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四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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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综合法律知识(第四至六章)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综合法律知识(第四至六章)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综合法律知识(第四至六章)第四章行政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1.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妨碍诉讼的当事人违法采取措施造成损失,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适用()程序。

A. 民事程序B. 行政程序C. 行政复议D. 刑事赔偿答案:D2.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须事先征得原告同意的是()。

A. 追加被告B. 决定合并审理C. 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D. 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答案:A3. 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依照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对被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A. 国务院部门规章B. 反倾销国际公约C. 被告所在地政府反倾销法规D. 国务院部委反倾销的工作规定答案:A4. 2007年8月13日,甲市防汛指挥部紧急征用了乙公司的库房并告知乙公司,但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在()届满。

A. 2009年8月13 日B. 2008年8月13 日C. 2011年8月13日D. 2027年8月13 日答案:A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除外。

A. 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的B.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C. 行政处罚机关同意人民法院变更处罚决定的D. 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答案:D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

A. 中止诉讼B. 中止执行C. 财产保全D. 不予受理答案:D7.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

A.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合理性问题的B.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C. 起诉人错列被告的D. 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权限范围的答案:A8.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除()以外的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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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实务》章节辅导第四章1-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栏目整理了: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章节辅导,望给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考生带来帮助!查看汇总: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章节辅导汇总第四章合同实务第一节合同效力与合同解释一、合同关系问题与合同权利合同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合同权利即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

合同权利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4)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5)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二、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条款的作用和表现形式,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类:(一)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根据其所起的作用,合同条款可分为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又称合同必要条款,是指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它合同将不能成立。

合同的普通条款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

(二)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根据其内容,合同条款可分为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三)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根据其表现形式,合同条款可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明示条款是指当事人以口头或文字形式明确表示的条款,它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没有明示条款,合同就不能存在,因此,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是明示条款。

默示条款是指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交易习惯、当事人的行为或合同的明示条款,可以推定其存在的条款。

(四)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根据其责任内容,合同条款可以分为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反之,不依法成立的合同,即不具备有效条件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没有强制约束力,也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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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章节习题第四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精心整理了2013年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章节习题,望给广大考友带来帮助,祝大家取得好的成绩!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参考答案查看汇总:2013年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章节习题汇总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是()。

A.教育行政决定B.少年收容教养决定c.内部行为D.反补贴行政案件2.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至少为()人以上。

A.3B.5C.8D.10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下列()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A.不动产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C.被告所在地D.纠纷发生地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

A.15天B.30天C.3个月D.2年5.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是()。

A.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B.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D.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12342012国际内审师经营分析和信息技术章节详解42第2页-国际内审师整理了:2012年国际内审师经营分析和信息技术章节详解,敬请关注!第1页:信息保护相关讲义第2页:典型试题典型试题1.依靠反病毒软件的主要风险是反病毒软件:a.不能检测出某些病毒。

b.使软件的安装变得过于复杂。

c.干扰系统的正常操作。

d.耗费太多的系统资源。

『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a.正确。

依赖反病毒软件的风险之一是反病毒软件只能针对已知病毒,而且对已知病毒的变种也不一定完全有效。

换句话说,反病毒软件不能确保识别出所有病毒。

b.不正确。

反病毒软件一般不会使软件的安装变得过于复杂。

c.不正确。

反病毒软件不是必然要和系统运行冲突,因为可以事先设定其运行计划使其不影响其他程序的运行。

d.不正确。

反病毒软件可以被设置为在不造成耗费过多系统资源的时刻执行(如,启动时)。

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习题第四章

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习题第四章

⼀、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是( ) A、张某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但⾏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 B、李某认为⼯伤管理局对其违章经营的罚款决定有误 C、王某认为⾏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乱收费 D、赵某认为单位免除⾃⼰⾏政职务的处罚决定不合理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法院受理⾏政案件范围。

应适⽤排除法来选择。

根据《⾏政诉讼法》第⼗⼆条规定:⼈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为;⼆、⾏政法规、规章或者⾏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的决定、命令;三、⾏政机关对⾏政机关⼯作⼈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政⾏为。

2、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是( ) A、犯罪嫌疑⼈张某对公安机关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 B、李某对⾏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李某与张某之间民事争议调解认为不当的 C、王某认为⾏政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措施违反法律规定 D、吴某认为单位免除⾃⼰⾏政职务的处罚决定不合理 答案:C 解析:⼈民法院受理⾏政案件范围近年多对司法解释的进⾏考核,要引起学员们的重视。

适⽤排除法,社会保险费属于⾏政征收,属于⼈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3、根据⼈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重⼤涉外或涉及港、澳、台的案件应由( )法院管辖。

A、基层⼈民法院 B、中级⼈民法院 C、⾼级⼈民法院 D、⼈民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重⼤涉外或涉及港、澳、台的案件有中级⼈民法院管辖,这⾥强调“重⼤”的案件,⼀般的案件可以有基层⼈民法院审理。

4、我国⾏政诉讼法确定的⼀般地域管辖原则是( ) A、由最初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B、由原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 C、由原告与被告所在地的共同上级⼈民法院管辖 D、由被告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根据《⾏政诉讼法》第⼗七条规定: ⾏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精品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四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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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四
章第三节
第四章行政诉讼法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管辖
管辖的种类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
(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至少为5人以上。

(3)重大涉外行政案件。

包括:原告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案件的审理涉及国际条约的适用;案件的客体是涉及国际关系协调的事项;裁判的执行需要外国法院承认;国际贸易、反倾销、反补贴等行政案件。

(4)(重大)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行政案件。

(5)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4.人民法院的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案件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三)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
3.移转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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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四章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栏目整理了: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望给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考生带来帮助!查看汇总: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章节汇总第四章行政诉讼法第四节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和被告(一)原告(1)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2)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3)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4)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的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提起诉讼。

(5)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二)被告(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6)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7)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所属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8)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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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二章1-企业法律顾问考试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9月13、14日,为方便考生备考,特整理了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望给大家带来帮助!查看汇总: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章节汇总第二章宪法第一节宪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二)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三)宪法是国家的“政治法”: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宪法的分类(1)按照生产关系或社会制度的类型,可以分为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2)按照宪法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根据宪法修改程序,可以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4)按照宪法制定主体可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12查看汇总: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章节汇总第二节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全国人大于1988年、l993年进行了两次大的修改。

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近代历史基本经验的总结,是被实践证实了的真理,它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的规律。

因而,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就一定能够保证现行《宪法》在我国法律系统中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从而使我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宪法的基本原则(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

(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4)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 2。

精品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一章第四节

精品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一章第四节

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一章第四节第四节法律制定我国的立法体制(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三)国家行政机关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五)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六)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七)《立法法》授权立法的规定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一)法律案的提出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国家机关或个人是:(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4)国务院;(5)中央军事委员会;(6)人民法院;(7)人民检察院;(8)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是:(1)委员长会议;(2)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7)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以上联名。

(二)法律案的审议(三)法律案的通过宪法的修正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四)法律的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第41条规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精品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五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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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五
章第四节
第五章刑法
第四节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刑法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容
(一)过失爆炸罪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七)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八)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九)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精品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笔记第四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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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笔记第四章第四节第四章行政诉讼法第四节行政诉讼参加人一、行政诉讼当事人(一)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概念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主体。

(二)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基本特征(1)当事人是发生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3)当事人是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

(4)行政诉讼当事人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

二、原告和被告(一)原告(1)公民。

(2)法人。

(3)其他组织。

(二)被告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原行政机关。

(三)原告、被告资格的转移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资格的转移,承继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被告资格的转移发生在具有被告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被撤销时。

行政机关被撤销后,其职权继续由其他主体行使。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其行政权被消灭而不复存在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三、第三人(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应具备的条件(1)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地位。

(3)经本人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二)第三人的分类(1)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

(2)其权益被被处罚人侵犯的受害人。

(3)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4)具体行政行为涉及或影响其权益的人。

(5)行政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6)与行政机关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组织。

四、诉讼代理人(一)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而直接享有代理权限,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的人,就是行政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这种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设定而产生,它不以任何人包括被代理人的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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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第一章以下是老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4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第一章》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第二节法律的要素一、法律规范(一)法律规范的结构1、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性规范的内在结构05 06 07 08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因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1)假定,即行为条件;(2)处理,即行为模式;提示: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①可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和有权如何行为”的模式;②应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③勿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3)制裁,即法律后果。

提示:法律后果可分为两种:①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②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例题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 )要素组成。

(2007年 )A.行为条件B.行为模式C.行为分析D.法律后果答案:ABD例题2: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延的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 )。

(2005年)A.行为、处理和制裁B.假定、处理和执行C.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D.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裁决答案:C例题3: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

(2008年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较为常见答案:D2、法律规范的形式结构――命令性规范的结构命令性规范的结构包含两个构成要素,即:“如果。

则。

”。

例如“宪法规范”、“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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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指导第四
章第二节
第四章行政诉讼法
第二节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一)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三)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
(四)行政许可案件
(五)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1)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必须是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以使行政机关知晓相应的情况。

(六)抚恤金案件
(1)其他应由行政机关发放而又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救济金、福利金、奖励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等,因性质上与抚恤金相同,其发放引发的争议也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抚恤金的发放主体是各级民政部门,而不是非行政主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公民因这些组织未按规定发给抚恤金或困难补助而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八)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1)侵犯相邻权、公平竞争权的案件。

(2)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3)反倾销行政案件
(4)反补贴行政案件。

(5)少年收容教养决定。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争议。

社会保险费属于行政征收。

(7)教育行政决定。

(8)设施使用费征收案件。

属于行政征收,如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

(9)计划生育案件。

(10)乡政府收费案件。

乡政府向农民征收村提留款、乡统筹款,属于行政征收。

(11)交通部门作出的扣押车辆及行驶证的行为。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内部行为
(四)法定行政终裁行为
(1)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两种:①国务院对省部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②省级政府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行政复议决定。

(2)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两种:①中国公民不服出入境管理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②外国人不服出入境管理机关作出的罚款或拘留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五)刑事司法行为
(六)行政调解
例外情形是:(1)行政机关借调解之名,违背当事人的意志作出具有强制性的决定;(2)行政机关为了实施调解或者在调解过程中实施了行政行为,如采取了强制措施。

(七)行政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八)行政指导
(九)重复处理行为
(十)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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