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探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包头东方医院

住院部探视规定

为了维护病区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患者良好的治疗休养的环境,特制定以下探视规定:

一、探视时间:每日7:00——22:00为探视时间,其余时间为病人治疗时间,谢绝探视。

二、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确需亲属护理的,在办理住院手续后,到护士站办理登记。

三、探视者应严格遵守病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护理人员管理,不得在病区或走廊内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不得领病人私自外出。

四、上呼吸道感染、季节性流行病、酗酒者以及学龄前儿童谢绝进入病房。探视者不得携带家禽或宠物进入病房。

五、为保证病区消防安全,不允许探视人员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如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煤油(气)炉、鞭炮等)带入病房。为了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请您自觉遵守本规定,衷心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包头东方医院

2015年4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