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库管理制度
药库工作制度(六篇)
药库工作制度一、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二、药品库的房屋要求建筑坚实,室内干燥通风,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库内设有防火设备,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三、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的有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贮冰箱内,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四、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准确的上报采购计划。
五、药品验收合格后入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账卡、统计、登记和有效药品标记,双人签字。
每月清查盘点,并核对账目,达到账(卡)目相符。
六、化学危险药品应设安全库,分类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贮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七、中药材应上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有无潮湿变质、中药饮片有无霉变、虫蛀、走油等。
八、药品出库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对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的药品,及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
九、药品库不得配发处方(急救除外),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十、人员要衣帽整齐,佩带胸卡,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勤,保持通信畅通。
十一、其它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库。
药库工作制度(二)是指药库部门所遵守的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药库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药库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日早上8点至晚上5点,周末和法定假日休息。
2. 值班制度:药库设立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需求。
3. 药品采购:药库根据医院的需求和招标程序,负责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
采购过程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费用合理性。
4. 货物接收和验收:药库负责接收供应商送来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需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质量。
5. 药品存储和管理:药库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记、储存和管理。
医院药库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药库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库工作,保障医院药品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库的管理和工作。
第三条药库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严格执行医院有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药库工作应当遵循“注重安全、优质服务、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药库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履行好药品管理和药库工作监督职责。
第六条药品库房应具备相应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实现药品分类存储和合理管理。
第七条药库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制度,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对于违反药库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医院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九条医院药库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实施药品分类存储和定期清点。
第十条药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配药、调拨和发放流程,确保药品使用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药品过期、破损等问题,需及时检查和报告,完成药品处理,不得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药品库房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消毒,保持药品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对于药品出入库流程,必须签字确认,确保药品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对于特殊药品和高危药品,应当加强监管,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使用记录应当详实准确,不得随意篡改,确保用药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对于药品盘点、检查等工作,应当定期开展,确保药品数量和品种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对于药品采购、审批等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八条药库设备应当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及时到位。
第十九条对于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当及时报修和处理,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条药库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药库设备的使用记录应当详实准确,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药库安全防范工作是药库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管理。
药库管理制度
药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库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库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库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药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招标采购规定。
第八条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账物相符、批次管理,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二条药品配送应根据临床需求及时进行,确保药品供应。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应严格执行药品运输相关规定,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四条药品配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第五章药品销售第十五条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销售规定。
第十六条药品销售应实行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
第十七条药品销售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做到可追溯。
第六章药品使用第十八条药品使用应遵循临床指南和用药规范。
第十九条药品使用应实行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药品使用应加强药品疗效和安全性评价。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药库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第二十二条药库应接受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药库应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药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1. 库房管理人员:医院应指定专门的药房管理员或库房管理员负责药品库房管理,确保药品的储存和分发工作有专人负责。
2. 药品库房环境管理:药品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非药品物品。
3. 药品储存管理:药品库房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药品的储存位置应有明确的标识,方便库房管理人员查找和取用。
4. 药品入库管理:每批次的药品入库时,应进行验收和核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入库时应及时记录入库信息,并标注入库日期和药品有效期。
5. 药品出库管理:药品出库前应进行核对,确保出库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与出库记录一致。
出库时应填写出库单据,并在药品储位上标注出库日期和出库数量。
6. 药品库房盘点:医院应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盘点,核对库存与记录的药品数量是否一致。
盘点工作应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并与药房负责人共同确认盘点结果。
7. 药品库房安全管理:药品库房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潮、防盗等,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库房管理人员应掌握药品库房的钥匙,并做好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库房。
8. 药品库存管理: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制定采购计划,保持药品库存的充足。
同时,应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上为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存储、发放和使用,有效管理医院药品库房的制度。
以下是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药品库房的设置和管理- 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确保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规定;- 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库房的管理,对库房的进出情况进行记录;- 对库房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杀,确保环境的卫生和药品的安全。
药品仓库管理制度
药品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仓库管理,提高药品管理质量,维护医疗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药品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仓库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储存、保管、配送等工作得到严格执行,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药品仓库管理工作应该由专业人员担任,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
第五条药品仓库管理工作要与医疗机构的临床药学服务结合,共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仓库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切实加强药品仓库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置运行正常的药品仓库设施,保证良好的储存条件。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品仓库应该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仓库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二章药品仓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仓库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担任,负责药品仓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订和落实药品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药品仓库的库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十三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药品的进货、储存、保管、销售等流程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十五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药品仓库的环境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仓库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药品仓库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操作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及时处理药品的质量问题,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九条药品仓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药企仓库管理制度5篇
药企仓库管理制度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精心整理的药企仓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药企仓库管理制度1一、防火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
所有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
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提供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
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须自己携带灭火器参加灭火救援。
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仔细检查。
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维修,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报告。
仓库主管还必须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数量和注册所有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
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
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日报告总经理。
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须组织所有店主每月学习防火知识,并提供防火知识培训新店主,以便所有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
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仓库主管。
要经常巡视仓库各个角落,及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二、防水防潮1.仓管员应随时注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
制药库房管理制度(4篇)
制药库房管理制度1.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
2.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
3.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4.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5.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
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臵,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6.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7.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8.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制药库房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制药库房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所有制药库房。
第三条制药库房是指专门存放和管理药品的库房。
第四条制药库房的管理原则: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安全使用、便捷高效。
第五条制药库房的管理目标:确保库房药品的数量准确、质量合格,使用合理安全。
第六条制药库房的管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库房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七条制药库房的人员合理配备:包括库房管理员、药品验收员、药品分装员等。
第八条制药库房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制药库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新相关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库房建设与保管第十条制药库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具备必要的防火、防雨、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
第十一条制药库房应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完好运行。
第十二条制药库房的显著位置应标明“制药库房”,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制药库房管理制度(五篇)
制药库房管理制度1.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
2.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
3.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4.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5.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
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臵,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6.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7.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8.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制药库房管理制度(二)(1)色标管理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____。
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或区)、退货药品库(或区)为____;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
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
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精选8篇)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精选8篇)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篇1 一.药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才后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
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多要入库药品的数量,并检查好药品的规格、通用名称、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库房管理员需按所购药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做好入库登记。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药剂科应当定期盘库。
四.药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药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
做到账、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药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八.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的爆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学校危险化学品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二)室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5篇)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____%-____%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
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
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为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药品储存环境:明确药品储存区域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方面的控制,以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
2. 储存设备和设施:规定储存设备和设施的选用标准,如冰箱、冷藏柜、冷冻柜等,确保其符合药品的特点和储存要求。
3. 药品标识:要求对药品进行标识,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条件等信息,便于识别和管理。
4. 药品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类型,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相互影响和混淆。
5. 贮存品台账:建立贮存品(药品)的入库、出库和库存登记台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数量,方便监管和管理。
6. 贮存品检查:定期进行贮存品的检查,包括温度、湿度监测,对过期、破损或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
7. 库房管理:要求建立规范的库房管理制度,包括库房区域划分、库存管理、出入库管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3篇)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
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服务。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新招收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
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
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
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商品、物资入库、出库第九条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
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
要严格验收复核。
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
第十条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
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
药品仓库管理规范
药品仓库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药品仓库是医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药品仓库管理规范。
一、仓库布局规范1.1 合理划分区域: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将仓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常温区、冷藏区、冷冻区等,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1.2 药品分类摆放:按照药品的种类和特性,合理分类摆放,避免不同种类药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
1.3 通道设置合理:设置合适的通道宽度,保证仓库内的货物流动和操作的便捷性,同时要保证通道的清洁和整洁。
二、药品储存规范2.1 温湿度控制: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合理控制仓库内的温湿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2.2 药品包装和标识:药品应当在储存前进行包装和标识,包装应符合药品储存和运输的要求,标识应清晰明确,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2.3 药品储存顺序: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合理安排药品的储存顺序,确保药品无非期和损坏。
三、库存管理规范3.1 药品盘点制度: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仓库内的药品进行全面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情况一致。
3.2 药品入库验收: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整性、标识是否清晰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3.3 药品出库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出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防止药品的滥用和浪费。
四、药品安全管理规范4.1 安全防护设施:仓库内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设备、监控系统等,确保仓库的安全性。
4.2 药品保管人员培训:对仓库保管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管理的培训,提高其药品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
4.3 废弃药品处理:建立废弃药品处理制度,确保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五、药品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5.1 入库出库记录:建立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流向的可追溯性。
5.2 药品档案管理:建立药品档案管理制度,对药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档案管理,包括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信息,以备查阅和追溯。
药品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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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仓库管理规范
药品仓库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药品仓库管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规范的管理能够有效减少药品损耗和交叉污染,提高药品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药品仓库管理规范。
一、药品仓库环境管理1.1 温度和湿度控制:药品仓库应根据不同药品的要求,设置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1.2 通风与空气净化:药品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并安装空气净化设备,减少空气中的微生物和灰尘对药品的污染。
1.3 光照控制:药品仓库应避免阳光直射,采取光照控制措施,防止药品因光照而失效。
二、药品仓库储存管理2.1 分区分类储存:药品仓库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用途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不同药品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叉污染。
2.2 药品货架布局:药品仓库应合理布局药品货架,按照药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进行合理摆放,便于取放和管理。
2.3 定期检查整理:药品仓库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整理,清理过期、破损或者变质的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准确。
三、药品仓库操作管理3.1 入库验收:药品仓库应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制度,对每批进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药品的合格性和真实性。
3.2 出库管理:药品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出库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出库进行记录和核对,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3 库存管理:药品仓库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补充库存,避免因库存不足或者过多而影响药品的使用和质量。
四、药品仓库安全管理4.1 人员管理:药品仓库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药品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纪律。
4.2 设备设施管理:药品仓库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仓库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3 库房安全防护:药品仓库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保障药品的安全。
结论:药品仓库管理规范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合理规范的管理能够提高药品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一、库房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医院药品库房的安全、规范管理,提高药品的储存质量和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库房管理责任1. 医院药品库房的管理责任由药品库房管理员负责。
2. 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
三、库房管理要求1. 药品库房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2. 药品库房应有足够的防火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药品库房的安全。
3. 药品库房应划定不同区域,按照不同的药品性质、疗效等进行分类储存。
4. 药品库房应制定详细的储存位置图和药品存放标签,确保药品能够方便地查找、存储和取用。
5. 药品库房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库存,确保药品数量的准确和质量的有效保障。
6. 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理,清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废处理。
7. 药品库房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和出库制度,确保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
四、库房管理记录1. 药品库房应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和出库的记录。
2. 药品库房应建立药品库存记录和盘点记录。
3. 药品库房应建立药品报废和退货的记录。
4. 药品库房应建立药品库房温湿度测量和记录。
五、库房管理制度执行1. 药品库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3. 对于违反库房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库房管理制度的修订1. 库房管理制度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 库房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以上为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2)药剂科药库工作制度药品的采购操作规程一、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我院参加____统一药品招标采购,除毒麻、精神药品及未招标品种外,所用药品为中标品种,招标药品必须按照统一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目录进行采购。
医院药库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药库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库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库是医院药品采购、储存、供应和管理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药库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药库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储存、供应和使用的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药库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药库工作人员应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药库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药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相关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管理第八条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实行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
第十条药品入库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应按照性质、用途、储存要求等进行分类存放,实行色标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出库应按照处方或医嘱进行,严格执行核对制度,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第四章药品供应与服务第十三条药库应根据临床需求,及时供应药品,确保医疗工作需要。
第十四条药库应建立健全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第十五条药库应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答临床疑问,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药物治疗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培训第十六条医院应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药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药库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章罚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6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库存物资和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库存物资和药品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管理,提高流动资产利用效率,规范我院库存物资和药品核算,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库存物资和药品由医院统一采购,并对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明确库存物资和药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权限及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库存物资和药品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制约和监督。
药材科负责药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医疗设备处负责卫生材料、器械低值易耗品、器械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总务处负责总务低值易耗品、总务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检验科负责血液制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科室设立二级库,科室领入的物资和药品纳入二级库管理。
科室设立核算员一名,负责二级库的详细登记和盘点工作。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库存物资及药品管理流程。
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____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具有请购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二)、明确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由院“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____研究决定。
根据库存物资及药品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3、批量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____、筛选,按规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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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第二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药品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容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
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第四条、验收首营品种应附有该批次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五条、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
第六条、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七条、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
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出库制度一、药品会计根据各调剂室的请领单,打印验收出库单,并交库管员作为药品发放依据。
二、库管人员根据出库单的容,积极准备药品。
注意品名、规格、数量的一致性,按照急用先发,发储新原则;在药品准备过程中,同时登记实物卡片和检查库存情况,并在核对无误后在验收出库单上签字负责,库管员必须是药学专业人员。
三、药品运送由两名以上人员组织实施,并随带三联验收出库单,注意防止药品运送过程中的丢失,药品送达各调剂室负责人核对,若有差错,送货人员应立即报告及时纠正;送药人员在收货方认为准确无误后,请调剂室负责人在三联单上签字,并带回两联。
药品入库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才后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
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多要入库药品的数量,并检查好药品的规格、通用名称、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库房管理员需按所购药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做好入库登记。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药剂科应当定期盘库。
四、药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药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
做到账、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药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八、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整洁。
药品保管工作制度1、购入、调进或入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记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
3、验收入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检验。
4、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5、药品保管:①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
②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账卡,随时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⑧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④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施,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⑤有关毒、限剧药的保管,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6、领发①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应定期领取。
②各科(中心)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可领取,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③领物单应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④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统计报销①药品统计报销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部门。
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报表中有关金额核算应由财会部门负责协助。
②药品统计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点,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
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④负责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中所确定的麦角酸、麻黄素等物质,品种目录见本办法附件1.国务院批准调整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涉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调整并予公布。
第三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经营许可第五条生产、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属于药品的品种,还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符合《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以下资料:(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见附件2);(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认证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四)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场所平面布置图(注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应安全管理设施);(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六)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九)申请生产仅能作为药品中间体使用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用途说明等其他相应资料。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的,在30日完成现场检查,将检查结果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30日完成实质性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批件》(以下简称《生产许可批件》,见附件3),注明许可生产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称;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收到《生产许可批件》后,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围的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产许可批件》,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的生产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副本的生产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后,括弧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称。
第九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审查外,还应当对企业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对符合规定的,在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继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围和品种名称;对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后,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注销其《生产许可批件》,并通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围。
第十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再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后3个月办理注销相关许可手续。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连续1年未生产的,应当书面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恢复生产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地址、品种围的,应当重新申办《生产许可批件》。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含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制剂不得委托生产。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含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加工的,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和小包装麻黄素,纳入麻醉药品销售渠道经营,仅能由麻醉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经销,不得零售。
未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的品种,纳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渠道经营。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申请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应当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以下资料:(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见附件4);(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认证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四)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注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应安全管理设施);(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六)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的,在30日完成现场检查和实质性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