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路及交通标识移交验收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产开发项目移交物业验收标准附件五:《道路及交通标识移交验收标准》
道路及交通标识移交验收标准
引用标准:
1.CJJ1-2008《城镇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验收标准:
一、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1.沥青路面层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得有明显轮迹、
推挤裂缝、脱落、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
2.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得有石子
外露和浮浆、脱皮、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
0.5%。
3.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
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应全部贯通,传力杆应与缝面垂直。
4.路面散水坡度合理,不易造成现象,无水泥块,无起砂,断裂。
5.商住小区路面宽度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沥青路面机动车道沥青面层厚度、非机动车道厚度、混凝土路面机动车道
厚度、非机动车道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人行铺装道路
1.小区道路与绿化等用地有效分隔。台阶、踏步砌筑平实、牢固,无裂缝。
2.人行道应与相邻建(构)筑物接顺,不得反坡。
3.料(块)石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砌块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
等现象;彩色道砖应色彩均匀。
5.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
6.与检查井等构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
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7.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三、室外车位、道路划线及标牌、标识
1.车位线条清晰,漆层厚度均匀、饱满。
2.有限高要求的部位,要有明显的限高标识。
3.行车线漆层厚度均匀,直线段线条顺直,无明显弯曲,与路缘间距保持均
匀。行车箭头方向正确。
4.转角处箭头正确、清晰。
5.转角处安装有转角镜,设置位置要合适。
6.车位倒车挡杆安装牢固,表层油漆完好。
7.缓行线厚度不小于5mm。
8.相关辅助标识齐全。
9.主出入口及分支路口应设置交通指引路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