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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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思考
作者:朱士泽
来源:《神州·下旬刊》2013年第06期
工会作为一级群众性组织在全国各行各业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作出重大的贡献,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
开发区工会组织建设,包含管委会自身工会组织的健全完善及辖区企业工会组织的组建和有效运转。
加强开发区工会组织建设对实现开发区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非公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这就要求开发区必须提高认识做好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一、坚持原则性,高度重视基层工会工作,
基层工会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是政治路线、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领导,集中体现在党要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上。
通过党组织把关定向,引导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把对党负责和对职工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执行政策的坚定性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实效性结合起来,真正把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
开发区党组织要正确指导企业党组织,重视工会组织,支持工会组织活动,真正将党对工会工作的绝对领导权摆上工作重要议程,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来,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落实。
要坚持“四个原则”即:“原则问题把关,具体工作放手,加强不包办,支持不干预”,从制度上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在新的形势下,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开发区基层工会工作的要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和完善领导工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工会干部队伍。
要坚持和发展“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为做好工会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要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切实做好在非公企业组织中组建工会工作,抓好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工作,加强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的建设,扩大工会的覆盖面。
二、保证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非公企业组建工会是党建工作的基础,为此,为组建非公企业工会,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肯定过往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的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注意检讨工作中的不足。
“先搭台后唱戏”的观念使一些地方和一些工会工作者,片面地追求工会成立了数量,以数量多自豪;结果成了“只搭台不唱戏”,非公企业所建工会对于职工和会员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片面追求数量其危害是多方面的:第一,数量往往会使一些工会工作者陶醉于沾沾自喜中,涣散工作意志;第二,工会工作流于形式,破坏了工会的社会形象;第三,片面追求数量而不开展有效的工作,必将使工会失去“民心”而为人不屑一顾;等等。
所以,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必须要成立和工作并举,追求数量更要重视质量,以质量为为主。
根据工会组织的法律性质,我们组建工会的工作重心不应当在企业主,而是在广大职工群众。
组建工会首要的是做好职工的工作,职工是我们工会的潜在会员。
工会组织应当通过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吸引这些非公企业职工,使他们了解和理解工会,激发其组织归属欲望。
职工自愿结合成立工会,报上级工会批准,此依法成立工会便是受到工会法的保护;企业对依法成立的工会组织,必须无条件承认且依法履行其义务。
由此可见,工会的成立的过程其本身也是工会组织建设的过程,使工会真正成为信赖职工之家。
那种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主首肯后成立的工会,实际上很难得到职工的信赖和拥护。
只追求工会在非公企业组建的数量,忽视工会工作,使人感觉成立工会的目的只有一个,即收取经费。
这样的做法难免遭人鄙视。
工会经费依法收取,按有关规定用于工会活动。
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必须要以其扎扎实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社会的信任,主要处理好这样几个方面主体的关系:与职工和会员的关系,与上级工会的关系、与企业主的关系,与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等之间的关系。
会员是企业工会的核心,职工是企业工会的基础。
只有会员热爱工会,工会才能生存和发展;有了职工的支持和信任,工会才能壮大。
工会的力量来自会员和职工,职工和会员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工和企业主是劳资关系,工会和企业主则不是直接的劳资关系,而是劳方的利益和权益的代表者。
工会应当依法以组织的名义与企业主建立平等协商谈判的机制,通过这样的机制实现劳资双方的信息沟通、调适关系:一方面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不断得到改善;另一方面职工应当依法履行劳动义务,自觉提升职业技能促进生产的发展。
三、实现思想认识上的提高。
开发区各项工作主要是围绕企业开展的,如果脱离了这个核心,任何事情都难以做好。
基于这种认识,首先从服务上求突破,通过实行“企业代办”、“特派帮扶”、“党建指导”等一系列服务制度,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在工会组建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先与部分企业家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在规模大、职工多、条件好的企业先期组建,努力做到“瓜不甜不扭,路不顺不走”,使这些“先锋企业”认识到位,自觉配合,大力支持组建工作。
并且他们的行动产生了无形的带动、
引领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现代企业管理离不开工会,企业蓬勃发展没有工会组织就是一种缺憾,组建工会刻不容缓。
可以说,开发区工会组建工作是水到渠成,日益规范。
四、确保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开发区按照市、区总工会的要求,将工会工作纳入企业考核的内容之一,同时作为党组重要工作议题,定期进行研究讨论;与区总工会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定期相互告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等具体环节上,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开发区共划分为5个片区,集中时间深入企业调研,按照筹建、在建、投产等情况分类统计建档。
同时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逐家考察核对,提出组建、筹备等相应指导意见,形成了“工会指导、党组织重视、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组建格局。
开发区工会组建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坚持以正式投产运营的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以劳动关系和谐开发区创建为契机,整体推进区内企业工会组建,大大提高了组建率,实现了量的扩张。
截至目前,开发区已建企业工会达到26家,工会会员总数3668人,其中2012年新建企业工会10家,新发展会员1797人。
五、要正确引导合理安排保证时效
开发区十分重视以政策引导促进工会组织建设,组织有关人员主动上门发放《工会法》等宣传材料,让企业职工了解法律、了解工会,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并遵循“边组建、边规范”的工作思路,把工会组建与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引导企业在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履行各项职能上下功夫,真正使工会“建起来,转起来”。
同时,结合区情制订了《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开发区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把企业建立工会作为申请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的必要条件。
并从源头上把关,在项目签约时,将成立工会组织写入投资管理合同,建立了推动企业自主建会的引导机制,为推进组建工作夯实了基础。
六、坚持创新实现发展
开发区始终把工会组建工作的重心放在“企业需要、职工拥护、业主理解”等方面,并围绕企业和职工关心、支持的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初步建立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开发区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有效方式和途径。
二是逐步完善开发区工会干部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制度,为开发区工会干部排忧解难,调动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以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为突破口,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四是注重解决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中存在的平等协商不到位、协议内容操作性不强、企业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仍然不增长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非公企业成立工会并加强其工会的工作,是落实党的建立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具体体现。
各级工会都应当广泛地宣传工会的性质、职责和作用,使全社会都了解工会,树立工会的
新形象。
澄清建会的模糊认识,以职工为本,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和建设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