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看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把握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看法

把握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看法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一些商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耐心劝阻时,会有人说:”怎么管的,没力度!”而当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强制取缔时,又会有人说:”这样执法太不人性化了!”那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对立的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既不偏离行政执法的运行”轨迹”,同时也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为构建和谐**做出我们城管人应有的贡献,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内在涵义什么是文明执法?广义上讲就是执法文明,是执法依据、过程、结果三者文明的统一。执法依据的文明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依据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执法过程的文明主要是指执法过程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就是用体现全社会普遍遵守的准则和理念的行为和手段依法行政。执法结果的文明主要是指行政执法结果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并符合社会的价值取向。狭义上讲,文明执法就是指执法过程的文明,并特指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说,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的是让不懂法者懂法,让懂法者自觉守法。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真正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就是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标准和程序,正确的运用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它要求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尊重法律的精神,理解法律的精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执法是一种”原则”的执行,是在工作职权范围内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不矛盾。严格的”格”就是法律,不可能存在法律规定

之上所谓”严”的要求,否则就是”过”,就是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本身就包含着文明执法,因为完全按照法律要求去执法,很难理解文明执法可以不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就脱离了”执法”范畴。强调严格执法并非不要文明执法,可以不择手段打击违法行为,强调文明执法也不是不要严格执法,可以置法律于不顾。在依法的前提下,两者是完全可以统一的,根本目的都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力和程序规范办案就是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不是粗暴执法,那种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端庄、语言粗鲁、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区域”保护、”以邪治邪”,既背离了严格执法的精神,又违背了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既不是严格执法,更不是文明执法。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必须克服两种错误思想:一是文明执法就是在遇到违法行为人时敬敬礼、教育教育、警告警告,不实行其他处罚,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二是文明执法就是不能与违法当事人产生冲突和对抗,以致于不敢采取暂扣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免被人认为”不文明”。其实文明执法固然要求执法者对当事人加强教育,减少处罚,但绝不是不辩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只教育、警告,而不进一步采取其他的惩戒或强制性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本来就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职能而采取强力方法的行政行为。不采取强力来对抗当事人的不文明、不配合,行政强制措施就根本无法实施,行政执法就根本无法进行。只要程序合法,行为得当,这种行为上的冲突并不违背文明执法的本意。由此可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目的是一致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严格是一切执法活动的前提,是执法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文明是严格执法的表现形式,通过文明执法更能表现出执法活动的公正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两者是辩证的统一体。三、不断完善文明执法的有效机制,

提高工作效力我市自2006年9月份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全体城管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任务,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执法环境差,时有暴力抗法事件发生;二是”专业型”的执法队员少、综合水平较低;三是执行力缺失(有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现象),尤其是”复兴城”事件充分说明了我们的综合执法还没有完全走上正常的轨道。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进一步去克服和改进。(一)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做好自身宣传。要把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专家讲座、电视讲话、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律己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的理解、支持、接受、配合执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建立城管执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合作机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主动邀请媒体报道执法部门的正面先进典型,主动接受媒体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二)尽快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执法业务知识。所以,执法人员必须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观念,采取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地行”充电”。在以往的培训中,由于针对性不强,不光是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到目前”专业人员”还短缺。应根据工作实际,做到缺什么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