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法规》★密训考点

合集下载

2017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2017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 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6、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6、法人与项目经理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项目需要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7、代理制度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意义行为,而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1-8、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9、无权的特征与种类1-10、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1-1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12、债的内容与发生根据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16、商标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22、法律责任的特征1-24、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2-5、施工总承包的法定条件2-9、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规定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11、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13、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Z303010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3-2、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3-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3-7、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4-2、合同的要约与承诺4-4、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重点)4-5、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4-6、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6-7、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6-13、违法行为应承受的法律责任1Z304030 相关合同制度6-14、承揽合同(诺成)6-16、借款合同(要式、有偿、偌成)6-17、租赁合同(偌成、双务、有偿)1Z3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1Z305020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原则: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5-4、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Z3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Z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6-7、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017一级建造师 法规笔记

2017一级建造师 法规笔记

1、宪法:组织选举国籍自治。

民商法:合同物权侵权公司招投标。

行政法:环境房地产规划建筑。

社会法:安全生产劳动合同法。

2、经济特区省市人大及常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制定法规。

自治区报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批准。

自治州、县报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会批准。

3、行政、地方法规,自治单行条例、规章公布后 30 天依照立法法规定备案。

4、我国土地实行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农村土地。

地役权合同生效成立。

6 、不动产物权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动产物权设立转让 . 自交付发生效力。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需要登记)8、外观设计富有美感和工业两个条件9、注册商标有效期 10 年,期满前 12 个月申续注;未申请,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 10 年。

10、赔偿损失数额确定: (1)实际损失确定; (2)所获得的利益; (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倍数;11、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

12 、债的消灭(合同终止) 1. 已履行 2.抵销 3.提存 4.混同 5.免除(合同解除)13.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生效, 20%14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限: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工地时起始,至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使用。

以先为准。

15、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16、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其他处罚 (责令改正,降低资质)。

17 、刑法主刑: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2017年一建法规精炼考点

2017年一建法规精炼考点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考点1】法律部门—P1【记忆、掌握和区分:法律部门和对应的规范性文件】【考点2】各种法的形式规范性法律文件名称、制定机关、规范形式—P3【必会】【考点3】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⑥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⑧民事基本制度;(其他项略次)—P3【记忆】【考点4】法的效力层级的比较—P6【理解并重点掌握、做题】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考点5】法人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记忆】【考点6】法人的分类法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P11【记忆】【考点7】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项目经理部——非法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2【理解、必会】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8】代理的主要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P13【理解】【考点9】委托代理行为终止的情形(被代理人死亡不终止,同时区分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的区别)—P15【重点掌握、必会做题会区分】【考点10】有权代理、无权代理(后果)和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和后果)的区分—P16【重点掌握、必会区分、多考案例】无权代理:①自始未授权(无,无);②超越代理权(有,有);③代理权终止(有,无)。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合同有效。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行为人追偿。

【考点11】不当或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7【重点理解、做题会区分、多考案例】(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第三人被代理人(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第三人+代理人被代理人(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被代理人+第三人【结论】谁和谁一起行使了违法行为,就对守法方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必过版)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必过版)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三个重要概念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部门调整关系包括的主要法律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宪法,再加6个相关法(3个组织法,1个选举法,1个国籍法,1个区域自治法)2 民法商法(民商合一原则,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一部分)■三类主体间(平等主体)☆公民间☆法人间☆公民与法人间■两类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 行政法■行政主体与三类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四种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4 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5 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社会福利关系6 刑法犯罪和刑罚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流程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个非诉讼法:仲裁法3. 法的形式(7类)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共七类)制定单位名称法律地位宪法全国人大《宪法》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法律)《XX法》特例:民法通则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其它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方XX条例》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资格考试属于地方性事务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多部门可联合制定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地XX办法、规定、实施细则》4. 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员裁决(注意不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前重点提示:P代表教材页码,如P1代表教材的第1页,教材版本见尾页。

P4:(四)P5:(五)P6:(五)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3)P11:二、第二段P12:一、第二段;二、;三、P14:一、(一)第一段;(二)(1)(2)(3)P16:二、第一段;三、(一)P17:(二)P19:一、1.2.3.4.P21:(一)第一段第1句;(二)第一段第三段第一句;(三)第一段第二段第1句P22:一、第二段第1句;二、P23:二、第二段第1句P26:二、(一)(二)(三)(四)P27:(三)1.第一段;2.第一段第2句;(四)2.;(五)2.P29:(二)P30:(四)第一段P31:(四)(1)(2)P33:倒数第一段(1)(2)(3)(4)P36:1Z301071第三段第2句第三段第1句;1Z301072第一段;(一)第一段第1句P37:(二)第三段;(三)1.2.3.;(四)第二段第1句第四段第1句P39:(三);(四)第二段(1)(2)P40:三、第二段;四、第二段最后1句P41:1.最后一句P42:(一)第一段;(三)第2句P43:(二)(1)(2);(三)P47:一、P48:一、二、三、四、P53:二、P54:(二)1.P56:(七)第一段(1)(2)(3)(4)(5);倒数第一段P57:一、第一段第1句;二、第一段;三、第一段P63:四、(一)(二)P64:第一段;3.P65:1.2.3.P74:二、第一段最后1句;(一)第四段第1句;(二)第一段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P75:第三段P77:(二)第一段第1句(1)(2)(3);第二段(1)(2)(3)P83:一、第一段(1)(2)(3)P84:二、第一段(1)(2)(3);三、第一段P85:(一)第三段第四段;五、第一段P86:第一段第2句;第二段第2句P87:(三)第三段;第四段;第五段最后1句;第六段;第七段最后1句P89:(七)第三段最后1句;倒数第一段(1)(2)(3)(4)(5)(6)(7)P90:第一段第1句;第二段最后1句;(八)第二段P91:(1)(2)(3)(4)(5)(6)(7)P93:第一段;(三)第一段最后1句P94:三、第二段第2句;第三段第1句;第四段;第五段;一、(1)(2)(3)(4)(5)P95:第二段(1)(2)(3)(4)(5)(6);四、第二段P96:第一段(1)(2)(3)(4)(5)P97:最后一段第2句P98:倒数第一段P99:第一段第二段P104:倒数第一段(2)(3)P105:(5)(7)P108:1Z303023第一段;倒数第二段P110:第一段第1句;第二段(4);第三段(5)P114:(一)(3)(6);(二)(3)(4);(三)(2);(四)P115:(24)P116:(一);(二)第三段P117:第一段第二段P118:第一段;二、第一段最后1句P120:(四)第二段(2)(3)P123:(三)第三段)(1)(2);3.第一段P127:(四)第四段P130:3.第二段;4.5.P132:五、(一)P133:(二)P135:(二)第二段;(四)P136:(五)(1)(2)P137:二、第一段P138:2.第一段;(二)第一段;(三)第一段P140:(四)1.2.P141:三、第一段P142:第二段;第四段;四、第二段P145:(一)第一段第3句P146:(二)第二段最后1句;(三)第二段(1)(2)(3)P147:(一)第二段;第三段(2)(3)(4)P148:二、倒数第一段P149:第一段;(二)第二段第三段P152:(一)第三段;(二)第一段最后1句;倒数第二段最后1句P160:第二段第2句P164:二、(二)第二段;第三段第1句最后1句P165:(三)P167:一、(二)P168:(一)2.第二段P173:三、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P174:五、2.第一段P177:三、第二段第1句P181:第二段第三段;(二)第一段;(三)第三段第四段第五段P183:2.第三段第四段;(二)P184:三、第一段第2句P191:(三)第一段第2句P193:四、第一段第2分句P194:1.2.3.4.5.6.7.P197:第二段P199:(一)第四段P207:三、(一)第一段第1句;倒数第一段(1)(2)P208:第一段(6)(7);2.(1)(2)P213:四、(二)2.P214:(三)第二段P216:第二段第三段;一、第一段P218:四、第三段P221:一、第一段;二、第一段;倒数第一段第2句P222:三、第一段第1分句P223:五、P227:(四)第一段(4);第三段(2);第四段P230:一、P231:二、P233:二、(一)(二)(三)P235:二、;倒数第二段最后1句P241:二、第一段(1)(2)(3)(4)(5)(6)(7)P242:(一)第一段第二分句;(三)第二段P248:第二段第1句P253:(二)第三段;倒数第二段第2句P254:第三段第1句第2句;(三);倒数第一段倒数第二段P258:第四段第五段P263:一、P265:二、P267:(一)第一段P268:(三)第二段P269:倒数第一段第1句P274:一、二、P278:(二)P279:(一)(二)第一段P289:(二)P291:二、第四段P297:二、(一)(二)P299:第二段倒数第2句;第三段第1句P305:五、第一段P308:四、第一段P309:五、第一段最后1句P314:二、第二段(一)(二)(三)(四)P316:二、第一段(1)(2);三、倒数第一段P317:第一段P322:(一)第二段最后1句;(二)(1)(2)(3);(三)第二段最后1句P325:二、P326:一、1.2.3.4.5.6.P333:1Z308013第一段;一、二、P337:二、第三段最后1句P341:(二)第一段第二段P342:(三)2.第一段P343:2.P344:第一段;四、第一段2.P345:(一)(二)第一段P348:第三段P352:三、第一段第1句第三段;四、倒数第二段第1句P357:(二)(三)二、P358:三、(一)P359:(二)(三)(四)(五)P360:一、第一段(一)P361:三、四、P362:二、第二段P374:(一)第一段第二段P376:7.第二段P377:第三段;一、第一段第三段P379:二、第二段;倒数第一段P380:第一段。

2017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3

2017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3

2017 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3)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999 年,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3)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如果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则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

为建设工程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精华)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精华)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建筑法▲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 A 代理人 B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第三人 C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监护人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 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BC串谋———连带责任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2、、物权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1、专利权——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5)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3、抵押:(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抵押物——×——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3)抵押权的生效——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4)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3、质权:(区别)(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4、留置权:(1)动产——留置后2个月内不履行——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总标的的20%●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当事人——保险与、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被保险人宽——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技术顾问(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件(3)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 P41(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个月3、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4、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选择保险公司●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行政处罚——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等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等1、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刑罚————拘役、罚金行政处罚——拘留、罚款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施工许可证——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不办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抢险救灾工程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军用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另行规定———军用2、批准开工报告——≠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1、许可证————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2、开工报告——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Z3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6、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禁止无资质承揽——挂靠、个人承揽×——无效合同实际施工人损失——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赔付●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3、注册程序:(1)申请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2)不予注册情形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2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3)证书和印章失效情形: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签章: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质量合格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 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虚假注册——未注册的——不予受理或注册 + 警告 +1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已注册———撤销注册 + 3年内不得注册 + 罚款1万或3倍—3万3、无证————警告 +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 罚款1-3万4、其他————警告 +责令改正 + 罚款1万或3倍—3万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200万↑重要采购——单项——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4、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5人以上的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6、几种情形:废标================ 不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没密封、没签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日1、投标保证金:(1)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中标——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意愿4、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低于成本——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一定幅度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发包2、分包的要求——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可分包√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行为记录3、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月—3年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个月良好记录———————————————————建设部——公布期3年●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2、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合同(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主合同30.2(09单)30.45(07多)单务(赠与)实践合同(保管)从合同(担保合同)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2、要约——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要约生效——到达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不得撤销之要约—— 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3、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方式——通知、行为承诺生效——达到生效实质变更===新要约——8大条款4、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中标======承诺▲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1、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竣工日•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2、工程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按合同约定结算程序——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审核——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承包人未在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可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要求的,承包人有保管责任4、争议解决:(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利息计算时间——有约定的——应付工程款之日无约定的——工程已交付的———————交付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价款未结清——起诉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4)垫资本金——有约依约,无约按拖欠工程款处理垫资利息——有约依约,无约按无息处理(5)偿还顺序:全款或大部分款的购房人——→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债权材料款、工人工资√违约损失×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1、损失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2、违约金低于、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裁量增加、减少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1、无效合同:(1)自始、绝对无效(2)无效合同5类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4)三个无效施工合同——借用资质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转包、违法分包(5)无效合同的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承包修复后验收不合格——不付工程款×2、可撤销合同:(1)自始、相对无效——必须启动撤销权才无效(2)可撤销合同3类型——订立时显失公平——订立时,利用优势或没有经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个人利益(3)撤销权消灭——1年没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放弃撤销权3、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2)效力待定合同的3个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无处分权人2个例外——限制能力人——纯获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有效,不用追认表见代理▲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1、履行——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法人代表等改变而不履行(劳动)合同2、债权转让—————————————通知其他任何变动(债务转让、变更)——同意3、终止——(1)终止情形——履行解除提存抵销混同(2)解除——有效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一般违约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解除应尽通知义务(3)施工合同解除——发包人解除——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解除——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的主材设备不合强制标准▲1Z304018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可以与其他方式并用,具有惩罚性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以损失存在为前提违约金———不以损失存在为前提,有无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降低违约金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择一适用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可并用3、违约责任免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1Z304021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1、订立:(1)种类: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企改制的——连续工作10年 + 距退休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合同 + 续订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2)书面合同——全日制用工——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1个月—1年未签订——2倍工资1年以上未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 11个月内的2倍工资违法不签无固定期合同——2倍工资口头合同——非全日制用工——4小时/天,24小时/周(3)试用期——期限——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2个月3年以上、无固定期的———6个月3个月以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资不低于约定或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1人1次试用期(4)集体合同——工会 + 用人单位签订——工会起诉1、劳动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2)劳动者单方法定解除: a.辞职——提前30天通知解除——试用期内要提前3天通知 b.单位违法——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未缴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无效合同(欺诈等)(3)单位单方法定解除:a.随时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兼职,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b.预告解除——提前30天通知或多给1个月工资立即解除c.裁员(4)不得解除:职业病、工伤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15年 + 距退休不足5年3、经济补偿金——正常解除——N——不补偿的情形——开除、辞职、人死、退休、期满(维持或提高除外)违法解除——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或2N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N——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派遣公司(50万注册资本——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劳动者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派遣协议▲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1、工作时间——8小时/天,44小时/周2、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点150%——假日150%——节日300%▲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2、仲裁诉讼时效——1年——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3、诉讼——15天——收到仲裁裁决书起计算▲1Z304025 工伤处理的规定1、工伤认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4、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12个月——原工资福利不变●1Z304030 相关合同▲1Z304032 买卖合同1、买卖合同——有偿、双务、诺成2、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物的质量2、检验和通知义务——有约定——在约定检验期内检验——不合格的——在检验期内通知怠于通知的===合格无约定——及时检验——合理期内通知合理期内未通知或收到货后2年内未通知==合格有质保期的——在质保期内通知4、风险转移——一般——————交付转移违约时—————违约之日转移在途货物买卖——签订合同时转移未约定地点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3、特殊规定——交付日==所有权转移日==风险转移日==孳息转移日——但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转移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分期付款——未付的1/5时——出卖人有权解除或要求支付▲1Z304033 借款合同1、金融借款(书面)——自然人借款(可书面,可口头)2、金融借款(诺成)——自然人借款(实践==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2、自然人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无息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3、不得预扣利息——否则按扣除后的实际金额计算▲1Z304034 租赁合同1、租赁合同——双务、有偿、诺成2、租赁期限≤20年3、租赁期6个月以下——口头、书面租赁期6个月以上——书面————没有书面==不定期租赁4、维修义务==出租方▲1Z304035 融资租赁合同1、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与租赁人签订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1Z304036 运输合同1、双务、有偿、诺成2、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货物毁损——承运人——不赔偿3、不可抗力——货物毁损——已收运费的——应返还未收运费的——不收取仓储合同1、诺成、双务、有偿●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1Z305011 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的规定1、环境影响评报告书——应由当地居民意见——报环保局批准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3、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排放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申报禁止夜间施工——例外——抢修、抢险、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有政府或环保部门的证明+公告居民节能激励措施——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税收优惠;表彰奖励;信贷支持;价格政策●1Z305030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全国——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政府批准 +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和公告地方——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政府批准+ 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和公告2、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的单位——(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建设部门发的)资质等级证书3、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除外)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经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1、任何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24小时赶赴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Z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Z30602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2、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人员的配备——总包企业—————特级6人↑——一级4人↑——二级及以下3人↑专业承包企业——————————一级3人↑——二级及以下2人↑劳务分包企业——————————————————————2人↑分公司—————————————————————————2人↑1、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2、交底制度——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讲解、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记忆点(2017年6月10日修订)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记忆点(2017年6月10日修订)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记忆点(2017年6月10日修订)目录1Z301000基本法律 (2)1Z301010法律体系 (2)1Z301020法人 (3)1Z301030代理 (5)1Z301040物权 (7)1Z301050债权 (9)1Z301060知识产权 (10)1Z301070担保 (13)1Z301080保险 (16)1Z301090法律责任 (18)1Z302000施工许可 (19)1Z302010施工许可 (19)1Z302020企业 (22)1Z302030建造师 (25)1Z303000发承包 (28)1Z303010招投标 (28)1Z303020承包 (37)1Z303030信用体系 (39)1Z304000合同 (41)1Z304010合同(一) (41)1Z304010合同(二) (45)1Z304020劳动合同 (52)1Z304030相关合同 (59)1Z305000环保节能 (64)1Z305010环保 (64)1Z305020节能 (67)1Z305030文物制度 (68)1Z306000安全 (70)1Z306010安全许可 (70)1Z306020责任培训 (71)1Z306030现场防护 (75)1Z306040事故 (80)1Z306050责任制度 (83)1Z307000质量 (87)1Z307010标准 (87)1Z307020施工单位 (89)1Z307030建设相关 (92)1Z307040验收 (95)1Z307050保修制度 (99)1Z308000解决纠纷 (101)1Z308010纠纷 (101)1Z308020民事诉讼(一) (103)1Z308020民事诉讼(二) (108)1Z308030仲裁 (111)1Z308040调和评 (115)1Z308050复议诉讼 (116)1Z301000基本法律1Z301010法律体系P1:法律体系:规定→体系框架、形式、效力、建设法。

2017一建法规考试要点

2017一建法规考试要点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1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民商法:《公司》《招投标》依《民法通则》签《合同》,以免《物权》被《侵权》。

行政法:《城市》建《房》,需《规划》《许可》并《环评》,否则需《复议》并《处罚》。

经济法:按《标准》《统计》《土地》和《税收》,《政府采购》《预算》《审计》,以《节约资源》不被《反垄断》。

社会法:《残疾人》按《劳动法》签《劳动合同》,在《矿山》《安全生产》,以防《职业病》。

规定、办法、细则属于部门规章(国务院),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人大)。

第3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授权不明的代理,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第6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著作权-作者死后50年、单位发表后50年,【作品完成日】起算;著作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人身权;发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是财产权。

2、专利权-发明期限是20年、【自初次申请日】起,专利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期限10年,【申请日】起算;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权期限是10年,【核准注册日】起算;只有商标权可以延期;第7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第8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场外不赔,自己作死不赔,与作业无关不赔【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不当,受伤,是与工作相关的内容,要赔保险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9节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刑事处罚: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官对民】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官对官】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责任人业务过失类犯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新鲜出炉-直接打印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新鲜出炉-直接打印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税率、税收征管;(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其他。

《立法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简记为:不得减少民的权利增加氏的义务,不得增加官的权力减少官的职责。

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下位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别法>一般法,新法>旧法。

法人合并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单位继续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由分立后的单位连带享有和承担。

建设工程中,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

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部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工程中一切代理)、法定代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指定代理。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放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考点要点总结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考点要点总结

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1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Z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1注册申请: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概念上了解)P3-4(1)初始注册初始注册者,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清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3)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2不予注册的情形(准确记忆)P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故的;3 执业范围具体规定(一定要掌握)P6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1Z301030 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主要看)P14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不要求背,要会分析,和后面债权相对应看)P16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财;(2)物;(3)行为;(4)非物质财富3 掌握代理制度(必考)P19·代理的种类根据《民法通则》第64条第1、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知道概念即可)。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复习资料精编(全章节)

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复习资料精编(全章节)

物权所有权:战友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对别人的物拥有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土地所有权:国家或者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经营期限 30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国有土地上。

自登记时设立地役权。

在别人土地上通行的权利。

动产:抵押必须登记生效。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新颖、美观和实用工业),自申请之日起。

满18个月,公告 3年实质审查。

著作权: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和图形作品。

商标专用权:图形、文字只包括财产权,不包括著作权,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其理论上的有效期是无限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 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单位作品: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但2年内部允许第三人使用。

如:项目策划灵感。

特殊职务作品:主要利用法人技术条件:如设计图、地图等法人承担责任的。

著作权为法人组织所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委托作品:委托人委托受托人。

合同约定归属权从其规定。

没有规定,著作权归受托人。

担保权人。

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担保人,债务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为第三人。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保证金保证人的实力和名誉。

如银行出具的保证函,担保公司的保证书。

必须为第三人。

保证权人和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

主债权的数额、种类、范围、债务期限、保证期限、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审判仲裁,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的)和连带保证(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采用连带保证)。

不能做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但分支机构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做保证人。

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权借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以此实现的费用。

2017一建《法规》点睛资料

2017一建《法规》点睛资料

2017一级建造师点睛资料《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P2:民商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另外需要注意各部门法的名称)P12: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一次性的临时的现场生产组织,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P16:《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P17(二)表见代理特别构成要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须本人存在过失。

(3)须相对人为善意。

P35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P36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P38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P40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P4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P42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

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1)

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1)

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1)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一、招标基本程序:1.落实招标文件――按规定需要审批的――先履行审批手续施工招标需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批3)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已经核准4)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技术图纸及资料【注意】“落实”≠“到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资金――到位――1年和1年以上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3.编制招标文件―― P85注意三点:1)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至少15天――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日。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5.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6.开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预先确定不予受理的两种情况:逾期送达――未密封7.评标: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但应依法重新招标按废标处理的情况――(6个)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不签章)2)未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关键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看不清)3)提交了多份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文件中有多个报价未声明哪个有效(有矛盾)4)投标人与资格预审不一致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保证金(没交钱)6)联合投标没有共同协议(没协议)8.中标:中标通知书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招标人改变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禁止的行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9.签订合同:中标通知发出30天内――7天后备案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根据――另签――无效合同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1.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3.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口诀】大公二公国,还有外资款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200万元以上P83页 2.重要设备等的采购―单项合用――100万以上3.勘察设计等―单项合同――50万以上4.低于前三项规定―总投资――3000万以上【口诀】二一添作五;凡事不过三1.涉密或抢险救灾(特殊情况)2.扶贫以工代赈用农民工(政策性)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3.施工使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没得选) P83页 4.施工企业有资质自建的自用项目(自己干)5.追加工程原中标人有能力承包的(接着干)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建设工程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P83――84 2)地方重点建设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项目2.邀请招标:1)向3个以上有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其它组织2)经批准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受自然地域限制的5各方面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费用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的【真题示例】1.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是( )。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汇总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汇总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宪法相关法律:(2013单1)《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区域自治法》;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有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2014单31)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2014单19)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4、部门规章:《办法》《规定》;(2013单68)5、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2011单1)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011多选)7、企业法人依法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建设单位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2014单5)8、公司法人成立日期是: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2013单47)9、项目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2014单70)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0、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2012单选;2012多选)11、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2014多选)1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一建《法规》★密训考点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部门—P2(记忆、掌握)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宪法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刑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2、各种法的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名称、制定机关、公布方式—P3-5(必会)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国际条约3、法的效力层级的比较—P6(理解并重点掌握、做题)法的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特殊情况(总结3个原则)(1)制定机关裁决;(2)共同的上级机关裁决;(3)家长裁判制概念。

家长裁判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家长裁判制)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P10(记忆)2、法人的分类、成立时间—P11法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记忆)3、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委托代理人—P12(理解、必会)4、项目经理部——非法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2(理解、必会)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主要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P13(理解即可)代理一、法律特征1.代理权限;2.被代理人名义;3.法律意义;4.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二、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2、委托代理行为终止的情形(被代理人死亡不终止。

同时区分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的区别)—P15(重点掌握、必会、做题会区分)3、有权代理、无权代理(后果)和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和后果)的区分—P16-17(重点掌握、必会、做题会区分、多考案例)无权代理:①自始未经授权;②超越代理权;③代理权已终止。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行为人追偿。

4、不当或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7-18(重点理解、做题会区分、多考案例)(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第三人被代理人(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第三人+代理人被代理人(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需记忆、理解、重点掌握)物权一、法律特征1.支配权;2.绝对权;3.财产权;4.排他性二、主要种类自物权1.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他物权2.用益物权(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土地承包经营权③宅基地使用权④地役权)3.担保物权(①抵押、②质押、③留置)三、变动效力1.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2.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重点理解、做题会区分、多考案例)注意对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四种债的发生原因区分。

—P24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需记忆)1、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P26/272、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期12月,宽展期6月。

—P303、著作权:(1)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P31(2)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属于受托人。

—P31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理解、对比记忆、必会)1、担保方式—保证(第三人)、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留置和定金(债务人)—P362、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书面形式订立;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P363、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有约从约;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为连带保证—P374、不可以担任保证人主体——P37(1)国家机关;(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五、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变化,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变化(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有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P37抵押权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

3.可以抵押的财产(1)建筑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设立建筑物(4)在建物船舶、航空器(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合同设立,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交通运输工具(7)其他3.不得抵押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4)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7.抵押清偿顺位(1)登记>未登记的;(2)都登记/都未登记——时间——债权比例。

6、质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P397、留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P408、定金——1、定金罚则;2、书面形式;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4、20%。

—P40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简单理解即可,不是每年都考)建筑工程一切险(主体、起止时间)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限(试车考核期6个月)—P43/44(1)范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2)期限:起点:动工日或抵运日,终点:验收合格日或实际占用日。

原则:先发生者原则。

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1Z3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记忆、注意区分)1、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P47)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P47)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等。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主刑+附加刑(P48)刑事责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P48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Z3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P52(必会)(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工程;(3)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

2、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P53-56(必会、重点理解)法定批准条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霈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分12个资质类别;四个等级)、专业承包(36个资质类别,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不分类别)—P62(记忆、做题会区分)2、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期限届满3个月前【变】,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P63(记忆、必会)3、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注意(6)和(10)—P64(理解即可)4、实际承包人利益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的,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P67(重点掌握、必会)1Z3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一级建造师的注册—P74(记忆、必会)(1)初始注册者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

(2)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2、不予注册的情形—注意第(5)至(8)的时间规定—P75(理解、记忆、必会)3、一级建造师的受聘范围和执业范围—P77(重点理解、必会)执业范围(两个不得):(1)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除外情况:①相邻分段②验收合格③停工120天(2)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

除外情况:①解除合同①同意更换③不可抗力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P78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Z3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围+规模(P83-84)(记忆、必会)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总承包招标、两阶段招标)(P84/85)(记忆、必会)3、招标的基本程序-(P86-90)(记忆、重点掌握、必会)招标基本程序(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略)(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略)(三)编制招标文件1.澄清、修改(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编制合理时间(1)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