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爆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所有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工作。
第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发放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填写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人、领用人、发放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发放的器材与申请的器材一致。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领用人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领用人具备安全使用器材的条件。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领用人按照规定使用器材。
第四章清退管理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使用结束后,生产部门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填写清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清退日期、清退人、清退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八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清退的器材与使用中的器材一致。
第十九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清退的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清退的器材按照规定存放。
发爆器管理规定
发爆器管理制度发爆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对放炮器的使用维修管理,使职工养成遵章放炮的良好习惯,杜绝放炮事故的发五、发爆器严禁和起爆钥匙放在一起。
六、发爆器所需电池由使用单位承担,放炮员自配。
七、发现发爆器使用不正常时,应及时检查维修,保证使用正常。
八、报废1、当发爆器无法修复,失去使用功能时,机电区应及时汇报供应科、动力科,由动力科负责到矿灯房进行鉴定后,确定是否报废,供应部依缺口数量应及时补充。
2、鉴定报废的发爆器,由机电去上交供应部,供应科依矿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失、流失,建立回收处置台帐配查。
九、考核1、因维护、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影响生产由调度室依生产影响给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2、机电区将发爆器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纳入日常的检查内容中,不定期进行抽查。
3、发爆器在井下使用,由安全质量部部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十、发现私自打开后盖,罚领用人200元/次。
十一、发爆器是本矿井下放炮专用,不得私自领取做其它用途,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发爆器的使用1、必须使用新型双锁发爆器。
2、发爆器必须存放在地面仪器发放室并上锁,由专人保管发放。
3、发爆器必须进行导通测量,测量合格后再放炮。
4、放炮员保管放炮器起爆钥匙,当班班长保管闭锁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实行连锁放炮。
5、放炮时雷管必须采用串联接法。
各雷管接线头严禁接地,以免出现哑炮。
6、放炮母线必须与接线柱接牢才允许放炮,母线与连接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确保放炮安全。
十二、发爆器的保养和维修1、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严禁在井下打开外壳更换电池。
2、放炮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处存放。
3、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
4、发现放炮器出现以下故障应及时维修:氖灯不亮、开关拨到充电位不充电、充电时振动声音不正常,电容不充电、充电超过20秒ND 不发光、刚充电发光管ND 即亮、冲量下降。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为规范爆炸器材的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爆炸器材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由本单位的管理层负责,并且将制度的具体内容予以公告和通知。
第四条本单位的相关部门和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以各工作岗位的工作手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文档为准。
第二章爆炸器材的管理责任第六条本单位的管理层负有对爆炸器材的全面管理责任,需指派专人负责爆炸器材的管理工作,并设立管理组织。
第七条管理组织的职责包括:1. 负责爆炸器材的领用、归还、存放和销毁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2. 负责制定和修订与爆炸器材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3. 负责对进出库的爆炸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4. 定期对库存的爆炸器材进行清点和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5. 确保仓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的落实;6. 负责对爆炸器材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专人负责爆炸器材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1. 准确填写库存爆炸器材清单,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2. 确保爆炸器材的有效期和质量状况,并定期进行检验和测试;3. 负责进出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炸器材的安全存放;4. 指导和培训使用人员,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知识;5. 及时报告和处理爆炸器材的事故和问题。
第三章爆炸器材的领用和归还第九条爆炸器材的领用和归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领用和归还单进行记录。
第十条领用人在领用爆炸器材时,必须仔细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领用人在使用完爆炸器材后,必须将爆炸器材及时归还,并经过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领用人在使用爆炸器材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系统应当对领用和归还的爆炸器材进行记录和存档,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爆炸器材的存放和销毁第十四条爆炸器材的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设有专门的库房,库房内部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4篇)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器材使用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爆破器材的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爆破器材使用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合理、科学、规范,并注重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爆破器材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第五条爆破器材使用管理采取“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权责统一。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本单位的器材使用管理工作由爆破作业负责人负责并指导。
第七条爆破器材使用管理机构由爆破作业负责人设立,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爆破器材使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爆破器材使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购置、保管和使用情况;(三)组织开展爆破器材使用的培训和考核;(四)负责爆破器材的维修和报废工作;(五)定期检查器材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六)协调处理爆破器材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购置和保管第十条爆破器材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的要求,购买来源应合法合规,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
第十一条购买的爆破器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保管应当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地点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且应标明禁止随意进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掌握器材保管的知识和技能,并轮班值班。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保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私自使用和转让爆破器材。
第四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悉作业流程和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模版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为规范和管理爆破器材的发放和清退,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便捷管理。
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发放和清退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爆破公司、建筑施工单位、采矿企业等。
三、爆破器材发放管理1.发放权限的设定:(1)爆破器材的发放权限分为A级、B级和C级,A级具有最高权限,可以发放所有爆破器材;B级次之,可以发放部分爆破器材;C级最低,只能发放特定爆破器材。
(2)确定发放权限的主要考核因素包括:从业经验、培训情况、安全记录等。
2.申请流程:(1)使用单位或个人需填写爆破器材发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表需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期限等。
(3)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由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3.发放审批:(1)对于A级权限申请,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审批。
(2)对于B级权限申请,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审批并报请上级单位或部门审批。
(3)对于C级权限申请,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审批并报请上级单位或部门审批。
4.爆破器材的发放:(1)发放爆破器材前,发放部门需核对申请材料和发放权限。
(2)发放人员需在发放记录册上进行登记,包括爆破器材的种类、数量、发放日期等。
四、爆破器材清退管理1.清退申请:(1)使用单位发现爆破器材已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时,需填写爆破器材清退申请,并注明清退原因。
(2)清退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单位的基本信息、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数量、清退原因等。
2.清退审批:(1)经过初步审查后,清退申请需提交给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2)审批结果需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并注明是否可以进行清退。
3.爆破器材的清退:(1)凡经审批后同意清退的爆破器材,使用单位需将其交还给爆破器材库管理部门,同时填写清退记录,并由库管人员签字确认。
(2)对于无法修复的爆破器材,需按照相关规定销毁,并将销毁记录备案。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例文(5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例文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爆破器材的领取应根据实际用量和规定的品种和数量进行并登记。
3、严禁同时运输雷管和炸药。
4、严禁将爆破器材交与不具有爆破资格的人携带或使用。
5、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日退库,并作好记录,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回宿舍或放在生产场所。
6、爆破器材管理惩处办法。
6.1用剩的爆破器材必须当日退库,否则对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
6.2爆破工不得将爆破器材交给民工带到爆破点,出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
6.3若由于炮工违反规定,造成爆破器材丢失甚至出现刑事案件者,依法报送公安机关给予责任人刑事处分。
爆破作业指导书l总则矿山爆破员的作业对象是岩石,怎样将矿石从岩体上剥离下来,并且确保周围人员、设备的安全,做到经济合理地对矿石进行开采。
因此,必须对岩石性质及炸药的性质有一定了解。
2岩石的性质2.1岩石的性质包括物理性质、力学性质。
2.1.1岩石是由一种或多种矿物组成的集合体,每种矿物都有各自的物理力学性质,晶体结构和破裂特点。
所以,岩石的性质同它的矿物成份和组织特征有关。
2.1.2岩石的孔隙度、密度、容重也是决定岩石破碎性质的重要因素,总体来说,岩石的孔隙越多,岩石的强度就越低,密度越大,岩石的波阻抗性较高,爆破性能就不好。
2.1.3岩石的力学性质包括岩石的弹性、塑性、脆性。
岩石的弹、塑、脆性对凿岩爆破影响很大,弹性变形,岩石只产生变形而不破碎,结果白白浪费了能量,达不到预期破碎效果,塑性岩石爆破性能较差,而脆性岩石爆破性能效果较佳。
因此,凿岩爆破必须达到脆性破坏效果而又不超过其破坏极限。
2.1.4岩石的强度特征、硬度、磨蚀性岩石的强度特征体现在静载强度和动载强度一般来说,无论是抗压强度还是抗拉强度,动载强度都大于静载强度。
3岩石的分级3.1岩石分级可根据岩石坚固性进行分级,分为最坚固、很坚固、坚固、3较坚固、中等、较软、软弱、七质岩石、松散性岩石、流动性岩石。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三篇)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安全员、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爆破器材指的是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各类器材,包括爆炸物、起爆器材、引爆器材、雷管等。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稳定存放和使用。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购置、领用和退还第七条爆破器材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且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对新购入的爆破器材进行验收,确认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存放。
第九条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符合爆破作业计划和爆破任务的需要,且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退还必须及时进行,不得擅自保留或私自使用。
退还时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验收,确认其数量和质量无误后,方可完成退还手续。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存放和保管第十一条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仓库或保险柜内,且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存放仓库和保险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且必须有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和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任何破损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处置。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保管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和技术知识,且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该职位。
第四章爆破器材的使用和清点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且必须请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指导。
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且必须符合爆破作业计划和爆破任务的要求。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程序进行,且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人连锁发爆器使用管理制度
三人连锁发爆器使用管理制度一、发爆器领用注意事项:1、仪器房:由仪器房值班人员每班进行全面检查发爆器、闭锁钥匙及遥控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放炮员:放炮员要凭牌领取自己的仪器,详细检查发爆器并测试参数,测试合格后领取下井,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在井下私自开盖、损坏、丢失。
3、瓦斯员要凭牌领取遥控器,详细检查摇控器完好情况,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在井下私自开盖、损坏、丢失,升井后交回仪器房,并换牌。
4、班长要凭牌领取闭锁钥匙,详细检查闭锁钥匙完好情况,磁性情况,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在井下私自损坏、丢失,升井后交回仪器房,并换牌。
二、井下使用注意事项:1、放炮钥匙由放炮员负责携带保管,遥控器由瓦斯员负责携带保管,闭锁钥匙由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携带保管。
2、闭锁钥匙具有强磁性,要防止消磁;遥控器内主要是电子元件,要防止损坏妥善保管;因钥匙损坏、保管不善和丢失造成不能放炮的一律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3、每次放炮时,要严格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各自携带好自己的钥匙,三人都必须到达现场,在放炮联系单上签字方可放炮,如果拒签,放炮员有权拒绝放炮,严禁为放炮方便,钥匙三人之间互换或交与一人或交与其他人员。
三、仪器交回注意事项:1、放炮员升井后要及时将发爆器交回仪器房,并保存好自己的仪器牌。
2、仪器房要在放炮员面前检查交回的仪器是否齐全、外壳是否完好,并及时对发爆器的参数进行检测。
合格的上架保存,不合格的要及时检修好,并向值班人员汇报做好记录。
3、遥控钥匙由瓦斯员交回仪器房,仪器发放人员要当瓦斯员面前检查交回的遥控钥匙是否完好。
4、闭锁钥匙由班长负责交回仪器房,仪器发放人员要当班长面前检查交回的闭锁钥匙是否完好。
四、仪器检修注意事项:检修时不得改变仪器的电路结构及参数,以免影响仪器的防爆性能;也不得改变元器件的规格和型号。
为确保煤矿及各项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放炮,绝对禁止在井下检修,如发现故障应带到井上维修,对正常使用的要定期检查其各项工作性能,并逐台填写记录卡片。
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煤矿爆炸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发爆器必须专人专用,放炮员在领取发爆器时必须详细检查外壳、接线柱、固定螺丝、氖灯等是否完好,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规定。
2、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将钥匙立即拔出,摘掉母线扭结成短路。
3、发爆器严禁在井下做短路实验,未接负载不要来回拨动开关,以免损坏泄放电阻。
4、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或长期搁置潮湿处,以免发爆器受潮,影响其性能。
5、长期未使用的发爆器,连续开启数次,直到氖灯起辉,方可使用,氖灯不亮严禁进行爆破。
6、发爆器应有专人定期检修,排除内潮,并建立维修档案。
7、维修打开发爆器要特别注意保护其防爆面,以免影响防爆性能。
8、发爆器修复后,须检查其主要性能,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发爆器的电池要定期更换,以保证其有足够的电能。
9、检查爆破母线性能、长度必须符合规定,爆破母线接在发爆器两接线柱上,接线端必须连接牢靠,以杜绝火花。
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虚接。
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11、敷设爆破母线应从工作面向外敷设,严禁由外向里敷设。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严禁与带电物体、设备接触。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或相互交叉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2、爆破母线接头和破损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明接头,两根母线的接头必须错开一定的距离。
13、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准使用固定母线。
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爆破前,爆破母线两端都必须扭结短路并悬空。
14、放炮前不将压柱拧紧或母线裸露,放炮后不将母线拿下扭结短路,放炮母线敷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放炮母线与电缆或电器设备接触的罚责任人200元。
15、检查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爆破用具包括:瓦检仪、发爆器、发爆器钥匙、爆破母线、爆破员作业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爆破材料消耗单、放炮警戒牌、竹木签、口哨、绝缘胶布、放炮手册、连接线等。
关于印发《发爆器管理制度》的通知
陕彬大矿司发〔2021〕69号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发爆器管理制度》的通知矿业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矿业公司制定了《发爆器管理制度》,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2月7日发爆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井发爆器统一采购,集中编号管理,并建立入库台账、测试记录及发放领用记录。
第二条入库发爆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具有煤安标识,煤安证号有效,合格证符合要求。
第三条发爆器是本矿井下放炮专用,不得私自领取做其它用途,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发爆器测试检查应遵循以下标准1.检查发爆器的外壳是否有裂纹,固定螺丝是否上紧,接线柱防尘小盖等部件是否完整,毫秒开关是否灵活。
2.用发爆器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查法爆器放炮冲量是否大于8.7A2ms,检查发爆器是否在小于4ms内输出足够的电能并自动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3.检查发爆器开关拨到充电位是否充电,充电时振动声音是否正常,是否在20S内闪亮完成充电工作,是否存在刚充电发光管即亮等现象。
第二章单位职责第五条部门职责:1.机电管理部负责发爆器的计划、到货验收、入库前性能测试及爆破母线管理。
2.机电管理部负责每周测定爆破作业地点杂散电流并督促现场单位采取措施处理。
3.机电管理部负责全矿职工发爆器知识的培训。
4.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发爆器现场使用的监管工作。
5.材料组负责发爆器的采购及报废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1.通维队负责发爆器的日常领用发放、维修维护、月度性能测试、保管及登记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是现场爆破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发爆器现场的规范使用及维护工作。
第三章相关规定第七条发爆器统一由通维队管理,集中存放在便携校验室,校验室人员必须认真管理好发爆器,摆放整齐,编号管理并登记造册建好台帐。
第八条发爆器入库前由机电管理部安排专人对煤安标识,煤安证号有效期,合格证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使用要求;组织材料组、通维队对发爆器进行性能测试,不符合要求的发爆器严禁入库。
发爆器管理制度
发爆器管理制度
第二百六十条发爆器必须固定到使用人员,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发爆器及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只有在爆破通电时,方可将把手或者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者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闭锁开关孔和爆破钥匙孔必须立即用防尘帽盖好,以防受潮,影响仪器的正常使用。
第二百六十一条发爆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及无毒物处存放。
井下使用的发爆器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干燥无淋水的位置,且不影响爆破作业。
当班工作完毕,爆破工必须把发爆器带到地面,严禁存放在井下。
爆破工必须保护好发爆器,严禁摔打和撞击。
发爆器在工作中损坏时,禁止在井下检修。
第二百六十二条发爆器由专人维修、更换电池,并且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必须定期校验,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严禁使用。
(一)每次维修均要试验发爆器放电时间,均不得大于6毫秒,毫秒开关每月检查一次清洗擦油。
(二)发爆器的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不允许用其它电池代替。
(三)发爆器长期不用时,应将电池取出。
(四)维修时,杜绝碰伤限流电阻的胶封引线,不得改变本质安全电路、电气参数及元件规格型号。
煤矿发爆器管理及考核办法
煤矿发爆器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发爆器管理办法第一条发爆器是矿井开掘爆破作业的主要工具,对矿井爆破作业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实现发爆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条发爆器的购买、领取、使用、退存、回缴、销毁均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购买、领取、使用、退存、销毁发爆器,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发爆器。
第三条各涉爆单位根据当月使用发爆器情况制定需求计划通过集团公司统一进行购买,不得擅自采购未招标入围厂家发爆器。
第四条各涉爆单位发爆器专用管理部门负责发爆器的领取、保管、检测、发放、回收、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爆器专用管理部门负责验收、保管、检测、维护、充电、发放、回收工作,新领的发爆器必须逐台做好编号登记,存放在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
第六条发放人员以“爆破员备案表”为依据进行发放,双方必须当面检测发爆器的各项参数(峰值电压、供电时间、输出冲能是否符合要求),检测合格后,办理发放、领取手续,并做好详细的发放、检测登记。
对于不合格(峰值电压不足、负载电阻超标、充电未达饱和)的发爆器坚决不得发放。
第七条爆破员退存发爆器时,发爆器室保管员必须检测发爆器的各项参数并对发爆器外部进行检查(外壳是否损坏、防尘盖是否丢失等),检测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登记台账。
保管员要及时对退存的发爆器进行卫生清理,防止煤、粉尘渗入导致发爆器失效。
如交回的发爆器有损坏、短缺保管员要及时做好登记并上报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矿民爆办,将追查损坏原因,视情况对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管理发爆器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确保待发放发爆器随时保持电力充足。
第八条经检测失效以及外部有明显损坏的发爆器严禁私自进行拆卸、维修、丢弃,发爆器部门设置专柜上锁暂存,并通知矿供应科作报废处理,报废数量达到10台或二个月上缴一次。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例文(3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爆炸器材的安全管理,维护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存储、使用、运输、销售、处置爆炸器材的各个环节,适用于涉及爆炸器材的各个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爆炸器材的分类和管理机构第一条爆炸器材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爆炸器材分为以下分类:烟火、炸药、燃烧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毒性物品、腐蚀品等。
第二条管理机构1. 爆炸器材管理责任机构:由上级安全管理机构指定管理。
2. 爆炸器材管理部门:由爆炸器材管理责任机构设立。
第三章爆炸器材的存储管理第一条存储场所1. 爆炸器材存储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安全、整洁、通风。
2. 存储场所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报警设备,安全出口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条存储要求1. 爆炸器材应按照类型、规格、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存。
2. 存储场所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烟排烟设施维护,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第三条准入管理1. 存储场所应设立准入管理制度,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
2. 存储场所应制定访客登记制度,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
第四条库存管理1. 爆炸器材的库存应进行登记管理,记录器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核实库存情况。
第四章爆炸器材的使用管理第一条使用人员管理1. 爆炸器材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操作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使用人员在工作前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
第二条使用操作规程1. 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
2. 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地点或场合使用爆炸器材。
第三条工具设备管理1. 使用工具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 不得将工具设备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五章爆炸器材的运输管理第一条运输资格从事爆炸器材的运输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证书。
第二条运输工具运输爆炸器材的车辆应经过检测合格,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3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负责爆炸器材的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要求1. 爆炸器材的购买、储存、使用、维护和报废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并严格执行爆炸器材安全操作规程。
2. 爆炸器材必须具备合法的购买和使用手续,并进行标识和登记。
所有器材必须标注名称、型号、制造厂商、购买日期等信息,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3. 爆炸器材的储存要求如下:3.1 管理部门要负责储存爆炸器材的库房,采取防火、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保证器材的安全。
3.2 库房应设有专门的储存区域,爆炸器材按照类别、规格、性质分别储存,并进行分类标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
3.3 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检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无积尘、无杂物,并注意通风通气。
4. 爆炸器材的使用要求如下:4.1 使用爆炸器材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严禁未经培训和持证人员擅自使用器材。
4.2 使用前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4.3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规操作,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
5. 爆炸器材的维护要求如下:5.1 对常用器材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5.2 维护和检修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并详细记录维护内容和日期。
5.3 不合格的器材必须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并进行相关记录。
6. 爆炸器材的报废要求如下:6.1 报废的器材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2 严禁擅自私留、私卖或向非法途径销毁或处理器材。
三、责任与处罚1. 负责爆炸器材管理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演练计划,并定期检查和评估执行情况。
2. 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且严禁违规行为。
3.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5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矿山分厂内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和各类案(事)件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和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____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在矿山区域范围内储存、购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公司范围内使用、储存的各类____、____、____、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____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爆炸物品。
第五条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公司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内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在落实“三防”(人防、技防、犬防)措施的基础上,必须建立以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二)库房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
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
(四)爆炸物品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的,必须报公司安全保卫部和当地公安机关。
第七条采剥组应按规定到____县民用____器材有限公司购买,严禁私自买卖民用爆炸物品。
第八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____作业时,必须由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1《____员作业证》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操作____。
第九条进行____作业的单位进行____作业时,必须遵守爆____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安全警戒岗哨和标志;在____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始准____。
____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第十条进行大型____作业,必须按规定事先将____作业方案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方准____作业。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二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一、引言爆炸器材的管理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制定本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以确保器材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护。
二、管理目标1.确保爆炸器材的存储、运输、使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
2.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监管和控制,防止非法使用和滥用。
3.提高爆炸器材管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建立健全爆炸器材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管理职责1.爆炸器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巡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2.爆炸器材使用单位:负责制定爆炸器材使用计划,组织爆炸器材的存储和使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3.爆炸器材操作人员:负责爆炸器材的具体操作和使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四、爆炸器材的存储管理1.存储场所:爆炸器材的存储场所应远离居民区和火灾易发区,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灭火设施,保证场所的安全性和防火性。
2.存储条件:爆炸器材应分类存储,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进行分区,防止相容性和相互作用。
3.存储措施:要对爆炸器材进行编码和标识,定期检查和盘点,确保器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对过期、损坏和废弃的器材要及时处理。
五、爆炸器材的运输管理1.运输技术要求:爆炸器材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运输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避免振动、碰撞和高温的影响。
2.运输记录:爆炸器材的运输过程必须留有详细记录,包括起止时间、运输路线、车辆及司机信息等,以备日后查验和追责。
六、爆炸器材的使用管理1.使用计划:爆炸器材的使用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和执行。
2.使用限制:爆炸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滥用和非法使用。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版(4篇)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爆炸器材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爆炸器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爆炸器材的分类和管理第四条爆炸器材按照国家标准分为1类、2类和3类。
公司应根据爆炸器材的性质和用途,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 1类爆炸器材和2类爆炸器材应由公司专门设立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类爆炸器材由相关部门按照特定工作需要负责管理。
第六条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爆炸器材管理规程,明确爆炸器材的采购、存放、使用和报废等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第三章爆炸器材的采购和入库管理第七条公司采购爆炸器材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程序。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确保采购的爆炸器材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九条采购到的爆炸器材应经过专门设立的检验员进行验收,并按照库存管理制度进行入库登记,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四章爆炸器材的储存管理第十条公司应根据爆炸器材的性质和数量,合理规划储存场所,确保安全、稳定和有序。
第十一条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防火、防雷、防爆等设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储存的爆炸器材应进行分类存放,并严格按照库存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随时掌握储存情况。
第五章爆炸器材的运输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对运输爆炸器材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运输方案。
第十四条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运输安全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运输。
第十五条运输的爆炸器材应尽量减少中转次数,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并在运输过程中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第六章爆炸器材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爆炸器材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操作工作。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爆破器材是指用于爆破作业的各类爆破工具、设备、材料等。
第四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机构由主管部门指定,并由有关单位配备专门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爆破器材的专业检测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存放、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的爆破器材;(二)编制和完善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爆破器材的审查和验收工作;(四)组织进行爆破器材的科学、合理和安全的使用培训。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采购、存放与使用第八条爆破器材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
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存放场所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防火、防爆、防盗设施完善;(二)通风良好,避免积存可燃气体;(三)存放区域应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开;(四)存放区域应远离居民区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二)不得超过爆破器材的使用期限;(三)不得私自改动、修理和拆卸爆破器材;(四)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四章爆破器材的检测与维护第十一条爆破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可靠及时。
第十二条定期检测的频率应参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制定,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爆破器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爆破器材的安全培训第十五条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运输以及销售爆炸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经销商、物流公司等。
第三条爆炸器材是指能够发挥爆炸作用的化学药品、炸药、起爆药、雷管等物品。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爆炸器材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爆炸器材管理主体第五条爆炸器材的管理主体是指负责使用、储存、运输以及销售爆炸器材的单位或个人,其具体职责如下:(一)生产厂家应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支持;(二)经销商应对销售的爆炸器材进行质量检测和包装,及时向用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三)物流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爆炸器材进行安全保护和运输;(四)用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使用爆炸器材,并做好储存和运输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六条爆炸器材管理主体应建立健全爆炸器材的台账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定期进行巡检并做好安全记录。
第三章爆炸器材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爆炸器材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技术实力,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市场需求。
第八条生产爆炸器材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采购、仓储、生产工艺流程、成品检测等环节,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九条生产爆炸器材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产品检测和质量控制制度,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并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条生产爆炸器材的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爆炸器材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销售爆炸器材的经销商应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和技术实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销售,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提供售后服务。
发爆器管理制度
发爆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对放炮器的使用维修管理,使职工养成遵章放炮的良好习惯,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发爆器由通风部登记管理、统一发放,发爆器一律凭发爆器器牌领用,发爆器牌丢失应立即去通风部声明作废,声明前如果被人冒领造成丢失,由发爆器牌原持有者赔偿,丢失造成的后果由原持牌人负责。
二.领用的发爆器当班必须交回,不得转交其它班次使用,超过12小时不交者,每台每天扣罚100元。
三.发爆器发放元件价格明细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损坏或丢失的处理1 发爆器 1 台视损坏程度罚款300-1000元2 起爆钥匙 1 把丢失罚款100元四.发爆器严禁和起爆钥匙放在一起。
五.发爆器及其配件除通风部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私自起开后盖,若发现私自打开后盖,罚领用人500元/次。
六.发爆器是本矿井下放炮专用,不得私自领取做其它用途,一经查出矿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
七.发爆器的使用1、必须使用新型双锁发爆器。
2、发爆器必须存放在地面仪器发放室并上锁,由专人保管发放。
3、发爆器必须进行导通测量,测量合格后再放炮。
4、放炮员保管放炮器起爆钥匙,当班班长保管闭锁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实行连锁放炮。
5、放炮时雷管必须采用串联接法。
各雷管接线头严禁接地,以免出现哑炮。
6、放炮母线必须与接线柱接牢才允许放炮,母线与连接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确保放炮安全。
八、发爆器的保养和维修1、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严禁在井下打开外壳更换电池。
2、放炮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处存放。
3、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
4、发现放炮器出现以下故障应及时维修:测量灯不亮、开关拨到充电位不充电、充电时振动声音不正常,电容不充电、充电超过20秒ND不发光、刚充电发光管ND即亮、冲量下降。
5、维修中杜绝碰伤限流电阻的胶封引线,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和胶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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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爆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方针,促进矿
井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
康,强化我矿的发爆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2本标准适用于阳煤寺家庄矿发爆器管理。
2.发爆器检查标准
2.1外套整齐不漏电,防爆间隙不超过0.2mm,充电5~30
秒钟,氖灯发亮表明发爆器正常。
2.2使用毫安式电流表试验,一般50发发爆器充电一分
钟,发电短路电流不低于90mA;100发发爆器充电
20~30秒,放电短路电流不低于70mA。
2.3以上两项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处罚责任人20元。
3.发爆器的检修
3.1无振动声音修理,电池松动、断线无电、三极管损坏,
检修更换。
3.2震荡声音不正常、氖灯不启辉,二极管损坏、充电回
路损坏,检修更换。
3.3震荡声音正常、充电时间长或氖灯不亮,氖灯损坏电
压下降、回路断线、电阻变质,检修更换。
3.4空载放炮时,氖灯不灭、放电电阻损坏、回路断线、
通电片接触不良、检修更换。
3.5刚充电,氖灯特亮、与氖灯所并电阻断线或损坏,所
串电阻变质、短路,检修更换。
3.6分值电压低,氖灯分压电阻变质或受潮、本身启辉电
压下降、检修更换。
3.7冲能减少,主电容容量减少,检修更换。
3.8发爆器的检修必须按照正规操作进行,因操作不当而
造成检修过的发爆器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100元。
4.发爆器的使用
4.1员工领取的发爆器,必须当班交回,如当班没有交回
的要及时汇报调度,没有汇报的处罚责任人20元。
4.2发出的发爆器收回时,发现仪器部分丢失的要扣本人
的牌,并让其所在队的队长开条,月底根据所罚的条
对丢失部件的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4.3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不汇报的罚责任人20元。
丢
失仪器人员要照价赔偿。
4.4仪器房工作人员丢失发爆器,责任人除照价赔偿外并
考核小组100元。
4.5对报废的发爆器必须入库,不能再启用。
报废的条件,
可以择新利用。
5.发爆器的卫生
5.1 上架的发爆器必须保持清洁,无灰尘。
发现一部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