具 备 一定 的任 职 资 格 。 除 了 符 合 检 察 官 的基 本 要 求 外 ,还应 具 备 较 高 的法 律 业 务 功底 ,相 当 的工 作 实践 经 验 、较 强 的处 事 协 调 能力 和其 它 相 关 方 面 的基 本 知 识 。 控告 申诉 部 门是 检察 机 关 的 窗 口 ,直 接 接 触 来 自各 方 的群 众 ,天 天 面对 的是 举 报 、控 告 犯 罪 的举 报 人 ,不 服 司法 、 行 政 机关 处 理决 定 的 申诉 人 和许 多 不 属 检 察机 关 管 辖 的案 件 当 事 人 。 接 待工 作 涉 及 刑 事 、 民事 、行 政 、 经济 等 诸 多 法律 ,需 要 包 括 社 会 学 、心 理 学 乃 至 自然 科 学 的相关 知 识 和 社 会 阅历 。 实现首办责任制由主办制向专业化 、职业化发展 的 目的 ,必须 建设 一 支 知识 广博 、能力 出众 、经 验 丰富 的检 察官 队伍 。 在健 全 完 善 首 办 责 任制 的落 实 上 应 当 注重 以下 三 个方 面 的 修正。 是 端正办 案思想 。首先要 树立 “ 大 首 办 ” 的 观 念 ,把 控 告 申诉 首 办 责任 制 作 为 整个 检 察 机 关 融入 和服 务 大 局 、 维护 稳 定 、执 法 为 民 的一 项 重 要 工作 。首 办 责 任制 被 冠 以 “ 控告 申 诉 首 办 责 任 制 ” 的名 称 ,主 要是 由于 它 涉 及 的是 控 告 申诉 检察 环 节 的 工 作 ,面对 的是 控告 人 、检 举 人 、 申诉 人 等 人 民群 众 ,
首办责任人制度
首办责任人制度
一、首办责任人是指局机关首办责任岗位的人员。
二、首办责任人岗位职责。
1、对来机关办事群众热情接待,站立相迎。
2、热情回答群众的询问,对群众提出的法律法规咨询耐心解答,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咨询告知。
3、问清群众来意后,亲自将办事群众引导到有关科室,并向该科室承办人介绍清楚群众要办理的事项。
4、第一顺序承办人对群众未办结事项负责亲自指引到第二顺序承办人,依次类推,直到事情办结,每个程序都要由水利人员亲自为群众指引。
5、机关人员外出办事要填写“去向卡”,首办责任人要依照显示情况向来办事群众解释清楚。
6、群众离开机关时,首办责任人要询问群众对办理事项是否满意或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因故不能一趟办清的事情,要登记清原因和群众的通讯电话,并负责进一步落实。
7、对离开机关的办事群众要站立相送。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____字)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国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着管理不善、责任不清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浪费资源。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将被引入。
一、背景介绍机关事业单位是公益性组织,为政府公共事务提供服务。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着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这种情况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
二、首办责任制度的内容首办责任制度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首次设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1.明确岗位职责首办责任制度将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的情况。
同时,明确职责可以提高效率,避免出现工作重叠和责任推诿。
2.设立奖惩机制首办责任制度将设立奖惩机制,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努力。
出色完成工作的员工将得到奖励,而拖延工作或者不尽职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通过奖惩机制,可以激励员工更加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首办责任制度将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这将帮助机关事业单位了解各个岗位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绩效考评制度也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完成工作,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4.推行透明化管理首办责任制度将推行透明化管理,确保任何决策都是公正、公开的。
同时,任何人都可以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决策过程。
透明化管理可以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信任,提高工作效率。
三、首办责任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工作效率首办责任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避免了工作重叠和责任推诿的情况。
同时,设立奖惩机制和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更加投入工作,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2.促进公平公正首办责任制度推行透明化管理,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公开。
通过透明化的管理,可以减少不公平的现象,提高员工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信任度。
浅谈控申部门如何落实首办责任制
浅谈控申部门如何落实首办责任制作者:霍丽华来源:《活力》2011年第11期[关键词]控申部门:首办责任制;落实首办责任制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它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
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减少和避免群众越级上访、重复申诉,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扭转控告、申诉中越是上级检察院受理案件越多的“倒三角”现象而提出的一项新的工作机制。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对首办责任制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它不但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还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认识、协调不到位和相应的配套措施未跟上,在实施首办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导致办理不力。
有的单位和部门缺乏首办责任制意识,认为接待、处理来访件是控申部门一家的事。
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以致不关心、不了解首办制的内容,对自己在首办制中的职责认识不清,因而在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
使首办制只停留在控申环节,在其他环节中则存在“梗阻”现象,致使首办制在一些部门的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二是机制不完善,导致实效不佳。
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都是首办责任制的主体,在职责范围内成为这个制度中关键的一环。
而当前在推行首办责任制的过程中,实际情况却是其他业务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分流案件反馈不力,控申部门一头热的情况相当普遍。
这其中固然有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
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保障、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的不健全。
就目前检察机关内部的目标考核来看。
主要是上下级业务系统对口进行,虽然《办法》明确规定了其他部门的首办责任,但对其考核却不甚明了,实际上上级院只能对下级院控申部门的首办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其他部门的考核则没有明确的依据。
三是衔接不到位。
导致失信于民。
首办责任制
首办责任制
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提高县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首办责任制”制度。
一、被服务对象最先询问和受理事项的窗为首办责任窗,经办人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询问的问题和需办理事项有义务进行解答或提供帮助,不得借故推诿。
二、属首办责任窗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三、不属于首办责任窗职责范围的,首办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办事的服务对象到相关窗,交相关窗办理。
四、相关窗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将服务对象需办事项快捷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完毕,不得推诿、超时。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办责任人不清楚的,首办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窗一同解决。
六、服务对象需办事项因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办理的,首办责任人或相关窗责任人要耐心地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
七、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首办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对落实首办责任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对落实首办责任制问题的调研报告一、首办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取得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但由于该项制度是一种新的工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认识水平不高,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认为首办责任制仅仅是控申部门的事,与其它部门没有关系,误将“首办制”片面理解为控申部门的“独办制”,没有意识到“首办制”是整个检察机关的一项工作,涉及全院的多项业务,在工作中没有树立是全院“一盘棋”的思想。
二是认为“首办制”是首办者的个人责任,与其它部门人员无关,因而在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使首办制只停留在首办环节,在其它环节中则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
甚至一些相关部门根本不关心、不了解首办制的内容,对自己在首办制中的职责不清,致使首办制在一些部门得不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是认为首办制仅仅是一种形式,走走过场,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对工作缺乏热情,工作机制落不到实处,致使首办责任制长期处于一种“空架子”状态。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各部门工作不协调推行首办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业务部门,要使首办责任制在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中得到落实,需要其他业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目前在首办责任制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及配套措施,造成首办责任制的实施无章可循。
当前在推行首办责任制的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控申部门唱“独角戏”的情况相当普遍。
由于其他业务部门的责任人对首办责任制的理解不同,对首办责任人的范围、首办人的责任标准、责任大小等内容不明确,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再加上机制上的缺陷,使得其他业务部门“首办”意识相对淡薄,工作不协调,各部门配合力度不够。
(三)专业人才不足,业务素质有差距实行首办责任制的目的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访、告急访等现象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求首办责任制的责任人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水平,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处事协调能力。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经典版(2篇)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经典版第一条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一般性工作要求____天内落实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原则上____天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____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
第二条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及上级部门(单位)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涉及经费、编制、行政审批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到期前____天,将延期办理的原因、依据、处理意见和拟办结时限及时告知报文单位或个人,并加快推进,及时告知最新进展。
第四条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五条部门之间办理请示、报告、询问、答复等事宜,进行征求意见、会签文件、商治工作等事宜,由牵头科科负责明确办结期限。
第六条无故拖延办结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经典版(二)第一条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一般性工作要求____天内落实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原则上____天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____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
第二条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及上级部门(单位)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涉及经费、编制、行政审批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到期前____天,将延期办理的原因、依据、处理意见和拟办结时限及时告知报文单位或个人,并加快推进,及时告知最新进展。
第四条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五条部门之间办理请示、报告、询问、答复等事宜,进行征求意见、会签文件、商治工作等事宜,由牵头科科负责明确办结期限。
首办负责制
1首办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地方税务机关职责范围的规定,对纳税人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及时给予办理或办结,并承担相应的办理责任的一项制度。
首办责任人是指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和岗位职责,对纳税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承办部门或牵头部门第一位负责办理的工作人员。
2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税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规定,对纳税人或者其他组织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我局在设定的限办时限内办结的一项制度。
3娄烦县地方税务局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娄烦县地方税务局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认真落实好减轻负担、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公正执法、为税清廉的五项工作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
4娄烦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公开承诺内容为了进一步密切征纳关系、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娄烦县地方税务局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做出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书,涉及信息服务承诺、咨询服务承诺、办税服务承诺、服务态度承诺、政务公开承诺、信息保密承诺、实施检查承诺、权利保护承诺等。
通过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便于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从而改善我们的服务态度、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促进和谐的征纳关系。
5税收的概念一般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无偿性的分配,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它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
6税收作用税收的作用是国家运用税收这一分配手段,在一定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是税收职能的外在表现。
7个人所得税个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下列11项所得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意义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责任,规范首办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首办责任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序运转和良好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包括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重组、合并、关闭等相关工作。
二、首办责任机构2.1 设置首办责任机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首办责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首办工作。
首办责任机构应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确保首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首办责任机构的职责首办责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首办计划,明确首办目标和时间节点;(2)负责首办过程的协调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制定和完善首办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4)推动首办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首办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首办工作程序3.1 计划编制首办责任机构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首办计划。
首办计划应包括首办目标、资源配置、工作流程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2 资源准备首办责任机构应根据首办计划确定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确保首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应制定资源调配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3 分工协作首办责任机构应明确各个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各个责任部门应按照分工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首办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4 实施监督首办责任机构应加强对首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在首办工作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激励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规定4.1 信息公开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过程中所产生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2篇)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全体职工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必须根据自身实际,修改完善和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三条各科科必须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制,将承诺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各科科对全社会公开作出的承诺,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和达到以下要求:1.服务态度。
接待热情,用语文明。
对服务对象的意图、要求作认真负责的了解,并作出周到的安排或指引,确保有始有终地做好服务工作。
2.宣传解释。
耐心细致,讲解准确,对服务对象的疑问和自身作为与不作为的理由,作出谦虚、恰当、准确的解释说明,确保服务对象心领神会、心悦诚服。
3.工作方法。
积极勤奋,踏实严谨。
对待需要办的事项,不向服务对象讲困难、耍官腔,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困难,由自身解决。
4.办理时限。
快捷高效,遵守时限。
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事项,要尽力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
5.办事原则。
坚持原则,依法行政。
严格按法按章办事,不徇私舞弊,不谋私利,一视同仁,确保办事公平、公正、公道。
6.保守秘密。
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对个人隐私和单位秘密,做到不泄漏、不传播、不打听,确保服务对象不为难,无顾忌。
7.办理结果。
质量优良,对象满意。
所办事项尽量达到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不出差错,不留缺陷,确保服务对象无后顾之忧。
8.廉洁自律。
清正廉洁,严守纪律。
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金礼品,不提任何与所办事项无关的要求、条件,确保服务对象在规定费用以外不多花一分钱。
第五条各科科要负责人必须定期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诺问题。
第六条各科科、各单位应结合自身服务视不同情况对违诺行为特点,制定违诺追究赔偿办法,进行处理:1.在履行服务承诺过程中,非因服务对象原因而致使服务对象不满的,应责成责任人向服务对象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2.违反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致使服务对象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登门履行承诺,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同时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在机关内部公开检讨或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4. 首办人员应 跟踪和…
首办人员应跟踪和督促事 项办理进度,确保事项能 够按时完成。
5. 首办人员应 向上级…
对于重要或复杂的事项, 首办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 告,以便上级领导能够及 时了解情况并作出决策。
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1. 加强培训和教育
2. 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
3. 强化领导示范作用
4. 加强沟通和协作
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办责任制度应运而生,旨在明确每个岗位的首要责任,确保 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首办责任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推诿现象,提升服 务质量。
该制度有助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形象。
首办责任制度还有助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和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建立首办责任制度可提高机关事 业单位服务效率和质量。
首办责任制度可促进机关事业单 位内部协调和沟通。
实施首办责任制度可提升员工工 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研究展望
进一步研究首办责任制度在不 同类型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适用 性。
探讨如何量化评估首办责任制 度对机关事业单位效率和质量 的影响。
分析首办责任制度在促进内部 协调和沟通方面的具体作用和 效果。
研究如何结合员工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首办责任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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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奖惩激励机制
奖励机制
对落实首办责任制度表现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 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惩戒机制
对违反首办责任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戒 ,促使其改正错误行为。
社会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
“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落实中的难点及对策
“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落实中的难点及对策
管圣全
【期刊名称】《魅力中国》
【年(卷),期】2008(000)016
【摘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是指对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一项责任制度。
实行首办责任制是为了明确责任,提高办理控告、举报、申诉、赔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让群众有理能够申辩、有冤可以诉说,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推行,大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投诉,体现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同时对减少、避免当事人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应当引起重视和纠正的问题。
【总页数】2页(P)
【作者】管圣全
【作者单位】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3
【相关文献】
1.浅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完善 [J], 翁林芳;李文军;朱福生
2.浅谈控申部门如何落实首办责任制 [J], 霍丽华
3.改进作风、服务为民也需制度保障——我市检察机关实行控告申诉举报工作首办
责任制 [J], 李长江;曹忠杰;陈剑平;
4.“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落实中的难点及对策 [J], 管圣全
5.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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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控申部门首办责任制
作者:谈彬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6期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对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从实践探索及取得的成效看,检察机关实行首办责任制的成效勿容置疑。
但当前在落实首办责任制上还存在一定的阻力,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思想认识尚不到位。
对首办责任制仍然存在着种种模糊认识。
一是认为首办责任制是控告申诉部门的一项工作创新举措,与其它部门几乎没有关系。
他们往往将“首办制”片面理解为控申部门“独办制”或“包办制”,缺乏对其是整个检察机关一项工作的认同感。
二是认为是首办者的个人责任,与其它部门和人员无关,在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使首办制只停留在首办环节,在其它环节中则存在着推诿、扯皮等现象。
甚至一些相关部门根本不关心、不了解首办制的内容,对自己在首办制中的职责不清,致使首办制在一些部门得不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是认为首办制和控申工作原有的工作模式相比,换汤不换药,仅仅是一种形式,是摆花架子,走过场的务虚的东西,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其次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一是对控申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的“首办”责任未从监督制约、奖惩考核等角度加以完善。
按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首办责任制绝非仅仅局限于控申部门,而是一项涉及许多相关部门的系统工程。
要使首办责任制在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得到落实,需要其它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但当前其他业务部门“首办”意识相对淡薄,工作配合力度不够,分流案件反馈不力。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除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之外,还在于保障首办办制实施的机制不健全,考核奖惩措施难于兑现,其它部门实施首办制的情况进行考评则缺乏依据。
首办责任制在其它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与否,落实得好坏,并不影响这些部门的工作实绩和目标考评结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首办责任制的深入推行。
二是对息诉工作的考核评价不尽完善。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阐明了推行首办责任制是为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减少重复来信、越级上访,努力解决久诉不息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
因此,可以说息诉工作是推行首办责任制所要追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
再次业务素质尚有差距。
实行首办责任制的目的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访、告急访等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发生。
因此,承担首办责任的检察官必须具备一定的任职资格。
除了符合检察官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功底,相当的工作实践经验、较强的处事协调能力和其它相关方面的基本知识。
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直接接触来自各方的群众,天天面对的是举报、控告犯罪的举报人,不服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人和许多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当事人。
接待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诸多法律,需要包括社会学、心理学乃至自然科学的
相关知识和社会阅历。
实现首办责任制由主办制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目的,必须建设一支知识广博、能力出众、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队伍。
在健全完善首办责任制的落实上应当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正。
一是端正办案思想。
首先要树立“大首办”的观念,把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作为整个检察机关融入和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执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办责任制被冠以“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名称,主要是由于它涉及的是控告申诉检察环节的工作,面对的是控告人、检举人、申诉人等人民群众,但这决不意味着首办责任制就是控申部门一家的事,而是控告申诉部门这个“窗口”代表检察机关来落实首办责任制。
按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的规定,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送有关检察院或本院有关部门办理。
因此,检察机关内部相关的业务部门都可以作为首办责任部门,对属于其办理的有关控告申诉的案件承担首办责任,控申部门作为首办责任制的主要业务部门,承担的是首次接待、自行办理、移送办理、督促落实及最终的反馈等工作。
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申诉、刑事赔偿请求和举报等事关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情况,检察机关相关的各个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
其次,要切实改变将息诉作为衡量首办制是否有成效的唯一标准的片面认识,树立“依法息诉”的观念。
首办制的一个重要工作目标或者说价值取向就是减少重复上访,将息诉作为其工作的必经程序,但对每一起案件都要成功息诉的认识,不仅造成理论上的困惑,而且在实践中也缺乏可行性。
笔者认为,对于群众的上访要有个正确的认识,实践中造成一些来访者久讼不息、缠诉不止,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处理不恰当,接待不文明,办事不及时所致,但不可否认,也确有相当部分的缠诉与有关部门释法说理不清楚,未取得群众理解有关;还有少数的缠诉者抱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的心态,反复上访,纠缠不休,个别的甚至发展到了扰乱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社会秩序的程度。
对这样的对象,也强调一定要息诉成功,不仅不是对社会稳定的有效维护,而且将纵容助长无理缠诉现象,从根本上损害安定团结的局面。
对于首办责任制实施中的息诉,要强调依法息诉。
特别是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或检察机关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说明情况,做好疏导工作,则无论对方是否再次上访,都不能认为是首办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无理取闹触犯法律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涵盖检察工作相关环节的首办责任,进一步规范来访接待、案件办理、案件反馈、息诉等工作程序。
首办责任制从其主要内容来看,包括首次办理来信来访,首次办理申诉案件,首次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和首次办理署名举报案件等四类。
从工作流程的纵向层面划分,又分为首次接待来访环节,及时分流线索环节,迅速投入初查环节和做好善后处理环节。
这些环节,不仅涉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而且涉及其它办案部门。
要按照“大首办”的思路,在建立健全已有的控告申诉检察环节首办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努力形成涵盖检察院工作相关环节和部门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机制,切实改变首办制只有控申部门“孤军作战”局面,从机制上体现“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二是将首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首办责任制的四个工作环节,分别产生接待、分流、初查和处理四种责任,由于各部门对首办制认识上的差异,工作侧重点的不同等原因,首办责任制的四个环节在运行中可能会出现诸如反馈不及时,一次分流后,不能或不易办结的线索,提请二次分流不及
时,答复举报人互相推诿等现象。
在检察机关内部要实行将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相关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的机制。
完善台账等基础工作,将每一件案件的来访接待办案期限、办案结果、息诉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兑现奖惩措施,从而从全院性机制的角度,保证首办责任制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是进一步完善与信访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首办制工作网络。
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机关应当与纪检、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
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将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为长效的工作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访联络、线索转办跟踪、息诉工作联系协调等相关机制,克服工作中的”零敲碎打”和”临时观念”,从而更好地健全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工作体系。
三是强化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首办责任制的实施需要高素质的人员作保障。
应及时调选更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工作基础经验的人员充实控申部门,为保证“首办制”的更好实施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首办责任人的业务水平。
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他们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较强的业务水平。
三是对首办责任人实行专业化培养和管理,努力体现首办责任制的效果。
按照专业化管理、专业化办案的改革思路,按照来信来访、申诉、刑事赔偿和举报的不同业务类型,有针对性地对首办责任人实行专业化培养和管理。
作者简介:
谈彬,女,1978年生,江苏高邮人,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