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承担着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们有必要制定一些规定来明确我们的职责和义务。
本文将向大家介绍六项质量安全责任规定。
规定一:明确工程质量标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我们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参数,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具有合理的可靠性、安全性。
规定二:监督工程建设过程我们必须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检查工程材料、工具、设备的质量,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并对施工单位加强督促和管理。
规定三:组织验收工程质量我们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以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工程质量证明。
规定四: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我们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相应的措施,并对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防止施工中出现事故和安全隐患。
规定五:推进环保工作我们必须积极推进环保工作,合理进行排放和处理,切实保护环境,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监测,对材料等进行环保评估,坚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绿色施工。
规定六:督促完善工程材料管理我们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材料的管理工作,减少材料的浪费,确保材料的质量可靠,并对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进行审核和管理,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和假冒合格证明的情况。
以上六项规定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的基本要求,必须全程落实和执行。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加强管理,强化职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
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中建监协【2015】2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分会:2015年3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附后)。
为了全面贯彻总监六项规定,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立即组织宣贯总监六项规定,并落实到每一家监理企业、每一个监理项目。
二、要组织开展所有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总监六项规定。
三、要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理办公室悬挂总监六项规定。
四、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在建监理项目总监六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近期赴各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要检查总监六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请各地方监理协会、有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分会,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全力做好总监六项规定的宣贯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并及时向我协会报送宣贯和落实情况。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15年3月19日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23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2023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一、明确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
具体要求包括:1. 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了解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确保项目人员都能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及时关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把握质量关键节点,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质量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具体要求包括:1. 将质量管理纳入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确保质量目标得到实现。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3. 加强与施工方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工程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4.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提升。
三、确保项目进度,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主动参与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具体要求包括:1. 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按时进行。
2. 对施工中的进度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3. 加强与项目团队和相关方的沟通和协作,优化项目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定期进行项目进度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问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四、推动工程技术创新,提高项目效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积极推动工程技术创新,提高项目效益。
具体要求包括:1. 关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积极推广工程技术创新成果。
2. 提出合理的技术优化建议,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3. 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提升项目团队的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定期评估和总结工程技术创新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程管理策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对于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一、了解所有的规章制度和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该了解所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执行。
这些规章制度和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工程验收标准等等。
此外,还应该根据工程特点,适时制定一些特定的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监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
作为工程建设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控制是他职责之一。
应
该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如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等。
三、监督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重点关注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协调各方面工作
作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协调和统领各方面的工作,并确
保工程建设的配合、统一和顺利完成。
五、参与工程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该积极参与工程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工程施工阶段
的协调和管理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六、分享和沟通各方面信息
通过分享和沟通各方面信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工程进程和工
程状况,并进行及时的决策和调整,保证工程的进展和质量。
总之,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各个
核心环节,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并取得优异的成果。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现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制定如下:二、职责1. 协调项目各相关方,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2. 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检查施工质量,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3. 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4. 协调解决工程项目中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5. 监督和检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6. 提出工程项目管理改进建议,优化项目管理流程,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
三、权利1. 对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3. 对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的情况,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整改;4. 对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他们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5. 对项目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化和提升。
四、责任1. 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2. 对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整改;3. 对工程项目进度出现的延误问题,要尽力避免和解决;4. 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进行;5. 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成果,要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监督检查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2. 对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他们遵守相关规定;3. 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六、处罚与奖励1. 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违规行为,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 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对于本制度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3. 解释权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项目总监责任的落实不免除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总监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和行业要求。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督、检查和控制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事故。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方和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的工艺、工序和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并督促施工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可控和可追溯。
6.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能力,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保持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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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六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5-03-17 19:29:46 来源:住建部网站作者:佚名责任编辑:罗伯特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我部制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6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现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发包时应当提出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确需压缩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1. 确保项目合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确保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2. 控制工程质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并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计划,严格控制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达到或超出设计要求。
3. 确保工期安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对项目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和调度,确保工期合理、安全有序,不得存在拖延工期或加班超负荷等违规行为。
4. 安全保障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制定并实施全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制定安全计划、协调各方安全措施、定期巡查检查等,确保项目工地和人员的安全。
5. 协调解决问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不得私自做出决策或处理问题。
6. 文档管理规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相关文档管理规定,包括项目验收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等的保存、归档和交接等工作,确保项目文档的安全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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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项目总监责任的落实不免除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项目总监责任的落实不免除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总监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第 2 页共 2 页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项目总监责任的落实不免除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质量管理责任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牢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订立和完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目标的有效实施和达成。
3.监督和引导各工程部门进行施工前、中、后的质量检查,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4.负责对施工中显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和解决,并提出优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牢记安全是第一保障,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订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目标的有效实施和达成。
3.引导和监督各工程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4.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除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文件管理责任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项目文件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负责订立和完善项目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保管。
3.监督和引导各工程部门依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文件的录入、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4.负责对文件管理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和改进,保证文件管理工作的高效和有效。
第五条:合同管理责任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项目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2.负责订立和完善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3.监督和引导各工程部门依照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合同履约的核查和执行,确保项目依照合同商定进行。
4.负责对合同履约过程进行质量掌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沟通协调责任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项目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范本(3篇)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范本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的规范进行。
具体规定如下:1. 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抓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力量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操作规范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同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4. 组织质量安全培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活动,设立培训计划,定期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和责任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和质量问题。
5. 建立质量和安全档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档案,对项目所涉及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和归档,留存相关资料,以备验收和追溯,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6. 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学习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为项目提供更好的质量安全管理服务。
以上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范本,是指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开展工作,并不断完善和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交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范本(二)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相关技能,能够全面负责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
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中建监协【2015】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分会:2015年3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附后)。
为了全面贯彻总监六项规定,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立即组织宣贯总监六项规定,并落实到每一家监理企业、每一个监理项目。
二、要组织开展所有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总监六项规定。
三、要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理办公室悬挂总监六项规定。
四、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在建监理项目总监六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近期赴各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要检查总监六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请各地方监理协会、有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分会,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全力做好总监六项规定的宣贯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并及时向我协会报送宣贯和落实情况。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15年3月19日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项规定》出台项目总监责任重大
总监应 承担 的质量 安全 责任及 相应 的行政处 罚 。 此次 出台 的 《 六项 规定 》 ,是在 出 台 《 建筑 工程 五方责任主体项 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暂行 办 法 》之后 的又一部 门规章文件 ,共有六项 责任
责任落 实到总监 ,为进一步强 化质量 安全责任追
究提供 了制度保 障。
( 1 . 总监负责制与监理责任的关系 )
《 六 项规定 》中第一 条 明确 提 出 “ 项 目监 理 工作 实行 总监负 责制 ” ,这是我 国建设 工程监 理 的一项基本制度 。总监是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 表 人书面任命 的项 目监 理机构负责人 ,是 _ T程 监理 单位履行建设 程监 理合 同的全权代表 ,代表 T 程监理单位主持项 目的全面监理_ T作并对其 承担 终 身责任 。总监承担监理 责任的前提是总监 负责 制 ,总监授权越充分 ,监 理职责就越 明确 ,责任 就越容 易落到实处 。权利 和责任是总监负责制 的
格 ,对 安排 不合 格 的监 理 人 员 ,总 监有 权 要求 监 理 单位 进行 更换 ,这 在第 三 条规 定有 明确要
求 。最后 ,对 总监违反规定时 ,监理单位要 承担
最严厉 的。如第三条规定不得将不合格 的建筑 材
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 字 ; 第 六条规定 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 签认 。二是进 一步明确 了总监 的责任 和义务 。如第 二条规定项 目总监应 当在 岗履职 ; 应 当审查施 工单位 提交的施工组织 设计 中的安 全技术 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 实施 ; 应 当组织 审查施 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 格 ,督促施工单位 落实劳务人 员持证上 岗制 度 ; 第 三条规定 应 当组织项 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 、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范文(三篇)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范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和安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遵守以下六项规定:一、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是项目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具体要求如下: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要求;2. 制定和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确保质量风险得到有效防控;3.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4. 定期组织和参与项目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5. 对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6. 积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教训,改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是工程施工的首要任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1. 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安全措施;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3.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4. 定期组织和参与项目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风险;5. 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6. 积极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教训,改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项目现场管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项目现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质量过关和安全可控。
具体要求如下:1. 按照项目计划,合理组织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2. 确保现场施工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偏差;3. 加强对工程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安全;4. 定期组织项目现场会议,协调解决工程问题,提高项目管理效率;5. 关注施工现场环境和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6. 及时处理施工纠纷和矛盾,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7 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第 2 页共 7 页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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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
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
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项目总监责任的落实不免除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总监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
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并执业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项目总监未按规定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 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