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助理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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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使用流程

1、填写<<河海大学科研项目助理人员使用申请表>>(附件1)并经项目组、项目组所在单位、科技处、财务处会签。(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2、用人申请审批通过后,经招聘落实科研助理人员后,由单位提交《河海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说明书》(附件2)、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3),明确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每月应发工资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3、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时调整,人事处根据现行规定进行费用估算开具交款通知单,项目组到财务处预缴使用经费,人事处每年结算相关费用并及时通知项目组划缴下年经费。

缴款内容:

①押金8000元

②管理费2000元/年。

③预交当年工资(应发工资,含个人社保、公积金扣款)、单位缴纳社保、公

积金及派遣公司服务费。

例:

以应发工资5000元/月,社保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公积金缴纳比例为8%为例,除押金外,单位用工成本为83120元/年,其中,管理费2000元/年,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托管费21120元/年,应付工资60000元/年(个人实际到手48780元/年)。

个人社保公积金扣款明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4、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保险等事宜。证件内容如下:

科研助理岗位说明书

员工信息登记表

体检报告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

5、根据聘用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每月造工资表,人事处每月根据工资表核发工资,用人结束后与项目组结算费用,多退少补。

人事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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