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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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试题a

公司治理试题a

商学院本科生200 —200学年第学期《公司治理》课程期末考试试卷(A卷答案)专业:年级:学号:姓名:成绩:得分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分,每小题1分)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为(C)A. 5人以上B.最好1人C. 2人以上200人以下D. 7人以上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股东法定人数为(A)A. 50人以下B. 2人以上C. 2人以上50人以下D. 1人以上50人以下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A)A. 5-19 人B. 6-20 人C. 7-17 人D. 8-20 人4.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最少为(C)A. 1人B. 2人C. 3人D. 4人5.现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低比例为(B)A. 1/2B. 1/3C. 1/4D. 1/56.普通股东会议每年召开的次数为(A )A. 1次B. 2次C. 3次D. 4次7.下列不属于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D )A.举手表决B.投票表决C.代理投票制D.网络投票8.从公司演化的角度看,下列不是董事会形式(D )A.立宪董事会B.咨询董事会C.社团董事会D.底限董事会9.下列不属于跨国公司治理问题的是(C )A.缺乏适用于跨国公司治理的法律框架B.国内部门无力监管跨国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C.对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D.跨国经营的文化适应10.下列不属于网络组织微观治理机制的是(B)A.学习创新B.激励约束C.决策协调D.信任机制得分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共15分,每小题1.5分)1.下列属于企业制度形态的有(BCDE)A.手工业作坊B.个人业主制C.合伙制D.两合制E.公司制2.下列属于国外公司治理问题产生背景的有(ABCD)A.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B.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C.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D.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E.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3.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的主要职权有(ADE)A.修改公司章程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C.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D.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E.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的职权有(ABCDE)A.检查公司财务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C.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E.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5.下列属于机构投资者的是(ABCDE)A.基金公司B.证券公司C.信托投资公司D.财务公司E.保险公司6.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和基本制度描述正确的是(ACDE)A.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B.董事会人数一般为2到14人C.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E.可以不设立监事会7.下列属于恶意并购应变措施的有(ABCD)A.诉诸法律B.定向股份回购C.资产重组与债务重组D.毒丸防御E.减少注册资本8.下列属于董事、高管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有(ABCDE )A.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B.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D.未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E.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董事和高管的常用报酬激励机制(ABC)A.薪金B.股票期权C.退休金计划D.声誉激励机制E.聘用与解雇激励机制10.企业解散时剩余财产清偿分配的顺序为(DBCAE)A.债权人B.职工工资C.国家税款D.清算费用E.股东得分三、简答题(本题共20分,每小题5分)1.简要说明公司治理学的学科性质。

XX集团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XX集团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XX集团XX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XX集团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XX集团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我们对公司聘任202X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XX会计”)为公司202X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XX1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XX1会计”)为公司202X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认为,XX会计和XX1会计具备多年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X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XX会计为公司202X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XX1会计为公司202X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XX集团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XX
202X年X月X日。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合集6篇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合集6篇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合集6篇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主动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学习情况。

我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深入了解,尤其对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履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__ 次,股东大会 4 次。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_ 次,实际出席 __ 次,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公司在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议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上述两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业内名列前茅,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且收费合理。

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6月届满换届。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

为此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已书面提名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查阅上述候选人履历,我们认为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提名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署页,无正文)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吴红兵:徐君伦:黄昭仁:2013年6月7日。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功能运作若干问题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功能运作若干问题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功能运作若干问题分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独特的“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我国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该制度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還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本文主要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性的阐述。

标签:独立董事功能运作公司治理从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经实施七年了,但是由于制度与环境的不适应以及诸多深层次的原因,我国独立董事功能运作仍存在着许多严峻的问题。

一、独立董事难以确保独立性独立董事最重要和本质的理念就是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经济地位的独立、法律地位的独立、人格的独立及意见发表的独立。

根据《上海证券报》2004独立董事调查报告显示,有63%的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产生,而超过36%的独立董事为第一大股东提名,由上市公司监事会及其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人选所占比例非常小。

结合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由控股股东掌握的普遍现状来看,独立董事的提名很大程度上还是由公司控股股东操纵,独立董事的产生难以规避“一股独大”问题。

这一结果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等实际控制人有分歧的独立意见。

事实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大部分难以保持独立性。

另外,不少独立董事提出意见称,即便独立董事自身尽可能地维持独立性与客观性,但是这种由大股东提名的“出身”总是令其他人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产生怀疑。

二、独立董事功能运作“花瓶”化伴随着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对许多独立董事是“花瓶”的指责就从没有停止过。

人们认为独立董事不独立、不知情、不发言、不作为。

根据《上海证券报》2004独立董事调查报告,有33.3%的独立董事表示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有35%的独立董事表示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等有分歧的独立意见。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张本照)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张本照)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19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9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上述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等事项,并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薪酬、募集资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江钻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1-01-26

江钻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1-01-26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决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过对张召平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人选、谢永金先生作为副董事长人选;谷玉洪先生作为总裁人选;刘学中先生、李建基先生、周长春先生、邱武先生、洪春玲女士、赵进斌先生作为副总裁人选;李远堂先生作为总会计师人选;田红平先生作为总工程师任选;王一兵先生作为董事会秘书任选的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齐云、王震、詹伟哉2011年1月22日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关于聘任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

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齐云、王震、詹伟哉2011年1月22日关于授权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签署2011年度《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的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独立意见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签署2011年度《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续签《人民币循环贷款合同》。

2023年公司董事述职报告四篇

2023年公司董事述职报告四篇

2023年公司董事述职报告四篇公司董事述职报告篇1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除对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在月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傅静坤赵文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吴雪芳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其辞职理由充分,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提名杨如生李晓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其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3)关于聘任高建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讨论:1、独立董事该不该从上市公司拿钱。
2、独立董事该拿多少钱。
② 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独立董事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的权利
特别职权(独立意见权):
①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资格认定需考虑的因素???
①独立性
人格独立
经济独立(包括利益独立)
行权独立
②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④ 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⑥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独立董事的义务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的各项义务
指导意见规定的义务:
①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2、独立董事的任免机制
① 提名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必须向股东和公司公开声明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5、独立董事的报酬
① 美国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
美国各公司的独立董事都从公司直接领取各类酬金。
美国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包括两部份:年费和参加会议的津贴。除此固定薪酬之外,美国公司独立董事还可从公司获取作为激励措施的本公司股票期权,还可报销参加董事会的费用。

外部董事述职述廉报告

外部董事述职述廉报告

外部董事述职述廉报告外部董事述职述廉报告 1作为xx股份的独立董事,20xx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将20zz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

20xx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均按时出席。

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与其他董事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xx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非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七条本行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二)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者其他有利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经验;(三)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四)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六)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并通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八条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九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细则第十条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00536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00536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所作审计实事求是,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婕、刘杰成、陈凌
2021年4月22日。

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精选5篇)

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精选5篇)

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精选5篇)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精选5篇)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相信你成长了许多,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述职报告吧!好的述职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篇1我们作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xx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xx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20xx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20xx年度,公司召开了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我们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1、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议机构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20xx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为此,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

2、关于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债务的债务人变更、债务及或有债务确认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通过此次债务人变更及债务确认,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和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维江西xx地产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江中集团收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此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次收购完成后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意见认为:通过此次债权债务重组,不仅解决了公司原控股股东江纸集团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降低了公司债务,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净资产有所提高。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

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挂牌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挂牌公司及申请挂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应当遵守本指引的规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挂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独立董事对挂牌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挂牌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挂牌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履职程序。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第六条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精选层挂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三)最近三年内在境内上市公司、创新层或精选层挂牌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科力尔: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科力尔: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辉、郑馥丽。

香山股份:2019年度业绩预告

香山股份:2019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20-00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19年公司通过积极扩大营销渠道,加强市场推广,受主要产品售价同比增加、成本下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预计为7,000万元左右,较上年同期增长约80%;
2、受参股公司经营状况影响,基于审慎原则,预计产生资产减值损失约为5,500-6,000万元,预计非经常性损失为3,500-5,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载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财务数据将以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香山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香山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78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440ZA662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了香山股份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8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香山股份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香山股份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问询函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492.02万元,同比下降268.65%。

公司报告期内亏损,主要系对参股公司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盛”)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149.94万元、投资亏损3,661.63万元、以及应收深圳宝盛控股股东刘海添、刘海龙业绩补偿款确认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2,773.61万元所致。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深圳宝盛往来款账面余额1,466.47万元,应收深圳宝盛刘海添、刘海龙股权转让款账面余额1,441.01万元,并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4.66万元、1,441.01万元。

(1)请公司结合深圳宝盛经营状况、行业情况及其主营业务,说明其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以及减值计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电话 +86 10 8566 5588传真 +86 10 8566 5120 是否充分、合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公司未全部计提减值的原因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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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审慎判断的原则,就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莫万友:
李文生:
胡敏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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