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案例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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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1. 1996年国企职工张某因奖金分配事宜与厂长发生争执,严重妨碍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依据《省政府关于保障国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对张某处2年劳动教养。

张某不服,张某认为依据行政法规,张某作为国企职工不在可实行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以内,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自己的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

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关于保障国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就是自己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依据,而且省政府有权制定规章,该规章第5条规定对妨碍国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国企职工可处3年以下劳动教养。

问:(1)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张某处2年劳动教养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为什么?(2)张某与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主张何为正确,为什么?(3)如本案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张某处2年劳动教养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其是针对特定人张某作出的。

3分(2) 张某与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主张,张某的主张正确,因为省政府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立法,且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省政府的规章超越了省政府的立法权限,因而其超越的部分是无效的。

3分(3) 如本案诉至法院,法院应撤消劳动教养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撤消。

3分;综合分1分2.张某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自家的院子里盖了一间两层小楼,扬州市城管局于2004年1月10日向其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并罚款2000元。

张某不服,以扬州市城管局无法定职权为由诉至法院,2004年5月10日,法院以市城管局无法定职权为由撤销了市城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市城管局不服,认为自己虽无对违章建筑的执法权,但得到了具有法定职权的市规划局的委托,于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问:(1)限期拆除与罚款2000元的性质是什么?(2)受理本例行政案件的法院应是哪个法院?(3)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答:(1)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命令;罚款2000元属于行政处罚。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简答题 1.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2分)(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2分)(3)听证的权利;(2分)(4)了解情况的权利;(1分)(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1分)2.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

(2分)(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分)(3)便民原则。

(1分)(4)救济原则。

(1分)(5)信赖保护原则。

(1分)(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1分)(7)监督原则。

(1分)3.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答:(1)国务院;(2分)(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1分)(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分)(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分)(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分)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1分)(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分)4. 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答:(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3分)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分)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分)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3分)(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分)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分)6.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分)(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2分)(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2分)(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行政执法考试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行政执法考试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法学知识模拟试题(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
案例 分析 一般 难易级别 题号 0 背景 0 题目 0 选项A 0 选项B 0 选项C 0 0 答案 0 备注 《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 规定 0 题目2 0 选项A 0 选项B 0 选项C 0 选项D 0 答案 0 备注 选项D 如果卫生局拒 卫生局提供的申请 绝张某申请, 书格式文 原则上应作出 本中不得包含与该 书面决定,必 事项没有 要时口头告知 直接关系的内容 即可 规划局应当于举行 听证的七 日前将举行听证的 时间、地点通知陈 某等人,必要时予 以公告 如经查证李某系以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 许可的,则其在一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该许可 该许可 陈某等人认为 主持人与该行 政许可事项有 直接利害关系 的,有权申请 回避 如李某提供的 申请材料不符 合法定形式, 行政机关应当 当场或者5日内 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 的全部内容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 申请人需要承担 行听证的 行政机关组 七日前将举行听证 织听证的费用 的时间、 地点通知申请人
AC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 四十八条规定
容易

春节临近,个体户程某打算售卖烟 要求工商局提 可以委托代理人提 花爆竹,遂向工商局提出许可申请, 程某享有的权利包括 供行政许可申 出行政许 并依法提交了申请销售烟花爆竹许可 请书格式文本 可申请 的相关材料。
如程某申请符合 法定条件、标准 的,工商局应当 依法作出准予许 可的书面决定
工 商 局 作 出的 准予 许 可 决 定 应当 予以 公 开 , 公 众有 权查 阅
ACD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 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
容易

一般

甲市为整顿市容市貌,决定将本市 所有的报刊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 成立了“报刊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拍卖新报刊亭的经营权。对于没 能获得报刊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 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 “整顿小组” “整顿小组”无权 10000 元。 2015 年,“整顿小组”将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有权收回原报 收回原报 三百多个新报刊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 刊亭经营权 刊亭经营权 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此次拍 卖引起原报刊亭经营者的不满,他们 认为当初审批报刊亭的时候,获得土 地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准,五 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经营报刊亭是合法的。 江某为设立某药品加工企业,向市 环保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排污许可, 市环保局向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江 市环保局依法 市环保局依法对江 某在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向市工商局办 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撤回该排污许 某进行行 理了企业登记。市环保局在复查时发 可证 政处罚 现了其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排污许可的 情形。

浙江省执法考试案例分析题(1)

浙江省执法考试案例分析题(1)

浙江省执法考试案例分析题(1)案例分析题李东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红楼XXX,2008年12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该XXX在经营活动中有群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赋予2万元的罚款,红楼XXX别服。

1.假如红楼XXX欲申请行政复议,依法能够向哪些机关提交复议申请?2.假如红楼XXX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东城区人民政府应当怎么处理?3.假如红楼XXX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而市人民政府决定别予受理。

在此情形下,红楼XXX能够寻求何种救济途径?4.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5.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别服,是否能够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答案;A,BC,ABCD,D,A,2009年10月5日,拉某(阿拉伯人)和丁某(中国人)未经依法批准,在某市开办了一所阿拉伯学校,特意招收外国学生就学。

2010年6月24日,某市教育局执法大队依据(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七十五条规定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拉某、丁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撤销拉某和丁某非法举办阿拉伯学校;2、没收违法所得。

现拉某和丁某别服行政处罚决定,以为应适用国家教委《对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治理方法》的有关条款处罚,从而提出复议申请。

1.下列哪些规范性文件能够设定行政处罚?2.《教育法》能够设定()的行政处罚:3.就法律适用的普通原则,以下讲法正确的是?4.拉某、丁某对某市教育局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别服申请复议的,可向下列啥机关提出?5.拉某、丁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答案:AB,ABCD,ABCD,AC,D,A市B区政府暂时设立的“拆迁办公室”经本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在B区某地段举行都市房屋拆迁改选。

B区“拆迁办”遂公布了名为“限期拆除违章建造”的公告,认定该地段的36户居民的部分房屋属于声音建造并限期30日内拆除,该当36户居民别服,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对于B区“拆迁办”公布公告的行为,讲法别正确的是?2.对于本案的管辖,讲法正确的是?3.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哪些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4.本案中的拆迁公告属于?5.若在诉讼期间,30日的拆除期限已到,则答案:甲市某造纸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超标排放污水。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进行行政许可的分析。

案例一,某企业申请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某企业计划在某市新建一座工厂,需要取得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企业按照规定提交了申请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初审和公示程序。

但在最终审批阶段,因为项目所在地涉及到环境保护等敏感问题,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多次的调研和评估,最终决定暂缓审批。

企业方面对此感到不满,认为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法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针对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行政许可的审批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而不是简单地按照申请材料来决定。

这也提醒申请者,在申请行政许可时,除了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还需要对可能涉及的问题有所了解,并做好充分的沟通和配合。

案例二,个体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某个体经营者在某市开设了一家小吃店,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申请,并接受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

但在审批过程中,因为店铺的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经营者被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店铺符合卫生标准,不应该被要求重新整改,对审批结果提出异议。

这一案例反映出行政许可的审批并不仅仅是对申请材料的简单审核,还需要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经营者除了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还需要确保店铺的卫生条件符合标准,以免因此而耽误审批时间。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行政许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申请者在申请行政许可时,除了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还需要对可能涉及的问题有所了解,并做好充分的沟通和配合。

行政机关在审批行政许可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做出审批决定,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行政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行政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某市环保局作为负责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各类污染企业的监管。

2018年,某市环保局在例行环境监察中发现,某化工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超标。

经过调查取证,某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化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立即整改,并缴纳相应的罚款。

然而,该化工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环保局的决定违法,遂向某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双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二、案件事实1. 违法行为:某化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到外部环境中,导致周边地区环境受到污染。

2. 行政处罚:某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某化工企业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3. 行政复议:某化工企业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环保局的决定违法,遂向某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三、争议焦点1. 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某化工企业认为,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且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

2. 行政处罚的合理性:某化工企业认为,10万元的罚款数额过高,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

四、案例分析1. 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已向某化工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环保局也充分听取了某化工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因此,某市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程序合法。

2. 行政处罚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正确答案](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

可见,该通告是针对定点屠宰这一特定的事和甲、乙、丙、丁这一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一)项可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乙、丙、丁可以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乙、丙、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理由如上题所述。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

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公正——梁某衡等8人诉广州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法行政许可一案分析

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公正——梁某衡等8人诉广州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法行政许可一案分析

LegaI Syst em A nd Soci et yf叁箜!查塾垒兰竺竺!!里型:;誊蠢蟹盟圆圈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公正——梁某衡等8人诉广州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法行政许可一案分析李平惠.摘要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但当前一些行政执法不公的行为仍然存在,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带来影响。

本文以一含行政许可方面的不严格依法执法带来诉讼风险的案例,建议行政执法机关要重视和严格依法行政,以提高执法效果。

关键词行政许可依法行政法制建设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47-02一、案例简介梁某衡等8名原告在广州X X天宇客运公司(下称“天字公司”)任客运班车司机多年,因认为公司长期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行安排他们加班J JU点却不支付加班费等行为,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0年3月8日仲裁开庭时,天宇公司提交了被告(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4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呈批表》(下称“《呈批表》”),用以证明其经被告审批可对原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支付原告加班费。

在确认此情况后,8名原告于今年4月7日提起行政诉讼,将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5月17日进行了首次庭审。

双方诉讼争议的焦点是:I.被告有无法律依据作出该行政许可;2.被告作出行政许可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原告认为:(1)被告许可天宇公司对原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2)被告的行政许可涉及原告重大利益却不告知原告,违反法定程序;(3)《呈批表》在内容、形式以及审批程序上均违反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因而诉请法院判决撤消被告违法许可天宇公司对原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则认为:(1)对天字公司作出的行政许可,是针对该公司的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等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是基于天宇公司具备了法定的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和其所申请岗位的工作性质所作出的;(2)作出该行政许可目的在于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特殊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协商提供条件,该行政许可不能当然地对劳动合同产生影响。

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

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

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何在?(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参考答案】(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而抽象行政行为是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市政府的通告针对的事特定,即确认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针对的人特定,即甲、乙、丙、丁四家屠宰场。

(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行政确认行为。

即市政府先确认甲屠宰场符合(或具备)从事屠宰业务的各方面的条件,然后赋予甲屠宰场专门从事屠宰的法律资格。

案例分析题2 甲县政府及其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性质如何?甲县前几年为发展山区农村经济,投巨资扶持农民栽苹果树,几年过去,苹果树开始大量结果,但由于品种以及土壤、气候等原因,该县所产苹果太小、味酸、色泽不好,因此,苹果的销路一向不好。

该县有一个佳美罐头厂,其生产的“佳美”牌苹果罐头和苹果汁销路一直很好,自从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该罐头厂采购本县苹果作原料以来,销量也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厂决定从外地采购原料,于是与乙县某地号称“苹果大王”的种植专业户刘金龙签订了购买苹果的协议。

1997年8月,刘金龙向罐头厂交付了第一批苹果,因品质优良,罐头厂非常满意,要求刘金龙继续向该厂提供苹果。

因佳美罐头厂过去是县苹果最大的买家,现罐头厂不购买本县苹果作原料,对于本来就打不开销路的果农,更是雪上加霜,大量的苹果无人采,大批的苹果烂掉,果农纷纷找到政府想办法,1997年8月底,县政府一位副县长找到佳美厂厂长,要求该厂不要到外地购买苹果,用本地苹果做原料。

行政案例分析

行政案例分析

行政案例分析I. 案例背景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案例的提起和解决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

行政案例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行政案例,探讨案例所涉及的问题、相关法律依据以及解决方案。

II. 案例描述某地市政府决定在城市 A 中新建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并发出招标公告,要求有意参与招标的企业提交商业项目方案。

公司B看中了这个商机,准备参与招标。

然而,在招标文件中,有一项要求所有参与招标的企业需要提供股东及其持股比例的信息。

公司B由于其股东是敏感人物,担心这些信息的公开将对公司的商业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于是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免除提供股东信息的要求。

政府对此案例的处理涉及到行政法律、商业法和隐私保护等法律领域。

III. 法律分析1. 行政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平、公开、透明、廉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法定职权发生行政纠纷。

2. 商业法依据:根据《公司法》,公司的股东信息属于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的一部分,通常只在需要的情况下才会向外界公开。

根据《公司法》,当公司有合法的商业利益需要保护时,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

3. 隐私保护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公开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对于个人信息的公开,必须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评估。

IV. 案例解决方案针对公司B的申请,政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提供以下解决方案:1. 提供信息合理性评估:政府可以要求公司B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股东的特殊身份,以及公开股东信息可能带来的商业风险。

政府需要对公司的申请进行权衡,确保对商业机密的保护和公开透明原则的平衡。

2. 保密承诺:政府可以与公司B签署保密承诺协议,确保其股东信息仅限于行政机关内部使用,并不得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海事行政案例分析

海事行政案例分析

执法人员查阅该轮机舱舱底水管路图,并在轮机长陪同下对 船舶机舱进行现场勘验,通过勘验检查发现,该轮油水分离 器配套污水泵与机舱各污油、污水收集舱连接,排出管路阀 箱第一个管路阀门上部标注有“SEWAGE”字样,而深入 检查发现,船上已经设置了专门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配套 生活污水泵,在船舶舱底水管路图上这段管路并不存在。另 检查发现,该管路阀门非常活络,尽管阀门后部管路连接法 兰上安装了盲板,但其法兰盘上油漆有明显碰撞脱落痕迹, 证明该管路经常被使用,盲板系经使用后重新安装的。该管 路自舱底污水泵直接连接至右舷船舶生活污水出海口,船上 极有可能使用该管路直接排放污油。执法人员随即要求船方 打开连接法兰进行检查,法兰盘打开后,其内立即流出大量 新鲜的黑色污油,管内壁上也附有大量黑色污油,说明船上 近期使用该管路通过生活污水出海口直接将污油排放入海。 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勘验并做了记录。其后,执法人员又对 船舶其他阀门、管路、泵浦以及出海口进行了检查,未发现 阀门有开启迹象及排污痕迹。
记录簿》,发现该船近一个月来并没有使用油水分离器的记 录(污油柜内的污油无法使用油水分离器处理),也没有进行
排岸接收,在机舱污油柜报警至事故发生的时间内,没有使
用焚烧炉焚烧该油柜内污油的记录。询问轮机长,该船每月 产生的污油量约为5-6立方米,而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测量, 污油柜当时存量为5.4立方米,该轮极有可能使用非法管路 排放机舱污油水。
程序合法:程序合法包括步骤、次序,时限,以及 是否履行程序上的义务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上的 不合法往往导致执法行为无效。
实体合法:是否符合法定的许可条件。
2、行政许可规范性
主要是文书表格制作的规范完整、档案材料的完整 和规范整理等。重要意义在于保存和管理海事执法行为 的原始工作记录,起到海事执法合法合规的证据作用 。

【行政】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案例

【行政】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案例

【关键字】行政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案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行政法概论》期末复习——案例分析案例一八马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某市工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强、黎明负责调查处理。

王强和黎明在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七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

某工商局在听证会举行前提前三天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黎明不予理睬。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黎明当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处罚决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三百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答: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违法之处在于:八马公司没有要求听证工商局就举行听证,不符合法律要求;工商局提前三天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不符合法律要求;涉及商业秘密的听证公开进行,不符合法律要求;本案听证主持人和调查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法律要求;听证会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律要求;案例二张某,女,36岁,蓝永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住县城关镇,在该县东门开办了蓝山礼品渔具门市部。

xx年9月12日下午,张某由于有急事,忘记锁上店门就匆匆离开门市部。

当天深夜,门市部被盗。

小偷行窃时,惊动了门市部对面好运来客栈的店主和旅客。

他们立即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案,但接到报警的值班人员拒不处理。

40多分钟后,小偷打开店门,将所盗物品装上摩托车拉走。

被盗货物价值25000元,被毁坏物品折价500元,共计25500元。

事后,张某多次交涉,要求县公安局赔偿损失,但公安局一直推拖不赔。

张某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县公安局赔偿其全部损失。

问题: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性质?行政赔偿程序上有何特点?本案是否有所体现?本案中,谁应当对张某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答: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性质是违法不作为。

依法行政经典案例分析

依法行政经典案例分析

依法行政经典案例分析篇一:依法行政案例教学依法行政案例教学今天,我们学习的专题是依法行政案例教学,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了解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在,,,,年,月,,日颁布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也就是到,,,,年,要把我们的政府建设成法治政府,最终达到法治政府的理想状态。

现在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四年的时间。

法治政府的理想状态,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要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

下面,我们谈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行为要遵循合法性要求对于什么是合法性要求,它的含义比较简单,指的就是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界定政府职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当然是有限政府,那么,有限政府到底有限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对政府职能的界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政府可以1说是全能政府、万能政府,不仅要管政治,执行政治职能,还要管经济、管生产、管分配,也管消费,事无巨细,全面、直接地管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成功的,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文章中指出的,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

所以,在1988年,我们第一次提出来要转变政府职能,到了2002年,我们对政府职能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在 1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职能是明确了,但是,政府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促使我们在行政管理领域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到了2003年,我们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对于哪些领域的事项需要政府通过行政许可进行管理,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指出,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也就是说,政府在实施行政许可的时候,要遵循四个凡是:凡是老百姓能够自主决定的,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凡是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凡是政府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方式能够解决的,都可以不要行政许可,这一规定,大大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使政府职能的界定更加科学、合理,从以上这些,我2们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职能的界定,从过去的万能政府到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到把政府职能界定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到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对政府职能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更加科学、合理的过程。

行政许可法及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法及案例分析
(国家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文件中,特别强调对不予许可的, 应当制作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加盖公章,标明日期,告知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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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许可的听证
A、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 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B、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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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于举行了听证的行政许可具体事项,就要以听证笔录作 为许可决定的唯一依据,而不能把仅作为一个证据材料,不能在听证以外接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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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及行政 许可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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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的含义、性质和功能
1、什么是行政许可?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 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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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许可的性质
从性质上来看,行政许可不是对申请人的“赋权”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和服务。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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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方面, 明确统一规定了行政许可审批的期 限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 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 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 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如果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 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 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 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 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等。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案例: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

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

分析:1、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条件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相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案例中,刘某申请在小区内设立个体诊所,适用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29条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可知,具体到案例,就是刘某在提交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其一,申请行政许可,要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其二,申请行政许可可以由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申请,不限定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其三,行政许可申请的提交方式多样,只要是书面形式即可。

2、不授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案例内容表示,对于刘某提出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表示异议,认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对刘某所提申请不予批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不具备法定的全部行政许可条件或者不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条件优先者,因而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作出消极的判断而依法作出的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拒绝的书面决定。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行政许可是指国家依法对特定的行为主体进行事前审批,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关活动。

行政许可案例是指通过具体案例来分析行政许可的具体实践和效果。

下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依据,选取一个具体的行政许可案例进行分析。

某市的A公司是一家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和销售的企业,该企业需要进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办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达到国家标准,经营场所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经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等。

A公司先后进行了相关设备的调整和改造,并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材料。

经过初审,A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要求,符合生产特种设备的条件。

随后,行政机关安排了现场检查人员对A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经过核查,A公司的生产设备已达到国家标准,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经营场所和生产车间的卫生环境良好,符合生产要求。

经营人员取得了相关资质证书,并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

初审和现场核查合格后,行政机关向A公司发放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A公司在拿到许可证后,正式开始了特种设备的制造和销售。

行政机关依法对A公司进行了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此案例的分析可见,行政许可在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以便行政机关进行审查。

同时,行政机关还会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实地检验,确保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环境符合要求。

只有企业能够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够获得行政许可。

在获得许可后,行政机关还会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保障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行政许可的案例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和规定,了解行政许可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效果,同时也能够对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工商局错误颁发行政许可的案例

工商局错误颁发行政许可的案例

工商局错误颁发行政许可的案例
案例一;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为鲁山工商局)在行政事务管理中,违法行政,致使一煤矿矿主的合法经营权被非法转让,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被煤矿主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要求法庭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亿元人民币。

今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此案,被告鲁山县工商局被两审法院判决败诉,并被判向煤矿主王大锁赔偿总损失的40%,共计896520元。

案例二:
原告诉称,2014年6月6日,被告向原告核发“闽清县云龙乡老罗电器维修店”营业执照,准许原告在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号的住所经营电器维修。

2014年9月29日,被告以原告申请登记时向被告提交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内容不实为由,作出梅工商市(2014)33号“关于撤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决定”。

原告不服,向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维持决定。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关于撤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撤销,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梅工商市(2014)33号“关于撤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决定”。

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

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

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一场公与私的博弈引言: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的某种管理行为,用于实现政府管理权力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然而,由于行政许可涉及公众利益、个人权益、市场自由等复杂问题,常常引发争议。

本文将从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出发,探讨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并分析其背后的公与私的博弈。

一、案例背景1. A公司的环境污染行为:详细描述A公司的环境污染行为及其对公众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政府的行政许可。

2. 公众的反对声音:介绍公众对A公司环境污染行为的反对,并呼吁政府撤销行政许可。

3. 政府的权衡考虑:分析政府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如经济发展、就业岗位等。

二、公与私的博弈1.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对立:探讨行政许可案例中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之间的矛盾,如何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尊重个人权益。

2. 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分析政府在行政许可中的角色与利益,如经济发展、税收收入等,以及企业的利益,如营业额、市场地位等,二者间的矛盾与平衡。

3. 公众参与与政府决策:讨论公众在行政许可中的参与程度,如公众意见征询、听证会等,以及政府对公众意见的反应和决策是否公正合理。

三、案例分析与比较1. 国内案例分析:以国内某个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为例,详细剖析案件背景、public outrage、政府决策等,探讨案例中的公与私的博弈。

2. 国际案例比较:选取国际上类似的案例,分析其异同之处,如公众参与度、政府决策机制等,以期对国内情况提供借鉴和启示。

四、观点与结论1. 个人观点:提出个人对于行政许可中公与私的博弈的理解和观点,包括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等。

2. 结论总结:回顾全文内容,总结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中的公与私的博弈,并强调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重要性。

结语:在行政许可中,公与私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产生各种争议。

了解并分析这些有争议的行政许可案例,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公共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并为未来的决策提供借鉴和启示。

紧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

紧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

标题:应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的探讨一、引言(约500字)1. 紧急预案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2. 行政许可的概念及意义3. 研究应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的必要性二、应急预案概述(约1000字)1. 应急预案的定义2. 应急预案的种类3. 应急预案的作用三、行政许可概述(约1000字)1. 行政许可的定义2. 行政许可的分类3. 行政许可的原则四、应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的理论依据(约3000字)1. 应急预案与行政许可的关系2. 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与监督需要行政权力的介入3. 应急预案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保护4. 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行政许可的规定五、应急预案行政许可的实践案例分析(约2000字)1. 某地应急预案行政许可的案例2. 案例分析及启示六、应急预案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约2000字)1. 存在的问题a. 行政许可程序不规范b. 行政许可效率低下c. 应急预案制定、实施与监督不到位2. 对策a. 完善应急预案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b. 优化行政许可程序c.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实施与监督七、结论(约500字)1. 应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的理论与实践意义2. 对未来应急预案行政许可工作的展望以下是部分内容:一、引言(约500字)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应急预案作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在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与监督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研究应急预案属于行政许可,对于提高我国应急管理水平和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应急预案概述(约1000字)1. 应急预案的定义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

2. 应急预案的种类应急预案可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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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力不小,优化投 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 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 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 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 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 “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 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 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 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 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 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参考答案
• 1、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69条规定,不符合撤 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12条 第三款和53条,属于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 2、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 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 3、根据69条,撤销不合法,根据53条,拍卖不合法,根 据47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第76条,进行行 政诉讼,要求赔偿。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 “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 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 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 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 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 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 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 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 权,为什么? •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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