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投标文件
关于转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
关于转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办)中心:现将《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 2017〕8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2017年8月8日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管理,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小额工程市场秩序, 根据《关于批转<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 2012〕281号)、《关于印发 <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 >的通知》(余建〔 2014〕27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 1 -附件:《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2017年6月28日- 2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管理,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小额工程市场秩序,根据《关于批转 <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2〕 281 号)、《关于印发 <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 >的通知》(余建〔 2014〕 27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等招标项目的合同主体(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实施履约评价。
履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进度控制情况;(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四)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五)其它合同履约情况。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86号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五月八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一)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专业和劳务分包招标;(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代建、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等服务招标;(四)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五)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使用计划内资金的修缮、园林绿化招标;(六)地质灾害治理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招标。
本规定所称“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是指以下设备、材料: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设立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服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立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功能相类似的交易机构。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应定期将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的交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报送市财政主管部门,并纳入政府采购的统计范围。
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
苏建招(2010)333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0]333号各市建设局(委):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串标围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恶意超低价抢标,促使施工企业诚信履约和项目负责人到位到岗,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国有资金投资的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可以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具体程序和方法详见附件一)。
本通知中所称的小型、大型工程的具体规模标准范围可以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设部建市〔2007〕171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市也可以另行规定。
二、资格预审环节推行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或者通过随机抽签(或评分排名)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或者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则招标人首先应当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才可以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宜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答辩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资历、业绩、奖项,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在建工程情况等。
招标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及招标代理、设计、监理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答辩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采取百分制的打分办法,答辩评审细则和评审办法以及评审结果,随同资格预审报告一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水办〔2021〕200号附件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他用房面积
主要设施设备
现有档案数量(正本)
卷(册)
图纸张数
张
项目档案日常监督
指导的上级单位
年度指导
次数
项目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主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涉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登记表,由项目主管单位报水利部。对未验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每年年底前填报一次。
附件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项目建设地址
邮编
项目主管部门
批准概算总投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万元
计划工期
年 月— 年 月
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现已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
主要设计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档案工作负责人
隶属部门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项目建档时间
page1附件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建设地址邮编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概算总投资万元计划工期年月年月主要单位工程名称现已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主要设计单位主要施工单位主要设备安装单位主要监理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档案工作负责人隶属部门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项目建档时间专职档案人员数量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他用房面积主要设施设备现有档案数量正本卷册图纸张数张项目档案日常监督指导的上级单位年度指导次数项目法人盖章年月日项目主管单位盖章年月日注
2.本表一式3份,1份报送水利部,另2份分别由项目法人、主管单位保存。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全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全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特定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具体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行政监督与管理第五条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进行监督与管理;(六)负责对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的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和中央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2]587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2]587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必须进行监理招标。
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
如若分标,各监理标的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项目监理分标的,应当利于管理和竞争,利于保证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避免相互交叉和干扰,造成监理责任不清。
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内容包括:(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监理招标;(二)可派员监督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查处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第六条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奉化:分类招标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
奉化:分类招标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作者:王存辉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16年第04期为切实有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规避招标、串标围标、评标办法不科学、效率低下等问题,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在宁波大市内率先推出了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办法,从顶层设计的层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
该办法的核心是规范工作前置化,即根据项目情况分成大型、中型、小型和特殊项目四类,并制定出相应的交易管理办法,明晰程序,规范操作,不仅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而且维护了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
小型项目简易招标实现项目监管简易化将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以下的项目定为小型项目,实行简易招标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不属国家强制招标范围。
然而,由于我市200万元以下项目所占比例较高,如不采取监管,任由业主单位直接发包,不利于公共资源交易提效和政府廉政建设。
为此,我办出台小型项目承发包交易管理办法,采用简易程序招标。
一是建立“小型项目交易单位名录库”,根据项目要求,坚持“宽进严管”原则,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较好的企业入围。
二是召集交管委成员单位制定各类项目的下浮率指导区间,供招标人参考选择。
三是将合同的主要条款附于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作出承诺,并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价和中标人。
小型项目简易招标的方式省去了招标文件的制作环节,既节约了招投标成本,又不失招标“灵魂”,保证了公平公正和项目质量。
目前,小型项目招标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尤其是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对群众强烈要求尽快整治的河道清淤、截流工程都采用了小型项目简易方式发包。
如长岭渠截流工程采用简易方式,迅速完成招投标,加快了工程推进速度,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水、用水难题,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实施审查规范前置化将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定为中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
集团限额以下投资项目发包管理规定(试行)
**市**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及预选承包商发包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工程发包的管理,规范工程发包的行为,做到既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又严格控制投资、维护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限额以下小型项目,是指政府委托集团代建的财政项目、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的自营项目,且投资额符合下列规定:(一)区发改委立项的工程施工项目(含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场平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审核控制价小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二)区发改委立项的工程前期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设计、勘察、咨询及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监理等。
(三)市发改委立项的工程施工项目(含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场平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审核控制价小于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项目。
(四)市发改委立项工程前期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监理。
(五)按招投标法和国家、福建省、**市、**区相关管理规定不需要进入建筑工程有形市场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费用必须按第二条规定的上限控制,不得超估算或预算。
确实项目需扩大建设规模,费用超过第二条规定的,必须按省市区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项目的发包第四条发包方式:(一)按照经审核的发包价从集团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随机抽取;(二)集团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有资质承担的,原则上直接发包给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三)直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区属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四)集团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根据业主及上级单位发函推荐确认实施单位,且符合相关规定,直接委托;(五)项目因特殊情况不适合库内随机抽取的项目,经集团批准可采用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的发包方式;(六)以上第(三)、(四)、(五)发包方式,按照附件1:《**集团限额以下工程非随机抽取审批表》办理报批手续,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可直接发包。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
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8分,二级达标企业得6分,三级达标企业得4分,未达标的得2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完整性
2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1分,未编制评分因素索引表、投标文件组成或内容不全的扣1分。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1分,次之酌情扣分.
3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3分,二级达标企业得2分,三级达标企业得1分,未达标的得0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完整性
2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1分,未编制评分因素索引表、投标文件组成或内容不全的扣1分。
招投标及评标程序:
1、投标人在开标前48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本次投标信用档案,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24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档案情况,会同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核实结果由评委和招标代理共同签字确认。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中信用档案未装订或不真实、不完整的,应记入评标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评标时以平台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相关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打印并签字确认存档.
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2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以原件为准)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4]288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年8月22日水规计〔2014〕28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实施方案》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含)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新建水库或扩建水库。
第三条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由地方负总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四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第五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管理,落实前期工作各环节责任。
第六条项目具体前期工作程序由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项目前期工作原则上应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开展。
第七条各阶段项目前期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做好建设移民征地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
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规定为规范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区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预算资金、土地开发基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以及区和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包括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集体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且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维修养护涉及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园林绿化以及拆除工程、土方工程等)。
第二条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实行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原则上在预选承包商名录范围内采用公开发包和邀请发包,对限额以下涉及民生、重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可采用直接发包等简易程序。
具体操作细则由区公共服务局、区监察局负责会同区有关部门按照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承发包程序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成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各委、办、局及区属企事业单位应成立招标投标工作小组,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成立招标投标工作部门(以下统一简称“工作部门”)。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实行领导小组与工作部门分设。
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领导小组和工作部门应按照《关于建立健全街镇招投标平台组织机构的意见》[闵委办发(2011)4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区公共服务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限额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统一在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信息管理系统上操作。
各委、办、局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组织所属项目的承发包活动;未建立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平台的委办局和区属企事业单位所属应采用公开发包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项目建设单位,下同)会同区招标投标中心实施承发包操作。
【施工管理】南山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南山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本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行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是指除《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应招标投标以外,总造价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一次发包工程造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总造价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次发包工程在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安装、管道敷设、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及拆除工程等。
本办法适用于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投资的,或者财政资金占主导地位投资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正、合法、平等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区政府成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审定建设工程交易规则、程序,协调各部门、各专业进入有形建设市场招标投标,审查确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件中现行法律法规不明确的特殊条款以及区招投标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造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小型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造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发包程序。
第六条工程造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型建设工程,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择优方式直接发包: (一)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少于3名的或者招标失败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工程紧急实施需要的特殊工程;(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发包前报区住建局核准。
深预选委〔2010〕2号 2010-2011预选承包商名录通知
深预选委…2010‟2号2010-2011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企业名录、工程顾问承包商名录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公告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14号文)以及《关于受理加入2010-2011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深预选委…2010‟1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查了2010-2011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企业名录、工程顾问承包商名录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的申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和公示。
经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现将2010-2011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企业名录、工程顾问承包商名录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予以公告,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自2010年10月1日起,凡市、区(含街道)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市、区(含街道)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从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
但符合市政府114号文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关于名录排序的问题。
本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采取区域划分的方式排序。
对于进入名录的承包商,原则上按“深圳企业(注:注册地在深圳市行政区域的)—中央企业—广东企业—外省企业”的顺序进行排序。
三、关于装饰百强企业录取的问题。
根据本年度受理通知规定,进入2008年全国百强的市属装饰企业,可免审进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Ⅰ组承包商名录。
本年度共有33家市属百强装饰企业申报名录,其资质及业绩均符合要求,按照其在全国百强中的顺序进行排名。
四、关于援建企业录取的问题。
根据深预选委…2010‟1号文的有关规定,对于2008年参加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援建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给予相应的免审政策。
由于本次名录将延续两年,对于上述援建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而言,本次之后不再享有免审政策。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府〔2009〕138号)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府〔2009〕138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机制,根据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预选承包商管理制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选择承包商,应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制的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选择确定投标人或者承包人(以下统称“预选投标人”),未设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除外。
通过资格预选集中审查的投标人,符合投标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相应制定实施细则。
二、规范使用资格审查文件范本和招标文件范本(一)关于资格审查。
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不再进行招标资格审查。
确需进行招标资格审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向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未经市政府批准,施工招标中不得采用资格预审。
(二)关于标准范本使用。
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本行业实际,制定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范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使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范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人如提出与范本不一致条款或内容的,应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未征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不得自行设置。
三、设定投标人数量、工程项目类别、评标办法及标底(一)投标人数量。
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和实行
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和实行随机抽取办法发包代理业务的规定(试行)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7]761号)、《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预防腐败几项重点工作的意见》(闽委反腐[2007]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7]232号),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泉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泉州市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分管业务的(副)调研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协助分管业务的(副)调研员为副主任,办公室依托在建筑业科,办公室成员由建筑业科、招标办、监察室、法制科、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站、工程招标协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预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择一批招标代理机构,设立全市统一的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各县(市、区)不得另行设立。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审查和确定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四、申请进入泉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具有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3、已在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
4、非本市工商注册企业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分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法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并常年在泉州分支机构工作;其它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至少初级职称以上)且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房需提供房产证,非自有需提供房产交易所出示的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和办公设施;申请前的二个年度内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合同额总计达到3亿元以上。
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小规模施工项目实行简化招标办法的规定
泉州市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小规模施工项目实行简化招标办法的规定泉建筑[2010]14号为有效防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委《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闽委[2008]2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7]232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政府投资工程,下同)中的小规模项目(分为A类、B类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简化招标的办法。
二、本规定所称简化招标办法,是指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造价区间内,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候选人的办法.三、下列规模且属于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为小规模A类项目。
1、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下同)、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四、凡符合下列规模且属于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为小规模B类项目。
1、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五、实行简化招标办法的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不得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中对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提出有关业绩方面的要求。
明光水利工程招标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光水利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明光水利工程2. 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县3.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水库、引水渠、泵站、电站等工程,总建设规模为XX万立方米。
4. 建设内容:- 水库:建设一座水库,总库容XX万立方米,有效库容XX万立方米。
- 引水渠:建设引水渠XX公里,设计流量XX立方米/秒。
- 泵站:建设泵站XX座,设计流量XX立方米/秒。
- 电站:建设电站XX座,总装机容量XX兆瓦。
5.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
6. 建设工期:XX个月。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主体工程;2. 引水渠、泵站、电站等附属工程;3. 施工场地平整、道路、供电、排水等配套设施;4. 施工临时设施建设;5. 工程验收、保修等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无不良记录;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XX省XX市XX县XX单位(地址:XX)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XX)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省XX市XX县XX单位(地址:XX)。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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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户县2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评标因素索引表序号评标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1 满足施工技术措施P ~P2 项目管理机构P ~P3 资格审查P ~P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原件的复印件九、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户县水务局: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户县2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优惠率)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无(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 项目经理 1.1.2.42 工期 1.1.4.3 根据不同工程具体要求缺陷责任期31.1.4.5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户县2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五、满足施工的技术措施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编制说明第三章施工组织及部署第四章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第五章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第六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七章冬雨季及防汛度汛施工措施第八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九章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第十章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第十一章降低成本措施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一节工程简介本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户县2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编制。
第二节、工程地质、水文1.气候户县自然条件优越,户县属暖热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冷暖干湿分明,无霜期年平均216天,年平均气温13.5度,极端最高气温43.0度,极端最低气温-16.9度,年均降水量627毫米。
光、热、水资源丰富,是适宜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地区,素有“银户县”之美誉。
2、地质、地貌户县南邻宁陕,为秦岭山地,北部为渭河阶地,中部为黄土台原,洪积扇及扇缘洼地。
地势南高北低,差别很大,北部渭河滩最低点海拔388米,山基海拔680米,山区最高海拔3015.1米,相对高差2627米。
3、水文境内水资源充沛,地下水存量4亿立方米,有36条大小河流,均源出秦岭北麓,出山后汇成涝河、甘峪河、太平河、高冠河四大水系,分布全县,贯通南北。
甘峪河流入涝河,涝河北流入渭,太平河与高冠河水系汇入沣河。
4、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1882500亩,生产用地共有1585368亩,占总土地面积84.22%。
其中,农耕地630161亩,林业用地935601亩,宜牧草山草坡18900亩,可养鱼水面706亩。
非生产用地共193298亩,其中,河流渠道64606亩,交通用地31397亩,城镇村庄用地79856亩,工矿企业用地10873亩,特殊用地6556亩。
难利用土地共103834亩,占总土地面积5.51%。
第二章编制说明第一节编制依据1、户县2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招标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
3、现行的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和关于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图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4、我公司类似工程经验、自身的技术力量、机械装备情况及各项企业管理制度。
第二节编制范围及内容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严格按照工程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质量策划后编制的。
2、我公司为能接到本工程的公开招标,倍感荣幸,但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所以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的研究,反复阅看,召开了投标预备会,针对本工程的重、难点进行研究,方案论证对比,力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详尽,具有很强的可针对性和操作性。
3、我公司经过多年的运作,积累了丰富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模式,特别是承包管理和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和政府部门的配合、协作等都有经验可寻。
同时我们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方案设计和比选,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为本工程的园满完成奠定了基础。
5、本着对业主负责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工程质量的高度责任感,针对本工程设计特点和使用功能要求,我们编制的原则是:确保工程质量优良、速度快、可操作性强,同时保证在施工现场创建“绿色环保”工地。
6、在本工程施工中,我公司力争积极、主动、高效为业主服务,秉承“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的指导思想,努力拓展为业主、设计和监理等有关各方的服务范围,处理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各专业分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使工程各方形成一个团结、协作,高效、和谐、健康的有机整体,共同促进项目综合目标的实现。
第三节工程总体目标和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确定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如下:1、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承诺:我方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若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目标,我方接受双方合同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所有返工费用。
为此,我公司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将对本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在总结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之上,继续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大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将本工程建成优良工程,让业主满意。
2、工期目标工期目标:在施工过程中,综合灵活采用流水作业、平行作业、交叉作业等组织方法,尽可能地缩短工期,确保本项目在我们承诺的计划工期内全面竣工。
工期承诺:为了把本工程早日交付给业主,我公司采用先进的网络进度计划,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精心对工期进行了安排,保证在计划工期内完成业主要求的工程整个施工任务。
3、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创建“绿色环保工地”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法规等管理规定执行,使该工程成为我公司“企业形象示范工程”。
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做好危险区域、危险工种的安全防护工作,按五无标准(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和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年度轻伤频率控制在5‰左右。
5、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我公司始终站在为业主优质服务、为业主着想的角度,树立工程管理全局观念,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和安排,使工程各个环节衔接紧密,高效顺利地向前推进;从图纸设计、材料设备选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协调与控制等各个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和方案,加强“过程”、“程序”和“环节”控制,以“过程精品”达到“精品工程”,避免不必要的拆改、浪费,减少和节省工程成本和造价,使业主的每一笔建设资金都能达到最佳的效益和效果。
第三章施工组织及部署第一节施工组织1、管理标准我公司将以提高工效和工程的科技含量为目的,优先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预算、财务报表、成本控制等方面采用微机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行方案先行,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以及我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控制工期、质量及材料等,严格挑选劳务分包方及材料供应方,达到以最短的工期、最优的质量,圆满实现本工程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最终实现用户的满意。
2、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原则(1)本工程将列为我公司的重点工程,为确保在我公司承诺的工期内“优质、高速、安全、低耗”完成本工程,我公司将选派一名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国家项目经理资质的工程师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并选派技术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作为本工程的项目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作。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均配备高学历、有经验的精干力量,组成一支善打硬仗的管理队伍。
(2)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即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总部在尊重业主方要求的前提下,针对工程的规模、特点等具体情况抽调适当人选组成,派驻施工现场,专门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实施。
公司在组建项目经理部时除注重执业资格和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和业绩外,还注重主要管理人员的特长与工程的特点相适应,比如专业的管理协调和深化设计人员是组建项目经理部首要考虑的因素。
(3)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总部直接领导,不是独立的实体单位,也不同于分公司,而是根据公司授权代表公司总部组织工程的实施。
每一个项目经理部都是针对一个特定的工程成立,当完成全部合约内容后便宣告解体,其人员重新归由公司统一调配。
(4)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不搞承包制。
公司总部有一整套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在内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对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其他成员进行动态考核,不胜任或不合格人员随时进行撤换。
另外说明,本工程成立专门的工程指挥部,旨在加强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支持力度,更好地全面实现对业主的各项承诺。
(5)项目经理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履行合约,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一切行为负全面责任。
公司总部与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的具体关系由承包管理模式决定,本工程拟采用的承包管理模式为“总部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协力合作”。
3、总部服务控制公司总部各部门配置齐全的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专业人才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策划和指导,为项目经理部的正常运转配置人员、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对项目计划的执行以及合同履约等进行监控和调节,形成对工程项目运行过程的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