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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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一、前言农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而耕地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如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土壤环境,增加土壤肥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成为解决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

本文将针对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提出相关的实施方案。

二、耕地质量现状分析1.土地肥力下降:目前我国耕地普遍存在着土地肥力下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土壤的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结构松散度降低以及土壤肥力逐渐减弱。

2.土地退化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的土地退化问题比较严重,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土壤酸化等。

3.土地资源利用不足:农业用地过度开垦,土地质量逐渐恶化,利用率不高。

4.土地污染严重: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造成了土地污染问题。

三、耕地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1.可持续利用:在提升耕地质量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性,尽量减少对土地的负面影响。

2.生态优先:在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的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尊重自然规律,促进土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3.科学合理:提升耕地质量工程必须遵循科学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规划和实施,确保其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4.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政策引导可以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推动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

四、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1.优化农业结构:通过调整农作物品种结构,合理安排轮作休耕和种植的次序,适当增加绿肥种植面积,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

2.推广有机农业:有机农业种植方式能够减轻对土壤的压力,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有益于土壤的肥力保持和提升。

3.改善土地利用方式:合理利用耕地,推广高效农业种植方式,增加耕地的利用率,保持土地肥力。

4.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投入力度,增加林地和草地面积,有利于土地保护和土壤水分保持。

5.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促进土地的生态建设,减少土地的退化和污染,增加土地的肥力和产能。

菏泽市近年来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菏泽市近年来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菏泽市近年来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分析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鲁中地区,是我国的粮食生产大市之一。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和农民创造财富的重要场所,对于菏泽市来说,耕地质量的变化趋势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对菏泽市近年来耕地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菏泽市的耕地资源分布概况菏泽市总面积1.581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占3193.33万亩。

耕地资源主要分布在市区的中部和南部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宜农作物生长。

近年来,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土地利用的优化调整,菏泽市的耕地面积和质量在不断发生变化。

二、菏泽市耕地质量变化的主要趋势1. 耕地面积稳步减少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菏泽市的耕地面积呈现出稳步减少的趋势。

据统计,近5年来,菏泽市的耕地面积平均每年减少约5000亩,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和山区。

这一现象使得耕地资源的紧缺问题日益突出,也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2. 耕地质量整体上升虽然耕地面积在减少,但是菏泽市的耕地质量整体上升的趋势十分明显。

一方面,农业生产技术的提升和高效农业模式的推广,使得耕地的单产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土地整治和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土地肥力和保肥能力得到了改善。

菏泽市的农作物产量在稳步增加的耕地的质量也在逐渐改善。

3. 耕地环境质量亟待提升尽管菏泽市的耕地质量整体上升,但是耕地环境质量亟待提升的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农业生产活动的不规范和过度施肥、过度使用农药等现象,导致耕地土壤的酸碱度失衡、微量元素紊乱等问题较为突出。

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等现象也比较普遍,需要通过加强土地整治和环境保护等措施来解决。

1. 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菏泽市的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对农业生产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耕地质量的提高,农作物的单产能力逐渐增强,种植业和养殖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

小麦、玉米、蔬菜等优质农产品的产量不断增加,为菏泽市的农产品供给提供了更为充足的保障。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鲁自然资规〔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5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备案入库管理工作,提高备案入库项目质量,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程序,确保新增耕地的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一)规范项目选址。

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要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林业和其他行业规划,纳入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

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划定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实现耕地后备资源有序开发。

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内开发耕地。

(二)明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要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年度补充耕地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财政、林业、环保、水利、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并批复。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年内未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动作废。

对于将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林地保护范围的废弃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的,须县级人民政府先行组织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将废弃的水工建筑用地、内陆滩涂等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的,应根据管理权限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作为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号各市农业农村局:《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2月27日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效,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扶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扶持对象以农民为受益主体,包括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第五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六条农田建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职责,分级管理;(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三)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四)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五)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六)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鲁政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7日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关键阶段。

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激活城乡要素、乡村资源和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优化提升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优质化、乡村田园生态化、乡村产业融合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基层治理规范化、农民增收持续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新向往、新需要。

山东农田土地整治规划方案

山东农田土地整治规划方案

山东农田土地整治规划方案背景山东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作物种植在山东省的农村地区占国土面积的48%以上,农田的保护和开发一直是山东省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山东省的部分农村地区存在土地资源的浪费、破坏和利用不当等问题,农田土地整治的任务十分紧迫。

目标山东省政府确定农田土地整治规划的目标是在五年内,根据山东省现有的品种、规模等方面的特点,将农村地区近一半的农田土地进行整治,保护和发展农村地区的农田资源。

方案一、保护优质农田山东省政府计划在农田土地整治规划中重点保护优质农田。

其中,山东省的沂蒙山区、青岛市、淄博市等地区的优质农田占比最高,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

因此,政府计划通过不同的措施,如集约化利用、优化肥料和农药使用和改进灌溉等,来保护这些农田。

同时,为了避免农田的破坏或浪费,政府将设立赔偿机制,为农民提供一定的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利益。

二、提高农田利用率政府在整治规划中提出,治理农田荒地和低效利用的农田是提高农田利用率的重要措施。

对于农田荒地,政府将通过重新改造和地力调准等方式使其重新具备种植条件,从而提高其利用效率。

同时,在农村地区可以发展一些能够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如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或者种植经济作物等,来进一步提高农田利用效率。

三、改善农田环境政府对农田环境进行改善也是整治方案中的重要措施。

其中,如何进行农业承包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整治是政府的重要措施。

政府计划通过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土地,降低农村土地的环境风险,倡导、探索并实施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从而保障农民健康和农村环境的和谐发展。

四、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政府计划在实施整治规划的同时,发展农业生态观光,将农村地区的山水、民俗文化等天然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增加农村地区的吸引力和活力。

农业生态观光将逐步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道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地区的逐步发展。

实施计划为了实现整治规划,山东省政府将实施以下计划:一、研究制定整治规划方案政府将在2021年至2022年间整理和研究当前农田资源情况,并于2023年出台整治规划方案,把握整治方向和实施步骤。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整治活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土地整治,是指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理,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未利用的宜农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开发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整治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土地整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协调解决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土地整治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其所属相关机构负责土地整治的技术性、服务性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土地整治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2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1.1 背景分析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和农民的生存依托,对于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质量也面临严峻挑战。

因此,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1.2 目标设定- 到2024年,全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耕地面积保持稳定并有所增加;- 到2024年,全国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高,耕地环境质量稳定,并显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到2024年,全国耕地利用率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显著增加。

二、工作措施与任务2.1 加强耕地保护工作2.1.1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政策体系建设,强化耕地保护的法治保障。

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行为。

2.1.2 强化耕地保护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耕地资源监测和评估体系,实时掌握全国耕地面积、质量和利用情况。

加强对耕地破坏和质量问题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破坏。

2.1.3 强化耕地综合整治加大对农村杂乱地块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整治力度,开展耕地改造和生态恢复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耕地质量。

2.2 提升耕地质量2.2.1 加强土壤调查与评价开展全国土壤调查,建立土壤质量数据库,全面了解土壤质地、养分状况、有机质含量等信息,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2.2.2 推进有机肥料和绿色农业发展加强有机肥料和绿色农业的推广应用,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2.2.3 增加耕地保护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财政投入,提供农民耕地保护的奖励和补贴,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农民的耕地保护意识和能力。

2.3 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2.3.1 优化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用水效益。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一)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24.05万亩。

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保护措施1.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

制定下发我市《关于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加强用途管制,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生态退耕、灾毁等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论证等有关补划工作;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优先用于改变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确保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

2.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考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0号),完善我市《聊城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乡、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严格对各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

3.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奖励。

按照省级资金补偿激励办法,市县两级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时,依据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等情况,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奖补,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和耕地保护管理等。

根据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县级政府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调剂指标、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时,对于耕地保护工作到位的县(市区)予以倾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10•【字号】鲁农建字〔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8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2022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4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67万亩(均不含青岛,详见附件1),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为重点,统筹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发展需求,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

统筹整合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确保本次下达任务对应的新立项项目今年12底前全部竣工。

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积极配合做好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及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各市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本地“两区”面积、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储备、考核考评等因素,同时兼顾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黄河滩区、南四湖流域各县、民族乡村、第一书记派驻村、整县推进创建示范县、国家级和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等重点领域,及时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耕地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提升实施方案一、加强土地质量监测和评估1.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利用先进的遥感技术和地面调查手段,对全国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形成相关数据和报告。

二、促进土壤改良和养护1. 推广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的使用,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和保水能力。

2.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采用轮作休耕、绿肥覆盖、有害生物综合防控等措施,增加土壤养分和有机质的积累,提高土壤肥力。

三、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1. 加强灌溉设施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减少土壤盐碱化和水土流失。

2. 加强农田水利管理,建立农田排水和灌溉的监测和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农田排水不畅和灌溉不足等问题,保证农田的良好水分管理。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技术支持1. 推广现代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减轻人工劳动强度。

2. 引进和培育先进的耕地改良和管理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向高效、生态、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五、加强政策支持和经济激励1. 设立耕地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用于耕地质量改良、耕地保护和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

2. 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民采用科学耕作技术和设备,推动耕地质量的提升。

六、加强耕地质量监督和执法1. 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的打击和处罚。

2. 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大众对耕地质量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将能够提升耕地的质量,保证农田的持续良好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制定耕地质量提升目标。

确定耕地质量提升的具体指标和时间节点,如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等,明确实施目标。

2. 强化土壤保护与改良措施。

加强土壤保护和防治措施,如合理轮作、科学施肥、土壤水分管理等,减少土壤退化和污染,提升土壤质量。

3. 推进科学耕作技术。

倡导并推广科学耕作技术,包括合理的耕作方式、精准施肥技术、科学管理措施等,提高农田整体效益和质量。

2024年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

2024年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

2024年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一、引言山东省作为我国最大的农业大省之一,农田资源丰富,农业发展潜力巨大。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田质量,增加农业产出,决定实施2024年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科技创新、资源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全面推进山东农田的高标准化建设,提高农田的保护性耕作能力和产出水平。

二、目标2024年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的主要目标是:1.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全面提升农田建设水平;2.实施科技创新,推动农田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转变;3.提高水土保持能力,推动农田资源可持续利用;4.提高农田的产出水平,增加农业经济效益。

三、主要任务1.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农田资源优越、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示范区将采用现代化的农田规划设计和科技支撑,引导农民采用高效节水的农田灌溉技术、智能化的农田管理手段,并推广适用的农田管理模式。

同时,加大对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财政、技术和人才支持。

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引领全省农田的高标准化建设。

2.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农田生产方式的现代化转型。

加强农田科研力量,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农田科技示范推广,促进农田生产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应用。

鼓励农田生产者创新,采用高效节水的农田管理技术,提高农田土壤肥力和产量。

3.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加强农田水土保持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农田利用方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和肥力。

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修建农田水利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抗旱能力。

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杜绝滥用化肥、农药等不当行为,保护农田环境。

4.提高农田产出水平通过科技创新、土地管理和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的生产能力。

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作业,推广现代化农业种植技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增加农田经济效益。

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农田的交通便利性和劳动效率。

山东高标准农田标准

山东高标准农田标准

山东高标准农田标准
一、建设目标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到2025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3600万亩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50万亩左右。

二、建设标准
1. 土地平整。

田块相对集中,每个田块面积在50亩以上。

田面平整,平均每个田块高差在30厘米以内。

2. 土壤质量。

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5克/公斤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土壤pH值在6.5-7.5之间。

3. 水利设施。

灌溉水源稳定可靠,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灌排渠道布局合理,达到旱能浇、涝能排。

4. 农业机械。

耕作、植保、收获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5. 农业科技。

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种植模式,提高产量和品质。

6. 配套设施。

包括田间道路、输变电设备、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要齐全完善。

三、建设方式
1. 新建。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

2. 改造提升。

对已建成的集中连片、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通过改造提升、补齐短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

3. 生态修复。

对因采矿塌陷等原因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的区域,通过生态修复工程恢复耕地面积和质量。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鲁政字〔2015〕236号•【施行日期】201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鲁政字〔2015〕236号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请审批〈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请示》(鲁发改农经〔2015〕117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委负责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着力规范建设标准,着力明确管护责任,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治理、土壤修复等工作力度,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298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实现全省粮食产能千亿斤。

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四、各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并督促县级政府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具体地块。

要整合涉水涉地各类资金,集中投入,成方连片,统筹治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间的衔接,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1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发文字号】鲁农生态字[2015]15号【发布部门】山东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5.10.14【实施日期】2015.10.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15〕15号)各市农业局(农委)、畜牧兽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8号),更好地指导各地大力推广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相关技术,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省农业厅编制了《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和完善适宜本区域的技术模式,加强示范推广,确保全省耕地质量提升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山东省农业厅2015年10月14日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一、土壤改良修复(一)土壤酸化改良技术模式1.大田土壤酸化改良主推技术针对胶东地区大田pH小于5.5的酸化土壤,主要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等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技术,同时配套实施小麦、玉米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技术。

(1)施用商品有机肥技术:在小麦、花生播种前,亩基施pH>7.0的商品有机肥300 公斤以上,结合耕翻均匀施入土壤中。

(2)土壤调理技术:增施有机肥的同时,施用生石灰或贝壳粉类碱性(弱碱性)土壤调理剂或钙镁磷肥进行酸化改良。

土壤调理剂用量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强弱和质地类型确定,土壤pH值越低用量越大,质地越粘用量越大。

一般生石灰亩用量50~100公斤,其他商品类土壤调理剂80~120公斤。

生石灰要经过粉碎,使用粒径小于0.25毫米。

选择无风天气,在耕翻前人工撒施或农用喷粉机喷施,力求均匀,并尽快耕翻。

商品类土壤调理剂的使用参照产品说明。

钙镁磷肥用量根据配方施肥量确定。

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021 年沂南县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施行方案一、耕地质量的相关现状〔一〕根本情况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生活的最根本的物质根底和环境条件,其中耕地是农业之本,如今耕地总量逐年减少,人均占有量小,用处不稳,质量不断下降,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

2000年我国人均占有耕地约为0.01hm,比1995年人均减少0.01hm,比1991年减少了0.02hm;其中耕地是农业消费最根本的、不可替代的消费资料。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开展对根本建立占地的需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同时因水土流失、沙化和不良耕作等因素,个别区域耕地质量在降低,这使我国的粮食消费面积受到严重的威胁。

为了缓解耕地资源日益紧张的场面,应在全国范围内重视土地整理事业,以增加耕地面积,进步耕地质量。

沂南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沂蒙山区腹地,处东经118°07′-118°43′,北纬35°19′-35°46′,东西宽56.5公里,南北长50.8公里,总面积17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4万亩,辖15个乡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96个行政村、91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81.2万人。

其中大庄镇位于沂南县在东南部,面积144.6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中心镇和临沂市优先开展重点镇。

大庄镇现有人口1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万人,耕地11、2万亩,农业是大庄镇的重点产业。

此工程区土地总面积0.7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5万亩,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

耕作制度为一年二作和二年三作。

通过工程施行,改造根底设施,整地改土,推广先进适用配套技术,可使工程区粮食产量亩增130公斤。

〔二〕建立规划1、工程施行的地点及当地的资源条件工程施行地点主要位于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沟漄村,以及白石埠、西官庄、朱家河等几个村庄,作物种植面积到达3000多亩,地处平原,当地的资源条件非常有利于桔杆还田作业。

2、建立内容的产业现状、开展潜力及开展目的一块土地的好坏取决于土壤有机质是否符合要求,庄稼的生长好坏,取决于土壤有机质上下。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探索通过建立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施用石灰、秸秆还田等轻简、高效、操作性强的技术措施,提高土壤肥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在资金使用上采取物化补助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主体上注重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技术模式和实施方式上强调发挥地方自主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 2016年第2号)关于5年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的有关要求,全面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服务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鼓励农户改善农田管理和耕作措施,升级耕地质量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实现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和保护功能。

提升土壤肥力,防止水土流失,实现黑土地合理持续利用。

建设智慧农业指挥中心,开发黑土地保护大数据平台,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黑土地保护实践中,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集成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音视频技术、3S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及专家智慧与知识,实现黑土地农业生产环境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分析、专家在线指导,为黑土地农业生产提供灾变预警、远程诊断、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

二、目标任务(一)开展土壤肥力保护提升。

开展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工作,面积76万亩以上。

实施区推广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用量增长趋势逐年递减,力争2020年零增长;绿肥鲜草力争达到1500公斤/亩以上,减少化肥施用量10%;秸秆还田率力争达到95%以上,秸秆焚烧现象基本杜绝,稳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肥力。

(二)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

治理土壤酸化,施用石灰,配套开展增施有机肥措施,面积20万亩以上。

实施区pH值小于5.0的酸化土壤pH值提高0.5以上,土壤pH值大于5.0且小于5.5的酸化土壤pH值提高0.2以上,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遏制耕地质量退化趋势。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鲁农土肥字〔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总体部署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9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

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开展省级和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重要支撑。

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县域调查评价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二是严格把好质量关。

各市要加强过程指导,遴选技术依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对县域调查评价数据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核验证把关,确保成果质量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是做好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各市要确立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县域调查评价工作上传下达,联络员名单于7月31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各市统一收集汇总县域调查评价工作空间,并于11月25日前以刻录光盘形式报省土壤肥料总站。

联系人:李建伟,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7月12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鲁农建字〔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各市农业农村局: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近期各地按照全省农田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部署要求,结合国土三调数据,重点组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进一步构建完善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析论证,创新规划编制手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构建自上而下、衔接协调、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体现战略性、突出统筹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操作性,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安排我省的规划目标任务,稳定保障全省1100亿斤粮食产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明确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应包括建设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内容、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保障措施等。

(一)建设目标任务。

要综合考虑当地现有耕地资源、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两区”面积、粮食产能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等因素,充分挖掘可新增耕地(包括盐碱地综合治理后可新增耕地)、园林地改造恢复耕地、适宜发展旱作农业耕地等资源,聚焦提升粮食产能,找准建设潜力区域,全面科学测算本地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改造提升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目标,以及本地区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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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4-2020年)发布时间:2014-12-24访问次数:68 字体:[ 大中小]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耕地质量提升是指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化学投入品,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不断增强耕地可持续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过程。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

加快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对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耕地质量,使其尽快达到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山东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耕地质量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和2020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土地总面积15.79万平方公里(折合2.37亿亩)。

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34.9%,平原盆地占64%,河流湖泊占1.1%。

全省现有耕地1.14亿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8.3%,人均1.17亩。

高产田4445.37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39%;中产田4362.2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38.2%;低产田2592.43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22.8%。

近年来,我省在发展生态农业、提升耕地质量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财政资金投入缺口较大、科技集成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和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比较低等原因,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化肥过量施用问题。

全省年折纯化肥施用量达472.7万吨,占全国化肥施用量的8%,氮肥利用率为30%左右,仅为发达国家水平的1/2。

播亩平均化肥用量27.2公斤,比全国平均用量高6公斤,比世界平均用量高19.2公斤。

超量化肥投入,造成我省土壤酸化、次生盐渍化加重。

近年来我省土壤酸化速度加快,胶东地区尤为突出,pH值小于5.5的酸化土壤面积已达980多万亩。

全省1300万亩设施菜地中,有260万亩发生次生盐渍化。

土壤酸化造成土壤养分比例失调,作物发病率升高,农产品品质下降。

pH值低于4.5的地块,一般可造成作物减产30%以上。

设施菜地种植4年后,土壤盐渍化现象逐年加重,严重影响作物产量和质量。

(二)农药残留污染问题。

全省化学农药年使用总量一般在16万吨左右,农药利用率不到30%,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大部分农药残留消解在土壤、水等环境介质中。

农药残留污染不但对有益生物特别是微生物造成伤害,破坏生态平衡,导致土传病害加重,耕地生产能力下降,而且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及公众身体健康。

(三)地膜残留污染问题。

我省地膜用量近10年来趋于平稳,基本保持在14万吨左右,覆盖面积3600多万亩。

由于地膜厚度小、易破损,基本不回收。

残留地膜可在土壤中存留200—400年,长期使用地膜覆盖的农田中,地膜残留量一般在每亩4公斤以上,最高已达11公斤。

残留地膜不仅破坏土壤结构,降低透气性、透水性,而且影响作物出苗,阻碍根系生长,可导致农作物减产10%以上。

(四)秸秆未有效利用问题。

2013年全省农作物秸秆总量达到8650万吨,其中7000万吨得到综合利用,占秸秆总量的81%。

全省常年秸秆还田面积8000万亩以上,部分地区因秸秆还田技术和配套措施不到位,连年直接还田后,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一是秸秆粉碎程度不够,影响作物出苗和对养分的吸收;二是还田秸秆过多,造成碳氮比失调,土壤肥力相对下降;三是携带病虫害的秸秆未经处理直接还田,造成来年病虫害加重。

(五)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2013年,全省年畜禽粪便产生量1.89亿吨、尿液9436万吨以上,每公顷耕地粪尿负荷达到37.7吨,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吨以上,有15个设区市耕地粪尿负荷超过了欧洲每公顷30吨的限量值。

目前,全省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足40%,大量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排入农田,不仅会造成耕地污染,还会引发动物疫病传播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在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农田受到持续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同时由于农药和畜禽粪便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导致重金属污染来源广泛,源头控制难度加大。

重金属污染不仅可以造成作物减产和农产品品质下降,甚至还会通过食物链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危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工作要以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针对当前影响我省耕地质量的地力退化、农药残留污染、地膜残留污染、秸秆未有效利用、畜禽粪便污染、重金属污染6大问题,重点组织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6项工程,着力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农药减量控害、降解地膜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养殖场沼气建设、重金属化学钝化等一系列新技术、新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技术创新,增加资金投入,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耕地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耕地生产能力的持续增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针对影响耕地质量的突出问题,统筹耕地质量提升与农业产业发展,统筹耕地面积与畜禽养殖规模,统筹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设立建设内容,合理规划区域布局,试点先行、协同推进,分期分批、循序实施。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全省各地耕地资源条件、相关产业发展状况、主要问题形成原因、优势农产品生产潜力等,明确耕地质量提升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相关技术和提升目标,采取试点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加快耕地质量提升步伐。

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按照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思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规范使用技术、使用范围、使用标准,集成推广经济适用、科学有效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

4.政府引导,公众参与。

耕地质量提升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经济效益低,社会生态效益高。

必须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的引导作用,强化舆论导向,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广泛参与的耕地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

1.到2015年,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初见成效,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全省化肥利用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土壤酸化和设施菜地土壤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pH值小于5.5的酸化土壤面积和设施菜地退化土壤面积减少10%。

正常年份下,全省农药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用药量减少10%以上。

全省可控降解地膜推广使用量占总使用量的3%以上,不可降解标准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2%以上。

全省污染修复区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降低30%,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达标。

2.到2020年,农业投入品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严重影响耕地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全省化肥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土壤酸化和设施菜地土壤退化趋势得到有效改观,pH值小于5.5的酸化土壤面积和设施菜地退化土壤面积减少80%以上。

正常年份下,全省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用药量减少30%以上。

全省可控降解地膜推广使用量占总使用量的30%以上,不可降解标准地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精细还田、堆沤还田面积占还田总面积的95%以上。

全省基本实现种养平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全省污染修复区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含量降低60%,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建设内容2014-2020年,分别不同区域、针对不同问题,主要实施以下6项工程:(一)土壤改良修复工程。

以治理土壤酸化和次生盐渍化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功能性有机肥、水肥一体化配套设备、矿物源土壤调理剂,大力推广果园生草技术。

在土壤酸化程度比较严重的胶东地区,施用土壤调理剂,中和酸性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在果园中种植绿肥植物,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调理土壤酸碱度。

在设施蔬菜栽培集中区域,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配套建设微滴灌设施,将施肥和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微生物和有机肥推广力度,有效减少化肥施用量。

(二)农药残留治理工程。

以治理现存残留、控制新增污染为重点,集成推广农药残留微生物治理、农药减量使用、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

在农药残留比较严重的耕地中,施用能够降解农药残留的微生物制剂,缩短农药降解周期。

在农药用量大的农作物重点种植区,推广应用高效施药器械和药效提升助剂,设置杀虫灯、粘虫板等物理防虫设备,应用性诱剂、天敌、生物农药等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效果,有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三)地膜污染防治工程。

以消除地膜残留污染为重点,建立健全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氧化生物双降解生态地膜。

一是立足我省在氧化生物双降解地膜研发生产上的技术优势,大力推广双降解生态地膜栽培技术,充分利用双降解地膜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降解完全、定时可控和生态无害的特点,实现地膜栽培的清洁生产,消除“白色污染”。

二是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合理规划布局,配套相关设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捡拾回收地膜,采取差价补贴的方式,换取新的标准地膜或可控降解地膜。

(四)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为重点,配套建设秸秆收贮体系。

秸秆肥料化利用,主要是推广应用秸秆精细还田、腐熟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和秸秆生产有机肥技术;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是推广应用秸秆青贮微贮氨化等技术;秸秆燃料化利用,主要是推广应用秸秆热解气化、生物气化和秸秆生物质炉技术;秸秆基料化利用,主要是推广应用秸秆养殖食用菌和医用饲用昆虫技术;秸秆收贮体系建设,主要是根据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建设秸秆收贮站。

(五)畜禽粪便治理工程。

以提高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根据养殖规模,选择性推广粪便肥料化利用技术。

一是粪便自然发酵直接还田。

主要是建设集中堆积贮存场所,利用微生物氧化分解粪便,作为肥料直接还田。

二是发酵床粪便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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