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绚丽绽放的法院文化建设之花——访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
法官职业道德(案例版)
2021/10/10
在司法界,黄松有被誉为推动中国法制改革的领军人物、 前途无量的学者型官员。他还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 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 理事、民事诉讼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西南 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有讽刺意味的是黄松有落马后,我国最具权威性的法
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在人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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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5年1月,黄松有的校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卓伦,因代理一起标的上亿的执行案件,在北京华侨大厦宴请 黄松有,希望此案能得到执行和解。陈卓伦承诺,事成之后分给 黄院长律师费300万元,表示感谢。 黄松有给最高法院执行办公 室案件承办人打招呼,并批示:加大调解力度。2007年5月,终 于达成和解协议,陈律师和黄松有商定成立一家公司,将钱划到 这家公司账户。
8月9日下午4时,出席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的439名人大代表,就《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 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进行表决。结果,395票赞 成,赞成票比例高达89.9%,报告终获通过。
这起事件引起海内外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新华社在8 月9日的报道中称,这起事件在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写下 了浓重的一笔,中国宪法学研究的少壮派代表韩大元教授总结说: “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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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实践与
2012年5月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OCIAL SCIENCES收稿日期:2012-05-13作者简介:王红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
法院文化建设实践与探索王红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青岛266109)[中图分类号]D631.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2]专辑-0290-03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法院文化在法院机关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彰显。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对法院文化建设做出部署。
今年以来,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切入点,我院不断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队伍,加快提升法院软实力,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1871年,享有“人类学之父”美誉的英国学者泰勒对“文化”做出如此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
”[1]而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和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等精神财富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财富的总和。
法院文化一词发祥于上世纪末,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后,一些法院借鉴已在中国本土蓬勃发展的企业文化概念,相继提出了文化建院的口号,并进行了实践探索。
在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后,法院文化作为专用名词开始在法院官方文件中出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作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主义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和美翁方谱新曲
和美翁方谱新曲作者:陈伟权来源:《文化交流》2014年第07期闻名世界的河姆渡遗址闪耀着中华民族七千年前的原始文明。
那里的余姚市河姆渡镇翁方村更是奏响美丽乡村的乐曲。
今年4月17日,宁波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副市长张明华召集所辖的11个县(市)、区领导干部,在翁方村举行“三美”乡村建设工作会议。
与会人士在现场领略道德高尚心灵美、社会和谐乡风美、文化丰富生活美的“三美”景象。
村落文化亦醉人翁方村由原翁家、方家两个大村和一批小自然村组合而成。
如今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是近年开辟的新翁方村,举目所及,彩色瓦墙,庄重美观,每套农民房标准面积200平方米上下。
偌大的广场上,设有以“诚、善、礼”为中心的道德长廊;设有大型的露天电子屏幕,让村民看电视如同看电影一样。
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安放在广场上供村民活动与锻炼。
此广场因而获得浙江省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荣誉。
法制文化公园立有六根罗马大柱,寓意加强法制,是古希腊到当代中国文明历史的必然,公园、假山、亭阁、奇石、回廊,又有文化宣传窗。
广场西侧的大型方形建筑巍然屹立,气势雄伟,屋顶红色大字“文化礼堂”令人注目。
文化礼堂内有电视室、图书室、健身室、棋牌室等,二楼是会堂。
村民遇上祝寿、结婚之类喜事,就到文化礼堂欢聚,文化礼堂一年四季文化风情浓郁。
翁方村的文化礼堂不仅设施齐全,还不定期举办文化讲堂,村民喜欢听结合当地乡土历史的文化讲座。
翁方村文化礼堂的特色在于村落文化。
“欢乐大舞台”就是文化礼堂的一个特色项目,那是为村民户外活动专门搭建的舞台。
翁方村的“欢乐大舞台”总面积400平方米,广场可容纳千余名观众。
舞台布置精美,有固定的背景墙,并且配齐了灯光、音响等设施。
每天晚饭后,村民们都会聚集到村里的“欢乐大舞台”,跟着专业的舞蹈老师学习跳舞。
“欢乐大舞台”常常充满欢声笑语。
那里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演出,季季有擂台,年年有会演。
村女子舞龙队、婆媳舞蹈队、腰鼓队、老年排球队等文体队伍各有特色。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为例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目的就是要 求行政机关 、 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做到 依法行政,保证行政行 为的合法与合理 性 。而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法律法规必须 健全和完善 。但是 庄于行政执法责任制 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在理论研究上相对 滞后 ,在实践上又雎显仓促,再加上我
维普资讯
针对现有法规缺位、与现实相脱节 等问题 。要通过加强立法工作来健全配 套法规体系。这是磺I 保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推进的法律保 障
法责任制全面推进的必要前提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规范和促 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新制度,对于改革 中国现行行政管理模式和完善现阶段的 行政执法机制 ,推动和实现各级政府依 法行政 ,都具有十分普遍和非常重要的 意义 。但是 ,由于这项工作开展时 间不 长,宣传教育不够,少数行政机关领导 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此缺乏全面正确的认 识 。因此,必须加强以依法行政为主要 内容的法治教育 。主要是有针对性地抓 好以下 “ 三项教育” ; 一是抓好行政执 法责任制基本理论教育 ; 二是抓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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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体是行政执法 队伍。这支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从某种程 度上决定着行政执法责任Ni否全面推 l 进 。 06 2 0年我市进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体制改革以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力量 有所加强,无论是编制数量,还是人员 身份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但是,面对 繁重的工作任务 ,行政执法力量仍显得 相对薄弱,各县 ( )、区的情况尤为 市 突 出。主要表现为实际在岗执法人员较 少 ,现有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不高,执法
一
始终 。监督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本质特 征和内在机制 ,是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推进的关键环节 。但是 ,从全国各
办理过程和结果进 行公开,使社会各界 能够清晰地 、 直接快速地从 网络上对行 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保障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定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保障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保障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再上新台阶,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决定:一、深化落实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切实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保护,准确把握国家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依法处理涉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平等,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市场地区主体、不同行业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加快推进保护机制的全方位变革,为助推“两个先行”鄞州实践提供最优法治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对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暴力催收、敲诈勒索等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商业贿赂、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宁波文化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宁波文化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作者:张英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16年第09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大力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是提高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宁波文化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文化改革发展的实际,在文化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文化行政职能改革、文化行政审批、文化市场执法、版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文化立法体系有待健全、文化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有待加强等不足。
为了进一步开创宁波文化法治新局,应着力在加快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执法、促进文化法治人才培育、优化文化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文化法治,主要是指以法治方式管理文化领域各类事务、调整文化领域各种社会关系,从而引导、规范和促进文化建设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保障和落实公民宪法上的各项文化权利。
宁波文化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近年来,宁波文化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文化改革发展的实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要求和各项部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文化发展繁荣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文化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文化领域的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从零散到渐成门类,逐步建立起了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发展、人事管理等领域的法规体系,使文化领域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根据初步检索,截至2015年6月,宁波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36部,其中地方法规类5部、地方政府规章类2部、地方规范性文件29件。
文化行政职能改革不断推进。
宁波市是全国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在文化领域率先推进了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又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推进文化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文化领域的“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文化行政审批亮点频出。
近年来,宁波不断率先推进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文化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如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2012年5月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OCIAL SCIENCES收稿日期:2012-05-22作者简介:刘国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工作人员。
浅谈如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刘国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青岛266109)[中图分类号]G631.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2]专辑-0299-03“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支撑。
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法院文化已成为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通过理念文化的引领、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物质文化的展现,在树立人民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促进作用。
笔者在研读有关资料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建构法院文化提出几点浅薄观点。
一、准确把握法院文化的丰富内涵(一)法院文化的概念。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二)法院文化的构成要素。
根据文化学理论,文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物质要素、行为要素和心理要素,分别表达文化的物质实体、行为方式和精神观念三个层面。
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系统的一个分支,同样由物质要素、行为要素、精神要素三个不同层面成。
法院文化的物质要素是以物质的现实表现,是人们能够直观感受的,并能反映法院特点的物质实体,具体包括法院建筑的风格、内部装修、法院的徽志(华表天平、独角兽)、法官服饰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着装、徽章符号、法槌的使用、裁判文书等。
这些都是法院文化最为直观的外在表现。
法院文化的行为要素是法院工作人员(主要是法官)基于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以及思维模式等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内部管理行为、思维模式、社交行为等生活、职业行为规范。
慈心善举暖甬城
慈心善举暖甬城作者:张逸龙甬珉宣来源:《宁波通讯·上半月》2022年第09期8月31日,宁海县慈善总会联合建新赵氏集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大学生助学活动。
在活动中,建新赵氏集团捐赠50万元,结对100名大学生;宁海农村商业银行捐赠89.1万元,助力297位大学生就学。
这些大学生就学期间,两家企业将定期联系他们,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
慈心为人,善举济世。
慈心善举已在宁波蔚然成风。
多年来,宁波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积极创新慈善形式,坚持培育多元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持续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以来,宁波共接收社会捐赠89.77亿元,慈善救助支出63.73亿元,涌现出了“顺其自然”、钱海军等一批具有全国、全省影响力的慈善典型,五次荣登“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慈善事业实现蓬勃发展。
完善顶层设计强化高位推动从2011年出台全国第二部、浙江省首部慈善地方性法规,到2018年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再到2021年将慈善事业“甬有温暖”行动列入全市共同富裕民生领域重点行动之一……多年来,宁波把慈善事业作为助力“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和重点政策导向,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积极构筑慈善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
2021年9月,浙江省民政厅将宁波列为高水平建成“人人慈善标杆区”试点城市。
面对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宁波又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設的实施意见》《宁波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培育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慈善信托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宁波市“慈善空间”创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形成了“一个意见”为统领、多项配套文件为支撑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1+X”政策支持体系,并将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列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宁波从市、区(县、市)两级层面同时发力。
浙江新闻创新奖
浙江新闻创新奖报刊作品类一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4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3件)典型报道(3件)二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7件)突发性事件报道(3件)热点引导(4件)典型报道(6件)三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10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6件)典型报道(8件)广播作品类一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1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1件)典型报道(2件)二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2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2件)典型报道(3件)三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3件)突发性事件报道(2件)热点引导(1件)典型报道(4件)电视作品类一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1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1件)典型报道(2件)二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2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2件)典型报道(1件)三等奖重大主题报道奖(4件)突发性事件报道(1件)热点引导(3件)典型报道(3件)想来生活,从来就不是阳春白雪的神话。
光阴的陌上,总有风自八方来,或许是忧凄,也许是欢喜,无论怎样,都是岁月最真的馈赠。
待到老去的那一日,偶尔有回忆念及了过往,依旧还会有初初的心动,流转了眉眼。
而那一路迤逦而来的美好,一步一步写就两个梅花小楷——日常。
暖阳小窗,无事此静坐。
杯盏光阴,又在指间如风轻过,回首,依稀还是那年秋,低低一低眉,却已是春光葳蕤。
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
是否在这样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一切的纷扰是非,终究会给出一个水落石出的答案。
轻倚初春的门楣,且把盏清风,问心明月,让来者可来,去者可去,宿命里的拥有,一一欣喜悦纳。
而我也只需以花香绕肩的美,步履从容的,走过生命里的山山水水。
若说,那一程走旧的时光,已然温暖了我的眉眼。
那么,在明日那个花满枝桠的清晨,我依旧愿意轻踮了脚尖,重行在与你初见的陌上,只待,与你折柳重逢。
然后,在你温热的耳边,把一些前生来世的故事,反复的吟唱。
只盼,你在莞尔低眉时,与我轻轻的相和。
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2012年2月刊改革与开放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夏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402260)谢国斌(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315200)摘要: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价值理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得总称。
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理性和自觉的文化,具有鲜明的导向、约束、凝聚、激励感召功能。
基层法院文化建设需要遵循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五条路径。
关键词:法院文化基层建设路径选择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抓手。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集中吹响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号角,也给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在此背景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厘清思路,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面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建设符合法院工作和法院管理实际的法院文化,显得尤为迫切。
一、法院文化的概念和内涵(一)法院文化的概念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而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法院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价值理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得总称,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二)法院文化的内涵法院文化作为文化体系一种独特文化现象,总体上由四大部分构成。
一是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法院共同体的价值观念、群体精神等思想意识形态,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和源泉。
主要是指审判意识、审判原则与审判理念。
审判意识首先是法律至上的意识,还包括审判中立的意识,案结事了的意识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审判原则则包括公平正义原则、独立审判原则、审判公开原则等基本原则;审判理念则主要有司法为民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审判效率的理念、职业道德的理念;二是规范文化(或制度文化),它是法院文化的基本载体,是法院机关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和所体现的法治精神,法院制度大致可分为行政办公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审判管理制度等七类;三是行为文化,是指法院行为所具有的精神内涵、所秉持的价值取向、所体现的文化特征;四是物质文化(或物态文化),是物质形态存在的有效内涵的视觉内容,是法院机关为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运行和弘扬法治精神而设立或制作的建筑场所、器物、服饰以及文化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法院文化最为直观的文化要素。
传播法院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人民法院报/2008年/10月/25日/第004版关注传播法院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掠影本报记者张宽明本报通讯员陈忠宇华灵芾居敏金秋十月,记者慕名来到这座获“全国文化模范市”称号的江南名城江阴。
在江阴市人民法院,记者被浓厚的法文化氛围所吸引:映入眼帘的法院主楼呈“山”字型,寓意执法如山;从前方正视紫金穹顶构成的“天平”图案,象征着“公平、公正”。
环绕审判大楼,四周绿意盎然,精美石雕上镌刻着法槌、法典、天平、法治人物肖像和“握手言和”的图案。
穿过庄严典雅的罗马柱廊步人大厅,两幅铜雕,分别为李悝制法经和汉漠拉比法典。
在电梯里,记者不经意间抬头望去,上方镶嵌着天平和利剑。
记者由衷赞叹:江阴法院的法文化到处显现!“精心营造法院文化家园,目的是为了提升法官的内在素养,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
将法文化蕴涵于审判大楼建设之中,从审判场所到办公环境,从法庭内饰到法官礼仪,全方位地营造公平、正义的氛围,从而使法官和公众体验到法律的神圣与权威,进而崇尚法治、恪守公正……”江阴法院院长郑元说。
全国首创:在法治公园建设“法院文化长廊”“先去游览一下江阴法院的文化长廊吧,这是全国首创啊!”办公室主任陶晓东非常自豪地向记者推荐他们的亮点。
今年国庆节,江阴市“法治公园”正式落成,免费开放,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游客。
正是在这座“法治公园”的中间地带,江阴法院营造了一条“法院文化长廊”:整体设计采用围合式布局,左右扇形文化墙面有十六幅展板,既有古代法制人物典范和诚信故事,又有当今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还有法院内设机构及职能、诉讼须知。
长廊不但为公众提供了优美的休憩场地,而且成了百姓了解法院、了解法律的场所。
“普通老百姓如果不打官司,可能一辈子也不到法院,觉得法院很封闭;现在不同了,法院文化长廊的建成,让我们离法院更近了……,法律意识也强了。
”恰逢在这里散步的范老先生告诉记者。
自从法治公园落成后,他每天早上都拎着他的爱鸟到法院文化长廊来。
夏光强、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夏光强、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7【案件字号】(2020)浙02行终40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贺磊贾红霞孙雪【审理法官】贺磊贾红霞孙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夏光强;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当事人】夏光强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当事人-个人】夏光强【当事人-公司】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代理律师/律所】龚永茂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龚永茂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龚永茂【代理律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夏光强【被告】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户籍所在地证人证言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原审期间,各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均由原审法院移交至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材料,经审理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因此,行政机关对于是否公开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具有裁量权。
本案夏光强申请公开的信息,系公安东钱湖分局在处理夏光强房屋被砸案件中的报案、调查笔录,系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公安东钱湖分局不予公开并不违反上述规定。
2010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1.02.16•【分类】工作报告正文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2011年2月16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以走前列为具体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83件,办结14010件(含旧存),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73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24倍,未结案1278件,同比下降15.08%。
审判质量效率主要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
一、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鄞州”建设,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审结刑事案件1331件,同比上升1.84%,判处罪犯2064人,同比下降0.82%,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9人,占总犯罪人数的9.64%。
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突出打击“两抢”犯罪,共审结“两抢”案件108件19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7人;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65件,判处犯罪分子106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共审结27件,判处犯罪分子2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1人。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确保罚当其罪。
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对425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圆桌审判、青少年轻微犯罪前科消灭等举措,推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罪犯,凸显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2009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0.01.2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2010年1月2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鄞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9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努力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实现全面奋进。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735件,同比上升7.2%,审结15078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20.94%,未结案1505件,同比下降18.56% 。
诉讼标的额达22.4亿元。
一、紧扣大局,力保增长能动司法,帮助企业平稳渡过危机。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的影响,自觉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以积极的作为帮助企业平稳渡过危机,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维稳定、解危机、保增长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服务大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两个司法文件,对我区115家销售规模2亿元以上企业涉及诉讼的,慎用保全措施,原则上不采用冻结银行帐户的保全方式,将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和司法重整等法律调节手段,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的生存。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如在审理雅戈尔集团要求确认其使用“DP”标识不侵权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了雅戈尔集团“DP”标识属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的判决。
全国近20家媒体对此案作了报道。
5月,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杂志社共同举办了“金融危机下企业解困之司法对策理论研讨会”,全国27家法院代表共同探讨运用司法职能服务企业的对策,效果显著。
妥善处理金融借贷类案件,维护金融安全。
2008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2.1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2009年2月1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鄞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8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深化“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受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再加上诉讼收费标准下调以及省高院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等原因,我院2008年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历史上首次突破万件大关。
全年共收案13743件,较上年增加3794件,同比上升38.13%,结案12467件,同比上升25.53%,未结案1848件,同比上升223.07%。
诉讼标的额达11.98亿元。
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16件,办结1507件,同比分别上升10.17%和9.20%。
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337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33人,占总犯罪人数的9.97%。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其中审结放火、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重大盗窃案件374件,判处犯罪分子580人;审结毒品案件58件,判处犯罪分子72人;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51件,判处犯罪分子100人。
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28件,判处犯罪分子53人。
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8件,判处犯罪分子30人。
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3.01.2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2013年1月2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强班子、强队伍、强业绩、强形象”为抓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质量新鄞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2576件,办结12623件(含旧存),未结案1022件,诉讼标的总额28.5亿元。
一、立足执法办案,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06件,判决被告人2408人,同比分别上升15.11%和7.84%。
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案件832件1166人,其中12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41件316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90件190人;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9件124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24件33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7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660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等,依法判处缓刑。
新设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刑事、民事、行政类案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加大刑事领域人权保障力度,扩大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全年共为137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4.02.19•【分类】工作报告正文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2014年2月19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质量新鄞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102件,办结1400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2.13%和10.95%,未结案1119件,同比上升9.49%,诉讼标的总额25.16亿元。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更新刑事审判理念,严把案件质量关。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25件,同比上升6.98%,判处罪犯2248人,同比下降6.37%。
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绑架、强奸、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721件,判处罪犯984人,其中8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88件,判处罪犯522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6件,判处罪犯346人;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0件,判处罪犯148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2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8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34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判处缓刑。
进一步推进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发展的若干思考
进一步推进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发展的若干思考作者:史斌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21年第10期甬上先贤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是宁波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宁波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发展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举措,但是王应麟的知名度及其是《三字经》作者的知晓度仍然较低。
鉴于外地城市近年来大力开展《三字经》文化开发研究,与宁波争抢文化IP,宁波亟须在进一步推进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发展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进一步推进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发展的重大意义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
宋代大儒王应麟的著作《三字经》是我国传统启蒙教材,是先人智慧结晶的经典。
它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弥补了儿童教育的空白,所弘扬的道德观念,凝聚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人生体悟和人伦关系,在推动教育普及、弘扬优秀传统、凝聚民族精神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国学和蒙学文化的代表,《三字经》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也甚为深远。
明清时期,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三字经》先后传入日本和欧洲,成为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交流链接的重要纽带,是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表征。
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是宁波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城市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城市市民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也日益成为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根植于四明大地千年古邑的历史和薪火相传的文脉,是宁波人民在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中凝聚的智慧结晶,更是宁波建设成为更具魅力文化强市的不竭动力,为体现宁波城市形象、推动文化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和强有力的支撑。
进一步推进王应麟及《三字经》蒙学文化发展的宁波做法及存在困难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和弘扬《三字经》蒙学文化,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弘扬工作。
举办“王应麟读书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