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心得体会:问题线索初核中的“三项原则”和五种方法
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初步核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环节,是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初步调查和了解。
其目的在于判明问题线索的真伪、可查性以及是否具备立案条件,为后续的审查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下面将详细介绍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思路1、明确工作目标在初步核实工作开展之前,要明确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这包括确定需要核实的具体问题、涉及的人员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事实的大致方向。
2、依法依规开展严格遵循党纪国法和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初步核实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进行调查核实。
3、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被核实对象,不先入为主,不偏听偏信,收集全面、准确的证据材料,真实反映问题的本质。
4、保密原则初步核实工作涉及的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跑风漏气,避免对被核实对象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也防止可能出现的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
5、注重效率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初步核实工作,为后续的处理决策提供及时的依据。
二、方式方法1、收集书面材料收集与被核实问题相关的各种书面材料,如文件、会议记录、合同、财务凭证等。
这些材料能够为初步核实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2、谈话了解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包括被反映人、举报人、知情人等。
谈话前要制定详细的谈话提纲,明确谈话的重点和目的。
在谈话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被谈话人的表情、态度和反应,善于捕捉有用的信息。
3、实地走访对于涉及的地点、项目等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实际情况,获取直观的感受和证据。
例如,对于工程项目的初步核实,可以实地查看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
4、函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函询问相关情况,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回复。
函询应当明确具体问题,要求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数据分析运用数据分析的手段,对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进行分析比对,查找异常情况和潜在的问题。
例如,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的财务造假、挪用公款等问题。
纪检线索处置心得体会
纪检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纪检线索处置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参与纪检线索处置的过程中,我深感这是一项责任重大、使命崇高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持续学习和提升的过程。
下面,我将就我个人在纪检线索处置工作中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我深知自己的重要角色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角色。
处置纪检线索是一项需要严谨、细致和耐心的工作,需要全面搜集相关线索、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分析,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我始终牢记“公道自在人心”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不偏不倚地处理每一个线索,保证每一个涉及纪检工作的决策都是公正合理的。
在处理纪检线索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操守、严谨的态度,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其次,紧跟党中央的要求,提高纪检线索处置的效能。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们纪检机关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以确保纪检线索的快速、准确处置。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公安、审查调查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做到线索的及时交流和协同处置,提高了工作的效能。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征集线索,扩大处置的范围和深度,确保没有遗漏任何一个线索。
在繁忙而又高压的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不断学习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处理线索的质量和效率。
再次,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纪检干部。
纪检线索处置工作对于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很高,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判断能力,还需要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
因此,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我们还鼓励纪检干部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的纪检干部队伍越来越强大,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各种复杂的处置情况,提升我们整体工作效能。
最后,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县级纪委查办案件需把握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三个原则,把握一个问题
积极做好县级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三个原则:
一是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是保护干部的原则。
三是处理公平的原则。
慎重立案。
一旦立案,必须把握一个问题,那就是争取办案主动权的问题。
不能因为办案,影响了整体,招惹了领导,使自己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重拳出击,进退自如。
雷霆之势,迅速查办,抓住主要违纪问题,进可深入调查,退可有效惩处。
切忌办案之初,没有预案,无法突破,隔靴搔痒,给被查人以亡羊补牢甚至倒打一耙的反扑之机。
适度沟通,争取配合。
查办案件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得到被查对象的单位领导的配合。
巧妙地与其进行适度沟通,说明立案查处的必要性和决心,使单位领导认识到案件不可不查,获得理解、配合,甚至是支持。
挽救为主,留有余地。
在涉及一些可以减轻处分的环节上,及时提醒和教育被查对象,给予其自救的机会。
在同被查对象打交道的过程,要人性化,要有人情味,生活上充分关心,思想上交心,让他们感到组织的温暖和纪检干部的真
情,而不是对纪检干部的怨恨。
如果我们通过办案,不是树了一批敌人,而是解决了一些问题,交了一批朋友,那么我们的人生就会达到左右逢源的境界。
浅谈案件初核的五种方法
在纪@检@监@察案件的初核中,有时问题线索可能毫无头绪,也可能头绪众多,难以下手,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切入点,采用什么样的初核方式开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先从难度较小的点入手在初核工作中,要提高效率,就应在案件的诸多环节中,先从薄弱环节着手,优先选取初核实施起来较为容易的点开展工作。
一是事实较为清晰的。
在头绪较多、事项较多的线索或疑点中,初核人员应先选择其中掌握信息较为全面、事实整体轮廓较清晰、情节较清楚的点切入。
信息较多,对于事情的研判就会更准确;事实整体轮廓较清晰,就有利于形成初核整体的连贯性,提高效率;情节较为清楚,则会降低初核工作量,缩短初核时间。
二是查证难度较小的。
要优先选择案情较为简单、查证把握较大,证据来源较为单一、存在疑点和矛盾较少、便于实施的线索开展初核。
在证人中,优先选择性格较为正直、正义感较强的证人进行调查;在涉案人员中,应优先选择从犯、偶犯进行调查。
切入点要尽可能小初核工作对案件调查的秘密性有着较高的要求,要求初核人员在实施初核行为时要尽量考虑秘密性,所以初核的切入点要尽可能小。
一是涉嫌范围较小的。
在初核的线索中应该优先选择涉嫌人员较少、涉嫌人员指向较明确的点作为切入点,这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确定初核目标,迅速开展工作,也可以尽量避免初核的盲目性,减少初核的工作量。
二是知情面较小的。
要优先选择知情面较小、事项较为秘密的点开展初核工作,这样的线索还没有被人为扩大,虚假成分相对较少。
而知情面较广的线索,虚假的成分相对较多,而且涉案人员也可能早有应对,不利于初核工作的开展。
三是涉及利益面较小的。
要优先选择涉及利益面较小的点开展初核,对于那些虽然初核价值较高,但是涉及利益面较广的初核点要慎重对待。
比如企业改制、拆迁拆违等,这些虽然是案件的高发点,但是其中矛盾较为激烈,此类问题不适合作为初核的首选,宜放在立案后进行深挖。
把握好初核的时间和时机初核工作在保证准确、稳定的情况下,必须提高速度和效率,查证的速度越快,越有利于案件的下一步开展,应优先选择那些能够确保初核工作顺利开展、迅速完成的点切入。
浅谈案件初核的五种方法心得体会理论文章
浅谈案件初核的五种方法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在纪检监察案件的初核中,有时问题线索可能毫无头绪,也可能头绪众多,难以下手,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切入点,采用什么样的初核方式开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先从难度较小的点入手在初核工作中,要提高效率,就应在案件的诸多环节中,先从薄弱环节着手,优先选取初核实施起来较为容易的点开展工作。
一是事实较为清晰的。
在头绪较多、事项较多的线索或疑点中,初核人员应先选择其中掌握信息较为全面、事实整体轮廓较清晰、情节较清楚的点切入。
信息较多,对于事情的研判就会更准确;事实整体轮廓较清晰,就有利于形成初核整体的连贯性,提高效率;情节较为清楚,则会降低初核工作量,缩短初核时间。
二是查证难度较小的。
要优先选择案情较为简单、查证把握较大,证据来源较为单一、存在疑点和矛盾较少、便于实施的线索开展初核。
在证人中,优先选择性格较为正直、正义感较强的证人进行调查;在涉案人员中,应优先选择从犯、偶犯进行调查。
切入点要尽可能小初核工作对案件调查的秘密性有着较高的要求,要求初核人员在实施初核行为时要尽量考虑秘密性,所以初核的切入点要尽可能小。
一是涉嫌范围较小的。
在初核的线索中应该优先选择涉嫌人员较少、涉嫌人员指向较明确的点作为切入点,这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确定初核目标,迅速开展工作,也可以尽量避免初核的盲目性,减少初核的工作量。
二是知情面较小的。
要优先选择知情面较小、事项较为秘密的点开展初核工作,这样的线索还没有被人为扩大,虚假成分相对较少。
而知情面较广的线索,虚假的成分相对较多,而且涉案人员也可能早有应对,不利于初核工作的开展。
三是涉及利益面较小的。
要优先选择涉及利益面较小的点开展初核,对于那些虽然初核价值较高,但是涉及利益面较广的初核点要慎重对待。
比如企业改制、拆迁拆违等,这些虽然是案件的高发点,但是其中矛盾较为激烈,此类问题不适合作为初核的首选,宜放在立案后进行深挖。
纪检工作心得体会
纪检工作心得体会纪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在这个职位上工作多年,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对纪检工作的一些体会总结。
首先,纪检工作的核心是防腐倡廉。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中心,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
要主动关心群众的利益,积极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
只有人民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才能有意义。
其次,纪检工作的关键是抓住“关键少数”。
我们要善于发现和抓住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尤其是在重大决策和重要岗位上的腐败问题。
要深入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只有对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对不正之风予以纠正,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长久得以巩固和发展。
第三,纪检工作的要点是加强监督。
我们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和政治品质,以自己的言行举止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人。
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效能。
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坚决查处和纠正权力滥用、腐败和不正之风。
只有加强监督,才能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
第四,纪检工作的方法是全面严格。
我们要发挥制度优势,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
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约束机制。
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监督,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只有做到全面严格,才能有效的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第五,纪检工作的目标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们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高尚品格,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约束,培育良好政治文化和价值观念。
只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总之,纪检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和奉献。
通过多年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防腐倡廉,扎实有效地开展纪检工作,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事业长久的健康发展。
我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岗位,砥砺前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思想境界,为党风廉政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做好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初步核实工作的几点体会-副本(精)
细致周密快速准确做好案件初步核实工作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近年来,纪检监察二室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成功查办了宿城区委原常委荣佑文挪用公款、受贿案等大要案件。
这些案件的查办为我们在巩固深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的前提下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发,下面就做好案件检查初步核实工作谈几点体会,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初核准备工作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扎实有效的初步核实工作能够前移调查重心,对相关证据及时加以收集、固定、保全, 有利于把握办案的主动权, 增强调查的隐蔽性,为案件调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深入分析筛选线索,准确选择突破口。
接到领导批示要求初核的反映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线索的人民来信或相关材料后,办案人员要准确领会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线索、材料,根据线索的重要性、可查性、真实性、客观性等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并遵循“对涉案金额求准不贪大,对犯罪事实取精不取多,对证据— 1 —获取先书证后言证,对知情人走访宜近不宜远”的原则选定初核突破口。
2、准确摸清初核对象情况,做到“知己知彼” 。
在梳理线索的同时, 办案人员要在不惊动初核对象的前提下, 尽可能多角度、多方面地摸清他的基本情况,包括其个人、家庭的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兴趣爱好、身体状况、财产情况等,并将所了解的情况与反映的问题进行对照分析,根据初核对象的个性特点、生活阅历等对线索的客观性、可信度、可查性进行理性分析,对工作重点、方向及方式方法形成初步判断,做到“百战不殆” 。
3、强化布局意识,制定周密的初核方案。
一要确定调查重点。
明确需要查清什么主要问题、查到什么程度、需要获取哪些证据等。
二要明确调查方式。
根据线索特点、性质、保密需要、缓急程度决定是单刀直入明查还是隐藏意图暗访,是外围获取证据还是与相关人员谈话,是全面铺开还是重点突破。
如何做好问题线索的初查初核工作
如何做好问题线索的初查初核工作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线索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扎实有效的初步核实工作能够前移调查重心,对相关证据及时加以收集、固定、保全,有利于把握办案的主动权,增强调查的隐蔽性,为案件调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问题线索千差万别,但初核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初核工作。
一、精心部署、周密布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深入分析,确定调查方向。
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线索的渠道仍是以信访举报为主,而群众举报的内容往往繁杂长冗没有重点,需要办案人员对线索和反映材料的内容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仔细研究举报信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按照难以调查、容易调查和线索模糊不清三类进行梳理,把既不惊动调查对象,又十分保密、可安全获取证据作为调查的问题,并遵循“对涉案金额求准不贪大,对犯罪事实取精不取多,对证据获取先书证后言证,对知情人走访宜近不宜远”的原则确定初查的方向,选定初核突破口。
摸清底细,掌握对象情况。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调查开始之初,在不惊动初核对象的前提下,需对被反映人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尽量全方位多角度对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包括其家庭情况、工作经历、人脉关系及财产情况等等,根据被调查人自身的特点开展调查,做到事半功倍。
周密部署,确定调查方案。
一是定好目标,明确“查什么”。
根据分析的线索问题,确定调查的目的和方向,是查个人违纪问题,还是查单位违纪问题,是查经济问题,还是查违反道德行为问题等等;二是确定方法,明确“怎么查”。
根据线索特点、性质、保密需要、缓急程度决定是单刀直入明查还是隐藏意图暗访,是外围获取证据还是与相关人员谈话,是全面铺开还是重点突破。
三是确定人员,落实“谁去查”。
根据需要调查的内容,挑选办案经验丰富、对被调查对象所从事的行业、部门工作比较熟悉的同志确定为案件主办人,再配备一些能吃苦、政治意识强的同志组成调查组,合理分配好人员,做好资源的优化配置。
5工作体会:依纪依规把初核做细做实——准确把握线索初核工作的五点体会
工作体会:依纪依规把初核做细做实——准确把握线索初核工作的五点体会线索初核工作意义重大,直接关系举报反映问题存在与否,是否需要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初核工作难度又很大,大部分被调查人仍在现职工作岗位上,取证、谈话障碍都很多。
除了按照常规的初核要求、措施、方法之外,还应把握以下细节问题。
一、初核中的“三心二意”三心:一是专心。
即全身心投入、心无旁骛、身份带入、日思夜想,全然浸入式状态。
以这样一种工作状态,不论是初核,还是其他任何工作,都会有发现,有突破,有进展,有收获。
二是细心。
违纪者与执纪者,一个躲藏,一个寻找,作为执纪者,必须细心,细之又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无论是对书证材料的调取与研究,还是与谈话对象的交流和沟通,都少不了细心二字。
三是耐心。
初核难,范围大、不明确,询问对象、取证方式多种多样,工作对象有党政领导干部,更有各个流程中的普通工作人员,工作内容涉及各行各业,要沉下心,耐得住,变换角度,反复询问,不厌其烦,直至问到或提取到需要的证据材料为止。
二意:一是时间意识。
一旦发现有关线索,马上就去提取相关证据,当场解决,不给对方任何隐匿之机。
因为初核对象仍在工作岗位上,有关人员顾虑大,如果不即刻提取资料,延误了时机,有关证据材料就可能被隐匿。
二是现场意识。
初核阶段的外调取证,如果静待对方提供材料,有的材料就是层层筛选后报上来的,可能遮蔽了有用信息。
因此,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初核人员去现场取证,与业务人员直接交流,直接翻阅有关书证,这样会有更大的可能发现有关证据和相关线索。
二、初核中的“四个帮手”在初核中,除了一些常见的、必要的初核措施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使用。
一是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搜索功能。
在信息社会,大数据时代,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搜索功能,对举报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的单位、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搜集、分析、整理,既具有便捷、快速的特点,也有利于多侧面、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有关情况。
具体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搜索有关资料:政府网站信息、有关企业网站、有关新闻的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上市公司情况介绍;甚至是招聘启事中有关单位的情况介绍;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有关事迹的介绍;从中了解有关人员的成长经历、人际关系等。
如何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核
(二)弄清背景,明确思路,解决好“查什 么”和“怎样查”的问题;
(三)深入第一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初核的要求
《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规定:“初步核实应当尽力收集证据,并 抓住主要问题进行,注意保守秘密。”
(一)抓住时机,讲究效率; (二)突出重点,准确突破; (三)细致完备,注重细节; (四)缩小影响,保守秘密。
五、初核的程序
初核的程序,是指办案人员在初核过程 中开展工作所应遵循的先后顺序。
(一)办理初核手续。 (二)成立初核组。 (三)制订初核方案。 (四)初核的实施。
(三)制订初核方案
1.初核的依据。主要是相关领导的指示 或批示;
2.需要核实的内容。要把反映主要问题 所涉及的内容逐条列入,不能遗漏;
一、初核的概念 二、初核的意义 三、初核的任务 四、初核的要求 五、初核的程序 六、初核结果的处理 七、初核应注意的问题
一、初核的概念
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 和《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 立案之前对受理和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 法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了解、核查、 证实的活动,简称初核。
初核报告的撰写
初核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二是反映的主 要问题;三是初核的结果;四是存的疑点; 五是处理建议。
初核报告的结构由六部分组成: 一是标题;二是导语;三是被反映人的情 况;四是初核的事实;五是处理建议;六 是署名。
关于反映××(单位、职务)××(姓名) ××等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第一部分:导语(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况);
第二部分:被初核对象简要情况;
第三部分: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核情况: 1.人民来信反映XXX问题。经初核,…… 2.…… 3.…… ……。 第四部分:处理意见及建议。
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初步核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工作。
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其结果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方向和策略。
以下将详细阐述初步核实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思路(一)明确工作目标初步核实的主要目标是了解所反映问题是否存在,以及问题的性质、程度和范围。
要通过初步核实,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同时避免无根据的立案或误判。
(二)坚持实事求是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
(三)注重保密原则由于初步核实工作的敏感性,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信息泄露导致调查工作受阻或被调查对象采取对抗措施。
(四)把握工作重点根据问题线索的性质和反映的情况,确定核实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破。
(五)遵循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初步核实,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方式方法(一)收集书面材料1、调取相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书面资料,了解与问题线索相关的背景信息和工作流程。
2、查阅财务账目、审计报告、合同协议等,查找可能存在的经济问题线索。
(二)进行个别谈话1、与被反映人进行谈话,了解其对所反映问题的看法和解释。
2、与相关证人进行谈话,获取他们所知道的情况和证据。
在谈话过程中,要注意谈话技巧,营造宽松的氛围,让谈话对象能够如实陈述。
(三)实地走访调查1、到问题涉及的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实际情况。
2、走访相关单位和群众,了解他们对问题的反映和看法。
(四)技术调查手段在必要时,可以运用技术手段,如监控录像分析、电子数据恢复等,获取相关证据。
(五)组织专项审计对于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可以组织专业审计人员进行专项审计,查明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六)开展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大量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发现规律和线索。
例如,对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异常波动和不合理之处。
问题线索处置经验
问题线索处置经验
一、对问题线索的重视程度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要依据,对于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对于问题线索的处置,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线索来源和收集途径
问题线索的来源广泛,既可以通过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等渠道收集,也可以通过审计、财务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我们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地收集问题线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处置流程和方法
对于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置。
一般包括初核、立案、调查、处理等环节。
在处置过程中,我们应注重以下几点:
1. 做好保密工作,确保问题线索不被泄露;
2. 严格遵守程序,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 注重证据收集和固定,确保案件查办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反馈和总结经验教训
问题线索处置完毕后,我们要及时进行反馈和总结。
对于成功处置的问题线索,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对于未能成功处置的问题线索,我们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之处,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总之,问题线索处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规范程序、注重保密、加强沟通协调、注重证据收集和固定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取得实效,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是我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好地完成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5工作体会依纪依规把初核做细做实——准确把握线索初核工作的五点体会
5工作体会依纪依规把初核做细做实——准确把握线索初核工作的五点体会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对线索初核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我总结出以下五点体会,以便能够更准确地把握线索初核工作,做细做实。
首先,要明确核查的目标和标准。
在进行线索初核的过程中,我们要明确核查的目标是什么,要明确核查的标准是什么。
只有把准目标和标准,才能确保初核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不同的线索有不同的核查要求,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核查方案,确保每一个细节被核查到位。
其次,要做到客观公正。
在线索初核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带情绪地对待每一个线索。
不论是谁提供的线索,无论是涉及到哪个领域,我们都要以公正的态度对待,不偏不倚地开展核查工作。
同时,在核查过程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不凭主观臆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核查,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第三,要注重细节。
线索初核工作中,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
比如,要对线索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判断,要核查线索提供者的身份和可靠性,要对相关的证据进行初步收集和整理,要核实线索涉及到的人员、时间和地点等等。
只有把握住每一个细节,才能确保初核工作的完整和准确。
对于一些重要线索,我们要进行重点核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关键证据。
第四,要注重沟通协调。
在线索初核工作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需要与不同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有时候,我们需要请示上级领导,有时候,我们需要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有时候,我们需要与线索提供者进行面对面的谈话等等。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沟通的耐心和技巧,要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反馈。
只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才能使核查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最后,要及时总结和反馈。
在线索初核工作结束后,我们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
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初核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同时,要及时向线索提供者反馈初核结果,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这样可以增加线索提供者的满意度,也可以让我们的工作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肯定。
纪检监察工作中进行问题线索处置应当掌握的“五种方式”
纪检监察工作中进行问题线索处置应当掌握的“五种方式”线索处置情况审核有哪些常用方法问题线索处置是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源头,关乎反腐败成效。
严格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审核,是确保处置精准到位的关键环节。
下面,笔者围绕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情况,举例介绍审核中的几种常用方法。
第一种:从处置方式上审核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线索处置分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
这4类处置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情形。
实践中,要通过认真分析研判,然后确定采取哪一种处置方式。
例如,2017年某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该市某区委原书记、市委原副秘书长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勾结,为该公司在变更容积率、免除出让金利息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的问题线索,决定对刘某进行函询。
函询后,刘某表示不存在被反映的问题。
承办部门拟予以采信了结处理。
根据中央纪委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有关规定,谈话函询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类是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另一类是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难以查证核实。
但群众举报的刘某上述问题线索,指向较为具体,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有一定的可查性,且可能存在串供等情形,不宜采取谈话函询方式,故建议予以初步核实。
后经过初核,相关线索查证属实,刘某被立案审查调查。
第二种:从取证措施上审核对问题线索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的,实践中需要通过谈话、调取、查阅等措施收集证据。
但个别基层纪委取证方式不合规,或者过于简单粗放,影响了证据效力和事实判断。
例如,2017年某市开发区纪委将群众举报该开发区下辖某村党支部书记借审批村民建房向村民索要钱财的问题线索,交由该村所在街道纪工委核查。
街道纪工委核查组联系该村民了解情况,因该村民在外地务工,承办人员遂通过电话询问,该村民心有顾忌,对被索要钱财一事予以否认。
街道纪工委据此作出予以了结的建议,并报区纪委。
其后,区纪委安排人员予以审核。
经审核发现,该村民的言证系关键证词,直接影响该村党支部书记违纪事实是否成立。
浅谈案件初核的五种方法心得体会理论文章
浅谈案件初核的五种方法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案件初核是司法机关开展案件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检察官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
经过初核,可以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证据,为进一步的调查和审判打下基础。
本文将浅谈案件初核的五种方法,并提出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立案调查法。
案件初核的目的是确定案件是否具备立案和调查的条件。
立案调查法是最基本的一种方法,主要是通过搜集和初步分析案件材料、询问涉案各方等手段,判断案件是否涉嫌犯罪,是否达到立案和调查的标准。
对于初次接触的案件,我会仔细研读案件卷宗,理清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关键问题,再结合询问和调查,作出初步定性。
三、系统分析法。
案件初核是根据现有的案件材料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和判断的方法。
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我会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案件中的重要问题和可疑点进行深入思考和辩证分析,以便更加准确地判断案件的性质和要素。
五、内外协作法。
案件初核是一个琐碎而繁杂的过程,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和协作。
在案件初核的过程中,我会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相关专家等各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案件的初步审查和调查工作。
通过内外协作,可以提高案件初核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案件初核是司法机关开展案件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案件依法办理至关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和研究,提高案件初核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积极贡献。
必须收藏!制定初核方案的“五步法”
必须收藏!制定初核方案的“五步法”问:怎样制定初核方案?答:根据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手续。
核查组要认真分析问题线索,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熟悉政策,做好准备,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总体思路、核查措施、人员分工、安全预案、办案保障等五个部分,我们结合办案实践,对如何制定方案谈几点认识。
01总体思路要明确包括需要查清的具体问题,工作的总体原则等。
一要梳理需要查清的具体问题,把反映的主要问题所涉及的内容逐条列入,避免遗漏,并对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进行分析。
二要抓住初核工作的重点,各类问题线索的重点不同,但都离不开具体的“人”和“事”,对于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来说,还与“财”紧密关联。
因此,初核时要明确重点,从中找出疑点、发现问题。
三要把握初核工作的总体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快速准确、注意保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初核工作。
02核查措施要具体包括开展核查工作的时间节点、先后顺序,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谈话和外查工作的范围、步骤,涉案款物处置的预案,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的对象范围等。
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统筹安排时间。
对初核各项工作按先后顺序、难易程度进行排列,确定好每一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提高初核的质量和效率。
二要讲究初核策略。
一般来讲,初核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先外后内、先小后大的策略逐步展开,从事实较为清楚、知情面较小、查证难度较小、操作性较强的点打开缺口。
三要综合使用措施。
根据问题线索的实际情况,综合使用查询、调取、鉴定、勘验检查等措施,视情使用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既不能千篇一律,所有措施都用;又不能贪图省事,该用的措施不用。
03人员分工要合理包括核查组的组长、组员等人员情况及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一是组长由承办部门的人员担任,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以及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等情况,确定初核人员,成立核查组。
1462 2020年纪监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研讨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三要领
14622020年纪监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研讨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三要领14622020年纪监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研讨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三要领做到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并不是一项简单工作。
当前问题线索处置中存在的不精准、不科学、不及时等问题,使执纪执法工作综合效果受到了一定影响。
以笔者之见,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要把握三个要领。
一要准确掌握“四种处置方式”的核心要义。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这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问题线索的四种处置方式,掌握每种处置方式的核心要义,是处置好每一条问题线索的基本。
但是,由于对“四种处置方式”把握不准确等原因,实践中出现了厚此薄彼的现象,时常把“初步核实”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最主要方式,运用其他三类方式处置的往往很少。
这不但造成初核工作压力大,成案率低,而且严重影响监督执纪执法的治理效能。
其实,“初步核实”主要是指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比较具体、具有可查性,且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采取的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注重维护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谈话函询”却不同,它是及早有效处置问题线索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给被反映人一个向组织如实说明或者解释问题的机会,其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人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及时纠正,以实现《规则》第二十六条“经常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促使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的初衷。
所以说,对于一般性的问题线索,即便是比较具体的,通常应当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高直接谈话比例。
“暂存待查”比较好把握,但对“予以了结”的把握还需进一步提升,主要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者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而采取的处置方式,包括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和行政部门作出了恰当处理的,或者已查证核实作出结论而又重复举报等情况。
纪检初步核实方案
纪检初步核实方案背景为了维护党纪国法,加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减少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地方都设置了纪检监察机构,这些机构都根据法律规定展开着日常工作。
纪检机构的职责之一就是通过核实情况来查清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果发现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初步核实方案是针对某些可能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初步的核实,并通过初步核实来了解情况,便于下一步的工作。
内容在开展纪检初步核实工作之前,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原则:1.依据党章和相关法规制度,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核实,不得私自对党员干部展开调查;2.初步核实只是收集证据,不能形成对党员干部的定性处理决定;3.初步核实的内容应该合法合规,不得侵犯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了解了以上原则之后,纪检初步核实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派出核实组纪检初步核实的具体工作需要指派一些有经验、有能力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核实组,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核实。
组成核实组的干部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不得私自对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并严格保守所涉及的相关信息。
2. 收集证据核实组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了解被核实党员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收入情况、家庭情况等信息。
同时,核实组需要获取其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或涉及其工作、生活的其他人员的证言及相关文件资料等。
3. 形成初步核实报告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核实组应该形成一份初步核实报告。
初步核实报告应该包括被核实党员干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危害影响等内容。
4. 研判结论并提出意见在整理归纳初步核实报告后,核实组需要开展初步研判,形成相应的问题研判结论,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结论纪检初步核实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初步核实来了解情况,便于下一步的工作。
在初步核实工作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同时要围绕问题追根溯源,形成可靠的核实报告,并对问题进行初步研判,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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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心得体会:问题线索初核中的“三项原则”和五种方法
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增加,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待值日益提高,从而也促使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到的问题线索越来越多。
以蜀山区纪委为例,近年来年均信访举报件增长率超过15%。
面对这么多的问题线索,如何高质量地完成线索初核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总结了常用的问题线索初核的三项原则和五种方法,对工作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问题线索初核的三项原则
(一)拟定初核方案必须紧扣问题线索要点
问题线索初核的第一步是拟定初核方案,方案制定前,一定要对反映的问题线索(举报信等相关材料)全面通读,了然于心,对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要拿出方案并进行核查,不能遗漏。
举报人的素质各有不同,在实践中,有的举报信一句话可能反映了多个问题,也有一封举报信翻来覆去仅说了一个问题,这就需要核查人员认真细致地对举报信的内容进行归纳,分类,然后对照拟定初核方案。
这个过程中,调查人员一定要避免主观倾向,不要以自己的想当然来对举报内容进行归纳。
举例来说,有一封信访件举报了一个单位负责人多个问题,其中谈到一年招待费上百万。
这个单位规模不大,一年的支出也才1、200万,可以想见这条反映的情况很可能是失实的,但是在核查中一定要对该单位的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照看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而不能想当然觉得不可能就略过。
(二)线索初核过程必须对照具体规定要求
线索初核的目的是核查被举报对象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那么对违规违纪的定义就必须准确、全面。
在具体核查中,一方面要对照线索内容逐一核实具体情况,一方面也要找准对应的规定、纪律等要求,检验核实到的情况是否存在问题。
不能只核实情况,不了解规定纪律要求;也不能凭自己的想象或者好恶来度量是否违规违纪。
实践中,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要求大家都熟悉并应用,但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提及到的,一些具体的乃至本系统、本地区制定的规定、制度、要求等容易被忽略。
比如招投标项目、人事招聘、重大事宜的决策等,都要找出具体规定核实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注意,就是一些情况看似不合理,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此无规定要求,“法无禁止则可为”,在定性时就不能认定其行为是违规违纪的。
(三)作出初核结论必须坚持言之有理有据
撰写初核报告是线索初核的最后一步,其重点是如实反映初核到的问题情况,还原事实,作出结论。
作出初核结论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顾左右而言他,必须直抵问题核心,给出明确的是否有问题的回答。
在这一环节中,关键是要依据调查阶段获取的证据,如实地呈现事实的本来面貌,换言之,作出初核结论必须坚持言之有理有据,每一项说明都必须有事实支撑,不能自己随意发挥想象或者编造。
初核报告写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撰写人员的文字水平,但更多取决于前期调查、取证的细致程度,调查越充分,取证越全面,报告写的就越准确,结论下的也越果决。
实践中,有少部分调查人员因为经验的关系,在前期作笔录或者取证中遗漏的一些问题,又或者询问时候谈到了,但没有记录入笔录中,到后期不好或者不愿返工,在报告中就凭借自己的猜测或者理解去补全内容,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是对调查工作的不负责任。
二、问题线索初核的五种方法
(一)“内线”调查法
“内线”调查法就是在被调查单位或者和被调查对象有关的人员中寻找熟悉情况的知情人,找其了解具体真实情况。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内线”调查法比较好用,但是也不是万能的,使用此办法有一定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1、调查对象要选准。
要选择了解情况且愿意说真话,替调查组保密的人。
最佳的“内线”就是和被调查对象有仇怨的单位老职工或者利益相关人。
2、调查过程要保密。
“内线”一般都不愿被公开身份,所以一定要在整个调查过程替“内线”保密,并让其信任纪检组织。
3、调查过程不能允诺。
很多“内线”愿意说明情况都怀有私心,在调查过程切忌不能允诺说要对被调查对象怎样,允诺奖励“内线”等,要站在纪检机关的大义角度,感谢其协助调查,可以承诺会有调查结果,但不能在初步调查阶段就夸下海口。
(二)“借船出海”调查法
“借船出海”调查法是指在调查初期为了隐藏调查目的,巧用其他名目达到调查目的。
“借船出海”调查法也是纪检机关常用的一种调查手段。
最大的好处就是既不惊动调查对象又能达到相应的目的。
使用此调查法时应注意:
1、如果能不通过调查对象所在单位调取资料或者达到目的,是最优选择。
2、如果一定需要采取“借船出海”的方式,那么选择的理由一定要自然、充分、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