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十问十答精修订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是为了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将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供高薪酬、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优厚待遇,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天津市将加大对引进人才的扶持力度,包括科研经费支持、项目资助等,为人才在天津市的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人才引进重点领域。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将重点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管理人才等,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人才引进程序。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将实行分类引进、定向引进、集中引进等多种形式,根据天津市实际需要和人才特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人才。引进程序包括人才需求申报、人才选拔评审、签订引进协议等环节,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效益。
四、人才引进保障。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保障体系,包括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引进人才的培训和服务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成长环境,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五、人才引进评价。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评价机制,对引进人才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根据
工作业绩和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创业激情。
六、人才引进成效。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成效评估体系,对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九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0.07.19
【实施日期】2000.09.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的决定(2005)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十九号)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7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7月19日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
(2000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流动的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促进人才的合理配置,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才流动及其相关的行为和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才流动,是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员,通过与用人单位的相互选择实现就业或者实现工作单位的变动。
本条第一款所称相关的行为和活动是指人才招聘、应聘、人才流动争议处理以及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和活动。
属于劳动合同管理、职业介绍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事项,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人才流动应当遵循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开发使用的原则。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入户: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后天津市人才引进入户。
天津市在深刻领会国务院意见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人口结构特点、城镇化建设进程、存量人口落户需求及现行户口政策等情况,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出发,研究出台了天津市人才引进入户《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3月21日经天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4月8日经市委常委会第15次(扩大)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市人才引进入户:《意见》提出在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优化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天津市人才引进入户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天津市人才引进入户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天津人才落户流程
天津人才落户流程
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基地,吸引了大批人才前来发展。对于有意向在天津落户的人才来说,了解天津人才落户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天津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流程。
首先,天津市对于人才落户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天津市落户,具有较高的学历背景和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对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者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才。同时,天津市对于不同领域的人才也有相应的政策倾斜,例如对于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有不同的落户政策和待遇。
其次,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工作成绩、社会荣誉、创新创业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落户流程。
接着,申请人才需要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相关的申报和
审核。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才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面试和考核。通过面试
和考核后,申请人才可以获得相关的落户资格认定,并获得相应的
证明文件。
最后,获得资格认定的人才需要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
门进行相关的居留许可申请。在办理居留许可时,申请人需要提交
相关的资格认定文件、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经过公安局的审核后,申请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居留许可,并正式在
天津市落户。
总的来说,天津人才落户流程相对来说较为严格,但是对于有
一定实力和能力的人才来说,并不是难事。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准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一、引言。
天津市是中国的四个直辖市之一,也是国家中心城市和经济中
心城市,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更好地促进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天津工作和生活,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引
进政策,为引进人才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需为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或技术水平的人才,包括但不
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专家、创新创业人才等;
2. 申请者需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能够证明自己在相关
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
3. 申请者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如年龄、健
康状况等。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到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部门;
2. 审核资格,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者是否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要求;
3. 发放邀请函,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会收到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部门发放的邀请函,邀请申请者前来天津进行面试和考察;
4. 面试考察,申请者需前往天津市参加面试和考察,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是否可以落户天津;
5. 签订协议,通过面试考察合格的申请者将与天津市签订相关协议,确定落户天津的具体事宜。
四、落户手续。
1. 办理居住证,申请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居住证,包括身份证、邀请函、协议等;
2. 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者需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入天津市;
3. 办理社保卡,申请者需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享受当
天津人才引进新政
天津⼈才引进新政
据悉,近⽇天津市颁布了最新的⼈才引进政策,即“海河英才”⾏动计划。这个计划将帮助学历型⼈才、资格型⼈才、技能型⼈才、创业型⼈才和急需型⼈才在天津落户,降低了这些类别⼈才的落户条件,以吸引更多的优秀⼈才。店铺⼩编为⼤家整理⼀些关于天津市⼈才引进新政的相关资料,下⾯就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放宽对学历型⼈才、资格型⼈才、技能型⼈才、创业型⼈才和急需型⼈才的落户条件。
未来全⽇制⾼校毕业的学历型⼈才在天津落户,本科⼀般不超过40周岁,硕⼠⼀般不超过45周岁,博⼠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对获得副⾼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外精算师、特许⾦融分析师(CFA)、⾦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职业资格的资格型⼈才,可直接落户。
⾼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在天津⼯作满3年的,具有⾼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才,可直接落户。
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超过1年,个⼈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对⼈⼯智能、⽣物医药、新能源材料等战略型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型⼈才,由企业家⾃主确定落户条件。
来津⼈才可⾃主选择在本⼈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产权房、⽆就业单位或所在单位⽆集体户的⼈才,可在市、区⼈⼒社保部门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落户办理程序⽅⾯,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创业型⼈才,可登陆“天津公安”民⽣服务平台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作⽇内反馈审核结果。引进⼈才持申报材料到拟落户⾏政许可中⼼引进⼈才联审窗⼝办理落户⼿续。
天津落户政策
天津落户政策
天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近年来,天津市政府实施了
一系列积极的落户政策,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和资本进入该市。这些
政策旨在加强人才引进、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本文
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天津的落户政策。
首先,天津市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非常大。根据《天津市高层
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将为来津工作的国内外
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系列优惠待遇。这些待遇涵盖了住房补贴、子女
入学、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例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可以申请享受优先购房和租房补贴政策,或者申请子女在天津市的
优质学校入学。这些优惠政策对于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天津工作和生
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天津市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吸引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天津市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暂行办法》,天津市政府将提供创
业支持、人才引进、优惠税收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外
国留学生,天津市将提供留学生创新创业园的搭建及运营支持,并
鼓励外国留学生在天津市注册成立企业。此外,天津市政府还加大
了创新创业人才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设立基金和资助项目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人才的项目。
除了人才引进政策,天津市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促进经济发展
的政策。比如,天津市政府推出了一揽子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包
括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开放等。这些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多的机遇。同时,天津市政府还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此外,天津市政府还注重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天津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例如,天津市扩大了教育资源的供给,在全市范围内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此外,天津市还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就医环境。同时,天津市还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升了城市的交通便利性,缓解了交通拥堵问题。
天津积分落户流程
天津积分落户流程
天津市自2024年起推行了积分落户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天津发展。下面将详细介绍天津积分落户的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积分落户的基本要求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无年龄上限。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非学历教育且获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3.工作年限要求:在天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或从事研究、创新等方面工作满半年以上。
4.年度税收要求:在天津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且年度纳税额达到当年天津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
5.人才引进政策要求: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引进政策的规定,如天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
二、积分系统及计分方式
1.积分系统
基础积分是根据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附加积分是根据在人才引进领域的贡献度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2.计分方式
基础积分和附加积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础积分:年龄分(最高20分)、学历分(最高40分)、工作经历分(最高30分)、年度税收分(最高10分)。
附加积分:根据不同人才引进政策的要求进行评分。
三、申请流程
1.材料准备
2.申请提交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天津积分落户办公室,可以通过网上提交或线下递交。
3.材料审核
4.积分评估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进入积分评估阶段,根据积分系统对申请人进行评分。
5.入选名单公示
6.持续备案
入选的申请人需在公示期结束后,在天津积分落户办公室进行备案手续。
7.领取积分落户凭证
备案成功后,申请人将获得积分落户凭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
引言
人才是一个城市的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为了促进天津市的发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天津工作和创业,天津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本文将介绍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主要内容和优惠措施。
政策一:高级人才引进计划
高级人才引进计划是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核心之一。该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的优秀高级人才来到天津市工作和生活。具体措施包括:
•提供高薪酬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
•提供优质的住房和配套设施,例如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
•提供子女教育优惠,例如入学津贴、教育补贴等。
•提供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提供职称评审和职业发展支持,例如职称评审加分、职业培训等。
政策二: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具有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人才来到天津市创办企业和项目。具体措施包括:
•提供创业资金支持,例如创业贷款、风险投资等。
•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包括创业思维培养、商业模式设计等。
•提供创业场地和办公设施,例如孵化器、办公室等。
•提供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支持,例如专利申请费用补贴、知识产权咨询等。
政策三:优秀毕业生引进计划
优秀毕业生引进计划是为了吸引具有优秀学术背景和专业技能的毕业生留在天津市就业和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提供就业推荐和岗位安排,例如毕业生招聘会、岗位推荐等。
•提供优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包括起薪、社会保险等。
•提供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例如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晋升等。
政策四:特殊群体人才引进计划
特殊群体人才引进计划是为了吸引具有特殊技能和特长的人才来到天津市工作
天津市高层次人才激励专项实施细则
天津市高层次人才激励专项实施细则
一、政策背景
为了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化
国际港口城市,吸引高层次人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天津市决定制定高
层次人才激励专项实施细则。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
1.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资格应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或荣誉称号、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
研机构工作等。
2.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天津市将提供优厚的引进条件,包括提供住
房补贴、购房优惠政策、子女教育优惠等。
三、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培训
1.天津市将设立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进修
学习和培训机会。
2.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参加国内外交流和学术会议,并享受津贴、交
通费和差旅补贴等福利。
四、高层次人才科研和创新支持
1.天津市将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环境。
2.高层次人才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申请政府支持,包括技术支持、贷款担保和税费减免等。
五、高层次人才评价和奖励
1.天津市将根据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表现、专业水平和贡献评价进行考核。
2.评价结果将作为高层次人才享受各项激励政策和福利的依据。
六、高层次人才退出机制
1.对于不符合高层次人才要求或在工作期间表现不佳的人才,天津市
有权利进行调整和终止相关激励政策和福利。
2.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退出和终止,应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
七、实施机构和责任部门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专项
实施细则。
2.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应提供配合和支持,确保激励政策的顺利实施。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十九号]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
正文:
----------------------------------------------------------------------------------------------------------------------------------------------------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十九号)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7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7月19日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
(2000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流动的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促进人才的合理配置,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才流动及其相关的行为和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才流动,是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员,通过与用人单位的相互选择实现就业或者实现工作单位的变动。
本条第一款所称相关的行为和活动是指人才招聘、应聘、人才流动争议处理以及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和活动。
属于劳动合同管理、职业介绍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事项,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人才流动应当遵循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开发使用的原则。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户口的作用:
1,人才引进后,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户口可投靠;从而解决子女在当地入学的问题;
2,人才引进落户后,当事人可以享受天津的社保待遇;
3,当地户口对当事人的工作生活更方便。
一,天津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凡普通高校的非津生源本科以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批准进津就业。
二,相关待遇:
1,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迁);
2,配偶、子女不愿随调(迁)的,也可单独调入;
3,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
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迁)。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
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坚持贯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战略是第一战略”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创新制定并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使一大批海内外优秀人才智力汇聚津门,为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环境好则人才聚,人才聚则事业兴。”近些年来,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了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各个环节,营造了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各类人才来津创业、施展才华搭建了平台。
面对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适应我市加快发展对人才需要大量增加的新形势,方便用人单位和国内外各类人才了解我市人才政策,办理人事人才手续,我们集中力量,对近些年来制定出台的人事人才政策进行了整合汇总,根据工作实践,对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包括政策要点、政策问答和文件目录三部分,便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查询使用。希望《指南》能够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带来方便。
《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由天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目录
天津市人才政策要点
一、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国内人才
引进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二)滨海新区引进人才
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成建制引进
(三)特聘专家
专家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四)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五)引进长期在津工作的外国专家
引进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六)引进短期来津执行引智项目外国专家引进标准
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随着天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引进人才已成为推动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天津工作、生活和创业,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人才引进政策
1.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符合天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的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1)提供最高3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包括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风险投资等;
(2)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人才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鼓励高层次人才购买或租赁天津市政府认定的人才公寓;
(3)提供最高1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用于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
(4)提供最高200万元的人才引进奖励,用于激励高层次人才来天津工作、生活和创业。
2.企业引进人才政策
天津市对企业引进人才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包括:
(1)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最高100万元的引进奖励;
(2)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能提升等支持服务;
(3)对在天津市注册的企业,为其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每人可获得20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人才评价政策
为了更好地评价和选拔优秀人才,天津市也出台了人才评价政策,包括:
1.高层次人才评价政策
(1)高层次人才引进评价标准:根据人才的学历、工作经历、成果、荣誉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A 级人才可享受最高3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创业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
(2)高层次人才评价机构:天津市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 2.企业人才评价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解读
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解读2017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解读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问答
一、人才引进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2、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原件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6、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天津人才引进新老政策对比
天津人才引进新老政策对比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还可以按照老政策执行吗?这个问题相信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因为新政策和老政策相差真的太多了,下面咱们新政策和老政策做下对比:
天津人才引进【老】政策:
1、无需社保一年
2、无需居住证
3、无需租房协议
天津人才引进补充3个月社保顺交一个月社保,1个月左右下来准迁证,准迁证下来很多人认为就是户口下来了,其实不是的,准迁证下来还需您去老家换取迁移证,然后拿回来在办理天津集体户口页的,这个天津集体户口页才是真正的天津户口哦,不过准迁证下来就是准许您户口迁入天津,可以放心迁入即可。
天津人才引进【新】政策
1、顺交一年社保
2、租房协议(房管局备案)
3、居住证(6-7个月下来)
新政策后时间长了要一年后才能拿到准迁证了,而且一年后什么政策也不好说了!如果您马上35岁以及确定办理天津户口建议您抓紧时间,趁着现在还可以按照老政策执行!物价在上涨,后期费用肯定也会随着上涨,拖延对您没有任何好处!只会越来越难办,费用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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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十问十
答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2018《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十问十答
天津市“海河英才”计划自5月16日中午发布之后,申报情况便异常火爆。
至17日早上8点30分,已经有30万人登录并下载“天津公安”APP办理落户申请。而“申请难”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同一时间提交申请的人实在太多,超过了服务器的响应能力。
18日,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海河英才”引进落户办证大厅自凌晨五点多就开始有人排队,9点开门时已经大排长龙,有400人左右在排队等候办理“准迁证”。
19日凌晨1时,有媒体发现,天津市河西区行政服务大厅仍然灯火通明,工作人员还在工作。而在大厅门外、天津北方人才市场门外,则有彻夜排队的人们。因为天津市社保局18日下午发出新规定,对于在天津无房、无社保、无工作的申请者,须要先在天津北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调入手续。因此, 19日凌晨,即有人在天津北方人才交流市场门外排队。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5月17日,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共发放14张准迁证,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放57张准迁证。
5月18日,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发放准迁证约200张,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放准迁证173张。
另据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微信公号“平安河西”发布的消息,截至5月18日上午11:00,河西区共开出78张准迁证。
权威解读!《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十问十答
①通过人才引进,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如何办理亲属投靠和新生儿户口登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人才集体户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投靠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人才集体户仅为通过引进人才政策来津落户人员本人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服务管理。对引进人才办理落户后衍生出的亲属投靠和出生登记等户口事项,人才集体户不予办理。
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可以先将户口迁至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合法固定住所,再办理亲属投靠和新生儿户口登记等事宜。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是否要求必须在天津工作?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一条和第四条相关规定,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学历型人才,凭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是否在津工作不作为落户条件。
③人才落户网上申办的具体流程,什么时间开通?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落户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落之一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2018年5月11日起实施。
④引进人才新旧政策如何衔接,租房落户政策是否仍然执行?
《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租房落户政策仍执行,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⑤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由谁来认定,在哪认定,怎么认定?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技能型人才包括:在天津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包括: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⑥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的申办流程是什么所需材料有哪些办事地点在哪里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申办流程:
(一)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急需型人才条件的,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按
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在线提交相关数据,并持申报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所有引进人才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一)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五)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⑦办理引进人才落户是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