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强度自动评定程序(GBJ1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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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来源:发布时间:2004-5-21 14:18: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 验方法,按有关标准对结果中混凝土强度进行推 定。
谢谢大家
➢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 mfcu≥fcu,k+0.7σ0 fcu,min ≥fcu,k-0.7σ0 fcu,min ≥0.85fcu,k
➢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 mfcu≥fcu,k+0.7σ0 fcu,min ≥fcu,k-0.7σ0 fcu,min ≥0.85fcu,k
第三章、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试件组数 λ1 λ2
10~14
1.70 0.90
15~24 ≥25
1.65
1.60
0.85
第三章、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sfcu
n
f 2 cu,i
n
m2 fcu
i1
n 1
式中,fcu,i—第i组混凝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 n—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第三章、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第二节 非统计方法评定 当不满足统计方法评定的条件时,采用非统计方 法评定,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1.15fcu,k fcu,min ≥0.95fcu,k
第三章、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第三节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定 ➢ 能满足以上条件时,判该批混凝土强度为合格,
当不能满足时,判该批混凝土强度为不合格。 ➢ 对不合格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 ➢ 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
σ0 —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是根 据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种混凝土试件计压fcu,i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
值之差 fcu ,i m—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
准差的数据总批数。
注:上诉检验期不超过三个月,且总批数不少于1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建准北京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建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关于发布的通知计建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已现批准本建准施现行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建准定额研究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编制说明本建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在征求全国有关主要内容包括一般混凝土的取样混凝土强度的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如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年月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目录第一章总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第四章第一节统计方法评定第二节非统计方法评定第三节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附录一附录二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附录三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附录四习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表附录五本建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章总则第条促进企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第条本建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第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建准的规注对按设计的工程使用本建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建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建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章一般规定第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建准值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与立方体抗压强度建准值第条立方体抗压强度建准值系指对按建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在用建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第条一个验收批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建准第条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应按本建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第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建准附录二的规定第条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可按本建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三章养护和试验第条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每盘但不超过取样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盘时其取注预拌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第条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似的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第条当采用非建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折折算系数按下列规定采用对边长为的立方体试件取对边长为的立方体试件取第条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应考还应考第条其建准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建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建准第条预试件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应与施工中采用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四章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第一节统计方法评定第条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应由连续的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中第条应根按下列公式确定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注上述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第条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建准差时应由不少于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式中取按表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第条公式计算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第二节非统计方法评定第条其所保留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第三节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第条当检验结果能满足第条或第条或第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第条应进行第条可采按有第条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应满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一混凝土建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的混凝土建号可按附表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的换算附表规范设计在施工中按本建准进行混凝土应先将设计规定的混凝土建号按附表换算并以其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建准值按本建准第四章的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可按换算后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强度建准差采用插值法由附表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二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附表注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三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可根据统计周期内混凝土强度按附表划对预拌混凝土厂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其统计周期可取一个月对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其统计周期可根据实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组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盘内混凝土强度的变异系数不宜大于其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式中盘内混凝土强度的建准差可按下列规定确定在混凝土搅拌地点连续地从每根据试件强度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当不能连续从盘内混凝土强度建但试件组数不应少于其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四习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表注本建准中换算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五本建准用词说明对要求严格程度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严禁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反面词采用不宜写法为的规定或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加说明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无锡市住宅设计室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科研所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上海市混凝土制品一厂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科研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山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综合加工厂沈阳市建筑工程研究所上海铁路局第一工程段韩素芳陈基发杜益彦耿维恕钟炯垣尚世贤熊宗铭李学义胡企才张国民韩春根徐栋厚沈国桢马玉英许玉坤刘天贵史志华张桂芬工程建设建准全文信息系统。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 1988 年 3 月 1 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 1987 〕 1140 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4 〕305 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204 —83 )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4 〕305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 年 5 月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 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1

10—14
1.15 0.9
15—19
≥20
1.05
0.95
0.85
0.85
非统计评定方法
∠C60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 ≥1.15fcu,k
fcu,min ≥0.95fcu,k
≥C60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 ≥1.10fcu,k
fcu,min ≥0.95fcu,k
检验结果评定
五、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第一节 统计方法评定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 (1)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
一致; (2)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
稳定; (3)有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立
方体强度标准差。 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
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五、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20
λ1
1.15
1.05
0.95
λ2
0.90
0.85
五、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s fcu
n
f2 cu,i
nm2 fcu
i 1
n 1
式中,fcu,i—第i组混凝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 n—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五、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非统计方法评定 当不满足统计方法评定的条件时,采用非统计
1.05
0.95
0.85
标准差未知的统计评定方法
mfcu-λ1sfcu 由 ≥0.9fcu,k 改为≥fcu,k
同时λ1 λ2的值作了相应的变化
原标准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λ1
1.7
1.65
1.6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编辑本段]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GBJ-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 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 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主要问题评析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主要问题评析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主要问题评析戴镇潮
【期刊名称】《混凝土》
【年(卷),期】2002(000)003
【摘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主要问题,一是偏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二是强度合格评定采用的三种方法,宽严不一致,且都有不合理之处。

本文加以评析,并提出应统一按标准差已知、以总体均值衡量的一次计量抽样检验方案来制订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标准。

【总页数】5页(P8-12)
【作者】戴镇潮
【作者单位】武警水电第二总队,重庆 4000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712+.3
【相关文献】
1.对"《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主要问题评析”一文的讨论 [J], 冯志华;冯文元
2.对新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若干问题的理解 [J], 刘庆久
3.对《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修订的几点建议 [J], 周文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主要问题分析 [J], 谢松林; 徐大桥; 贾小虎; 邓文锐
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主要问题分析 [J], 谢松林; 徐大桥; 贾小虎; 邓文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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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

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m2计)表示。

第2.0.2条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 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行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

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

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

第三节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
第4.3.1条 当检验结果能满足第4.1.1条或第4.1.3长或第4.2.1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
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第4.3.2条 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
时处理。
第4.3.3条 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
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的换算
附表1.1
┌────────┬───┬───┬───┬───┬───┬───┬───┬───┐
│ 混凝土标号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500 │ 600 │
├────────┼───┼───┼───┼───┼───┼───┼───┼───┤
│ * 1 │ 1.70 │ 1.65 │ 1.6 │
├─────┼─────┼─────┴─────┤
│ * 2 │ 0.90 │
0.85

└─────┴─────┴───────────┘
第4.1.4条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m
22
/ ∑fcu,I -nm f
├────────┼───┼───┼───┼───┼───┼───┤
│ C45
│ 40.9 │ 49.9 │ 49.9 │ 51.6 │53.2 │ 54.9 │
│ C50
│ 54.9 │ 54.9 │ 54.9 │ 56.6 │58.2 │ 59.9 │
│ C55
│ 59.9 │ 59.9 │ 59.9 │ 61.6 │63.2 │ 64.9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查验评定标准(G BJ107 — 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同意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实行日期: 1988 年 3 月 1 日对于公布《混凝土强度查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 1987〕 1140 号依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 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混凝土强度查验评定标准》已经相关部门会审。

现同意《混凝土强度查验评定标准》(G BJ107 — 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本标准实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 GBJ204— 83)中相关查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相关条则自行取消。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详细解说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刊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4 〕305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相关混凝土强度查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宽泛的检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汲取了卓有成效的科研成就,并借鉴了外国的相关标准。

在征采全国相关单位的建议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察会议审察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含: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保养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查验评定等。

在实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累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改正或增补之处,请将建议和相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构造所,以供此后订正时参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 5月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一致混凝土强度的查验评定方法,促使公司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拟订本标准。

第 1.0.2 条本标准合用于一般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查验评定。

有特别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查验评定尚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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