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安徽省实施招投标办法
安徽省实施招投标办法安徽省实施招投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护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安徽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招标投标范围包括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消除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侵犯正当权益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人的义务第五条招标人应当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条件和标准,保护投标人权益,制定公正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及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说明理由。
第三章投标人的义务第八条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诚信投标,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标人应当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自身的投标条件和标准。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文件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评标、中标等过程,并依法签署合同。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独立、公正、客观执行招标活动的工作职责,保护招标人、投标人和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招标结果进行公正评价。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招标文件的变更情况和疑问答复等情况进行公告。
第五章中标人的义务第十五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工程、交付物资、提供服务等业务,保证合同效力。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规定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和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及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现行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校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
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指各类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考试费等。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教职工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短期培训、档案查证以及资料打印、复印等。
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职工学习和生活,在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教材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实习服装费、户口迁移费、补办各类证卡工本费等。
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第三条收费原则。
学校各类收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由学校在收费发生时即时收取,不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校内单位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代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和合理成本的原则,收费项目仅限于教学大纲等规定必须由学校统一代办的项目。
校内单位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所收款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的收费工作。
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原则上由财务处、总务处、学生处、监察审计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具体收费项目吸收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临时参加领导小组工作。
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招投标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工程、服务等。
第三条采购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采购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过程应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标机构应依法公正地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
4.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设立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采购招投标的具体实施。
三、采购招投标程序第六条采购项目立项。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项目计划,经审批后报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
第七条招标公告。
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计划,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第九条开标。
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并邀请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一条中标公示。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中标通知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理。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前言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管理是医疗机构在购买新设备时必须进行的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疗机构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招标采购的透明、公平、公正,提高医疗设备的采购效率和质量。
二、招标采购的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对于设备类别的招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设备:1.医用影像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X射线机等;2.医用检验设备:如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3.医用治疗设备:如手术台、手术灯、手术器械等;4.医用监护设备:如多参数监护仪、呼吸机等;5.医用辅助设备:如输液泵、注射泵等。
三、招标采购的流程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流程一般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招标公告、投标评审、中标确定、合同签订和验收等环节。
3.1 需求确认医疗机构在购买新设备前,首先需要对设备的需求进行确认。
需求确认包括设备的种类、规格、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所需要的数量。
3.2 招标准备在需求确认之后,医疗机构需要准备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设备的详细说明、技术规格、验收标准、采购合同模板等内容,并注明招标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3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通知。
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医疗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确保供应商的广泛知晓。
3.4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料和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根据预先设定的评审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审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技术支持等方面。
3.5 中标确定中标确定是根据投标评审的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并通知中标供应商与医疗机构进行合同签订。
3.6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中标供应商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正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产品交付期限、价格等内容。
合同签订前应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及附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7 验收设备的验收应由医疗机构组织进行。
学校招标规则制度汇编范本
学校招标规则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和消除不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提高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第三条学校招标采购活动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招标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学校招标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其中,货物指教学设备、图书、办公用品等;工程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服务指教学、科研、后勤等相关的服务。
第五条学校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公开招标应作为学校招标采购的主要方式。
三、招标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研、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七条需求调研应充分了解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需求,确保招标采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编制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经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
第九条发布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接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第十一条开标应公开、透明,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开标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审。
第十二条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标结果应经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中标公示应在学校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校园门诊投标方案
(3)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四、项目实施步骤
1.前期筹备:完成门诊选址、装修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
2.中期建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团队招聘等工作。
3.后期运营:逐步开展各项医疗服务,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五、项目风险防控
-装修:选用环保材料,确保室内环境安全、舒适。
2.医疗设备采购
-根据门诊业务需求,采购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全科诊断设备、急救设备、检验设备等。
3.医疗服务团队建设
-选拔:招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医护人员。
-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考核:设立完善的考核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4.医疗服务项目设置
(1)全科门诊:提供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基本医疗服务。
(2)特色门诊:根据师生需求,开设特色门诊,如眼科、口腔科、皮肤科等。
(3)健康体检:开展师生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4)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为师生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5.医疗服务管理
(1)制定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二、项目目标
1.构建完善的校园医疗服务网络,满足师生日常医疗需求。
2.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3.建立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4.确保医疗服务合法合规,加强医疗安全。
三、项目内容
1.门诊基础设施建设
-选址:根据校园规划及师生需求,合理选择门诊位置,便于师生就诊。
-设计:采用人性化设计理念,合理规划各功能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校园门诊投标方案
安徽省省级政府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进行。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政府采购,贷款方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安徽省省级政府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
2015年在安徽省实施的暂行办法
2 第二章 04 第四章
05 第五章
07 第七章
目录
06 第六章 08 第八章
安徽省为加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提高公共 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益,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该办法,于2015 年6月9日颁布实施
第三十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中心聘请出资人、招标人、招标机构的代表和受聘的专 家组成,总人数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审查投标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 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第四章
招标程序 第十八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省财政厅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招标人的正式委托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九条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招标机构应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售招标文件。 第二十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招标人、招标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第二十一条采用有限招标采购的,招标机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参照招标 公告的有关规定。
最新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最新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平台功能省药采平台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服务,涵盖药品交易系统、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检验试剂交易系统等多个子系统。
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1.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管理药品的集中采购,确保药品价格透明、质量可靠。
根据最新通知,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的集采结果已经执行,采购周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
2. 医用耗材挂网管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平台规范了医用耗材的挂网流程,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对挂网产品进行动态调整。
企业和产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检验试剂采购:平台还负责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确保检验试剂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2023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凝血类、心梗类临床检验试剂的集中带量采购。
最新动态1. 药品价格调整:根据最新通知,平台将进一步规范挂网药品的采购限价申报工作,企业需在2024年8月13日至8月18日期间提交申报价格信息,并进行公示。
2. 医用耗材管理:平台对医用耗材的挂网目录进行了扩围,将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内的医用耗材全部纳入平台挂网采购范围。
3. 药品集中采购执行:平台密切监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的采购执行情况,对于序时采购进度明显滞后的医疗机构,采取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确保采购进度。
公告公示平台定期发布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包括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挂网信息、价格调整、采购结果等。
例如,近期发布的公告包括关于平台部分医疗机构、诊所、定点药房未设置对应医保代码的公告。
联系方式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致力于为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提供高效、透明、规范的采购服务,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新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政策背景平台服务内容省药采平台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服务,涵盖药品交易系统、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检验试剂交易系统等多个子系统。
学校采购投标方案
学校采购投标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教育设施的更新换代,学校采购成为了一项重要而繁琐的工作。
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透明和高效,我们制定了本投标方案,旨在为学校提供优质的物资和设备,满足学校教学和管理的需求。
二、项目目标本次采购项目的目标是获得最适合学校需求的物资和设备,并确保价格合理、供货及时,同时兼顾品质和服务。
我们将全力协助学校实现以下目标:1. 提供高品质的物资和设备,满足学校教学和管理的需求。
2. 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和设备:1. 教学设备:包括投影仪、电子白板、计算机等。
2. 实验器材:包括实验仪器、实验耗材等。
3. 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4. 体育器材:包括乒乓球桌、篮球架、足球等。
四、投标要求1.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税务登记证明。
(2)具备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能力,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产品目录、生产能力和客户评价等相关资料。
2.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招标信、投标函、企业资质证明、产品目录等。
(2)投标文件须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内容清晰、准确,务必保证真实性和合法性。
(3)投标文件需在截标日期前递交,逾期将不能参与评标。
五、投标评审1. 初步评审(1)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投标要求。
(2)初步评审主要根据供应商资质和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进行。
2. 详细评审(1)通过对拟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供货能力、价格、品质等因素。
(2)详细评审将由学校采购委员会组织,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3. 中标确定(1)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将收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并与学校签署采购合同。
学校医务室招标文件范本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我校现对学校医务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名称:学校医务室服务项目三、项目地点:(具体地址:)四、项目内容:1. 医务室的基本建设及设备配置;2. 医务室人员的配备及培训;3. 医务室日常医疗服务及突发事件处理;4. 医务室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采购与管理;5. 医务室相关档案的管理与归档。
五、招标范围:1. 医务室的整体设计、装修及设备采购;2. 医务室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管理;3. 医务室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及使用;4. 医务室相关服务的提供。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投标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开展医疗服务的资质;3. 具有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5.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
八、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4.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____。
九、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___;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2. 开标地点:____。
十一、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____元;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二、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价格、服务承诺、企业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中标候选人;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中标人。
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自主招标采购是指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自行编制招标文件、自行组织评标、自行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为了规范学校自主招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公平性,制定本《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 目的和范围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校自主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保证采购公正、公平、公开,并最大限度地确保学校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自主招标采购活动的所有阶段。
3. 主要职责与义务3.1 采购管理部门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自主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采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制定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规范;•编制采购计划,对采购需求进行评估和预算;•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组织评标和中标工作;•监督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对采购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定期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报送采购活动情况;•对学校采购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2 采购人员学校应聘用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采购人员,具体职责如下:•参与编制采购计划和需求评估;•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建立供应商库并保持更新;•参与评标工作,并提供评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执行情况;•参与采购活动的结算和支付;•参与采购风险评估和管理。
3.3 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招标文件和要求,参与学校自主招标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的业务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具备满足学校采购需求的能力和资源;•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4. 招标采购流程学校自主招标采购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评估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标文件编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
3.招标公告发布:采购管理部门通过学校指定的媒体或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供应商发布采购需求信息。
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制度
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招标工作,保障学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和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二、准备工作第五条采购需求编制1. 学校采购项目需求由采购申请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2. 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确认需求合法、合规、明确、具体,并根据需求编制采购方案。
第六条采购方案制定1. 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采购范围、采购条件、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
2. 采购方案报学校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标文件编制1. 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技术规格、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格式、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等。
3.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公告,公开征集潜在投标人。
三、开标管理第八条开标1. 采购管理部门在开标前应进行场地、设施、资料等准备工作。
2. 开标时,采购管理部门应邀请学校负责人、监督部门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3. 采购管理部门宣布开标纪律,介绍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投标文件审查1. 采购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确保文件保密、完整。
医院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医院招标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医疗设备、药品、医用耗材、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参与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 科学、合理原则:招标文件应科学合理,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 质量优先原则: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选择质量好、信誉高的供应商。
4. 节约资金原则:通过招标采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医院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 院领导担任组长;2. 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3. 法律顾问、财务专家等担任顾问。
第五条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是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标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2. 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接收;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4. 负责招标过程的资料归档和查询;5. 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监督。
三、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方案制定1. 招标办公室根据医院需求,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等;2. 招标方案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2)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等;(3)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退还条件;(4)评标标准和方法;(5)合同条款及违约责任;(6)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招标文件发售1. 招标办公室将招标文件公开发售;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有效证件,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九条投标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保证金;(2)投标报价;(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4)项目实施方案;(5)合同履行承诺书;(6)其他有关材料。
学校采购评分表
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评分表
采购项目:
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技术商务评分项目
(满分25分)
报价分
(满分75分)
得分
合计
(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
服务能力得分
(10分)
(经营范围含实验室一体化设计及装修①有的得10分②无的得0分。)
交货期承诺得分
(10分)
(①供应商承诺交货时间30个日历日完成的得5分,未承诺交货时间的不得分;
②承诺每提前1个日历日完成的得0.5分,最多加5分。)
投标书制作质量得分
(0-1分)
信誉得分
(0-4分)
供应商报价
(元)
最低报价
(元)
报价
得分
(75分)
1
2
3
4
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注:报价得分=————————————————×75(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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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后勤物资、信息设备和耗材、基建项目、维修工程等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规范购销行为,确保购进物品或实施项目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监督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成立院招标采购领导组,人员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主要负责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成立医院招标采购成员库,由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招标采购中心、医学工程部、后勤保障部、信息科、基建科、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院感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相关使用人员组成。
(二)招标采购范围及工作程序凡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后勤物资、信息设备和耗材、基建项目、维修工程等项目均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各项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一、药品类因药品已由安徽省招标采购中心统一实施了集中招标,医院无需再行招标,以下仅为药品的采购程序。
1.常规采购:由招标采购中心根据临床需求定期(每周2次)拟定采购计划,报供货公司采购。
2.临时采购:申购科室填写《药品临时申购单》交药学部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招标采购中心实施采购(5个工作日内)。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经院领导批准后立即执行。
3.新药采购:申购科室填写《新药申购单》,连同相关资质、品种信息等材料交药学部,药学部初审整理后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
药学部将会议确定购进的新药品种目录及信息(新药品种、规格、剂型、生产企业等相关资料)报招标采购中心,由招标采购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实施采购。
二、医用耗材类1.常规采购:由招标采购中心根据临床需求定期(每周2次)拟定采购计划,报供货公司采购。
2.临时用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1)单品种年用量大于5000元的耗材申请科室填写申请单,交医学工程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审批,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由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采购(3个工作日内)。
学校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学校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和招标管理,做到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维护国家和学校的经济利益,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
本办法。
第二章规范采购活动
第二条采购活动的组织
(一)成立采购委员会
1. 根据有关规定组建采购委员会;
2. 确定采购需求、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事项;
3. 制定采购合同模板和其他规定。
(二)制定采购计划
1.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经济预算、需求安排等编制采购计划;
2. 确定采购方式、价格和供货周期等事项。
第三条招标活动的组织
(一)成立招标委员会
1. 根据有关规定组建招标委员会;
2. 确定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等事项;
3. 制定招标文件模板和其他规定。
(二)发布招标公告
1. 根据招标计划发布招标公告,并告知招标范围、投标人条件、开标时间及地点等事项;
2. 保证公告的宣传力度和范围,确保投标人知晓招标信息。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一)履行采购合同的情况
1. 督促供应商履行合同;
2. 制定督查方案和检查记录。
(二)违规处理
1. 对参与采购活动的违规人员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等;
2. 对参与采购活动的违规人员,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校行政部门。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14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09〕3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校办企业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固定资产审计等.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管用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实行管理。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学校、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部、系、处、室、中心)分级管理体制.第八条总务处(资产管理部门)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负责全校的固定资产统一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负责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登记、账卡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维护和使用情况。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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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招标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校内各部门、二级单位使用学校资金进行的各类采购活动,达到校内招标限额的,均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依法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照本办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原则上由财务、总务、资产管理、监察审计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不同的资金渠道和采购部门吸收相应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临时参加领导小组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一)对全校的招标采购工作实行宏观管理。
(二)审查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制度、办法和相关文件。
(三)审议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报校党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协调处理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五)检查指导招标办公室、招标监督办公室、项目承办单位及评标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和招标监督办公室。
招标办设在财务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招标办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招标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七条招标办是学校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学校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健全学校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校内“评标专家库”、“潜在投标人信息库”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根据项目需要,组建各类评标工作组。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招标监督办公室、专家开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五)负责委托校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协调和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的申报,配合并参与相关工作。
(六)负责制作、发布招标公告。
(七)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核。
(八)负责接受投标报名,并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招标监督办公室根据资格预审条件审查投标申请人资质,确定投标人。
(九)负责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十)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以及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十一)需要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招标监督办公室及专家对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履约能力、业绩等进行考察。
(十二)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多方收集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八条招标监督办公室负责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主要职责为:(一)监督检查招标采购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招标采购实施过程。
(三)监督检查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
(四)受理招标采购活动的投诉。
(五)对招标采购制度执行和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的失职、违规、违纪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改建议、责任追究建议。
第九条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向学校招标办送交招标采购申请的,为申请采购项目的实施部门。
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项目招标前的论证、审批及资金落实等准备工作。
(二)向招标办送交招标采购申请表,提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招标项目核心技术指标及服务、培训等要求,建议评标办法。
(三)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内容的答疑。
(四)组织投标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五)参与考察,负责撰写考察报告并交招标办公室备案。
(六)参与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参与评标。
(七)按照学校《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项目使用部门、招标办,牵头完成合同的草拟、会签审核、审批等签订程序。
(八)负责检查中标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协调和督促中标合同的正常履行,组织中标项目的现场验收、报送审计、款项结算、资产移交等工作。
(九)负责处理维保事项。
(十)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条评标工作组的组建及其工作职责。
学校建立由经济、法律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库。
评标工作组根据项目性质,由招标办在招标监督办公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标工作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招标采购范围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校内各部门为完成本部门管理职能或者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的需要,购买货物、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各类仪器设备、特种设备、交通工具,各类家具、文体设备器材、图书教材(含电子类读物),各类医疗药品,各类管理软件、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十二条招标限额。
购买货物:预算资金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单件物品或同种批量物品购置。
工程项目:单项或多项预算资金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建设和修缮项目,含园林绿化项目。
维修、维护等服务:合同预算资金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仪器运行维护、印刷、宣传及展览、建筑设计、工程监理、会议服务、决算审计等服务类项目。
第十三条凡符合国家、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需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一律由招标办负责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情况应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告领导小组。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十四条由学校自行组织的招标采购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学校(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施工方(统称投标方)投标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或施工方投标的招标方式。
第十五条特殊项目招标规定一、接受捐赠的项目。
若捐赠人对施工或供货有特殊要求,且项目实施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符合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要求的,按学校与捐赠人签订的协议办理,并将具体情况书面交招标办公室备案。
二、对于达到招标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招标办提出初审意见,按学校有关议事规则规定,分别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学校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和资产出租出借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废旧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通过招标竞拍方式处理。
第五章招标和投标第十六条招标申请的提交和审核。
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学校批准的立项或采购批文,向招标办提交《安徽医专部门招标采购申请表》,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3.项目清单、主要技术参数、功能用途、验收标准等;基建修缮项目的施工图或方案图及工程量清单等;4.完工或供货时间要求;5.售后质保时间、技术服务支持要求;6.经费来源及预算。
项目实施部门需对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和预算的准确性负责,并不得提供具有排他性的技术要求。
招标办依据学校有关决策规定,对项目实施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采购项目金额大小、技术要求、工程状况、市场行情等,与招标监督小组、项目实施部门会商招标采购方式,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一、招标办依据项目实施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部门、使用部门,草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须知;2.招标项目综合说明,包括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和报价方式等;3.招标方式、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4.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标准;5.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6.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和需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7.交货及提供服务的时间;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其他形式的担保;9.合同主要条款;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相关要求。
二、招标办组织完成招标文件草拟,经参与草拟的各部门审核会签,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布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的招标文件草拟完成后,应由监察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对该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发布招标公告到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邀请招标的,招标办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招标监督办公室等部门,对拟邀请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质量、信誉和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审查或现场考察,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邀请人名单,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发送投标邀请函,编制标书文件,评标细则等,实施邀标。
第十八条审查申请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招标办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对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办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招标监督办公室等部门会商审定投标人。
需要时招标办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第十九条发放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招标办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将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答疑应面向所有投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相关资料、样品等送达招标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过期不予受理。
招标办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由专人签收保存,在评标前不得开启。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项目的首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条开标由招标办主持,招标监督办公室监督,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
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纳入档案管理。
开标程序:1.投标人或其现场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检查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主持人询问投标人对开标程序有无异议,如无异议全体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第二十一条评标。
一、评标由评标工作组负责。
评标工作组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1-2名使用单位代表(公共设施等无明确使用单位的,由项目实施部门代表)外,其余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