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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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1. 引言1.1 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认缴的资本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分为股本,股本分为股权。

股权是指公司的出资人依据公司章程,按一定的比例享有公司的收益和决策权。

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权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实现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仅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发生债务违约或其他法律责任,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不需要承担个人财产的风险。

这种有限责任的特点使得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投资者较为青睐的公司组织形式之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以股权为核心,股东责任有限的公司组织形式。

其股权的继承与转让具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对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2 股权继承的概念股权继承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继承、受赠、遗赠等方式获得原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从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股东。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中,通常会涉及到股东的权益转移、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等问题。

股权继承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能够确保公司的稳定和延续性。

通过股权继承,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实现股东之间的权益传承,保持公司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股权继承也有助于公司内部人员之间的感情连结和合作信任,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往往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也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反法律导致的风险。

在进行股权继承时,公司和股东应当审慎对待,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避免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2. 正文2.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情况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现身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股权转让时,股权继承就会产生。

公司股权继承协议书

公司股权继承协议书

公司股权继承协议书1. 引言本公司股权继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就公司股权的继承事宜进行订立:甲方:(以下简称“原股东”)乙方:(以下简称“继承人”)本协议书旨在明确继承人继承原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公司股权的合法、顺利过户,并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2. 股权继承事宜2.1 继承股权比例原股东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继承给继承人。

具体股权比例如下:原股东继承人股权比例所持股权比例所继承股权比例继承股权比例2.2 股权过户继承人同意接受原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尽快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并确保过户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3 股权变动通知双方同意,在股权过户完成后,立即向公司管理部门提交书面通知,以保证公司的变更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并便于公司进行后续管理。

3. 继承人权利和义务3.1 股权收益权继承人将享有与所继承股权相应的收益权。

公司应按照其持股比例,向继承人支付相应的红利和利润分配,同时将继承人纳入公司股东名册。

3.2 股权行使权继承人在取得股权后,享有相应的股权行使权。

在公司事务的决策中,继承人具有与所持股权相应的表决权,有权参与公司决策和行使股东权利。

3.3 股权义务继承人应履行与持股数量相应的股权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缴纳出资款项、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

4. 附则4.1 保密条款协议签订双方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争议解决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4.3 协议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合并或股权变动解除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5. 签署人信息原股东:签名:日期:继承人:签名: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如何解决股权转让中的继承与继任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如何解决股权转让中的继承与继任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如何解决股权转让中的继承与继任问题一、背景介绍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中,存在着继承和继任问题。

继承问题主要涉及股东的继承人在其离世后对其股权的处理,而继任问题则涉及公司对于新股东的承认与接纳。

为解决这些问题,股权转让协议成为必要的法律工具。

本文将探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如何解决股权转让中的继承与继任问题的。

二、继承问题的处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继承问题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1.条件限制:股权转让协议可以约定转让方的股权仅限于其自身享有,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继承给其他人。

这样一来,转让人在离世后其股权就不会进行继承。

2.继承人选择权:双方可以约定股东在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持有其所继承的股权。

这种方式保留了继承人的选择权,适用于希望保持公司稳定性的情况。

3.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可以设定优先购买权条款,要求继承人在股权转让时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提供优先购买股权的机会。

这样可以确保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购回已转让的股权。

三、继任问题的处理为解决继任问题,股权转让协议通常采取以下措施:1.审查程序:股权转让协议可以规定,转让方在转让股权之前需要经过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审查和批准。

这样可以确保新股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得到认可,避免不良人员进入公司。

2.罚则约定:协议中可以设定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规定新股东在转让后需要继续履行转让方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约定违约情况下的罚则,以增加对新股东的约束力。

3.合作协议:针对新股东加入公司后的合作问题,协议也可以约定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益分配、管理方式、决策机制等相关事项,从而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四、其他补充条款除了继承和继任问题外,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包括以下补充条款:1.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对于交易的保密义务,防止交易信息泄漏。

2.竞业限制:约定转让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与公司从事竞争业务或揭示商业机密。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案例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案例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案例在很多家庭企业中,股权继承一直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在面临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股权继承的问题。

股权继承不仅关乎企业未来的控制权分配,也直接影响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整个企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如何合理、合法地进行股权继承,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法律和实践问题。

一、股权继承的法律框架股权继承是一种合法的财产转移行为。

法律上,股权作为企业的一部分资产,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程序,可以通过遗嘱、法定继承或赠与等方式进行转移。

我国的《民法典》和《公司法》对股权继承做了明确规定,目的是保护合法继承人利益,同时保证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1.1 股权继承的法定程序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继承权的确认、股东身份的认定以及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

根据《民法典》,当一个股东去世时,其遗产包括股权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遗嘱继承是指股东生前通过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股权;而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股权。

不过,继承股权并非完全自由。

尤其是在家族企业中,股东可能会在遗嘱中特别指定继承人的资格或条件。

例如,在许多家族企业中,为了保持企业的长期控制,股东可能会要求继承人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承诺继续经营企业。

这种限制条件必须在遗嘱中明确表述,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2 股东身份的认定与限制股东的继承不仅仅是股权的转移,还涉及到股东身份的认定。

股东身份的认定对企业管理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身份直接决定了其参与管理的权利以及享有分红的比例。

然而,有些企业在股东继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合适的继承人,比如继承人并不具备管理企业的能力或经验。

此时,企业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来设定一定的限制,规定继承人在某些条件下不具备股东资格,或要求继承人进行一定的股东培训。

公司股权的继承规定

公司股权的继承规定

公司股权的继承规定股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包括持股比例、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以及分红和资产分配等权益。

在公司治理中,股权的继承规定非常重要,对于股东的继承和继续经营权的规定,保障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公司股权的继承规定。

一、股权继承的法律基础在我国,公司股权的继承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股权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以及合法其他方式进行继承。

二、遗嘱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明确将其股权继承给特定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需要遵循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并在合法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的优点是可以更加准确地确定股权继承人,并保护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益。

三、法定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对股权继承人的一种默认规定。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如果继承人为未成年人,则需要设立监护人来代表其行使股权。

四、合法其他方式除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之外,公司股权的继承还可以通过合法的其他方式进行。

例如,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赠与等方式将其股权转让给特定人。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继承人权益保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人对继承财产享有所有权。

对于股权继承人来说,他们可以行使股权带来的各项权益,包括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分享分红和资产分配等。

同时,公司应当为继承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其享有合法的权益。

六、公司治理中的股权继承问题在公司治理中,股权的继承问题往往涉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和经营稳定性。

因此,公司在制定章程和合同时,应当规定股权继承的相关规定,避免因继承问题导致公司的经营混乱。

同时,公司还可以通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来监督继承人的行为,确保其遵守公司治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法律纠纷及解决途径如果在股权继承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股权证继承流程

股权证继承流程

召开股东会议。

首先,需要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修改公司章程。

在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以反映股权变动的情况。

记录继承人信息。

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最后,需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股权的正式继承。

三个案例搞懂股权继承的法律问题

三个案例搞懂股权继承的法律问题

三个案例搞懂股权继承的法律问题《公司法》第75条规定:“⾃然⼈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那么股东继承实务中,公司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通过⼏个案例来了解⼀下。

案例⼀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如何继承,是由继承⼈继承,还是由股东会指定⼈继承,是由配偶继承,还是其他亲属继承。

近⽇,薛⼥⼠遇到这样⼀个难题,丈夫李某去年出资20万元,与蔡某、孙某共同出资成⽴了⼀家⾷品有限公司,今年3⽉份,李某遭遇车祸不幸去世。

薛⼥⼠想继承股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表⽰只能将李某出资的20万元退回。

薛⼥⼠便到⼯商局进⾏咨询。

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资⽽享有的法定权利。

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股权继承既要依照《继承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股东⽤作出资的财产⼀旦投⼊公司,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归公司所有,由公司直接占有、使⽤、收益和处分,股东不能再独⽴、直接⽀配相关的出资财产。

股东不得抽回对公司的出资,只能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他们不欢迎不熟悉或者不太了解的⼈加⼊公司,以防⽌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分歧和⽭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

因此,《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种⽅式处理股权本案中,建议薛⼥⼠可以通过四种⽅式处理股权:⼀是对李某在公司所享有的股权中剔除妻⼦所享有的共同财产,确定遗产份额部分,由全体享有继承权的⼈员协商⼀致,在明确股权所体现具体财产数额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继承李某在公司中的股权。

需要说明的是,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数额由全体享有继承权的⼈员协商确定,可以⾼于李某当初出资的20万元,也可以低于20万元。

股权继承问题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

股权继承问题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

股权继承问题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飞速增长,企业的股权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

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面临股东的更替,而股权继承问题就是其中最为棘手的一个环节。

股权继承不仅涉及到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还关系到股东家庭成员的利益分配、企业管理的延续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从股权继承的法律、管理及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力图为企业和股东家庭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股权继承的法律框架与实践现状1.1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股权继承,顾名思义,是指股东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失去股东资格后,其股权按照法定程序或者股东协议进行转移的过程。

我国目前对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公司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法》对股东的权益、股份转让、股东的继承等都有相应的规定,而《继承法》则明确规定了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包括股权在内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作为一种财产,可以通过遗嘱、法定继承等方式传给继承人。

具体操作上,如果股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股权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能否成功继承股权,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法律条件,如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中的股东资格要求,以及是否能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2 股权继承中的法律问题尽管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股权继承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例如,企业股东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部分股东之间可能存在矛盾,继承过程中容易引发股东间的纠纷。

另一个问题是,很多公司在章程中会对股东资格做出特别规定,例如要求继承人具有一定的资格条件,这就可能导致继承人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阻碍。

除此之外,股权继承后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发生变化,继承人是否能够适应并继续管理企业,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尤其是对于一些家族企业来说,股权继承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财产转移过程,更涉及到企业的传承和管理。

一些家族企业对股权继承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通过股东协议、家族信托等手段,确保企业在传承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和持续发展。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相关问题。

首先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概念,包括其定义和特点。

然后分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方式,主要介绍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协议继承等方式。

接着探讨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以及对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影响。

最后通过案例分析,具体分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在实际中的运用和影响。

结论部分强调股权继承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前景。

本文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以促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法律规定、影响、案例分析、重要性、发展趋势、研究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股东投资经营的公司形式,其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金额。

在这种公司结构中,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权来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决策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可能会面临生老病死等各种情况,他们的股权也需要得到合理的继承和转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这不仅涉及到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也关系到股东个体的财产安排和家族传承。

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法律影响。

在我们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为最常见的公司形式之一,其股权继承的相关规定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明确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深入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概念、方式、法律规定以及影响。

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研究,可以深入分析公司内部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方式和法律规定的探讨,有助于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股权继承流程

股权继承流程

股权继承流程
股权继承是指将一名股东的股权转移到其继承人名下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的股权继承流程:
1. 继承人确认股东身份:继承人需要确定其继承人身份,通常是通过遗嘱或法定继承关系来确定。

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法院批准继承人的身份。

2. 变更继承人名字:一旦继承人确定身份,股权就需要在相关的机构或股东记录中进行变更。

这可能涉及到填写特定的表格或提交相关文件。

3. 审核继承人资格:某些情况下,公司或其他机构可能需要核查继承人的资格和合法性,确保其有权继承股权。

4. 更新股东记录册:一旦继承人的资格确认并被公司或其他机构接受,股东记录册会相应地进行更新,将继承人的名字添加进去。

5. 接收股权权益:继承人将从继承人身份确认后开始享有继承来的股权权益,包括股息分红、投票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流程,具体的股权继承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股权继承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会计师)以获得适用于特定情况的指导。

股权转让的股东死亡和继承事宜

股权转让的股东死亡和继承事宜

股权转让的股东死亡和继承事宜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股东姓名)地址: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公司,具有完全的法人资格,合法拥有股权;2. 乙方是甲方的股东,持有甲方股权;3. 股东的死亡和继承事宜直接关系到股权的转移和继承问题;基于互信和友好合作精神,甲、乙双方就股东死亡和继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股东死亡的处理1. 若乙方不幸去世,其股权将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通过遗嘱继承或依法继承人分配方式进行处理;2. 甲方将配合乙方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股权的过户;3. 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第二条:股东继承的约定1. 如乙方在生前指定了特定的继承人,乙方享有在其遗嘱中明确继承人份额的权利。

甲方将根据遗嘱的规定,将乙方股权过户给指定的继承人;2. 如乙方未指定特定的继承人,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乙方的股权将平均分配给其合法继承人;3. 甲方有权要求继承人提供合法的继承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条: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4.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四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乙方(股东姓名):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

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股权继承在民营企业中是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涉及到法律、经济以及家庭关系等多重因素。

随着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地位的提升,如何有效地进行股权继承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这篇论文中,我将从理论层面探讨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制,尤其是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分析当前的法律环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

首先,咱们得了解一下股权继承的基本概念。

股权继承就是指股东在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后,其持有的股份依法转移给继承人。

这个过程并不是简单的资产转移,尤其在民营企业中,股权不仅仅代表财产,更承载着企业的管理权和控制权。

因此,股权继承往往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冲突和法律纠纷。

在民营企业中,股权的继承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股东权利与义务的继承股权的继承并不意味着股东权利的自动转移。

新的股东需要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现有股东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分配。

由于许多民营企业是由创始人及其家族控制的,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权力斗争往往会影响继承过程。

若新股东缺乏对企业的全面了解,可能会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甚至影响企业的存续。

1.2 继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股权继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股东之间的协议、企业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

有些民营企业在初创阶段并没有完善的股东协议或章程,导致在继承时出现争议。

例如,创始人去世后,其他股东可能会对继承权产生质疑,甚至有可能引发诉讼,这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声誉。

接下来,咱们再看一下法律规制的现状。

现行法律对股权继承的规定并不够明确,导致在实践中会出现一些模糊的情况。

2.1 法律框架的不足目前,中国的《公司法》对股权继承有基本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条文较为笼统,导致许多具体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比如,如何界定股权继承的范围,怎样处理继承过程中的债务问题,这些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

2.2 民营企业的特殊性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更为复杂,股东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微妙。

股权继承协议书范本

股权继承协议书范本

股权继承协议书范本甲方(转让方):【甲方全称】乙方(继承方):【乙方全称】鉴于:1. 甲方是【公司名称】的合法股东,持有该公司【具体股权比例】%的股权。

2. 甲方因【继承原因,如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需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法继承人,愿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股权。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继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名称】【具体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上述股权。

3.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成为【公司名称】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股权转让价格为【具体金额】元。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三、股权过户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 股权过户手续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完成。

四、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其对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2. 乙方声明其具备接受股权转让的资格,并愿意履行股东义务。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签订正式合同。

遗产继承中的股权和公司财产处理

遗产继承中的股权和公司财产处理

遗产继承中的股权和公司财产处理在遗产继承中,股权和公司财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股权和公司财产的分配牵涉到许多法律和财务因素,需要仔细考虑和合理安排。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讨论遗产继承中的股权和公司财产处理。

股权是指个人或机构在一家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

在遗产继承中,股权的处理通常需要根据股权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继承人可以选择保留股权并继续参与公司的管理。

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继承人也可以选择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继承人或第三方。

在转让股权时,继承人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程序上的操作,并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对于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股权转让的公司,继承人需要与其他股东协商,以确保权益的平衡和公正。

除了股权,遗产继承中的公司财产处理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公司财产包括资产、负债和收入等方面的内容。

在处理公司财产时,继承人需要首先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然后,继承人需要进行财产评估,以确定公司财产的价值。

在评估的基础上,继承人可以选择将公司财产进行分割、转让或合并。

分割是指将公司财产按照一定比例或价值进行分配。

转让是指将公司财产出售给其他继承人或第三方。

合并是指将公司财产与其他公司的财产合并。

在进行公司财产的处理时,继承人需要注意公平、合法和有效等原则,并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遗产继承中还需考虑税务和财产转让等问题。

股权和公司财产的处理通常会涉及到相应的税务问题。

继承人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法规定,并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和筹划。

此外,对于一些需要转让的股权和公司财产,继承人还需要关注财产转让的程序和税务影响等因素,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处理遗产继承中的股权和公司财产时,继承人还需注意与其他继承人和相关利益方的协商和沟通。

合理的协商和沟通有助于解决纠纷和冲突,并达成各方共识。

在协商和沟通的过程中,继承人需保持理性和冷静,尊重各方权益,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死亡与继承问题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死亡与继承问题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死亡与继承问题合伙人合作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旨在规范合伙企业中合作伙伴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然而,合伙人合作协议中常常涉及到合伙人死亡以及继承问题,这是一个需要特别重视和处理的事项。

在本文中,将探讨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死亡与继承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合伙人死亡引发的问题当合伙人因意外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死亡时,合伙企业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 合伙企业是否继续存在?合伙人合作协议需要明确规定在合伙人死亡的情况下,合伙企业是否继续存在。

如果继续存在,那么存活的合伙人是否可以继续经营合伙企业,并决定是否需要寻找新的合伙人。

2. 合伙人的股权如何处理?合伙人合作协议应当规定在合伙人死亡时,其股权如何处理。

是否由其继承人继承股权,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其股权,还是由合伙企业按照约定方式处理,这些都需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

3. 继承人是否具备合作资格?如果合伙人将股权转让给继承人,那么继承人是否具备合作资格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合伙人合作协议应当规定继承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以保证继承人的能力和责任与原合伙人相符。

二、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死亡与继承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保险投保合伙人可以购买合伙人寿险,作为合伙人死亡后继承人的经济保障。

如果合伙人死亡,寿险金可以作为继承人或合伙企业的补偿。

2. 建立继续经营机制在合伙人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在合伙人死亡后,是否继续经营合伙企业,并由哪些合伙人继续经营。

这可以确保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避免因合伙人死亡而导致的经营中断。

3. 设立继承人资格条件合伙人合作协议应当规定继承人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继承合伙人的股权,如具备相关经验、符合特定要求或经过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同意等。

这样可以保证继承人有能力和责任继续经营合伙企业。

4. 股权转让条款合伙人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规定合伙人死亡的情况下,其股权如何处理。

可以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或者给予继承人在一定时期内出售股权的权利,以保证股权的合理转移。

遗嘱中的企业股权继承规定

遗嘱中的企业股权继承规定

遗嘱中的企业股权继承规定遗嘱是个人在临终前明确表达自己财产分配意愿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拥有企业股权的个人来说,遗嘱中的股权继承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遗嘱中企业股权继承的相关规定,帮助了解并合理规划企业股权的继承安排。

一、遗嘱的基本原则遗嘱的制定应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首先,遗嘱应当以自愿、无强迫、非违法情形的方式制定。

其次,遗嘱应当表达明确的分配意愿,不能含糊其辞或存在模棱两可的内容。

此外,遗嘱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企业股权继承的特殊性企业股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的一种形式,因此在个人遗嘱中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其次,企业股权的继承涉及企业治理结构与家族继承规划的有机结合,需要合理安排继承人并确保企业的可持续经营。

最后,企业股权的继承也可能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因此需要在遗嘱中进行明确规定以避免潜在风险。

三、1.明确继承人身份遗嘱应当明确指定企业股权的继承人身份。

在企业股权的继承过程中,家族成员通常是首选继承人,但需要考虑他们的能力和意愿。

如果继承人中不存在合适的家族成员,可以考虑指定其他能够胜任的人士或机构作为继承人。

2.确定股权份额遗嘱中还应当明确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股权份额。

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发展需求。

在分配股权份额时,可以根据继承人的贡献、资历、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

3.制定股权继承计划遗嘱中可以制定详细的股权继承计划,包括继承人的参与方式、决策权的行使、企业治理的机制等内容。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在继承过程中有明确的方向和规划,避免因继承引发的纷争和不稳定因素。

4.考虑税务规划在遗嘱中规定企业股权的继承时,还需要考虑相关的税务规划。

根据当地税法的规定,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继承过程中的税务负担,例如通过设立信托或采取不同的继承方式等。

四、遗嘱的执行和监督遗嘱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企业股权继承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2024年股票继承协议书范文范本

2024年股票继承协议书范文范本

2024年股票继承协议书范文范本甲方(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为股票持有人,现欲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继承,甲方作为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愿意接受乙方的股票遗产。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股票继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票信息1.1 乙方持有的股票信息如下:- 股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市值: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信息: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确认上述股票为其合法持有,且无任何争议。

第二条继承条款2.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给甲方。

2.2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接受乙方的股票。

第三条继承条件3.1 乙方在生前或遗嘱中明确指定甲方为其股票的继承人。

3.2 甲方在乙方去世后,有权根据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乙方的股票。

第四条继承方式4.1 乙方的股票继承应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遗嘱认证、遗产分配等。

4.2 甲方应在乙方去世后合理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股票继承手续。

第五条继承效力5.1 甲方继承乙方股票后,即享有股票所代表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5.2 甲方继承乙方股票后,乙方的继承人身份即告终止。

第六条继承费用6.1 因继承股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过户费等,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费用的支付手续。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7.2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丈夫不幸去世,公司能否限制妻子继承股东资格等

丈夫不幸去世,公司能否限制妻子继承股东资格等

丈夫不幸去世,公司能否限制妻子继承股东资格等作者:来源:《职工法律天地》2024年第06期涂律师:我丈夫生前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三个月前不幸在一场车祸中去世。

事后,我曾要求继承丈夫的股东资格。

公司以其已经召开紧急股东会议,并决议我不得继承为由而拒绝。

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读者:胡丽胡丽读者: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即你有权继承股东资格。

股权的本质属性既包括股东的财产权,也包括身份权即股东资格。

股东财产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权直接从公司中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即“资产收益权”。

股东身份权体现为股东可以就公司的事务行使表决权等有关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一方面,就股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即鉴于股权的财产权属性,决定了财产权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具体可以通过其他股东的购买或者其他方式转让,转换成财产利益来实现。

另一方面,就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也指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除非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全体股东约定禁止股权继承,否则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且自被继承人离世时开始享有股东资格。

与之对应,在本案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全体股东约定禁止股权继承的前提下,公司自然不能在你丈夫去世后,通過没有原有全体股东(至少缺了你丈夫)参加的会议来否决你继承股东的资格。

涂律师我就职的公司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违反门禁制度、学习态度敷衍的,公司有权将其解聘。

子女如何继承股权协议书

子女如何继承股权协议书

子女如何继承股权协议书子女如何继承股权协议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定您在日后生前如何合理安排和分配个人所有的股权,并为子女继承股权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一、股权继承的定义和原则股权继承是指投资者在生前将其持有的股权以一定的方式传承给其子女或特定继承人。

在进行股权继承时,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股权继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公平性:股权应按照公正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则进行分配,避免强制性分配或不合理的偏袒;3. 自愿性:股权继承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任何一方进行股权转让;4. 保障公司稳定发展:股权继承方案需要考虑公司整体利益,不能破坏公司稳定发展。

二、股权继承方式的确定在确定股权继承方式时,我们应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财产状况、公司规模等因素,并综合各方意见,制定出最适合的股权继承方案。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股权继承方式,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 直接继承:在您的生前,直接将您所持有的股权进行继承,将其以平均或按比例分配给您的子女或特定继承人。

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能够保持公司的稳定性和持股人关系的连续性。

2. 股权遗赠:您可以设立遗嘱,将您所持有的股权以特定比例或特定份额遗赠给您的子女或特定继承人。

遗赠方式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并在遗嘱中明确表达您的意愿。

3. 股权转让:在您生前,您可以将一部分或全部股权以约定的价格转让给您的子女或特定继承人。

这种方式较为灵活,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转让比例和时间。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我们建议您在制定协议前应当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与所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股权继承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其他事项除了股权继承方式的确定外,以下是一些您在制定股权继承协议时可能需要考虑的其他事项:1. 限制转让:您是否希望将您的股权进行限制转让,即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股权不得进行转让,以保证公司的稳定性和发展。

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情况说明

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情况说明

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情况说明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情况说明1. 引言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是一个引人注目且备受争议的话题。

公职人员身份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在股权继承方面面临着一些限制和特殊规定。

本文旨在全面评估公职人员继承股权的情况,深度探讨其中的问题,并回顾性地总结和回顾这一主题。

我们还将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 具体情况说明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涉及到两个核心方面:一是公职人员是否有权继承股权,二是是否存在特殊限制或规定。

公职人员在法律上享有与普通人民相同的继承权。

他们可以继承亲属的财产和股权。

然而,鉴于公职人员职责的特殊性和社会公平的考虑,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公职人员继承股权问题进行了特殊规定。

3. 特殊限制和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公职人员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限制和规定。

一些国家和地区可能禁止公职人员继承某些类型的股权,特别是那些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或行业的股权。

这旨在防止潜在的利益冲突和腐败行为。

公职人员在继承股权时可能需要进行相关披露和公开,以确保透明度和监督。

这可以帮助防止滥权和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公职人员继承股权这一问题,我认为需要权衡公职人员的合法继承权和社会公平的考量。

公职人员和普通人民一样享有个人买卖财产的自由。

他们也应该有权继承亲属的财产和股权。

另公职人员职责特殊,他们的行为和利益关系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对他们的股权继承可能需要一定的限制和规定。

为了平衡这一问题,我认为应该确保公职人员继承股权的透明度和监督。

通过披露和公开,可以实现对公职人员继承行为的监督和监管。

对于那些与公职人员职责直接相关的公司或行业的股权,可以考虑禁止或限制其继承。

这样可以减少利益冲突和腐败的风险,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5. 总结和回顾公职人员继承股权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

虽然公职人员在法律上享有与普通人民相同的继承权,但由于其职责特殊性和社会公平的考虑,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其继承股权进行了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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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域外立法例述评
• 1. 英国。1989 年《公司法》采行的做法是: 死亡股东的继承人 获得股东资格的前提要件是做出重新申请以及获得新的登记注册, 同时公司能够通过章程赋予董事会享有登记与否的自由决定权 [10]。2006年《英国公司法》第 8 条采行的做法是: 只有登记 到股东名册,才能成为实际股东[11]。因此,英国公司法采取 了继承客体为股权的观点,而股东资格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申请与 注册登记手续,此类立法实践在英美法系十分普遍和流行。
Hale Waihona Puke 其他法律规范的态度• 1. 继承股东资格说。极少数法律规范采纳此观点,仅有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1999] 第 12 号,2006 年失效) : 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自然人股东死 亡的股东地位。该答复所谓股东地位即指的是股东资格或身份, 这种规范究其实质是遵行了继承股东资格的学说。 • 2. 继承股权说,又可称为继承股份财产权益。采取这一观点的法 律规范数量占据多数。譬如,农业部《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 定》( 农业部令[1997]第 39 号) 第 19 条: 股权可依法继承,但 需要履行向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申报的义务,并办理有关的手 续。
• 3. 日本。《日本公司法施行规则》第 133 条第 2 款规定: 股东名册名义变更应由继承人或一般继承人等和股份的 取得人共同请求变更。明确继承客体为股份即股权,并 且获得股东资格需经必要程序。《日本公司法典》第 134 条第 4 项规定: 股份取得人通过继承取得限制转让股份, 在限制股份转让的公司中,公司的闭锁性( 人合性) 得到 重视,有必要防止一些公司上不希望其成为公司股东的 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因此日本公司法规定允许依 照《公司法》第 174 条,公司可以请求继承人等将股份 出售给公司,该权利行使期间是自得知继承发生之时起 一年内( 第 176 条第 1 款)
结论
• 基于以上概念辨析,可以澄清的是,股权发生变动,继承人取得 股权,成为权利主体,仅仅获得股权本身之价值及基于股权所可 能衍生之利益,不等于公司股东资格的直接取得。若想享有股权 并且能够行使股权,要待公司确认并认可股权变动( 继承) 法律事 实方可。理由在于: 于公司而言,公司有权明确究竟何者为股东 主体。继承人于继承股权之后,享有凭借股权主体的身份或地位 向公司请求确认股权得以继承并且股东身份发生变动。若相应的 符合法律规范以及章程的事先约定,公司因而负有变更的法律义 务,即向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和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
司法裁判观点分歧
• 综观国内司法实践,对于股权( 股权权属) 和股东资格的辨别往往不清晰, 将股权之获得与股东资格之获得相混淆。在 2005 年《公司法》修订之前, 法院审理股权继承纠纷所做出的裁判结果,其中相当多数的案例是对继 承人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与此同时,裁判观点通常 认可股份财产权益能够被继承。采取此种做法的主旨是强调和维护有限 公司的人合性色彩,并区分股权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因为,《继承 法》第 3 条确立继承客体限制在“合法财产”范围之内,并且《公司法》 的立法态度对股权的定性难谓明确,审判实践将该问题交由公司及股东 自行解决,保持司法权对自治权利的谦抑性,该裁判观点符合商事立法 的自治原则。自《公司法》修订之后,裁判结果更是呈现不统一的局面, 有遵从第 75 条认为股东资格可继承,亦有坚持以往“继承股份财产权益” 的审判观点。
• 3. 继承股权说。认为只继承股权,股东资格的取得须经特定程 序。继承人若要取得股东资格,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履行 其他的必要程序,以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保障股东之间 的信赖。继承人只是享有一种请求权,能够请求公司将自己确认 为股东,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能够实际、直接地取得股权,获得 股东身份还应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 2. 法国。《法国民法典》第 1870 条规定: “公司可由死亡股东 的继承人加入而继续存续,除非公司章程规定继承人的加入需要 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但得约定: 参股人死亡将引起公司解散, 或者公司仅以其他参股人为成员而继承存在。亦可约定: 公司得 由死亡的参股人健在的配偶为其成员而继续存在,或者以该参股 人的一名或数名继承人为成员,或者如公司章程允许,得由遗嘱 指定之人为公司股东之成员。”《商事公司法》第 44 条第 1 款、 第 2 款以及《关于会计监察人组织与职业地位的法令》第 152 条 至第 155 条等单行法律规范,对于公司( 合伙) 在死亡股东( 合伙 人) 股份转让做出了类似的原则性规定。法国法认为继承客体为 股权,并且采取对公司章程约定做了细致的示范性立法规定,立 法引导公司自治模式,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我国立法完善路径选择
• ( 一) 股权与股东资格的概念厘清
• 概念是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首先应对股权与股东资格两个概念 加以辨析。股权通常是指股东凭借股东资格,享有的获取收益和 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资格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身份和 地位,立法对此并无直接界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司纠纷 案件审理指导意见》第 11 条规定“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 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
( 二) 法律规范体系内部分歧
• 从相关法律规范的文义上看,《公司法》与司法解释对股权变动 和股东资格获得的关系界定较为模糊,但基于对《公司法》第 73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 法 释[2011]3号) 第 22 条、第 23 条的解读和分析,有学者认为能 够推断出《公司法》立法其实隐含地采取了区分股权与股东资格 的做法,并且取得股权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
• 3.关于认定方式的不同。对于股权的认定,出资证明书、遗嘱等 仅仅是源泉证据而已,这些源泉证据的效力仅在于应然意义上的 股东能够凭借出资证明书向公司主张股东资格或身份,但他们本 身并不能够直接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 而对于股东资格的认 定,它的实质标准是出资( 出资证明书) ,而形式标准是公司股东 名册,其所进行的记载是效力证据。因此,对于股东身份的认定, 如果效力证据与源泉证据有冲突,那么可以依据源泉证据来做出 变更。
股权继承问题
一、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问题的观点 分歧
• 学界对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之争,主要持三类观点:1. 概括继 承说2.出资继承说3.股权继承说 • 1.
• 1. 概括继承说。即概括继承股东资格与股权。在这种学说下, 对于具体继承权利范围存在不同见解,第一类观点认为股权完整 的得到继承,包括财产性权利和非财产性权利。 • 2. 继承出资说。即认为“股权不能发生继承,死亡的自然人股东 所遗留的出资不再是股权的表现形式,能够作为继承客体的只有 出资所形成的有价证券,因而将出资继承看作是特殊形态的出资 转让”。
二者存在以下的联系和区别
• 1.股权系以出资为基础条件,同时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集合 性权利。多数语义下二者可以通用,是同一实质的两个面向,但 是区别亦十分明显。股权侧重于权利之性质,强调权利的享有和 行使; 而股东资格则侧重于身份属性,是特定的法律地位或权利 主体地位。 • 2.股东资格的取得,除了向公司履行出资,还需经一定程序: 公司 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变更等。股权的取得,并不必然取得股东资 格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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